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要是论最讨厌的人排榜,侯晓月心中侯晓律这个堂哥绝对独占鳌头。
她刚要上前呛人,旁边的极品帅哥竟然也动了,脸上的笑容连一丝都没变化。
“你就是陆皆?长得一张小白脸,难怪勾得人为你开后门!”侯晓律随便看了一眼陆皆,长得倒是不错,只可惜他是个直男,只喜欢大胸美女,很是随便的开口:“咱们也明人不说暗话,五百万,买你手上的名额。”说话的时候,还一副施舍的模样。
有多少年没有遇上这种人了,陆皆想了想,开口:“是你让人给我打电话让我一个人过来的?”
侯晓律也十分光棍地点了点头,他早就让人打听过了,这个叫做陆皆的小子是个孤儿,祖籍还是郾城,天知道他从来没有听说过郾城这么个小破地方,就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出来的小子,五百万,怕是做梦都要笑醒了吧。
原来是算计好的,他脸上的笑意更深,本来对于这个书法协会不是那么在意的,可是如果别人看到他风光会不开心的话,他倒是不介意在意一点的。
侯晓律正是得意之际,陆皆向前跨出一步,侯晓月则是有些为难,虽然她和这人不对付但侯家子弟不能为了旁人起争端,否则受苦的定然是这个极品大帅哥了。
哎,她只能哀叹这大帅哥命运不济了,她也听出来了,这大帅哥绝对是有才有貌,只是可惜啊……
却在她刚刚摇头之际,侯晓律一声惨烈的叫声刺破云霄,偏生他刚刚还站在门口,十分嚣张地模样,周围没有一个人,他就一个人叫得起劲,好像肚子里有什么东西像是要破肚而出一样。
青天白日的,明明该是和煦的正午时分,却给人一种阴冷之感。
“你给我站住!你们没长眼睛吗,这小子敢害我,还不将……”还没说完,竟是痛得满地打滚起来。
赶来的保安不明就里,齐齐将陆皆围住,说着就要动手将他擒住。侯晓月心绪刚提起来,也不知道面前这帅哥怎么一番动作,竟然眨眼间就到了路口:“平白无故冤枉好人,这位先生的品德实在让人难以言说,方才的话,我已经录下来传给姜老了,这位先生想说什么,自去同姜老说吧。”
接着大帅哥微微一笑,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侯晓月难免被男色诱惑,眼睛迷蒙了一下:“至于那个所谓的名额,既然这位先生这般想要,在下便退出好了。只是希望你……日后,不要后悔。”后面六个字明显加重语气。
“至于我伤人,相信贵店的摄像头说明了一切,不是吗?”这话,是对着刚刚赶来的经历所说。这家会所,是京城富二代的聚集之地,里面什么娱乐都有,也镇得住场子,这也意味着会所的老板来头很大,经理听到这话脸色虽然不好看,却也拦住了保安,由着人离去。
陆皆的心情并不好,殷参从他进门就发现了。
不过正好这个时候,聚灵阵法中的小孟同学醒了过来,外面一直十分焦虑的鬼魂先生看到此,立刻大力地捶起了落地窗吸引殷参的注意力去看。
殷参想了想,自家儿砸这么乖肯定不会闹出大事,等下再去问他的书法协会感想也不迟,便转身将沙发上的孟常扶了起来,道:“你还好吗?”
孟常的脸色并不好看,即便现在稍稍缓和了一些但明显就是元气受损,受鬼气侵袭甚深的模样,他摇了摇头,嗓子有些干巴巴的:“还好,死不了。”
殷参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干脆刺激了一下:“你这个情况很不好啊,既然我在,不如我帮你把这鬼打得魂飞魄散,这样你也能好起来了。”
孟常一楞,转而看向窗外,窗外的鬼魂先生被魂飞魄散吓得捶窗户的声音更大了。
……
本来心情不甚美好的陆皆大大,在看到某人坑人后,竟然无端端地好了一点。
第34章 和善
孟常抱着杯热姜茶缩在聚灵阵的沙发上, 对面是刚刚被引渡进来瑟瑟发抖的鬼魂先生, 没办法, 作为一只还保持着意识的鬼魂,对于天师和强者有种天然的畏惧。
他能够在这两人面前还保持着没有消散, 已经很给同类长脸了。
虽然他飘在空中的样子仍然是瑟瑟发抖的。
姜茶是殷参在陆皆回来前就煮上的, 给了孟常之后有多的, 就给陆皆和自己也倒了一杯, 三方会谈,殷参首先提问:“我有些好奇, 你究竟是怎么让他现于人前的?”虽然不太完全, 但让普通人见鬼绝对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孟常闻言不由苦笑, 早知道这事儿没这么容易过去他肯定不会出此下策的, 想了想他还是说了出来:“那个殷参, 你还记得大二那年宿舍讲鬼故事大会的时候,你讲了一个故事吗?”
