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会儿正在点算自己这一次的收获呢。
原本,三年一次的开山门,对于大荒山的妖兽们来说,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一次死劫。可是这一次,因为余春来脑洞大开,化被动为主动,将那些原本妖兽们闻之色变的猎妖修士,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值钱肉票……
结果,当然是谁更不要脸谁就赢了。
只可惜,后面几天因为新的修炼法子的突然出现,导致很多急于飞升的大妖放弃了捕捉修士做人质,不然余春来还能赚到更多呢。
即便如此,这短短十天时间里,经过反复和肉票家属的磋商,余春来也从这些人身上榨到了十几万两金银,外加有水源有林子的山头地契五份,储物袋一个,丹药和法器若干。
丹药和法器余春来不感兴趣,让夜湛先挑了喜欢的之后,剩下的都让店里的妖分了,连小白都分到了一瓶人类修士的筑基丹,红和蜜瓜分了所有的养颜丹,灰要走了一个可以拿来当飞行器使的飞剑,他自己不会飞,但是小花妹妹正处在崇拜英雄的年龄,为了在宝贝女儿眼中成为“最厉害的无所不能的爹爹”,狼妖灰简直不放过任何可以装逼的法器。
不过,这些“战利品”里面,余春来最喜欢的就是那五个山头了。
前面说过,余春来索要山头的时候,直接就挑明了他是想拿来开荒种地的,所以,第一,要有水源;第二,水土要丰美;第三,不能距离凡人聚居的村庄太近。
想也知道,就算余春来不提,只要妖兽们搬过去,保管方圆一百里之内都不敢有人住过去了,在凡间,妖兽的凶名可是能止小儿夜啼的。
现在,唯一让余春来头疼的,就是怎么把那些妖兽忽悠过去,咳咳,帮他看守山林顺便种地养蜂。
如果说之前他还头疼这个问题的话,那么现在,他已经完全不care了~
毫不夸张的说,现在,每天徘徊在山脚下等着应聘到他们店里当保镖的妖兽不要太多!就算保镖职位满额了,当洗菜的小工也可以呀,只要能得到余春来口中的那个修炼心境的法子,让他们变成原形在地上打滚哄幼崽也没关系啊。
在飞升这件事上,大荒山众妖是非常认真且毫无节操的!
有时候,余春来都觉得这些凶名在外的妖兽们真是单纯的可爱。
他们不像那些凡人修士,心里有诸多的算计,他们寿命长久,可漫长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只有两件事:第一,修炼;第二,产崽。
或许,正是因为这一份单纯,让上天对于这个种族分外的厚待,以至于招来了不必要的嫉妒与愤恨吧。
要余春来说的话,凡人根本没必要担心这些妖兽会想着一统天下千秋万代什么的,只要丢给他们一处适合修炼的风水宝地,再给包办个婚姻啥的,保管这些妖兽乐不思蜀,无缘无故的,谁会想不开去当皇帝啊?就图皇帝365天全年无休?
“鱼老板,你喊我有事?”正想着呢,一个姓侯的妖兽过来了,这妖兽因为体能不达标(打不过别的妖),没有通过保镖招考,不过他很会做人,和狼妖红、熊精蜜关系很好,属于有后台的,余春来自然是要照顾一下的。
“我姓余……算了!就叫我鱼老板吧!”余春来心累地摆摆手,大荒山的妖兽都习惯以原形为姓氏,狼妖就姓郎,熊精就姓熊,之前余春来一直不知道,还以为他们知道自己姓余呢,后来才知道原来大家一直以为自己是鱼妖,所以姓鱼呢。
可想而知,眼前这个尖嘴猴腮的妖兽,自然是姓侯的猴妖了。
“是这样的,我想招一些妖兽做驻外分公司管理,额,意思就是,我手里现在有几个山头,虽然是大荒山外面的,可是地契已经是属于我们的了,我需要找一批妖兽去帮我看着哪里,不让别的修士随意进山捕猎,当然了,我不会让大家白干,除了包吃包住之外,我还会教你们新的修炼法子。”
“真的?可是我打不过别的妖……”能打架的都被财大气粗的您招来做保镖了啊,猴妖嘀咕道。现在那些妖可得意了,走路都快横着走啦,每天能吃到食铺里各种新鲜的好吃的,还能听老板说怎么修炼心境,一个个的恨不得把洞府都搬到余春来这里。
“没关系,那边只需要防着别让普通的山民进去偷蜂蜜就行了,其他时间你们就呆在山里修炼,每年耕种和收获的季节会忙一点,另外就是需要照料一下蜂巢,别让其他动物去破坏蜂巢,你去问一下熟悉的妖兽,每座山我需要五个到八个左右的妖兽。”
“那什么时候可以学习新的修炼法子呢?”
