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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姐说她非我不娶 (梦里呓语)


  只是秦珊珊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去,便是数年。
  在这数年里,明明说好了一定不会忘记她的杜云歌,竟是半点音讯也没有往乌扎卡族传的意思;反倒是秦珊珊安排在中原的人,老老实实、源源不断地为她一直传送着妙音门门主的情报。
  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负责传情报的人兢兢业业,不管多小的事情,只要与杜云歌相关,便必然要呈给秦珊珊看;可最让秦珊珊生气的是,但凡是跟妙音门门主有关的事情,便肯定跟“薛书雁”这三个字脱不开干系。
  这三个字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秦珊珊的眼中钉肉中刺,气得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那叫一个不顾形象、咬牙切齿,心想这家伙怎么隔了这么多年,还要如此锲而不舍地给我添乱!迟早有一天我要亲自去拐走云歌!
  秦珊珊和薛书雁还是有那么几分相像的。
  不是说容貌上,而是说性格上,毕竟薛书雁的那一半的胡人血统和纯血的秦珊珊还真有那么几分渊源。因此在看着源源不断送入乌扎卡族的、关于杜云歌和薛书雁的情报,秦珊珊一时间恨得那叫一个咬牙切齿,心有不甘:
  我不比那个死人脸好吗?我难道不比她好看一万倍吗?凭什么她就能陪在云歌的身边,她的名字就能够和云歌的永远都相提并论,而我只不过是塞外的圣女,恐怕还早早就被她抛去了脑后的那种?
  对于自家圣女有的时候可以在奇奇怪怪的地方究竟有多执着,乌扎卡族的部分老人们可了解颇深。可是再怎么执着,咱们眼下式微,又不能冲进中原去把人家的门主给绑过来,没办法,只能一遍又一遍地在秦珊珊的耳边劝:
  “圣女啊,小不忍则乱大谋。”
  “先不说你到底能不能真的去中原抢人,就算能,也要看看人家愿不愿意跟你走吧?”
  “再说了,你喜欢什么东西,也不过是那么一两天的事儿。你对人家妙音门的门主念念不忘,无非是因为她是你得不到的东西就是了。如果你真的去把人抢过来,保准用不了多久,你就会像对那些你喜欢过的名琴古画、金银珠宝之类的一样,把人放在一旁晾着,那反倒不美了。”
  秦珊珊心不在焉地“嗯嗯嗯”点着头,阳奉阴违的本事已经修炼了个十成十:
  “我知道。”
  知道归知道,心里怎么想,就又是另一码事了。
  再往后那么多年,从中原往塞外草原传的消息越来越多,可杜云歌还是一封信都没给秦珊珊寄过。
  也不知是因为年岁渐长,慢慢地忘记了儿时的玩伴,还是因为薛书雁已经在悄然间默不作声地把她整个人的时间都占据了,让她就算记得秦珊珊,也没空写信过来。
  ——秦珊珊对自己的心机程度很有信心,于是她单方面认定两者皆有。
  人的记忆是最靠不住的东西,有的时候秦珊珊自己都会觉得,那短暂的、曾在忘忧山借住过的日子,只不过是一场过分美好的、虚幻的梦境而已。
  时间到了,梦就该醒了。
  可是她在案牍间一抬头,便能看见关于妙音门的情报摞得越来越高,便又咬着牙开始劳作,也不知道是为了自己,为了整个乌扎卡族,还是为了去中原把那个说话不算话的小姑娘拎过来,揪一揪她的小脸儿问道,你是不是忘了你的玛依拉呀,我的小门主?
  有的时候她实在累了,不想再去应付那些似乎无穷无尽永无休止的事务了,便会去河边散心。
  通常这个时候,塞外第一美人就会完全不顾形象地恹恹趴在河边的大青石上,闷闷不乐地往河里丢石子儿砸鱼,一边砸一边念叨,说小骗子,杜云歌你这个小骗子。
  可等到秦珊珊长到这个能被冠以“塞外第一美人”的年纪的时候,有些应酬,她也终究无法脱身了。这些应酬来得急,又避无可避,所以一旦看见帐子里没人,乌扎卡族的老人家们就对视一眼,心照不宣地叹着气出门找人了;等好容易找到之后,少不得又是一通抱怨:
  “我的好圣女呀,您怎么也不梳洗梳洗?瞧瞧你现在的样子,怎么能出去见人哟!”
