归根结底,两家人有十分牢固的经济往来。鹰家是研究畜生的主打家族,而豹家则是最大的买家。鹰家绝对不会蠢到把自己最大的客户掐死,那无异于断了最主要的财路。
当年特里斯坦也被迫要加入杀死那一批畜生的行列,只可惜,他一个都没杀就逃走了。而五年之后鹰家也被灭族,让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猜测——其他家族想要消灭的正是鹰家,豹家只是点燃的一根导火线罢了,是彻头彻尾的牺牲品。而两家之所以在五年之内被逐一铲除,其背后必然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但具体是什么秘密,特里斯坦一无所知。这件事一直在特里斯坦心中无法释怀,不仅仅是因为他没有得到最终的答案,还因为他与这名幸存者相识。
可惜当时的他没有机会弄清楚,便带着加雷斯匆匆越界。一晃二十年过去,他也渐渐忘了当初渴望追寻真相的执着。
命运弄人,特里斯坦最终还是绕了一圈,绕回了真相的面前。望着那一张曾经相识的脸,特里斯坦感慨万千。
现在的他总算不得不认定——所有悲剧发生的缘由,都与那名巫师没有说完的话有关,都与那种“可以让畜生稳定”的药剂有关。
“要不要救他?他好像快不行了。”加雷斯也摸索了一遍,犯人的气息越来越弱。
“要,必须救。”特里斯坦坚定地道,说着把拴住犯人的链条环扣握紧,环境逼人,他竟然还得再用一次法术。
特里斯坦深吸一口气,施法之前认真地望着加雷斯,并郑重地道——“为他祈祷吧,加雷斯,能不能把你的缺陷补上,就看他能不能活下来了。”
TBC
第34章 (21)濒死的囚犯(下)
当特里斯坦及其余三人找到房屋的出口时,宅子正坐落在一座小丘上。小丘绿草茵茵,一条蓝色的小溪从不远处经过。
看来这个世界正是初春时节,万物复苏,天朗气清,空气清新得不真实。
在晦暗的房间里待久了,刚出到外头时,眼睛甚至无法适应屋外的光线。加雷斯协助傻子把奄奄一息的人放在松软的草坪上,此刻他的身上只盖着一件衬衫。
衬衫是特里斯坦的,毕竟对其余三个人来说,只有特里斯坦露出纹身相对安全一点。
蜘蛛家的杀手都很金贵,没有十几年的投资,培养不出一个像样成品。所以即便其他人抓住特里斯坦,也不会第一时间要了他的性命。毕竟用活着的他拿回蜘蛛家换钱,比直接干掉更划算。
特里斯坦眯起眼睛四处打量,手里还捏着另一名巫师的魔杖。可四下里一户人家都没有,只有广袤的绿色和一眼望不到边际的天蓝。
于是他走到坡顶,尽可能位于视野最开阔的位置。然后把魔杖搁在草面,盘腿坐下来。
特里斯坦听说过在海洋深处也有一种巫师,他们自带定位系统,方向感极强,能够在四面都一毛一样的海域里找准行进的方向,并不偏不倚地到达目的地。
可是这一挂逼技能陆地上的巫师却没有,所以他们必须借助其他的工具来填补自身能力的不足。
不得不说,上天给一个物种自带的战斗技能越少,这个物种只要不灭亡,进化得就特别快,脑容量也会特别大。
比如拿巫师和普通人类相比,普通人类的科技水平就甩了巫师好几辈子。而拿陆地巫师和海巫相比,陆地巫师的魔法技巧又抛海巫几条街。
这种特性不仅仅体现在魔法与科技之间,即便拿猩猩和人类比对——猩猩虽然有及其发达的四肢,但智力却远追不上进化飞速的人。
生物求生是本能,而当他们无法凭借肉搏争夺生存资源,那就只能智取了。
可偏偏畜生这种东西制造出来,违反了人类进化的规律。
它不仅不让人类的大脑得到充分的利用,反而竭力拉高其身体素质,以求改变自身的基因来超越以强悍的肉体来取胜的其他物种——这注定是不能长久的。
所以畜生只能借由人类之手配种出来,而倘若让他们自行繁衍——他们很有可能在□□的过程中,兴致勃勃地把配偶咬死。
不过,当然了,在特里斯坦和加雷斯做羞羞的事情时,加雷斯虽然经常在他背后抓出几道血痕,倒是真正没咬过他。
特里斯坦在这方面很注意,以至于他一直都不敢太猛烈,以免自己还陶醉在天人合一的快乐当中,对方却已经龇牙咧嘴,长出了兽腿和尖牙。
这份谨慎不单体现在两人羞羞时,在平日的生活里,特里斯坦也非常注重对加雷斯的引导。
天知道刚把加雷斯带离蜘蛛家时他是个什么模样,那种和狗一模一样的生活习性曾让特里斯坦无数次想要放弃。
但还好,虽然每天都在骂加雷斯蠢,可实际上加雷斯并不蠢。不知道是特里斯坦教导有方,还是加雷斯领会能力特别强,现在他已经和一个正常人无异,正常到不仅有对傻子的同情心,还有对未知事物的多事的好奇。
只见他稍微安顿傻子,便晃晃荡荡逛到特里斯坦旁边,一并席地而坐,指着地上的魔杖问——“你要搞啥?”
