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他们知道了薛书雁竟然是个混血的话,他们才不管妙音门的那套“上了忘忧山便与山下的一切琐事都再无干系”的这套规矩呢,胡人什么时候守过规矩?肯定是要把薛书雁逼回他们那边给胡人效力的,胡人在对待混血这一事上倒是有自己的章程起来了:
哪怕在自己族里活得都不像个人、被糟践得都有求死的心了,那也是断断不能落在外人手里的。
杜云歌本来就不太习惯胡人的用具和食物,更别提还吃了这么些天了,眉目间都有了点无精打采的感觉出来。等完全就是胡人口味的手抓羊肉和烙饼端上来之后,杜云歌脸上那种恹恹的神色便尤为明显了,在汉人的概念里,这些东西是万万不能当做晚饭来吃的。
她看着这些油腻腻的东西叹了口气,转向秦珊珊小心翼翼地问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吃了吗?”
当这样恳求的、楚楚动人的神色出现在此等美人的脸上的时候,是个审美正常又并非铁石心肠的人就不能拒绝。于是秦珊珊赶忙问道:
“你要吃什么?”
杜云歌想了想,道:“我进来的时候看见隔壁客栈里靠窗那边有人在吃杏仁豆腐,突然就感觉想吃点甜的了,能不能让你的人去隔壁问问他们有没有外带?”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秦珊珊便吩咐了下去,不一小会,一碗盛在青瓷碗里的杏仁豆腐便被送了上来,碗上还额外扣了个碗,一揭开上面的那个小一点的盖碗,青瓷碗里盛着的这碗糖水便显露出真容来了。
送杏仁豆腐上来的也是个胡人小二,愈往边塞之地走,这种连下人都是胡人的店便愈发多了起来。他对着秦珊珊谄媚地边笑边叽里咕噜地说了一大通的话,完全忽视了杜云歌这个汉人,杜云歌会的胡语也不多,即便已经聚精会神地去听了,也只能模模糊糊地听出个类似于“亲自”和“检查”这样的词来。
不过想想也就懂了,一家全都是胡人的店,怎么可能容许来自汉人的店里的东西就这么进来呢?肯定是有人过去亲自盯着,眼见着什么都没加,才端进自家的店里的。
秦珊珊笑吟吟地单手支着头,歪着身子看杜云歌吃饭,只觉得这姑娘一举一动都简直美得像幅画,就连吃饭的时候也格外好看。
杜云歌眼下正在用那道经过了重重检查才好不容易送进来的杏仁豆腐,这是道汉人最擅长的点心,能生津止渴,补气定神,一碗白生生、甜津津的糖水上半边撒着暗红色的京糕丁,另外半边撒着金色的蜜桂花,盛在淡青色的小瓷碗里端上来的时候,先不说好不好吃,光看卖相就相当赏心悦目了。
更别提杜云歌拿着勺子的手也是那般宛若凝脂,在上好的青瓷映衬之下愈发细腻,一时间竟然让人光是看着那截腕子,嘴里都能泛出点甜味来。
秦珊珊的脑子里想的东西一开始还挺正常的来着,结果看着看着,就动了歪心思了,心想,要是这么个精致得活像件举世无双的稀世瓷器的姑娘没有生在妙音门、不在忘忧山上,就按照现在这个世道的话,怕不是一在人前露面就要被无数人给盯上,然后就像一群饿狼把一头白抛抛、软乎乎的小羊羔给分而食之一样,三两下就能把她给拆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的。
——就连她自己也保不齐要是这群饿狼中比较体面的一只呢。
被人这么目光如炬地盯着,只要不是个瞎子那就肯定要有所反应,杜云歌一开始还在那里忍着呢,最后实在忍不了了,抬起了眼看向秦珊珊,还没说话呢就先叹了口气。
秦珊珊以为是杜云歌被自己盯得生气了,刚想开口道歉,就看见杜云歌把撒着蜜桂花的那半边杏仁豆腐转到了她这边,用桌上的那把没动过的勺子分进了秦珊珊的碗里,甚至一时间看着她这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的眼神竟然有种微妙的怜惜感:
“这是杏仁豆腐,是用杏仁磨成了浆,再加一点琼脂、奶和糖进去蒸出来的点心,原本是从京都那边传来的方子,没想到传过来之后人人都喜欢,也就自己改了改。上面撒的那一层红红的东西也是那边传过来的,是用山楂做的丁,金黄的是蜜桂花,是我们这边吃的时候习惯加的东西。”
“这半边我没有动过的,中间也有层琼脂隔着,没沾染什么东西上去,你要吃么?”
