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命成瘾》修十六
文案:
作为挚友,檀风越这辈子最失败的就是无法阻止凤卿的死亡。
作为偃师,檀风越这辈子最成功的就是让灵光在他手中新生。
文案无能,请别因为文案而放弃我QAQ
CP是逮着机会就撒娇,对内软萌傻白甜傀儡攻 X 人前美美美,人后丑丑丑的挂逼偃师受【人前,是指灵光前】
背景时间,洪荒往后,诸天先圣已殉道,周穆王巡狩很久前的这一段时间。
内容标签: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洪荒
搜索关键字:主角:檀风越,灵光 ┃ 配角:花花,凤卿, ┃ 其它:
第1章 序章
序章
“咔喀”,“咔喀”。
深夜里,小刀落在木头上发出的响动格外渗人。夜风扇动,像是有人魂兮归来、按捺不住思念,在夜中来访,推动门扉。
可这深夜的荒郊野外,破落庙宇里,就算是有鬼,也只会是无主孤魂,或是孤零厉鬼。
但这凶名在外的破庙里,却还是有个活人的。
他看上去十分落拓,身形瘦削,衣衫破旧,脸庞脏兮兮的看不清面目,头发未束,或长或短,还有几处不知是不是招了火星偏爱,蜷缩成团。
偏偏一双招子亮得惊人。像是黑夜里的最亮的星火,镶嵌在人的眼眶里,说不得星辰也比不得其深邃明亮。
他拿着一把小刀,靠在门扉上,借着微弱的月华正专心致志地在一块指长的木头上动作。
很快,一只惟妙惟肖的小老鼠便在他手里初具雏形。
突然间传来一声怒气冲冲的叫唤:
“檀风越!你大晚上不睡觉在这里干什么!”
男子身形微微一抖,手上小刀微微错位,手上便又多了一道伤口。
艳红的血就这样从伤口处流淌而出,滴答,落在那木头老鼠上。
一切似如平常。而夜风拂动,极不可思议的,那木头老鼠居然动了动耳朵,细长的鼠吻中发出“吱吱”叫声。
可怜的是,男子还没有来得及给它雕出完美的四肢,于是它只能躺着男子手里发出祈求的叫声。
‘偃师大人,你快给我做上脚吧!’
男子却仿佛没有听见,他眼里像是疼出了泪花。将受伤的手指在口中含了一阵,才似怨似恨地瞪向一旁,幽怨诉道:“花花,你大晚上不睡觉来吓我做什么?看,被你这么一吓可都流血了。”
可他没有受伤的另一只手却还温柔安抚着那小老鼠。
隐没在暗影里的花花像是被他说得一滞,可又一想,凶巴巴的回道:“我又不是人,才不需要睡觉呢!要不是你半夜不睡觉,怎么会被我吓到?”
檀风越伤心道:“花花你真是越来越不可爱了,还凶我!”
花花一阵心虚,声音也小了:“可是灵光大人说了,你晚上得睡觉……”凡人晚上都得睡觉。
檀风越更加不满:“把你做出来的人是我,你这么听他话做什么。而且!我们都出来了,你怎么还老惦记灵光,早知道就不带你出来了!”
花花十分委屈,它有点怕檀风越生气,于是从暗影里一路小跑出来,扑踏扑踏跑到檀风越怀里,僵硬的一屁股坐下。
以往它在这么做的时候,檀风越都十分高兴。
它的外形看上去就是只毛茸茸的奶黄色的雏鸡。它用软绒绒的小肉翅拍拍檀风越的手,刚想示弱,眼尖又瞅见他手里正在动工的物什——
“檀风越你脏不脏啊!!大半夜不睡觉就搞出来个死老鼠!!!”
