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过几年他自己就会明白,然后就回去结婚了,而自己应该做的是像别的雌虫一样,不要干涉太多,免得今后大家都难堪,这是基于一个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于是严景的思维转了个圈,又回到了起点:由此看来,自己的确是一个非常务实,并不在乎罗曼蒂克的雌虫。
但婚礼?
严景皱着眉头感受了一下心跳——平稳而有力,并没有出现别人形容的轻飘飘找不到方向,醉醺醺喝醉酒一般的感受。因此他十分确定自己并没有对婚礼感到期待,一丝也没有。
是的,这只是那个二十多岁小鬼的突发奇想而已。他作为一个大少爷,居然并没有找过雌虫,也没有经历过太多感情,自然会冲动些,而自己现在肯定不能乱,不能像他一样激动,这样就显得非常愚蠢了。
一天的婚礼是很漫长的,为此他要准备好持久战,据说雌子的步骤要麻烦些……恩,他不太记得第一次婚礼时的步骤了,那天他心不在焉的,不过那时候的秦简之倒是很好看——他也很少见到像秦简之这样高大又帅气的雄虫。
打住!
严景猛地从椅子上坐起来,他觉得今天的自己有些注意力不集中,总是发散到乱七八糟的地方去。
他深吸了一口气,用水洗了把脸。当他抬起头后,从镜子里看到自己冷静理智的表情,对此感到非常满意。
大概是因为太过安逸导致的精神不集中吧?假如把这逃亡看成假期的话(实际上也差不多),他还从未享受过这么长的假期,所以眼下这种状况也是可以明白的。
正在这时,门外传来脚步声,节奏是他十分熟悉的,秦简之的脚步声。
严景回过头,看见秦简之抱着一大堆东西,堆成一座小山几乎挡住了脸。他将东西全部堆在桌子上,然后朝自己跑来。
“严景~我先弄来了这些,你看看喜欢不喜欢?诶你——”
严景打断了他的话:“咦?你哪儿来的钱?”
“这是秘密哦,不过你——”
严景拿起一个红色的碗:“你开心就好,这是干什么用的?”
“你忘啦,这个是新婚之夜要放在床头的,这样才能尽快生出孩子哦,但是你——”
严景摸了摸红色的床单:“你居然能在这种地方搞到这些?”
“我很努力啊!所以你要不要亲我一下?”
严景摆出无奈的笑容,然后低头亲了亲雄虫的鼻尖,在对方露出不满的表情前说:“你刚刚一直想说的是什么?”
秦简之伸出手,指了指严景:“严景,你衣服穿反了。”
“……”
看着怔楞了一下然后低头整理的严景,秦简之好不容易崩住了脸才没笑出来。
他从未见过严景心神恍惚到这样的地步,一定是非常期待婚礼吧?但这话绝对不能说出来——他肯定不会承认的。
一种酸胀满足的心情逐渐挤满了整个肺腑,秦简之凑过去,吻上严景微微发红的耳朵,低声道:“严景,每一天我都要比前一天更喜欢你。”
“哦……我知道啊,我都要爱上我自己了。”
“这种时候,你应该说‘我也是’。”
“……哦。”
作者有话要说: 就问你们!!!甜不甜!!!!
我是不是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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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婚礼进行得很完美。
看得出来秦简之非常用心, 婚礼的每一步都尽善尽美, 严景穿着黑色的婚服,这件衣服十分适合他,挺拔的腰线将他衬出了些雅痞气质。相比起来,一边穿着白色婚服的秦简之看起来就像个羞涩的小少爷。
“我真高兴。”
当他们交换戒指时,秦简之低声说, 他的眼睛亮亮的, 盛满了星子一样, 又像满园花朵绽放出的香气, 那般热烈。
“我也是。”
“噗……”
感受到恋人明显调侃的笑意,严景无奈地笑了笑:“这不是你要的吗?”
“是啊,但是——”
牧师打断了秦简之未说完的话:“交换戒指完成,祝二位百年好合!”
