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春来不求靠这个大富大贵,实际上,他现在赚到的钱,就算什么都不做,都足够他挥霍好几辈子了。他费心费力地弄这么些个山头,说到底,不过是想让那些小妖能靠自己的双手过上衣食无忧的好日子,不必在大荒山里苦熬,靠着捡垃圾活着了。
他仔细想过,不管是砍伐荆条还是养蜂取蜜,都是小妖们能做的事情,而且还不需要他们去打猎拼命,甚至于,如果蜂蜜价格好的话,每年光靠卖蜂蜜赚来的钱,就足够小妖们吃饱穿暖了,那些荆条,倒是可以继续让山民们来砍伐。
只不过,知道山里有妖兽,余春来想,只要脑子还在的,估计都不敢进山砍伐荆条了吧?毕竟,赚钱哪有活命重要呢?
对于凡人世界对妖族的这种误解,余春来一点都不想去澄清。
有时候,无知和畏惧,比任何高科技的防盗装置都更加牢固,因为恐惧,所以不敢靠近,余春来不怕那些小妖因此而寂寞,妖兽不怕寂寞,只怕因为上天赐予的天赋而为人所垂涎……
这样就好,凡人害怕他们,修士们因为与妖神的契约而不敢私自狩猎,只要不离开这个山头,他们就都是安全的。
更何况,余春来还找了一些大妖来看场子,一般的修士,就算想冒险犯规进山狩猎,只怕也不是这些妖兽的对手。
“这里空气真好!”呼吸着山间带着果香味的清新空气,余春来简直都不想回去了。
只有出来了才知道,大荒山的生存环境究竟是有多么的恶劣。这个时空可没有什么空气污染一说,更没有雾霾,初秋的山里,薄雾飘散,林间鸟语花香,大片大片的荆条上,尖刺正在脱落,已经有鸟雀迫不及待地停在枝条上,享受这一年一次的甜蜜盛宴了。
或许已经通过各大门派,知道这里今后就是妖族的地盘了,今年再没有山民进山砍伐荆条,没有这点外快,山民也不会饿死,可是,万一在山里遇到妖兽,那可就死定了!
甚至于,一些距离山脚很近的村庄,都已经集体搬走了,哪怕是最守旧的族老,也不敢再留在这里居住,生怕万一妖兽下山,把他们那把老骨头给啃了,那可就真是死无葬身之地了,在古代,死无全尸可是最令人恐惧的,因为没有尸体就无法下葬,没有墓地,死后连个给自己烧纸钱的都没有,想想都是生无可恋,搬家!必须立刻搬家!
于是,迎接余春来他们的,就是一个已经被抛弃了的村庄。
这村庄不大,从头到尾也不过二十来户人家,大概是从前就近打猎的山民吧,这编仓山虽然没有什么大的猎物,但因为有很多荆条果实,因此山鸡鸟雀什么的特别多,猎物也算丰富。
余春来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并没有赶走这些村民,但实际上,这些村民确实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被迫离开了自己世代居住的地方。他不知道怎么去补偿这些村民,只能想着,万一这些村民还愿意回来打猎的话,只要能找到人,他会想办法给他们一些补偿的。
“今晚就住在这里吧,明天上山看看。”余春来让人把路上顺手捡拾的柴禾放下来,卷起袖子开始准备做饭。
他刚把袖子卷起来,冷不丁就发觉左肩一沉,这熟悉的重量……都不必回头,余春来就知道,他家猫祖宗跟来了。
真是的……嘴上嫌弃人家烦,还不是屁颠屁颠的跟过来了?
余春来强忍笑意,恭敬地将容易害羞炸毛的毛团子妖王殿下从肩膀上取下来,放在一边脱下来的外套上:“殿下你忙完就过来啦?吃饭没有?”
当然没有!快去做饭啊蠢奴!妖王殿下怒瞪,该死的,都说了不要摸男人敏感的地方,屁股不可以,头也不可以!尾巴……当然更不可以啊啊啊!
不顾妖王殿下的恼羞成怒,胆大包天的猫奴笑盈盈地跑去割了一块肥瘦相间的肉,快速剁成肉馅,又和了一些面,做了几个肉馅饼子,薄薄的肉馅只在面饼子上摊开一层,上面刷一层他自制的甜面酱,再撒些切碎的新鲜紫苏叶,切成手指大小放在碟子上,最上面淋上一层酱汁儿,妖王殿下一口一个,终于堵住了嘴。
第70章 种地妖4
因为给妖王殿下开小灶耽误了时间, 其他妖的晚饭就简陋了一些,剁碎的肉馅直接摊在大饼子上, 上面再抹上一层酱汁, 做成了类似土家烧饼那样的面饼子, 每人三个,外加一大锅的炖骨头汤。
这个时候, 余春来就开始怀念前世无处不在的豆腐摊子了,豆制品这种东西简直是拯救懒癌晚期患者的烹饪利器!不管是炖汤还是红烧, 切一块豆腐,或者泡发一些腐竹丢进去,豆制品吸收了汤汁的肥美,又带着特有的软嫩, 简直好吃到转圈!
