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书雁低叹一口气,这才回答了杜云歌之前的那个问题:
“我不怕这种事情,云歌,我更怕你因为这种小事就离开我。”
她摸着杜云歌的长发,过了好久才郑重道:
“我是真的、真的非常喜欢云歌。”
“我不是因为那个梦才这么说的。”薛书雁生怕杜云歌多想,便又补充道:
“我不会说什么好听的,但是云歌懂我,从我口中说出来的,肯定都是真话。”
她感觉肩膀处已经传来了微微濡湿的感觉,应该是杜云歌还在她肩头无声地流泪罢。于是她抱紧了杜云歌,附在她耳边低声开口:
“此生此世……不,生生世世,只要我薛书雁尚有一魂苟延残喘,便定不负云歌。”
杜云歌觉得自己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听过的所有好话里,也再也不会有任何一句,比自称“不善言辞”的薛书雁刚刚说出来的那句更动听了。她在薛书雁的肩头伏了半晌,要不是她的呼吸声还彰显着她醒着,薛书雁可真担心她就要这样哭累了、睡过去了。
在一段过分漫长的沉默过后,杜云歌终于哑着嗓子开了口:
“下个月月初是个黄道吉日,我早就看过了。”
“不知师姐意下如何?”
大婚
今天是妙音门门主和副门主大婚的好日子。
虽然两人早就把名分给定下了, 但是直到此刻, 她们的婚期才终于敲定。当这两人的请帖发出去之后,毫不夸张地说, 全江湖都为此轰动了,有种“终于尘埃落定”的欣慰感的同时, 人人也都在竭尽所能地为她们的大喜之日尽一份力。
这婚期定得相当讲究, 是由擅长医术星卜的百花谷算出来的;负责散发喜帖的是峨眉派, 真的可以称得上一句“适才适用”了;前来参加两人婚礼的, 无不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光是负责安排她们新婚那天负责前来观礼的宾客坐席,四位护法便难得放下了手中所有的事情, 聚在一起讨论了半晌,才好容易拟了个皆大欢喜的名单出来。
结果等凤城春拿着这张凝聚了四位护法心血的名单去找杜云歌看的时候,半只脚还没能迈进门槛呢, 就自己先默默地退了出来。
——杜云歌睡着了。
如果说得再详细一点的话,就是杜云歌伏在薛书雁的膝上睡着了。
换作云暗雪来的话, 肯定完全感受不到这点风花雪月的浪漫氛围,二话不说就要把杜云歌给揪起来了, 附送一个业精于勤荒于嬉的三连:
白日好眠,何等怠惰,给我起来练剑!
但来的是不是别人, 是凤城春。
她本就不想拿这些事情去为难杜云歌, 更别提现在杜云歌还伏在薛书雁的膝盖上睡觉呢, 是个有点眼色的人就会感觉到萦绕在两人中的这种别人无法插足半分的氛围。
凤城春自认是个很有眼色的人, 再加上杜云歌闭上眼、安安静静地睡着的样子委实罕见,凤城春蓦地就觉得心头一软,等她回过神来之后,自己已经站在山门处了。
山门外云烟浩渺,长风阵阵;山门内一派繁华气度,来来往往的弟子们步伐有序,恨不得为了她们的门主和大师姐的婚事,把忘忧山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翻新一遍。
凤城春抬头一看,就能看见山门最高处,那根年年都用来让她挂正月十五花灯的钉子,都被擦得锃光瓦亮的,上面还缠了一小圈红绸,看着别提多喜庆了。
她看着看着,便出神地笑了起来,还摇了摇头,也不知道在感叹些什么。
凤城春站在山门口的时候,一看就知道是在走神,于是没人敢上来打扰她;等到她开始看着那根钉子边笑边摇头了,妙音门弟子们齐齐对视一眼,这才敢上来问好并请示:
“春护法,当天的流水席是怎么个摆法,在何处摆?”
凤城春挥了挥手:“山上山下都摆。山上的话,把山门面前摆满就行,再多就繁杂了,等了事之后你们也不好收拾;山下的话直接摆十八里就行,气派又好看,反正当天山下肯定会来不少人,宁愿多了也不能少了。”
等这批妙音门的弟子匆匆离去之后,又有新的一批来了:
“春护法,负责教导大婚当天礼节的嬷嬷已经专门从山下请来了,您赶紧过去吧!”
凤城春很纳闷:“叫我过去干什么——”
这话刚出口,凤城春就反应了过来:
薛书雁的双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亡故了,杜云歌的生母杜婵娟生下她后便撒手人寰,她的生父、上一任何家庄庄主何墨不提也罢。
这样的话,就会出现一件很尴尬的事情,在大婚之日新人对拜的时候,坐在高堂这个位置上的,就会是一排灵位;更尴尬的是灵位只怕还是个单数,杜云歌绝对不会去叩拜何墨这种人的。
那妙音门弟子看她犹豫得紧,便又催了催:“是门主让我们来叫您过去的!”
