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参向来不吝啬钱财,看黎川这么好学,就为他报了班,反正乘风阁生意惨淡(你也知道),想学就学嘛,他一向是个十分开明的老板。他家乘风阁,虽然不包五险一金,也没有住房公积金,但是福利他是不会吝啬的。
所以……他家这么好,不要去学什么劳什子灵媒师啦!
……但是老板你的表情能不能稍微轻松写意一点,这样他很难点头答应啊,虽然他对什么劳什子灵媒师并没有任何的兴趣。看够了自家老板表情,黎川终于又捡回了抹布:“好了,老板我要干活了。”
“真的决定了?”
“……”
“灵媒师其实很赚钱的。”
黎川眉头一皱:“老板,你这样一说,我忽而有些犹豫了。”
“……”
“不过我都没有见过他,他怎么就要让我当他的传人啊?”
大概是来乘风阁踩点的时候见过你吧,殷参想了想,什么都没说,浪到后院去回电话,按他来说,不如就红毛吧,这孩子虽然缺心眼还容易坑熟人,但心性真的没话说,绝对的讲义气。
不过这事的后续,殷参并没有去关注,直到他和陆皆离开郾城去京城帝都,林跃似乎也没有找到传承之人。
所以说,传承还是要靠缘分,急是急不得的,清业住持等了三十年等来了三言,他爷爷等了五十年才等来了他,这年头,要有耐心:)。
自郾城飞往帝都的飞机平稳地降落,殷参有些困倦地打了个哈欠,带上棕色的毛线帽子压下一头炸毛的头发,看了一眼旁边一头乌黑柔亮黑发的某人,心中暗搓搓地嫉妒。不知道为什么,他每次坐飞机,落地后头发都会炸毛,简直不科学。
“是不是比御剑飞行要慢很多?”
两人一起随着人流出去,旁边有个小年轻,听到殷参的问话,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心道这两人是不是仙侠剧看多了,这都走火入魔了。本来以为只是一个没吃药,却发现另一个好听的声音似乎也一起弃疗了:“还好,御剑其实没有你想的那么舒服。”一般修仙界出行,只有为了赶路才会御剑,一般都有飞行法器。
“好吧。”殷参想了想,又觉得不赞同:“可是我觉得飞机并不舒服。”
这话他赞同,小年轻点了点头,他也是能不坐飞机就不坐飞机。
不过很快,人流就汇入出机口,小年轻再抬头,已经没有那两个仙侠剧爱好者的踪影了。真可惜,他还想认识一下这两人呢,感觉怪有趣的。
他们是提早一天来的,殷参对帝都很熟,他大学就是在帝都念的,还是国内排行第一的帝都大学,学的专业……不谈也罢。他在帝都大学附近是有一间公寓的,因为大学期间在公寓里安了阵法,又放了很多普通人不能接受的东西,所以即便他已经回郾城发展,公寓也没有卖掉。
虽然很久没住人肯定有很多灰尘,不过谁让他家儿子会除尘术呢:),自从确定陆皆用法术无碍后,后院就干净得不得了。
先将行李放下,时候尚早,正好是下午四点的模样,飞机餐并不好吃,说实话殷参早就十分想念学校附近的小吃了,匆匆洗了个澡就带着陆皆去逛学校了。
不过很显然,殷老板的心思全在学校周边上的店上,逛了一会儿就拐着陆皆去了旁边一个小巷子,走了大概五十米的样子就进了一家店,边走还边说:“这里的饭菜超级棒,要不是这家店的老板不愿意离京,我都想挖他做乘风阁的专职厨师。当初我和同学就经常来这里。”
正说着,殷参就看到了小桌子上的老板。
老板四十岁的模样,长得十分憨厚,一看就是老实人,看到殷参显然也十分惊喜,脸上带着笑容和他寒暄。陆皆打量了一下,很小的店面,几乎和乘风阁差不多,只摆了四桌,外面有些塑料椅子,应该可以加个三四桌的模样。
果然是小店。
“还是老样子吗?”老板对着殷参笑着说,又看了看后面长发飘飘的朋友:“小殷,这你朋友啊,长得真俊!”
殷参一楞,很少遇上第一眼就注意到陆皆的人啊:“对呀,我最好的朋友,陆皆!”
闻言,陆皆一怔,按照现在人的话说,这人总是每天都在刷他的好感度。
只可惜,陆皆还没感动多久,憨厚的老板就拆殷爸爸的台:“你这小子,多少年没来了,蒙你老叔呢!你四年前来不是还说,小孟是你最要好的同学吗?”
殷参:老叔,你可真是我亲老叔!