“当然是不会一下子就开始学的,我需要大家先去工作三个月,只有认真工作的妖才能学习新的修炼法子。”余春来在猴妖面前吊了根胡萝卜。
猴妖听了却很高兴,不过区区三个月而已,对于动辄活个几千岁的妖兽而言,简直不算什么,作为一个游走在大妖之间、靠着智慧(虽然并没有多少)生存的妖,猴妖深谙一个道理:想要得到的东西越珍贵,需要付出的代价就越大。
他不怕余春来提条件,就怕他不提,那他反而要犹豫一下了。
三个月,他一定要做整个山头最勤奋的妖!
第67章 种地妖1
毕竟是第一次尝试在大荒山之外开设驻扎场地, 余春来也摸不准那些门派会不会借机生事,因此, 他决定先拿两个山头来试试水。
这个时空可没有手机或者电话, 为了防止摊子铺的太大忙不过来,余春来干脆选了距离大荒山最近的一个叫做编仓山的山头作为试点, 一来这里距离狼妖灰的族群很近,万一遇到什么事情还可以请灰找狼妖族人帮忙, 二来,那里恰好是两个山头连在一起的,余春来想着等以后发展成熟了,就把这两个山头连在一起, 中间挖深了弄个小水库养鱼养虾,到时候有鲜美的鱼虾, 不信夜湛不想搬过去。
其实按照他的想法, 既然有更舒服的适合居住的地方住,干嘛一定要守在这一年四季只有春天和夏天才能有一点绿色的地方呢?更何况山里没有多少树木, 木柴都很难找到,经常要去离家很远的河沟里捡山洪冲下来的木柴烧,实在是麻烦。
只是,余春来不是一个喜欢跟人争辩的性格, 他更喜欢用实际行动告诉别人,这样是错的。尤其是对夜湛这样疑似患有中二病的幼稚妖,跟他吵架,分分钟被他无理取闹的神逻辑带偏。
不过, 这件事情,暂时是不适合告诉妖王殿下的。
因为这一位最近大概是大姨夫来了,脾气暴躁的很,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连黑黄两只都很少看到了。
“唉~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余春来叹息着摇摇头,开始整理手里的计划书。
“大哥,你想搬过去住吗?”小白搬了一个小板凳坐在他身边,仰起头看着他。
不得不说,大荒山的小妖,恢复能力真的非常强,半年前第一次看到小白的时候,他还是一个干枯瘦弱的小妖,可是现在,小白一张脸蛋已经吃的肉嘟嘟的重新出现了婴儿肥,纯白的头发整齐地绑在脑后,深蓝色的上衣,衬得他一张脸蛋愈发的白皙。
小白的爹娘一定长得非常好看,可是,再好看又如何呢?因为一些愚昧的偏见就狠心丢弃了自己的亲生孩子,这样的父母,哪怕美若天仙,余春来也不会让小白认他们的,他们不配!
“嘘~这件事情暂时不要说出去,知道吗?”余春来伸出食指,还沾着一丝墨香的手指轻轻按在小白柔嫩的唇瓣上,小家伙傻乎乎地伸出舌尖舔了舔,顿时整张脸皱了起来。
“嘿嘿~” 余春来揉了揉小白嫩乎乎的小脸蛋,“我们先陪妖王殿下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等他愿意搬走的时候我们再一起走。”
“干嘛一定要和殿下住在一起呢?”小白对于经常霸占哥哥床铺的妖王殿下已经很不满了,不过没办法,他现在还小,打不过妖王,所以只能闭嘴。
“做人不能忘恩负义啊,妖王殿下再怎么不好,也是把我和黄皮叔带到这里的人,而且要不是他冒险替我抢药,我肯定早就死了。”
“所以,大哥要一直陪着妖王殿下吗?”小白压抑住内心的嫉妒和不满,轻声问道。
“怎么可能?!”余春来笑着摇了摇头,“妖王殿下早晚要成亲的呀,而且,就算他不成亲,等你们再大一点,或者殿下不再需要我了,我也要带你们搬出去的呀,这里真的不太适合人居住,你看院子里那些菜地,你们每天都浇水,可蔬菜还是长得很细小,不像山下的土地那般肥沃,菜苗很快都能长大。”
“是不是就是你们白天说的那个编仓山?”
“是啊,等过两天人招齐了,我们一起去看看好不好?这个季节林子里应该有蘑菇的,我们去采点蘑菇回来,给你们炖鸡汤喝,保管鲜得你舌头都掉了。”
“嗯!只要和哥哥在一起,去哪里都没关系。”小白依恋地靠在余春来身上,贪婪地汲取着哥哥身上好闻的阳光味道,对于哥哥的回答简直满意极了,只要没有那个讨厌的妖王殿下,说不定,哥哥也会让自己睡到哥哥的床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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