凤城春这才回过神来,对着前来报信的妙音门弟子笑了笑:“知道了,我这就过去。”
“——春护法照顾我这么多年,请她上高堂之位坐也没什么。”杜云歌对着那名满脸都是不赞同神色的老嬷嬷道:
“江湖儿女,何必拘于这些小节?就这样吧,我结婚,我拍板,我说了算。除此之外,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老嬷嬷思索了一番,开口道:“得商量一下当天需要说什么吉利话儿。如果是单说吉利话儿呢,那什么样式的都有,两位娘子尽着自己的心意选就是;但是如果想要说点贴切的,就少不得要慢慢挑选一下了。”
杜云歌想了想,决定道:“那就挑一下吧,总不能千篇一律,和所有人都一样,怪没意思的。”
老嬷嬷点点头,问道:“两位娘子相差几岁?”
“师姐的年龄具不可考,按照骨龄来看的话,大约是三岁。”杜云歌疑惑道:“这有什么讲究吗?”
“哎哟,这不挺好的嘛。”老嬷嬷笑道:“女大一抱金鸡,女大二金满罐,女大三抱金砖……”
这老嬷嬷说话带着点含糊的口音,原本就有些难分辨;再加上薛书雁本来就是胡人,多少年了,她自己说话都带着点难以磨灭的胡人腔调呢,自然更听不懂这一番话了;再者,她又不是正儿八经的中原人,才不信这套。
结果她单单只听见了、可能也只听懂了最后那句话。也不知道这套吉祥的俗语在薛书雁心里被理解成了什么模样,立刻就转过头去,对着同样有点晕乎乎的杜云歌道:
“我不要金砖,只要你。”
去而复返,正好在薛书雁说话的时候一脚踏入房门的凤城春:打扰了打扰了,我这就走。
大婚前几日,杜云歌的嫁衣终于重制好了。
那件价值千金的嫁衣世上再难寻第二件,而且这也是杜婵娟当年曾经指名过,说要留给自己女儿的东西,对杜云歌的意义非凡。再者,之前的比武招亲无疾而终,重新拿出来穿的话倒也不算晦气,就像杜云歌说的那样,江湖儿女何必拘于小节,便再一次拿了出来,另找绣娘在裙角多添了足足一圈的雁纹,正好暗合了薛书雁的名讳。
除此之外,凤城春还专门找了能工巧匠,配上了比之前更为华贵的头面,是足量的赤金打造的,镶嵌红宝和珊瑚,莹润的南海珍珠本就价值高昂,更难得的是都一般大小,做成垂在脸颊两旁的流苏,便愈发光彩夺目,只要有一点烛光映在这顶凤冠上,便满室生辉。
可哪怕这举世无双的一身华服,终究也还是比不上杜云歌半点颜色。
因为是在自己门派里成亲,又是两个女子,便干脆省去了迎亲登轿和哭别的那一套。薛书雁穿着玄色长衣,握着杜云歌的手,将她从内室小心翼翼地引了出来。
龙凤喜烛影幢幢,莲步轻挪间,隐约能够从正红色的云锦盖头下,透过那摇晃不止的金线纺成的流苏,看见杜云歌的小半边侧脸。
即便不能窥见全貌,可是只这一眼,只这半面,只看她微微一笑,顷刻间便如云破月来,光华冶艳。似乎全天下的美色都在这一刻里,被她那胭脂色的唇角给尽数揽走了。
负责唱喜的人偷偷擦了把额上的冷汗。这是妙音门专门从山下请来主持今日的喜宴、做这一行做了几十年的老师傅,哪怕在上山之前,他已经被告知过了好几次,也从道听途说的传闻里隐约知晓妙音门身家丰厚,可是在真正踏进妙音门的山门之后,呈现在他面前的,竟是他这辈子都未曾见过的富丽景象。
本就小心翼翼,不敢多说半句话、生怕踏错一步的唱喜人便更打点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高声唱道:
“一拜天地!”
刹那间满室俱静。不管是前来观礼的人还是妙音门自己的人,全都在这一刻屏住了呼吸,看着站在大堂正中央,一红一黑的两道身影盈盈拜下。
众所周知,妙音门的大师姐薛书雁是个胡汉混血。哪怕看不见她的正面,也能从她那过分高挑的身形里看出点端倪。哪怕眼下是她大喜的日子,她周身的气势也硬是让她像一把刀锋雪亮的利刃,警官此刻被尽数敛入鞘中,也无法削减这股令人望而生畏的气势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