老板憨厚一笑,看到殷参的表情笑得更加开心:“小孟那孩子,可不像你,说好毕业经常来,这都快四年了才过来,他可是每个星期都过来,上个月还带了朋友过来,只比你这朋友差一点……”说着说着,老板的脸色忽而有些奇怪,看了陆皆一眼,拉着殷参走进一步,小声道:“不过那孩子有些奇怪,小李给人上菜碰了他手一下,那叫一个冰冷啊!比冰箱冷柜里的食材还要冰。”
“……”
“而且你也知道,我家的剩菜都会喂给周围的流浪猫,可是那天的剩菜放在后门,那猫舔了一口就死也不吃了。”
说到这里,殷参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不过他并未流露出担心,而是拍了拍老板的肩膀:“老叔,你放心,等下我就给他打个电话。”
老板是知道殷参有些手段的,一听笑容恢复:“得咧,老叔这就去亲自下厨,等着!”
第32章 运道
老板的手艺果然很好, 一手地道的京味菜肴做得鲜香味美, 殷参甚至开始有些怀恋那段在帝都求学的时光, 不过嘛,他现在过得也很好, 还多了个大儿砸, 嘿嘿!
显然, 陆皆虽然口腹之欲不重, 却也对老板的手艺十分肯定,在修仙界有这种厨艺的人, 基本都能够入道修成厨修了, 只是这个世界灵力衰竭, 没有人带领根本无法自己修成灵力, 也难怪这人一眼就能够注意到他了。
两人吃完, 已经是六点多了,店里的客人也多起来, 老板已经忙得脚不沾地, 殷参和老板打了声招呼就离开了。
刚一出店门,一阵冷风就侵袭而来, 帝都不是郾城, 此时郾城已经春暖花开,这里却依旧是沙尘和冷风肆虐的季节, 所以说,为什么那么多人想要在这座一点儿都不宜居的城市定居呢?想不通。
想到这里,殷参掏出手机给孟常打了个电话, 孟常就是他大学一进去就遇上的倒霉室友,天天见鬼不说还被厉鬼缠上,出生就带衰。说起来,有阴阳眼的人,因为容易受到鬼魂的亲近,其实是最适合当灵媒师的人选了。
只是可惜,电话打了两遍都没人接,想想是饭点,可能电话放口袋里没听到。殷参其实很少会去和人保持长时间的联系,一来是他本来就比较淡薄,毕竟身体不好,想不淡薄都不行,二来也是他这个比较拧巴,自己的家传对于普通人来说还是不要涉及的好。
这些年,来来去去,也就一个三言交往多一些。当然,现在还多了一个陆皆。
——
“你究竟想要怎么样啊!你当初口口声声说只要吃一顿人间最美味的饭就离开!我求求你了,我真的只是一个普通人,求求你了!”男人的声音带着哭腔,可是他站立的对面却空无一物,电话也放在沙发上,并未是打通的界面。
他弓着腰,似乎十分痛苦,仅只清秀的脸上面无表情,但却在强忍什么。
也不知过了多久,死寂的单身公寓内却诡异地响起了另一把冰冷的声音,就像是死鱼被冰冻过切开的声音一样:“阿常,我……”似乎想要碰触,刚刚有些歇斯底里的男人猛地后退,拿起沙发上的手机钥匙就夺门而出。
“不要跟着我!”他狠厉地转头:“否则,你知道我什么都干得出来!”
有些狼狈地抹了一把脸,匆匆出来,他身上只穿了一件羊绒毛衣,冷风一吹,冻得鼻涕都出来了,匆匆找了家二十四小时的快餐店,点了杯热饮才算缓过来。
感谢马爸爸,虽然没带钱包,却还可以手机网银支付。孟常将热饮握在手中喝了一口,才发现手机竟然有两通未接来电,戳开发现竟然是久未联系的殷参。
殷参,有两年没见了吧,上一次见面还是他去郾城公干得空去看了一眼他,一如既往地闲散和慵懒,事实上大学四年他都没有看透过这个人。当然,就是这个人看着从来都不缺钱就值得孟常嫉妒几辈子了。
作为一只每个月都月光的北漂,没钱简直比没有节操更加可怕。
也许是热饮治愈了他歇斯底里的心情,反正这种经历也不是一次两次,只是这次更加难搞而已,也许他可以请殷参帮帮忙。这么想着,他就随手拨了出去。
电话接通的时候,孟常正好已经找了个僻静的位置,因为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快餐店的并没有多少人,除了营业员似乎无聊地抱着手机刷微博,他这个位置看不到任何的客人。
“喂——”温润略显低沉的男声滑在耳边,孟常以他二十多年来的记忆力表示,这绝对不是他那个病号舍友的声音。不知为何,明明只是一个声音,远在千里之外,孟常竟然有些无端地紧张,他清了清自己的嗓音,才开口:“那个,这是殷参的手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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