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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 完结+番外 (三月春光不老)


  约好的日子,小姐衣服都穿好了,就等着出门呢,被告知宴会推迟一日举办。
  传信的是穆家丫鬟。
  小姐信了。
  第二日出门赴宴,这才发现宴会早在昨日结束。
  穆家小姐在会上表现出众跻身八娇,听闻此事,小姐没气没恼,默默远了那人。
  后来穆彩衣登门致歉,一应责任推给下人。
  没过几天,至家出了事,日子过得风雨飘摇。小姐貌美,才情品性一顶一的好,至家孤儿寡母招来豺狼觊觎,后来才有了厉云生强行求娶一事。
  或许小姐骨子里的烈性,就是从那时被激发出来。夫人下手没个轻重,差点把人打得咽了气,醒来,小姐就变了。
  更温柔,更典雅,更沉得住气。而温柔之外,也有了棱角。
  再好不过。
  书墨没忍住再次看向自家小姐,心里暗暗补上一句:不仅有了棱角,还更漂亮了!
  那漂亮,怎么形容呢?
  说是人间绝色也不为过。可单单以绝色来形容小姐,未免过于单薄了。
  小姐的美,在骨在皮,宜嗔宜喜,她能柔软如四月天的柳枝,清淡如空山飘荡的烟雨,暖起来,又像冬日燃烧在铜炉的星火。
  就不知,这样的人媚起来,是何种风景……
  书墨摇摇头,懊悔地拍了拍脑门,她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真是大不敬!
  听到动静,至秀回眸浅笑:“你这是在做什么?”
  “没有没有,奴婢什么都没想!”
  “……”
  一晃的沉默,至秀音色愈清:“去喂猫吧,无事不要扰我。”
  她顾自迈进书房,手里还拎着春少爷送的礼物,书墨呆呆地杵在那,神游天外的人总算意识到原来已经回家了。
  她任劳任怨地转身,搓了搓掌心,拍了拍发红的脸,才将那些不该有的杂念抛开。
  回想刚才小姐说那句话时的神态,书墨脚步放缓,心想,真是圣洁不可侵犯啊。
  怎么办?越了解越入迷,她太幸福了,有一个天下第一好的主子!
  书房的门果断闭合。被看作天下第一好的至大小姐眉眼温和的解开衣扣。白嫩的指搭在衣领,望着那平摊在眼前的旗袍,一阵失神。
  春承……
  她在心底轻念着那人的名字。
  像是宿命般,前世今生,一样的名字,相同的相貌,一眼就是一生。
  春承为她做旗袍,除了做朋友,就没有点其他的意思么?
  她和前世的春大小姐不同,她敢嫁进春家,敢同她拜堂成亲,是……是做好了与她做妻妻的准备的。
  新婚夜那日,春承躺在她身侧,她是紧张的,那紧张来得很莫名其妙,虽然晓得女子和女子也能做一些羞人的事,但到底怎么做,她是不知的。
  她也曾羞愧不该有那样放浪的心思,毕竟春大小姐娶了她,接过来的只是那沉甸甸的责任。
  她说要担起她的一生,可并没有许诺,会给她应有的‘夫妻之情。’
  那这旗袍又算怎么回事呢?
  若要做朋友,为何要对她这么好?
  惹人苦恼,惹人愁烦。春承也是女子,难道不晓得,女子的心,轻易不能碰吗?
  还想听她喊‘兄长’、‘姐姐’,大小姐眼圈微红,暗道:你怎么不上天呢?讨厌鬼!
  不过讨厌鬼做的旗袍还真好看。
  谁不喜欢被人在意呢?
  况且在意她的,还是她最感激、最欣赏、最艳羡,最崇拜的人。
  恼过之后至秀弯了唇角,笑了。
  笑得很好看。
  和那旗袍一样好看。
  至于她对春承究竟藏着怎样的心思,对于这一世她到底想怎么过,至秀索性不再费神去想。
  情情爱爱,讲究的是水到渠成,春承若只拿她当责任看待,若只想和她做朋友,她自会成全她。
  反正她不会对旁人动心。会一直陪在她身边。
  勉强收拾好心绪,至秀欢喜期待地换上崭新的缠花旗袍,腰身贴合着柔软衣料,所有的纤美都暴露在明镜前,望着镜子里熟悉又陌生的女孩子,至秀慢慢红了脸。
  身子酥酥麻麻的,心潮翻涌。于是按捺下的那些浮想再次涌上来。
  春承……到底是几个意思呀!
  旗袍制作精良,款式秀雅,女儿家的尺寸竟无一丝偏差……
  至秀心乱如麻,前世今生就没这么混乱的时候。春大小姐看起来斯文正经的,原来还有暗中窥人的喜好。
  她自己都不敢保证能做出比这旗袍更贴合的衣服,春承却做出来了。
  这意味着什么?