门口的小孩听到牧师的话,尖叫着拧开了手里的礼花,顿时“砰砰”声不停,散落了一地彩纸。
“我真的很好奇,你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些东西。”
秦简之将食指放在唇上“嘘”了一声:“总得给我留点神秘感。”
“……”
——————
朝阳从天边升起的时候, 他们的婚礼才刚刚开始。
当夕阳从西边落下, 婚礼刚刚进行到一半。
直到夜幕降临, 客人饭足酒酣,他们为新人送出最诚挚的祝福,无数单身的雌虫向严景表达他们的羡慕之情,热情得有些过头了。连家门口的小犬都低下头沉浸在梦境里,这一场婚礼才算结束。
“啊——婚礼结束了。”
严景放下手中的东西, 汗流浃背地坐在椅子上,觉得这一天比训练一天还要累。他揉揉脸上几乎要僵硬的笑容,揉了揉太阳穴。
严景去送牧师离开——这位亚雌牧师出乎意料地活泼,在主持完仪式后留了下来,整个婚礼被他带动得格外热闹。
稍微休息一下吧……严景喝下一杯酒,酒精和疲惫让他有些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在半梦半醒中听到秦简之的声音:“严景,我们明天就回去吧。”
“回……哪儿啊……”
“摩尔。”
“好的……”
严景稍微睁开一点眼睛,看见烛光中秦简之低着头,脸上的表情看不真切。他勉强伸出手,搭在秦简之的脑袋上拍了拍,然后就睡了过去。
秦简之将严景抱去床上,自己则坐在床边,低头凝视着他。
假如严景清醒的话,一定能看到秦简之那深刻又温柔的眼神,比过去几天都要长久得多,缱绻得多,在这深处,却掩藏着一丝的不甘和遗憾。
但他只是沉沉地睡去了。
时间好像从来没有过得这么快过,连星辰移动的速度都变快了。夜里村头的柴犬突然醒了,叫了几声,在寂静的夜里里格外清晰,凌晨两点钟了。
然后东边泛起了鱼肚白,夏天的早晨总是来得这么快,凌晨四点钟了。
秦简之恍然抬起头,看了看时间,指针正飞快地逼近五点钟的方向,然后公鸡开始打鸣,远处传来微弱的“吱哑”声,早起的人已经出门了。
以前的夜晚……有这么短吗?
严景还在睡着,脸上带着熟睡产生的红晕,安宁得令人落泪。秦简之忍不住伸出手,想要去碰他丰润可爱的嘴唇。
一晚上没活动过的骨节发出“咯咯”声,秦简之感到自己麻木的指尖有些凉,当他触碰到秦简之的脸颊时,对方无意识地摇了摇头,像是要清醒过来的样子。
不行……
秦简之抽回手,站起身朝外走去,他听到自己身体里传来的声音,就像生锈的齿轮相互摩擦那样艰涩。
当他打开门时,捏在门框上的手却像被黏了胶水似的分不开。他想再回过头,看看严景的模样,但理智告诉他不行。
一旦回头,他就走不动了。
“你真的舍得啊。”
昨晚的牧师蹲在一边的走廊栏杆上,嘴里叼着热乎乎的肉包,伸头往里面看了看:“哇,我昨天就想说了,可惜我不是雄虫,不然我早就去娶了他啦。”
“你要记住答应我的事。”
“放心啦放心啦,”牧师摇摇手:“他这么好看,我一定会把他安全带回摩尔的!”
“好。”秦简之摇了摇牙,终于还是松开了手,当他经过牧师身边时脚步顿了顿,低声问道:“先知,你告诉我,他以后会过得开心吗?”
牧师眯了眯眼,笑出月牙形的样子:“会的哦。”
“那就好。”
迎着灿烂的朝阳,秦简之离开了这家旅馆。他走在行人稀少的街上,不时有昨晚参加婚礼的客人们朝他打招呼,他也就笑着回应。
秦简之摸了摸怀里坚硬的金属,跨上了马,马是瘦弱的老马,带着他一点一点地沿着小路向远处的山脚走去。
——————
严景是被一阵心悸惊醒的。
他醒来后就感到了一阵头晕,大概是昨晚喝了酒的原因,他拿起放在床头的水一饮而尽,心悸感却越发强烈。
“秦简之?”
严景皱着眉,秦简之抱着一袋子肉包凑了过来:“我去买了肉包,你待会儿吃吃看——挺好吃的。”
“……”
“怎么了?”
严景低下头:“没什么。”
当他刷牙时,从镜子里可以看见秦简之还在吃肉包,很是认真的样子,严景的眉头满满蹙了起来。那心悸始终挥之不去,像一朵阴云般笼罩在他头上,叫他不得安宁。
“真的喝太多了吗?”
婚礼的热闹感觉依稀还在,但已经被心悸搅得不剩多少了。
“要带上这个碗。”秦简之将红碗收了起来,“说好要生十五个小孩的。”
饶是现在的严景也忍不住哑然失笑——秦简之总是在意特别奇怪的地方。这让他稍微放松了一些:“离港口还有多远?”
“差不多十天的路程吧,快些的话只要八天。”
当他们再次跨上马车时,严景站在小镇的出口,脚步却越来越慢,当踏上最后一块青石板时,他忍不住回过头,久久地凝视远处的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