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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 完结+番外 (三月春光不老)


  阿喻拎着食盒安安静静在正堂等着,时间不早不迟,刚好赶在少爷嘱咐的十五分钟前送上门。
  至家这会还没开饭,想着来时少爷嘱咐的那些话,阿喻心里啧了声,哪怕是未婚关系,少爷这样撩拨大小姐的心,真的好吗?
  “见过少……啊,见过大小姐。”
  至秀看向他左手拎的食盒。
  阿喻赶紧将食盒打开:“大小姐还没用饭吧?这是少爷最爱用的几道菜,正午大小姐走得急,少爷用饭用的不是滋味,想着一定要大小姐尝尝这些美食才行,这不,就吩咐小的为您送过来了。”
  花揽桂鱼、红扒鱼翅、酸辣小黄花鱼、春笋炒步鱼、酸笋鱼头豆腐汤……
  至秀呆了呆,想到阿喻刚才说的,这是春承最爱用的几道菜,她不由地想笑,这人啊,真当自己是猫了不成?
  她不喜荤腥,呈上来的四菜一汤,倒是香味遮去了腥味。
  阿喻被她这一笑摄了魂魄,差点忘记要说什么。
  饭菜摆了上来,至秀忽觉腹内空空,问:“她还说什么了?”
  “啊?哦哦!少爷还说了,大小姐赏脸用过后若觉得喜欢,万分诚恳地希望您有空去织锦阁三层楼用膳。他一人用饭深以为寂寞,没人陪,无端糟蹋了佳肴。要有大小姐作陪,必能食欲大增,身心通畅。”
  阿喻一字不差地将原话说出来,书墨抱着猫听得目瞪口呆,春少爷还挺会哄人,看把她家小姐迷得都昏头转向了!
  至秀没好意思听下去:“好了,你且回吧。她说的,我会考虑。”
  “好勒!您慢用。”
  满堂鱼香,苦了白露这只真猫。不好教它糟蹋了春少爷送来的心意,不用人说,书墨就提前揪着猫脖子撤了。
  四菜一汤,坐在圆木桌前,至秀莞尔,拾起长筷夹了块鱼肉,入口即化,色香味美,再抬头,恍惚想到春承呲牙捉弄她的场景。
  大小姐放下长筷,捏了银勺品尝汤的滋味,暗想:春承怪有意思的,拐着弯儿的把‘秀色可餐’说给她听。不就是陪她用饭嘛,花言巧语,好在不是男儿。
  阿喻功成身退,他脚程快,急着给少爷覆命,回到织锦阁,天还没完全黑下来。
  然而织锦阁内灯火通明犹如白昼。春承从猫耳罐捡了粒小药丸扔进嘴里,动作说不出的潇洒,看得一众丫鬟小厮偷偷垂下眼。
  “少爷!”阿喻兴冲冲走过去。
  “送过去了?”春承倦倦地挑动眉梢,看起来无精打采:“她答应了吗?”
  “少奶奶说会考虑的。”
  “会考虑?”春承乖巧抱着她的小药罐,坐姿规规矩矩地,一会儿没了声。
  阿喻抬眼看去,果不其然,少爷累得睡着了。
  春家金贵的一根独苗,天生病弱,为了做好那旗袍,少爷竟然还敢熬夜,这不,礼物送出去,人就撑不住了。
  灯光下少爷那张俏脸比昨日看起来还要苍白,他不敢吱声,悄无声息地候在一侧。至多十五分钟,少爷若仍没醒来,自有桂娘抱少爷上楼。
  他是春家世仆,从小伴着少爷一起长大,许是因为少爷病弱,明面上是他们伺候着,待少爷睡了,暗地里的桂娘就会出来。
  桂娘这人说来还有几分传奇,据说是民国以前风靡八府的艳姬,因缘际会学了一身好功夫,国乱时拚死从红尘楼闯出来,受伤倒在长街,被先夫人所救。
  此后多少年,老夫人去后,就是她来负责少爷安危。
  一身黑衣的桂娘面无表情地将人抱在怀,阿喻跟在后头大气不敢喘。
  门被推开,好生伺候着人躺下,桂娘坐在床边一声不吭地守着。
  阿喻不敢进房,少爷意识不清醒时能陪在他身边的都是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或者,冷冰冰的桂娘。
  他坏心眼地想着,少爷喊未来少奶奶常来织锦阁用饭,这要是让少奶奶看到他那些藏起来的小姑娘,哼,不吃醋那就怪了。
  尽管如此,他是绝对不会提醒少爷的,嘿嘿嘿。


第15章 【1 5】
  三日后,清晨,陪着至夫人用过早饭后,时候还早,许多人家还没开火,至秀身穿白玉兰的长裙,淡声道:“走吧。”
  书墨抢先一步拎起食盒,食盒里装着大小姐做的药膳。
  “阿秀。”至夫人不放心地追了出来:“见了春少爷记得关心关心他的身体。喊他来咱家玩,未婚男女,哪有像你们这样多少天不见面的?”