“给我们定位一下。”特里斯坦说。
他把右手摊开,放在魔杖上方。掌心虽然距离魔杖有大约三寸的距离,但魔杖在特里斯坦念了一个古怪的字音后,飞速旋转了起来。它像一个小小的螺旋桨在草面上转动,勉强地转了几圈后,也渐渐腾空。它越转越快,如风车一般打开一点点微弱的气流。
这样的过程持续了大约十秒,它的转速渐渐变慢,直到杖尖指着十点钟的方向后,再轻微地摆了几摆,最终停止不动了。
特里斯坦抓住魔杖收了回来,并朝着魔杖指示的方向看去。
“那是北方吗?”加雷斯跟着特里斯坦站起,也顺着对方的目光一并远眺。
“不是,”特里斯坦回答,“那是有人气的地方。”
对于离开这个世界多年的特里斯坦来说,哪边是北并不重要。那些巫师的国家、城区、街道甚至细化到每一栋他曾经熟悉的建筑,或许都或多或少地发生了变化。拆迁重建,开发规划,他已经不可能寻着过去的记忆,找到一处安全的庇护所了。
“人气?可是……你不是通缉犯吗?”加雷斯没忘之前白胡子老头对特里斯坦说的话,“如果等会碰到的人家正巧要把你抓了,那——”
“说得好像之前二十年咱俩在那边世界都没被通缉似的,”特里斯坦笑了,扭头打量了一下傻子和他那不可以再耽误治疗的主人,道——“要真遇到你说的情况,就把别人家变成我们的新家好了。”
特里斯坦习惯了杀人,在他当赏金猎人之前就已经是杀手。他十岁第一次拿魔杖杀人,只是那时候是远距离的攻击,给他的震撼远远没有用刀子捅进对方的肚子、鲜血流到自己的手背上那么震撼。
但他对无辜与否习以为常。在蜘蛛家的人心里,并不会区分有罪和无罪。他们收了钱便提供服务,非常纯粹,也十分高效。
这种简单的、一根筋似的办事模式让蜘蛛家迅速壮大,像蜘蛛一样四处结网,很快便成了巫师世界不可或缺的一支。
小时候在蜘蛛家接受训练时,他们也常常拿着魔杖相互进攻。律法规定在年满八岁之前是不可以独自拥有魔杖的,而十六岁以下不可在无监护情况下独立施法。
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巫师孩子因无法控制自身的法力,给身边人造成伤害。
可蜘蛛家并不在意这些。那些训练密不外宣,是在一个大得像斗兽场一样的地下室进行的。斗兽场里都是不满十六岁的孩子,而他们大概四五岁就会拥有属于自己的魔杖。尽管那时候他们压根不知道魔杖用来干什么,而只会歪歪斜斜地走来走去,咿咿呀呀地说着不顺溜的话。
蜘蛛家的人认为,越早拥有魔杖,魔杖便与拥有者越默契。所以把魔杖当成这些孩子的玩具,便能让杖体更早地吸收人类的灵性。
这份默契培养五六年,到孩子十岁左右便会投入斗兽场。在斗兽场里滚上两三年,基本上十三四岁就开始执行影子任务。
毕竟孩子是会让人降低戒心的,而大部分巫师绝对不会想到,一个扯着自己衣角、希求对方施舍几个铜板的孩子会在破破烂烂的衣服里抽出魔杖,知晓一记咒语就让毫不设防的成年人一命呜呼。
特里斯坦是非常有潜质的,所以他只在斗兽场滚了半年,在十岁那一年便开始穿着破布袍子出去“乞讨”了。而在顺利地执行了三四个任务之后,作为奖赏,他得到了加雷斯。
特里斯坦是相信命中注定的,毕竟之前成长阶段,他被不断告知“你们的使命已经注定,你们必然作为维护巫师世界的基石而牺牲自己”。
所以特里斯坦相信加雷斯就是他命中注定的人,而到了现在——到了他再次绕回二十年前就埋藏在心中的疑团面前,他更加坚信了这一点。
徒步行进了将近四十分钟后,他们看到了一家简陋的农舍。农舍周围打理得很干净,屋顶的烟囱还有烟雾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