  至秀咬唇,望着镜子里白皙细嫩的小腿,暗骂了一句‘登徒子。’
  那些朦胧的悸动,如流水一次次地抚过少女心弦。
  情之一字,初初从心湖跳跃而起。
  至秀敛眸,她真要穿这旗袍给春承看吗?她捏了捏发烫的指尖,一声长叹从唇边荡开。
  到底是谁不好伺候啊……


第14章 【1 4】
  不好伺候的春少爷此时坐在桌前用饭,织锦阁第三层楼,整个楼层都是春老爷为‘儿子’专门开辟出的膳堂。
  春承有意留至秀用饭,开口前早就想好了请她吃什么。凛都乃繁华都市,各地有名的吃食,三层楼都能找到。
  春大少爷自幼身子不好,春老爷在饮食上费了不少心,天南海北的大厨养在府里,等到十三岁春少爷回国创办织锦,春老爷精心养的厨子便有了用武之地。
  尝着嘴里的美味佳肴,春承遗憾秀秀没来同她一起用。吃独食的感觉不好。吃到嘴里,远没有秀秀亲手做的药膳好吃。
  系着雪白围裙的大厨杵在一旁看得胆战心惊:少爷一脸冷漠,是饭食不合口味吗?
  春承放下舀汤的白玉勺子,摸着药罐子发起呆来。她想了想,忽而展颜,招手道:“桌上这五道菜,重新做一遍,赶在晚饭前十五分钟送到至家。”
  大厨得到新任务,悬着的心放下来,眼看少爷笑了,他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哦,原来少爷没有不满意他的厨艺,是想着如何讨未来少奶奶欢心呢。
  自觉看清真相,一股使命感油然而生,他一定发挥出最佳水准,教少奶奶感受到少爷的真诚。
  书房,至秀将换下来的旗袍小心地收进衣柜。
  来日方长,总有一天会看明白自己的心,也总有一天她会看到春承的心。春承有意与否,放在当下时局来看,她之前想的,实在过于长远了。
  不说春承,就拿她自己来说,只是朦胧的喜欢,远不至非她不可的地步。
  一件旗袍,就轻而易举地乱了心,这会想来,至秀颇为羞惭。举步来到桌前,捡起没看完的医书,如老僧入定,浑然忘记还没有用过中饭。
  至夫人左等右等不见人来,问过书墨,得知春少爷送了女儿一份订婚礼,忙不迭地来到书房。
  门被敲响,至秀无奈放下书卷:“进。”
  声音清脆,悦耳动听。
  至夫人进门柔声埋怨道:“阿秀,不饿吗?你这看书忘记时辰的毛病什么时候才能改?”
  经人提点,至秀恍然还没用饭。她语带歉疚:“劳娘忧心了。”
  想着因何忘记时辰,又因何沉浸在医书瀚海,她小心抬头,恰好对上至夫人打趣的眸。
  “娘听说春少爷送了阿秀一份订婚礼,可有此事?”
  为人长辈,总爱以过来人的眼光看待问题,清清白白都能联想出三分影影绰绰的暧昧,时常让人感到苦恼。免得她细问,至秀直接说了:“是件旗袍。”
  “旗袍?”至夫人笑吟吟地点点头,这等贴身之物想来春少爷不会敷衍,拿衣服做礼物,既亲近,又富有情趣:“春少爷留洋学的专业正是什么服装设计,那这旗袍?”
  至秀侧身看向窗外:“是她做的。”
  “可合身?”
  大小姐面色染了微不可查的红晕,窗外春风吹进来,轻柔地拂过脸颊:“合身。”再合身不过。
  暗道登徒子的同时,她温声问道:“可是娘告诉了她?”
  至夫人笑得合不拢嘴,难得见女儿这般羞赧的模样,她本想深入地问几句,想到女儿打小与她不够亲厚,话到嘴边朝着另一个方向跑去:“春少爷贵人事忙,再说了,都说了是惊喜,哪能贸贸然跑来问娘呢?”
  她思忖着那‘合身’到底有多合身,至夫人笑问:“旗袍呢?要不要穿给娘看看?”
  想到那完美勾勒出身形的旗袍,至秀犹豫半晌没吱声。衣服做了就是要穿在身的,私心里,她还是想先穿给春承看。
  羞涩难为情是一回事,想与不想又是一回事。
  一眼望过去,身为过来人的至夫人大概懂了什么,感叹女儿长大了,面上笑容更盛:“好好好,都随你。娘不看了,快出来,用饭。”
  用过饭后,整个午后,至秀着手拟写全新药方。
  “小姐。”日落黄昏,书墨抱着猫站在书房门房:“小姐,织锦阁的人来了。”
  织锦阁?至秀捏着笔杆的指微微一顿:“来做什么?”
  书墨捂嘴笑:“来给大小姐送饭啊。春少爷真是个细心人。”
  白日心潮方被她搅乱,此时听著书墨说这些话,至秀笑着从座位起身:“来都来了,那就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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