大二?宿舍?殷参想了想, 果断摇头, 他其实大二就很少去宿舍了,有课滚去上课, 没课就宅在公寓里, 校里的活动一概不参加,即便他学业成绩都是A, 愣是四年都没得过一次奖学金。按照他自己的话来说,奖学金就要奖励给最需要的人,他不缺钱。
就知道不记得了, 这人真是万事不随心,孟常提示了一下:“你说只要有人愿意供奉鬼魂,鬼魂得到愿力,就能控制自己的魂体……”
殷参想起来了,那是一个炎热的夏日,他整天都有课就不想多跑一趟回家午睡,就将就地回了宿舍。却发现回了宿舍,大家伙正在讲鬼故事。怎么说呢,殷参这个人,人缘是真的好,即便他八百年不回一趟宿舍,舍友依然对他十分友好,看到他还十分友好地邀请他加入卧谈会。
讲鬼故事,谁怕谁啊!殷爸爸说出来吓死你们,那段时间他刚好开始在网上连载小说,正好搜集了不少题材,那是信口拈来,于是那时候他就讲了一个书生还恩却被反噬的故事,而这个故事里,书生还恩的对象就是一只鬼魂。
人,是天然恐惧未知事物的。一般来说,只有当一个人死去之后才能看到鬼物,那么人活着的时候,理所当然地害怕鬼,故事里的书生也一样,他每天每夜都做噩梦,噩梦里总有一只浑身湿漉漉看不清的东西才哭泣,直到有一天他看清楚了这东西的真面目——竟是他幼时有一饭之恩的一位壮汉。
壮汉告诉他,只要在他祭日这天摆上香案让他现身杀了仇家,他便会回报书生。书生一听,思考了一下就答应了。
讲到这里,故事应该是个很落俗套的鬼怪故事,当初天真的小孟同学差点听得睡着过去,却在听到接下来的一半后,毛骨悚然。就像是水鬼会找替死鬼一样,这壮汉在报完仇后,干脆顺着愿力与书生争夺起了身体的归属权。
而下一个故事,便是书生浑身湿漉漉地缠上闺阁小姐的故事了。
后来孟常问过殷参,鬼魂真的能够在有足够愿力的情况下逆转人生吗?殷参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他说这个故事,起愿是希望孟常别那么好心,有的时候徒劳的好心只会让自己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对于鬼魂来说,最好的报恩应该是让他们早些进入轮回,而非是在人间蹉跎岁月。
却是没想到,当初的故事竟然变成了小孟同学帮人的依据。
“就不怕反噬吗?”
这一发问,孟常还没开口,旁边瑟瑟发抖的鬼魂先生反而勃然大怒,连脚下的烟雾都腾飞了起来:“我才不会伤害阿常呢!”
殷参婉转地“哦~”了一声,盯着如今病怏怏的孟常,意思是你确实不是你害得人家这样的?鬼魂先生立刻就安静如鸡了,他也不想的啊,可是他真的好想留在阿常身边!鬼魂先生偷偷瞥了一眼抱着杯子静静喝茶的孟常,他这一生就这一个执著,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残忍,可是如果他的留下会让阿常……
鬼魂先生的眼神开始晦涩起来,渐渐脚下腾飞的烟雾又收了回去。
孟常却摇了摇头,微微看了一眼有些意志消沉的鬼魂:“不怕,我虽然……却并不害怕他夺我身体,况且我这具身体这么倒霉,若是换个人做,估计也很难活着见到明天的太阳了。”
……实力熏疼,不过倒也是。阴阳眼是个很让人眼馋的东西,但小孟同学幸运就幸运在有这么个倒霉命格挡着,没有大气运的敢打这双眼睛的主意,小心刚拿到就出车祸,这可绝非是信口胡说。
所以小孟同学这个人,运道真的很难一言以蔽之。
“作为朋友,我还是要奉劝你,这种以自己元气为愿力的法子少用,这鬼跟着你至多一个月,如果不是妄动元气,你现在绝对不会这么虚弱。”殷参有些散漫的表情收了起来,转而对着空气中的鬼魂开口:“不介绍一下吗?”
天师威压一开,鬼魂先生连飘都飘不起来了,陆皆看了一眼,诡异地心情又好了一些。
“我……我……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了。”
“……”
殷参喝完最后一口姜茶,将杯子放下:“行吧,不记得就不记得了,小孟你俩商量个章程出来,是你死我活呢还是你投胎我活,给你们一个小时的事情,我和阿皆出去转转。”
也不管一人一鬼答不答应,反正就是迅速消失在公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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