这个话题开启得何等突兀!饶是秦珊珊聪慧过人,也不得不愣了数息之后才反应过来她刚刚和杜云歌之间产生了怎样天大的误会:
她还在那里想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的东西呢,杜云歌却只把她的过分炽热的眼神当做对她能被送碗糖水的羡慕和没见过这点子零嘴的好奇了,便从自己的碗里直接就分了一半给她。
秦珊珊很久没有感受过如此纯粹的、简单的善意了,她有点想笑,却又万分感慨,心想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了这一番好意,便舀了勺豆腐尝了尝,只觉得清甜滑润之下有一点淡淡的苦涩,可是那过分浓郁的奶香味和甜味又把这一点苦味给压下去了,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不好的。
她在塞外的时候何曾吃过制作如此繁琐的点心呢,最多也就是一碗糖蒸酥酪罢了,乍然吃到这么清甜滑润的好东西,一时间没忍住便多吃了几口,直到把那一半的杏仁豆腐全都吃完,才放下勺子对杜云歌笑道:
“是挺好吃的。”
杜云歌还在那里小口小口地吃着撒有京糕丁的那一半呢,在暗红色的京糕丁的映衬之下,便愈发显得她朱唇雪肤、清丽得很了。她闻言也只是轻轻点了点头,因着“食不言寝不语”之故,直到把口中所有东西都咽了下去之后,才用帕子按了按嘴角,垂下眼去低声道:
“你喜欢就好。”
秦珊珊是越看越喜欢这姑娘。她之前只是觉得薛书雁有的东西她也一定要有、而很少有她想要却又抢不到手的东西而已,所以小时候的薛书雁越是护着她、长大后的杜云歌越是对她避之不及,她就一定要把杜云歌给带回塞外去,完全就是意气用事的感觉,并没有特别真心、非她不可的那种喜欢。
在这股意气之下,她才会这么多年来一直对杜云歌念念不忘,要是杜云歌真的轻轻松松就从了她、答应跟她回塞外去的话,那没准过几个月,她对杜云歌的执着也就渐渐淡下去了,但是经过了这几天的相处之后,秦珊珊对杜云歌是越看越爱,俨然是真的把她放在心上了。
为了让杜云歌开心一点,她还在那里绞尽脑汁地找话题呢。之前她扮做那位峨眉弟子的时候,听到过峨眉的掌门和杜云歌说什么琴的事情,为了让杜云歌搭理她,她好容易才想起了点跟琴有关的事情,便对杜云歌邀功也似的开口道:
“小门主要是喜欢琴的话,我们那边也有一把,是许多年前传下来的宝贝了。”
杜云歌本来还在那里闭目养神呢,没有理她的意思,然而她突然间就想到了那把流落塞外的世间第一珍琴九霄环佩,便对秦珊珊说的话稍稍上了点心——也没怎么太当真。
毕竟胡人的鉴赏力有多差那是有目共睹的,他们只知道越老的东西就越好,对什么年代品相花纹雕工之类的完全不懂,所以经常有些坏心眼的行脚商和盗墓贼把故意做旧过的东西拿到胡人那边去卖,导致胡人看汉人是越来越不顺眼,可是有些东西还非从他们这里买不行,可真是太气人了。
如果说只是“一把很多年前的琴”还不算什么的话,那么接下来的这句话就让杜云歌不得不正色以待了,因为秦珊珊发现她好像兴致不高的样子,便又把这琴在别的方面的厉害的地方拿出来补充了一下:
“每逢天雷之时,这把琴就会在琴匣中微微震动,就好像在与雷声和鸣一样,小门主可听说过有什么琴能这么厉害吗?”
——别说,杜云歌还真的听说过这么一把琴。
九霄环佩。
因为九霄环佩的琴身选用的是经受过天雷之威的柏木,所以天雷极盛之时能与其共鸣也很正常。只是胡人所在的塞外地广人稀,雷声本来就很大了,传得又远,四面八方的雷声隆隆地叠加在一起之后,凡是把好琴也能和鸣一下的。
为了验证自己心底的那个猜想,杜云歌终于开口跟秦珊珊说话了:“你们那里的那把琴除了能够与天雷和鸣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特征吗?”
秦珊珊先是一喜,然后眉头一皱,想了半天之后也没能想起更多来,只得道了声惭愧:“哎,实不相瞒,这琴眼下已经不在我手里很多年了,我连它长什么样儿都忘啦。”
杜云歌本来想说“那就算了吧”,可是转过头来一想,只觉无论如何都有那么点地方说不通:
如果这把琴真的是九霄环佩的话,那么怎么会这么久都没有人告诉秦珊珊?而如果这真的是秦珊珊的琴的话,在她知道这是一把名琴的情况下,真的会都持有了它这么多年还对她一无所知、连特征都想不起来么?
除非这把琴打一开始就不是她的。
当年五胡乱华的时候可是没有乌扎卡族的,九霄环佩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直接落到他们手里。但是如果这把琴是从别的部族传过去的话,那是九霄环佩的可能性就会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