  秦珊珊看着遥远的黛色的天,突然就很轻很轻地笑了一声,都带出些咬牙切齿的味道来了,可是最终还是放缓了语气——毕竟她知道自己不像自己的那半个血亲那样,是真的打心眼儿里喜欢杜云歌——自己的“喜欢”更类似于一种执念,或者就像明察秋毫的老人们说的那样,是想要去拥有漂亮东西的本能。
  这便让她不管想说什么,都有点理不直气不壮的意味,最后也只能抱怨了声:
  “有什么梳洗的必要呢?来来回回也就是那些人。”
  ——杜云歌这个说话不算话的小骗子终年不至,她塞外第一美人便终年素颜朝天,间或蓬头垢面,心若蓬岛。
  那时,她还不叫秦珊珊。
  直到后来,她惯用了的那个汉人琴师特别会察言观色,看她对中原文化喜爱得很,便打着“方便圣女日后和门主亲近”的旗号,给她用那把琴的名字起了个汉人名:
  “‘环佩珊珊香袅袅,尘埃不到如蓬岛,何用珠玑相映照’,用来形容美人再合适不过了。圣女请看,不如就叫秦珊珊如何?”
  秦珊珊当时已精通汉文,一听就觉得这个名字起的真不错,心想这个琴师一看就是有大学问的人,便挥了挥手,让人赏给了他不少好东西。
  结果她心头上的这点子高兴劲儿还没完全过去呢,转眼将便看到了下一句话,当场就扎得她心里生生一疼,五脏六腑都要抽搐着纠结在一起了:
  韵胜形清,自有天然好。
  这话说来别有讲究,一切的起因,都只不过是那把九霄环佩。
  秦珊珊一直都有点心虚,因为这把琴不是她的,便连带着这个名字也似乎不是她的了一样;而以后等她把乌扎卡族管理好了,能得空偷闲去中原,再用这个名字结交到的杜云歌,这么算来,岂不也不是她的?
  ——自有天然好……不管多好,却终究也不是她的好。
  她喜欢的东西可多了去了。美人美酒,名马宝剑,还藏了把从中原流落到了塞外的天下第一琴九霄环佩,世间诸般事物样样都是好的,即便她再念着杜云歌,无非也就是一种习惯性争抢之下的求不得就是了。
  若杜云歌真的应了她,她欢喜吗?
  那自然是欢喜的,只是这欢喜最多能维持多长时间,便很难说了。
  一念至此,秦珊珊便又突然觉得即便杜云歌在她和薛书雁的中间选择了薛书雁,倒也没什么可难过的;毕竟按照薛书雁那个认准了什么事便死活不会更改心思的性子,怕是真的可以跟杜云歌一生一世一双人,这才是最好的。
  可是当薛书雁和杜云歌的喜帖,不远万里地传到了乌扎卡族的圣女桌上之后,秦珊珊刹那间只觉周围所有的声音都远去了,只余一片虚无,一片死寂。
  而在这万籁俱寂里,她只能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的眼眶好像有点湿,便咳了一声,对那个来来回回传了这么多年消息的信使道:
  “日后……”
  她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已经嘶哑得好像下一秒就能哭出来一样,就又努力咳了一下,才让她堪堪维持住了乌扎卡族圣女最后的体面,继续波澜不惊地吩咐道:
  “……不必再传消息来了。”
  这人为难地看着秦珊珊,几经斟酌之后,最终还是把他酝酿了一路的话说了出来:“圣女,这妙音门门主的大婚,您不该去。”
  “她是汉人,和咱们胡人的交际本来就不该太多。再加上她带走了那个叛族的混血,眼下人人都对妙音门的心里憋着一口气呢,在这个节骨眼上去参加大婚,委实不太适合。”
  秦珊珊身为一族圣女,她能不懂这个道理么?
  只是这么番撇清干系撇清得过分厉害的话,一从外人的口里说出来,她就觉得心里不好受得很。电光火石之间,她终于暗暗地在心里做了个决定,虽然表面上完全不显就是了:
  “你说得对,且下去吧,我要想想以后怎么办。”
  这人恭敬地行礼告退,可秦珊珊的心思,哪儿还在面前的那堆需要她处理的事务上呢?
  不过说她净在那儿走神,那可属实冤枉秦珊珊了,因为她的确是在想以后要怎么办。
  依水草而居、常年靠天吃饭终究不是什么长久之计,还是应该想个办法去和汉人合作;而且今年冬天又要来了,如果老天不给面子,又来一场白毛灾的话,乌扎卡族撑过去是能撑过去的,可万一有人不服管束,又偷偷去边界抢劫汉人,就又是个□□烦……
  种种纷杂思绪之下,猛然间有一个念头窜进了她的脑海。
  不,也不能说是窜进来的。就好像她其实已经偷偷在心底把这个念头酝酿了千万次,眼下只不过是等到了一个最适合窜出来的时机而已:
  她想要去看看杜云歌和薛书雁的大婚。
  也不一定非要见到杜云歌本人。只要看到她们婚事的布置,只要亲眼确认一下这份喜帖的真实性,只要得知最后能够娶到妙音门门主的,的确是那个被她小看了的混血,那堂堂乌扎卡族的圣女,也就心甘情愿地认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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