  至秀习惯了她的絮叨,始终耐心听着,至夫人说了足足五分钟,想了又想,实在不知还能说些什么,看着女儿那张精致白腻的脸蛋儿,顿时心花怒放。就凭阿秀这张脸,春少爷也不可能不喜欢。
  为娘的操碎了心,恨不能押着两人正大光明地谈一场热恋。
  见识过厉云生那样阴狠的纨绔少爷,再看春家大少爷,至夫人十二分的满意。要不是她家阿秀还没满十八岁,早嫁过去,她就无需忧虑了。
  至夫人最后嘱咐着:“中饭就在织锦阁用吧,娘就不给你留饭了。”
  留人的是她,赶人的也是她,坐在洋车上至秀安安静静想着,前世她从生母那里得到的关心太少,初来乍到,许是受了原身的影响,她待至夫人,怎么也亲厚不起来。
  退一万步说,原身被亲娘打死,这是无可更改的事实。
  骨肉亲情,一笔糊涂账。是好是坏,也由不得她来评判。
  穿过三条街,织锦阁到了。
  清晨的风满了清凉和雾气未散尽的点点湿润,街上行人稀少,然而织锦阁的门已经敞开了。至秀拢了拢披肩,想着很快就能见到春承,那颗少女心不受控制地雀跃起来。
  阿喻打着哈欠从楼梯下来,见了坐在圆凳笑而不语的女子,瞌睡劲一下子散了:“大小姐怎么有空过来了?昨天少爷还念叨您来着。”
  “我来给春承送饭。”
  “哦,那少爷知道了肯定很开心。”
  至秀捏着锦帕犹豫一会儿:“她…念叨我什么了?”
  “少爷啊,少爷想小姐了呀。本来昨天是要去府里看小姐的,谁知道半路起风,吹得头疼,桂娘强行带少爷回来,入夜少爷就发了热,折腾到很晚才睡下。”
  “这……”至秀抬头看了眼二层楼。
  阿喻极有眼色道:“少爷应该起来了,不如大小姐上去喊他用饭?少爷有起床气,除了那些贴身侍婢,我们做下人的都不敢贸然搅扰。大小姐就当帮帮忙?”
  “好。”至秀没再啰嗦,抬腿往二层走。
  她与春承都是女子,况且春承病弱,于情于理她都要亲眼看看才安心。至于旁人有意无意的眼神,她不在乎。
  就是春承不喜欢她,可她在自己心里的位置,谁也取代不了。那是种特殊的情分,微妙的缘分,跨越了前世今生,度过了生离死别,如今的她,抛开那些儿女情长,只盼着春承好。
  房门紧闭,里面未曾上锁,至秀站在门外轻喊一声:“春承?”
  门很快被打开,桂娘古井无波地看她一眼:“至大小姐?”
  没料到房间还有外人,至秀点点头:“我是。”
  “少爷还在熟睡,不过,您进去倒是无妨。想来大小姐会照顾好少爷的。”桂娘声线听不出起伏,侧身从门绕过,只留她一人立在原地。
  这是至秀第二次来到这间卧室。很快,便从大床看到连日来想念的人。
  春承顶着张巴掌大的小脸睡得正沉,她侧身裹着锦被,俊秀的眉轻轻拧着,像是在做令人烦恼的梦。
  看她脸色苍白,至秀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不好坐在床沿,她搬了凳子坐在一旁,手背轻贴在春承额头,体温正常,她悄悄松了口气。
  前世春大小姐身子康健,年少游学,给她一把剑就能大杀四方,能文能武,有足够轻狂的资本。
  病来如山倒,曾经驰骋四海的女公子成了放置高阁的瓷娃娃,至秀不知她是如何适应的。
  有心为春承诊脉,哪料春承胳膊埋在锦被。回眸望了望,房门紧掩,就在她纠结要不要大胆行事时,一只胳膊从被里伸出来。
  规规矩矩的春少爷,裹着厚厚的被子,终于睡热了。
  至秀觉得好笑。
  尤其当看到春承孩子气地扯了扯衣领,一举一动透出来的随性散漫,和她清醒时判若两人。
  只是下一刻,至秀笑不出来了。目光落在那道锁骨,她不敢多看,快速为其遮好那处绝妙的风景,心跳得有点快。
  为人医者,行医问诊求得是一个稳。反覆深呼吸,这才敛容细诊。
  脉象比那日在清雅亭还不如。
  也就是说,春承的身子没有变得更好,反而更差了。
  至秀蹑手蹑脚地为她掩好锦被,余光瞥见那猫耳玉罐,这是春承总爱抱在怀里的小药罐,里面装着药性温和的药丸。
  春家少爷拿补药当糖球吃已不是什么教人惊奇的事,补了这么多年,身子依旧不见好。
  手无缚鸡之力,生得唇红齿白,凛都人都晓得,春少爷不仅是个药罐子,还是个比女人还美的药罐子。
  因祸得福,这么多年也没人会怀疑这人女扮男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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