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这看似无力的手在动用多大的力量,毕竟怪物皮糙肉厚。
“说起来,我是不是应该叫你一声……”
最后几个字,被突然刮起的风吹散,消逝在寂静的夜色中。
高承胥收到信号,带着人赶过来,地上的怪物还没死透,奄奄一息。
陆远坐在树上,闭着眼睛休息:“现在,它是你们的了。”
高承胥皱着眉头,命令手下割下怪物的头颅,好心提醒树上休息的陆远:“陆兄不如选个清静点的地方再休息,这怪物哀嚎不止,怕是会吵到陆兄。”
他手下这帮人的力气可不能与陆远相比,陆远随随便便一刀就能刺穿怪物的皮肉;而他们,若是想将怪物头颅割下,怕是要花费不少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怪物不会死,只会一直发出痛苦的呻-吟。
啧,这位高冷大爷怎么不好人做到底,帮他们顺手把头割下,也省得现在听着怪物一直发出悲鸣,惹人心烦。
树上,某位大爷正翘着二郎腿,手臂枕在颈下,一脸惬意:“我就是想听着它的惨叫声入睡,才睡得香。”
高承胥:……
一帮手下:……
高承胥:有病!
回头看正被慢慢卸下头颅的怪物,朦胧月光下,一地鲜血,配着怪物时不时的呻-吟,画面可怕而惊悚。
高承胥想起刚刚陆远无情的话语,忍不住打了个冷颤,肯定是深夜的树林太阴冷了,肯定是。
他忍不住催促自己那帮手下:“快点,都没吃饱饭还是怎么着,取个首级都要这么久。”
众人:你行你上?
心里虽然在吐槽,手上的动作却是更卖力了。
等高承胥一帮人完成这项光荣的使命,陆远已经睡了又醒。
高承胥以为陆远正睡着,犹豫着要不要叫醒他,对方率先出声。
“东西拿到就走,还留在这碍眼?”
“……陆兄自己保重。”
高承胥带着手下,头也不回地离开。
呵呵,不就能独自一人猎杀一只怪物吗,还真觉得自己了不起了?
……
……
好像……还真挺了不起的。
高承胥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恨得牙痒痒。
待确定这帮无关人员已经走远,陆远跳下树,回到怪物尸身旁,原本插在怪物头顶的利剑被扔在地上,他捡起。
挖出怪物的心脏,在月色下观察它的形状,温热的,还在跳动。
丢下剑,空着的右手捂上自己胸口,去感受自己的心跳。
陆远眯了眯眼,左手狠狠一捏,将怪物心脏捏碎,扔到地上,这一下,才算真正了结了它的生命。
陆远头也不回,任冷风卷起尘埃和残叶覆盖尸体,等着渐渐腐烂,最终化为白骨。
这次的战斗很是轻松,陆远身上并无明显伤口,只有一不小心划到的细微小伤。
之所以能这么游刃有余,是因为他非常、非常熟悉这个家族的战斗风格。
只要看到一个起始动作,他就知道对方接下来要做什么,可以这么说,连怪物都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的时候,陆远已经知晓。
所以才会在怪物起飞前,就趁它没注意,将打了活结的绳索套在怪物尾巴上。
一切都如他预料一般的顺利。
距离陆远离开,已经五天。
卓夙看着十一此时的状态,似乎已经乐不思蜀?