他发誓,等回去的时候一定顺路去采买些黄豆回去,到时候就可以在家里磨豆浆做豆腐了, 这个时空也是有石磨的,不过大多是拿来磨粮食用的。至于黄豆, 据说只有最贫寒的底层百姓才会拿来当渡灾荒的粮食吃, 一般人家都是拿来喂牲口的。
吃完饭, 其他妖忙着去村子附近巡逻,小妖们都很自觉地开始轮流打水洗脸洗脚准备睡觉, 余春来和已经变成人形的妖王殿下坐在火堆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那边事情这么快就处理好了?”简直是废话!打架哪有什么麻烦的?输了还是赢了,不过是分分钟的事情。
看妖王殿下这嘚瑟的样子, 不用问肯定是他赢了,输了的话,估计他也不会过来了,妖王殿下虽然还是个毛团子,但是也很爱面子的。
“嗯,不过是几个擅闯山门的偷猎修士。”妖王殿下暗自得意,只可惜这件事情他答应了那个叶霜华不能告诉余春来,不然以他的性格,肯定早就忍不住想吹嘘一番了。
“没打死吧?”虽然说生死不论,但余春来总觉得能不杀人还是尽量别杀人的好。
“那我哪知道啊,打昏了丢出去的,大概没死吧。”至于会不会被野兽叼走吃掉,那他就不管了。“对了,我给你带了东西来。”
夜湛突然想到了什么,从储物袋里掏出一个很大的粗麻布袋子,满满一袋子鼓鼓的,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是……种子?”余春来打开袋子,从里面拿出来一个小麻布袋子,抽开系带,里面是满满的一包麻黄色的种子,看起来和油菜差不多,余春来认识这种蔬菜,是这里人们经常吃的一种叫做麦菜的蔬菜,和他们那里的油麦菜差不多,只是叶片更加的狭长而已。
“你不是要在这里开荒种地吗?这次下山,顺便给你带的。”夜湛不好意思地扭过头,虽然觉得余春来想要种地的想法很傻,但是,这是他喜欢做的事情啊,画本子里也说了,陪喜欢的人做他喜欢的事情,就一定可以娶到媳妇的!(请问你是怎么得到这个逻辑关系的?)
“谢谢!这个礼物我很喜欢!对了,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余春来收好装种子的麻布袋子,转身从随身的麻木背包里掏出了一套护腕和护膝。
家里有个喜欢打架的毛团子殿下,余春来心累之余,也忍不住想保护一下毛团子,毕竟,孩子都是自己的好,就算打架,也要做打赢了的那个!并且最好是揍得别人满地找牙而自己不会挂彩。
因此,这几天赶路的时候,晚上闲来无事,余春来就裁了几块结实的兽皮,亲手做了一套护腕和护膝,剩下的料子正好还够给小白做一套护腕,不过,想到妖王殿下喜欢吃独食的性格,余春来明智地决定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他,并且叮嘱了小白,一定要等这位脾气差的毛团子殿下用上了护腕之后,他才能戴上用。
不然的话……
果然,得知只有自己才有这份礼物之后,幼稚的毛团子殿下非常高兴地立刻戴上了,试了试,不影响行动,而且确实非常有用,心里不由得美滋滋的。
心情好了,坏脾气也收敛了许多,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当余春来告诉他,自己想在这里多住半个月的时候,妖王殿下痛快地答应了,不过前提条件当然是他必须也住在这里。
“这还用说吗?这里也是你的地盘啊。”余春来哄毛团子已经哄的非常熟练了,“要不是你那么厉害,咱们也抓不到那么多人质,也换不来这么多山头啊,所以这些都是因为你呢,大家都很感激你。”
“哼!知道就好!我警告你,你能在大荒山活下去,全部都是因为我,所以……”
“所以我一定不能离开你身边,是不是?你都说过一万遍了,我记住啦!”余春来简直都快要无语了。
他觉得这位妖王殿下简直像个任性的小孩子一样,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专属玩具,哪怕丢在储物箱里长毛呢,也坚决不能给别的小朋友玩一下那种。
“你记住就好!”妖王殿下恶狠狠地强调了一遍,然后再次变成了毛团子,理所当然地占据了余春来床铺的另外半边。
抱着枕头打算来找哥哥睡觉的余白:“……”早晚有一天小爷要狠狠打败你,然后哥哥的床就是我的了!
余春来无奈地冲满脸不高兴的余白摆摆手,示意他先回自己的床铺睡觉,自己则取出被褥给妖王殿下盖好,这才继续坐在火堆前,秋天快到了,天气说凉就凉了,他想做两件夹棉的背心,给幼崽小花和幼崽棉,大人冻一下没关系,小孩子冻着了可就要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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