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你去了好久。”克鲁看上去对包里的东西并不感兴趣。他总是很听话,在家里是,在学校也是,在同学朋友中都是。这一次他为杰兰特偷溜一个星期打掩护,算是打得他精疲力竭。
杰兰特也没理他,从包里掏出了一个长条形的盒子。
“我和老师们说你要蜕皮了,所以身体不舒服。”克鲁继续自己的话题,并把两只触手塞回被子里,只把两条人类的手臂压在被褥上。
“没蜕皮,还早着。”杰兰特随口回应,并抬头示意克鲁专心看他手里的盒子。
可他左右看看似乎觉着光线不够,又连忙把床头的烛台点燃。
现在,克鲁可以看清这是一个非常古旧的纸盒了。它已经起了毛边,上面的彩绘也斑斑驳驳。杰兰特把他塞在那个鼓鼓囊囊的包裹里,以至于现在八个转角全给磨圆了。
不过这并不影响里面的东西。
杰兰特小心翼翼地把盒子打开。
盒子的底部用黑色绒布垫着,上面放着一根打磨光滑的木棍。
克鲁茫然地盯着那根木棍,随即想用触手去碰一碰。
杰兰特一个激灵,把克鲁的触手拍掉了。
“小心点!”他压低声音骂道,“你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吗?”
克鲁看看木棍,又看看杰兰特,摇摇头。
“这是魔杖,”杰兰特用一种慨叹的语调道,“外头的巫师用的东西!”
但显然克鲁并不能感受到这个答案带来的震撼,思索了一会也没找到脑子里和魔杖有关的信息,“什么是魔杖?”
“很厉害的武器。”杰兰特搓搓手,把小盒子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朝双手呵了呵气,再搓了搓,才郑重地把魔杖从盒子里取出来,“我给你演示一下。”
他右手持着魔杖,来到房间中央,而后朝仍旧一脸懵逼的克鲁扬扬下巴,道——“来个风咒。”
“风咒?”克鲁微微仰着脖子看着他。
“对。”杰兰特稍微往旁边错开了一点,用左手重新把窗户推开。
克鲁轻轻地把被子掀开了一点,腾出了更多的触手。他把一半的触手垂在床边,另一半窝在床上。仔细回忆了片刻后,扬起手臂,对着窗户平举。
一阵微风慢慢地在屋外腾起,随着克鲁运咒的过程,前后耗时一分钟,微风越来越大。它从窄窄的窗户吹进来,吹得脸和触手都凉凉的。
“可以了。”正当克鲁玩得起劲,杰兰特却突然打断了他。克鲁有些失落地把触手和手臂垂下,交叠着压在小腹上。
而这时杰兰特却挥动起了魔杖,刚刚静止下来的风又重新腾了起来。只是这一次的风腾起得很快也很迅猛。还不等克鲁有所反应,它已经在房间中央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风涡。
它飞快地旋转着,把周围的纸卷和书本一一撂倒。不仅如此,连床头柜和床边的烛火也急剧震颤起来。
克鲁扬起触手挡住眼睛,那风来得太迅猛,太快。它就像一个微型的龙卷风一样在屋内肆虐着,还不到三十秒的时间,整个书架就随着风速的加大和范围的拓宽而径直倒下。
书架发出剧烈的声响,走廊的火把突然亮起。
杰兰特立马停止了运咒,将魔杖塞进盒子抱在怀里。以最快的速度推了克鲁一把,两个人一并卷到了床上。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大晚上想干什么?”木门被砰砰地敲了几下,舍管扯着沙哑的嗓子吼道。
克鲁和杰兰特都没有做声,紧张地闭起眼睛装睡。他们不知道如果舍管这个时候进来并看到屋内一片狼藉会不会把他俩关禁闭,但还好,舍管又骂骂咧咧了几句,而后把走廊的火把熄灭了。
克鲁率先睁开眼睛,终于感受到杰兰特先前的兴奋了。他欢快地拍打着两条触手,不由得赞叹——“好厉害!好厉害的木棍!”
“……是魔杖。”杰兰特不耐烦地纠正,抓住克鲁挥动的触手让他小声一点。然后把魔杖塞进了枕头下面,才安心地舒了一口气。
“它能让我扬名立万。”他强忍心头的亢奋,在被子底下捏了捏克鲁的触手。
触手黏糊糊的,软绵绵的。不过现在杰兰特并不嫌弃,他甚至还有点喜欢这个触感。
“它能让你扬名立万。”克鲁天真地跟着重复,片刻,又忍不住补充道——“那你不睡你的床了哦?”