檀风越拿小老鼠逗了一会花花,在天亮离开破庙之前将它完成。
——并不是以老鼠的形态。
他雕了一株狗尾巴草。栩栩如生,种在破庙门口。
花花说:“你为什么不给它做上脚,它刚刚叫得好可怜。”
檀风越蹲坐在地上,没有受伤的手撑在泥地上,伸出那根受伤的手指,拨弄了一会那株狗尾巴草。小草无风自动,十分亲昵可爱地蹭了蹭他。
他似笑非笑地睨了它一眼,取笑道:“花花那么想再多个草草跟你争宠?草草你说我要不要把你带上呢。”
狗尾巴草摇动得更欢。
花花小黄叽“叽”一声愤怒地炸开了毛,一翅膀糊上他那受伤的手指,以大鹏展翅的身姿腾一下就踩上檀风越的头顶,追着他就是一阵穷追猛啄。
“痛痛痛痛——哎啊,花花别啄了!别啄了——我不带草草走总行了吧?这么凶!”檀风越哭笑不得,将小黄叽抓到手里顺了顺毛,又放进怀里,站起身来。
“小笨蛋,草木开灵,难做走兽,留在山间才是最佳,又不是谁都跟你和灵光一样。”
他眯眼看看天色,晴空万里,白日当天。
“哎呀,得快点走了,再晚可就要被灵光追到了。”
第2章 第一章
第一章
说是赶路,檀风越走得却十分悠闲。
他这回出门本就是心血来潮,走在路上也漫无目的,怡然闲适得仿佛在漫步自家庭院。
只不过再怡然闲适,落在这俗世人眼中也就是个格外懒惰的肮脏乞丐。一个脏兮兮的乞丐再如何仪态风流也是做不出怡然闲适的味道的。
——全然看脸。
何况檀风越还脏得特别有水准,一张脸根本看不出本来面目,一般乞丐还真不敢跟他比。
要说他出门时也算是衣冠楚楚,白衣飘飘。但这端庄假相在他翻了第一个山头迷了路,结账没带盘缠,取火险些一个火星没磨出来后是彻底土崩瓦解了。
说白了檀风越离开偃术,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废物,全然没有自理能力。唯一值得欣慰的大概是不挑剔,自己做出的食物,哪怕烧成黑炭也可以面不改色的吃下去。更早一些的时候,茹毛饮血,也是信手拈来。
只不过到了人多的地方,觅食便变得更不容易。
大凡人聚居的地方,必然有自己定好的规则,圈好的地盘,审视外人的的目光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像是檀风越这样的不怎么合格的外来客,总是不那么受欢迎的。
偏偏屋漏还逢连夜雨。他在镇上讨不到好,还被此地的乞丐头头从栖身的破庙里赶走。
“去去去,脏死了,别到这来碍着我的地方!”
檀风越被连人带鸡一脚踢出了小城南边的废宅。
花花恨铁不成钢,被踢出门后气得又追着檀风越穷追猛啄:“你看你!当个乞丐都不成功还要你有什么用!”
它越说越伤心,人也不啄了,一只叽伤心欲绝的委顿在街道旁:“找不到吃的,没有地方住……要是灵光大人知道花花过得这么落魄——”
檀风越也没多放在心上,懒洋洋的一挑眉:“没地方住,没东西吃的是我。你一只傀儡鸡有什么好伤心的,你又不用吃喝。”
简直正宗拆台三百年!
花花看着好不容易被它吸引来的人群又散开来,真伤心了。
“没有地方住,没有东西吃……灵光大人说你会死掉的……”
檀风越看着它,轻轻叹了口气,给小黄叽顺了顺毛,蹲在一边地上,格外生硬的安慰道:
“我又不是普通人,哪会那么容易死。”他扯了扯嘴角,语重心长:“你只是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傀儡鸡,操那么大心干嘛,操心容易磨损零件,坏掉了可就难修了。”
花花气得不想理会这个不知羞耻的偃师了。
而头顶上突然传来一道低沉笑声。
“道友,你这只小鸡可真有意思。能通人言也就罢了,还能说会道,实在妙哉。”
面前落下一双不染纤尘的靴子。
檀风越日懒倦抬头:“只是一只傀儡鸡而已,没什么好稀奇的。”
花花顿时有了点危机感。警惕又凶狠地抬起头,入眼的便是一张棱角分明,甚至说得上英俊不俗的脸。
然而他脑门上光滑得见不到一丝头发,又一身罗纹僧衣,显然是个英俊的秃驴。
这英俊的秃驴站在大太阳底下,背着光,头亮了,神色却有些晦暗莫名了。
“傀儡常见,可这么通灵性的傀儡鸡,贫道还是第一次见。”这还是个自称贫道的秃驴,他拖长语调,显得格外意味深长,“我听说偃师故地不落城中最近丢失重宝,灵光城主发出不落令,令上所画,就是这么一只傀儡鸡呢。令上所言,若是带回重宝必有重谢。”
通缉犯花花:“……”糟糕!灵光大人肯定以为是它把檀风越拐出来哒!回去要被拆了怎么办!
重宝檀风越:“……”哎呀,灵光这家伙居然学会发不落令找人了!
一人一鸡顿时感到了危机!
秃驴邪魅一笑,刹那便以闪电惊雷之势将花花套进袋子之中。趁着檀风越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迅速丢下一袋东西后带鸡跑了。
檀风越反应过来下意识拆开那袋子,才发现是一袋银钱。
原来是来买鸡去邀功的!还是强买强卖的那种。
他稍稍愣了愣神,倒也没多担心。
只不过,在傀儡的价值评判标准里,怎么看……都是偃师为重吧?
毕竟,那灵光除了是不落城城主,可也还是此方天地里最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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