自从那天被红袖看到自己和十一有所“亲密”接触,红袖直接让他成为十一的专属,暂时搁下其他工作。
卓夙不知自己该喜还是该悲,喜,是为了红袖这类似于吃醋的举动,让他觉得对方并不是对自己毫无情意;悲的是他已经几日不见红袖,对方将他当作泼出去的水,不再过问。
因为卓夙这几日总跟在十一身旁,众人以为十一是多重要的贵客,所以招待得分外热情。
楼里的姑娘强行把十一拉了进去,卓夙也不阻止,花言巧语地哄骗了几句,十一就被她们灌得微醉。
卓夙在一旁,自顾自小酌,全然不管十一的狼狈。
十一怕自己又像前几日般,喝醉后头疼欲裂,于是跌跌撞撞地扑进卓夙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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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们相视一眼,不敢在副城主怀里抢人,卓夙放下酒盏,冲她们挥了挥手,让她们离开。
待人走光了,十一才从卓夙怀里抬起头,确认安全后,坐回一旁的位子上。
心有余悸。
外面人声嘈杂,娇俏的调笑声四处响起,唯有这间房内,保持着安静。
十一趴在桌上,举着酒盏,盯着上面挂在杯沿处反光的酒水,神情落寞。
卓夙望着屋内散发着熠熠光芒的阳珠,不知在想些什么,沉默着。
应是气氛过于沉闷,卓夙挑起话题,幽幽无声:“城主以前,并不是现在这副样子。”
十一偏过脑袋看向他,等着卓夙讲下去,洗耳恭听。
卓夙目光微微放空,回忆过往,三年前,那时的红袖刚成年不久,脸上稚气未脱。
接手这座地下城虽有两月有余,但并非所有人都已经认识这位新城主。
一日,红袖带着自己的贴身侍从,卓夙,来到城里最鱼龙混杂的地方。
——写意楼。
选了个楼上雅座,位置很好,能俯览全楼的情况,又不易被人察觉。
红袖是来亲自物色些厉害的人物,招
为城里座上宾,好为他办事,结果看了一圈,只看到一帮吹嘘自己、夸夸其谈的纸老虎,有些失望。
所以打算离开,不想,刚出隔间,就有人来找他麻烦。
红袖从小住在主城,是白主最喜欢的养子,养尊处优惯了,哪见过敢当面对着他耍流氓的人,当场吓傻。
卓夙护在红袖面前,终究是双拳难敌四手,拉扯之间,不知不觉已站在楼梯阶口旁。
红袖脚下一滑,仰倒,眼看就要摔下楼去,卓夙看到那一幕,大惊失色,不顾自己身上受到的伤害,飞身扑向红袖。
然而,终究是晚了一步。
红袖并未摔下楼,人仰倒在半空,他的腰被人紧紧搂住。
有人一手挂在扶手上,一手搂着红袖的腰,救下了他,那人就是陆远,在当时并未有多少名气的陆远。
在陆远的帮助下,红袖和卓夙暂时摆脱那些人的纠缠。
卓夙很快找来写意楼的负责人,将这帮不开眼的闹事者赶出地下城,并列为终生禁入者。
那是红袖第一次遇到陆远,并未有多深的印象。
次日,还是在写意楼,红袖趴在二楼隔间的栏杆上,无精打采地看着楼下。
今天他身边的护卫多了些,不再只有卓夙一人。
很快,楼下一处的吵闹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力。
一位瘦小的少年指着一个醉汉,一脸的义愤填膺:“呸,不要脸,抢别人的功劳说成是自己的,世上怎么会有你这么厚颜无耻之人?!”
醉汉不耐烦地挥开少年的手:“那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那只怪物不是我杀的?”
少年抬着下巴,骄傲说:“我可是亲眼看到是谁杀了它,当然知道不是你。”
醉汉晃晃悠悠站起:“证据,你拿出证据来啊。”
没有实物证据的少年,看着对方毫无羞愧之色的嘴脸,气的微微发抖。
有人上来拉走了瘦弱少年,才过去不到一天,红袖自然是记得昨日救命恩人的长相。
正是陆远。
激动的少年还想再说点什么,陆远对他摇了摇头。
少年虽有不甘,却安分下来。
他们俩人想走,那位醉汉却不让了。
三年前的陆远也还小,看上去的确没什么杀伤力,加上他打算息事宁人的态度,让醉汉以为他们很好欺负。
醉汉要少年和陆远俩人当着在场众人的面跟他道歉。
少年被气哭,眼里隐隐有了泪花,但只能忍着,因为陆远还未有何表示。
陆远抚过少年的脑袋,看着少年,话却是对那个酒鬼说的:“我不与你争辩,只是不想让你难堪,并不代表我能忍得了你得寸进尺。”
醉汉看着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如此口出狂言,哈哈笑了起来:“你觉得他们是会相信你,还是我?小子,你知道老子是谁吗?”
陆远摇头。
醉汉得意说:“铁拳鬼五,就是我。”
一边说着名号,醉汉环顾周围围观的众人,等着看大家或讶异、或崇拜、或震惊的表情。
然而,围观群众的表情似乎并未有任何起伏,这让他微微有点恼羞,接下陆远的反应,让他更加恼怒。
陆远淡淡反问:“谁?”
跟陆远一起的少年见状,没忍住,“噗嗤”一声笑出来。
少年的笑声,击碎醉汉最后一根名为理智的神经,将手上的酒碗狠狠摔向地面,发出剧烈的瓷碗破碎声响,壮大他的气势。
醉汉朝少年伸出手,拳风狠戾,看来倒不是个绣花枕头,而是有点真功夫,被陆远轻松挡下攻势。
陆远的手掌完全包裹住醉汉的拳头,使其不能再前进分毫,他挡在少年面前,隔离开俩人:“温书,走远些。”
“杨温书?”十一好奇于卓夙口中提到的陌生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