杰兰特朝自己床铺看了一眼,无数的书本已把他的床弄得乱七八糟。
“借我睡一晚,”杰兰特说道,“扬名立万了我罩你。”
克鲁斟酌了一下,觉得杰兰特说得有道理。遂也不再多言,把自己的触手收了收给对方腾了点位置,安心地闭上了眼睛。
这是裂岩群岛出现的第一根魔杖,谁也不知道它将给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掀起惊涛骇浪。
不过现在这根魔杖正静静地躺在两个孩子的怀里,睡得和两个孩子一样香甜。
TBC
第3章 楔子二 猎人
特里斯坦觉得当个赏金猎人没什么不好的,他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人骂他流氓。他不是流氓,顶多是个恶棍。恶棍和流氓是有区别的,恶棍听起来更血性一点。
特里斯坦喜欢血性的东西,打个比方——比如“恶棍”就可以和“英雄”搭配在一起,恶棍英雄,听起来好像还有点意思,接受了这设定好像还有点带感,就像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绿林好汉一样,燃。
但“流氓英雄”,听起来似乎就有点怪了。好像总会趁着当英雄的时候做点揩油偷桃的事——特里斯坦是不做这种事的,他要不就直接把油瓶子抢走,要不就直接张嘴吃桃。
所以当他的小伙伴——不,准确说应该是老伙伴了——带回一个傻子的时候,他觉得他必须体现恶棍的一面——“哪捡的丢回哪去,别没事往家里捡这些麻烦的东西。”
他们是赏金猎人,不是慈善机构。赏金猎人要做到大隐隐于市,冷血无情六亲不认。捡回个傻子有增添累赘、增加经济负担以及暴露身份的危险。
特里斯坦是不做这种得不偿失的善举的,他觉得美德之所以成为美德,是因为行善的人明知这么做缺心眼,还非常勇敢地这么做。
特里斯坦特别佩服这种觉悟,只不过他承认自己没有。
他觉得他的小伙伴加雷斯也没有,毕竟如果对方老是缺心眼,他也不会和猪一样的队友搭档那么多年。
虽然加雷斯脑子有点钝——这没办法,之前他被门夹过好几次,或多或少都落下点后遗症——但在大问题上,加雷斯向来很听特里斯坦的话。
只是这一次加雷斯有点纠结。
傻子是他从一群混混手里救下的,当时他正遵照特里斯坦的嘱咐去市场买点水果。特里斯坦说多吃点水果有助于提高双商,所以他只要没活接,基本都去市场一趟。
不过当他买了一袋子苹果往回走,经过那条熟悉无比的小巷时,因为几句叫骂停住了脚步。
这叫骂很熟悉,特别像特里斯坦这种恶棍会发出来的——先把别人的祖宗十八代问候一遍,然后再用不同的身体器官问候别人的身体器官——所以加雷斯停住了,他想看看是哪个小年轻得到了特里斯坦的真传。
然后,他从踢打的拳脚中瞥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年轻人。
那青年已经看不清相貌了,脸上全是污泥和血渍。加雷斯只能从其瑟缩的身形判断他非常瘦弱,□□在外面的、没有沾血的肤色十分惨白。
加雷斯抱着苹果在巷子口杵了一会,然后听见了几句特里斯坦式的叫骂朝自己袭来。不过他对这谩骂很有抵抗力,毕竟特里斯坦没事也会怼他两句。所以他依旧杵在巷子口思考了片刻,然后决定离开。
他的想法是这样的:现在有救下对方和不救对方两条路——
如果他把这个人救下,那他可能就要动手。而他还抱着一袋子苹果,动手的话苹果估计就毁了,他就得再去市场走一趟。
而当他带着被救下的这个浑身脏兮兮又血迹斑斑的年轻人去市场,一定会吸引围观群众的好奇。
如此一来,过于引人注目的结果便是他的身份极有可能暴露,之后还会遭到别有用心的群众的别有用心的报复。
不仅如此,回到了家里,特里斯坦还有可能让他把这个人丢回去,同时还会被特里斯坦一顿骂——也就是说,在他被这一群混子骂了之后,回去还得被特里斯坦再骂一遍。
而如果不救对方,他顶多被已经骂了他的混子再多骂几句,然后回到家里,和特里斯坦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分果果吃。
综上所述,他决定离开。
他抖了抖苹果,将一袋子苹果抱得更严实一点,然后扭头看向康庄大道,并打转方向,往光明的道路迈进。
可世事难料,他刚走了几步,腿脚就不听使唤了。迫使他不得不停在原地,又把先前的利弊过了一遍。
接着他把苹果放在贴近转角的路旁,稍微清空了一下大脑,把那些利弊之类的条条框框暂时抛掉,再把双手的袖子挽了起来。
最后,他回到了小巷口。
“这不是我的问题。”回到家中并等到特里斯坦也回来后,加雷斯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经过坦白,并多次申明——“我也很奇怪啊,可是我的身体不受控制。不知道是不是哪个部位出了问题,所以才把他带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