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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啊,你还跳! (朴正欢)


  之后,由族长带领一群人首先点燃火把,将手中火种传递给身边的人,这样一个接一个的人将手中的火把点亮,陆续传向广场中央堆着的几个火堆。
  当火堆被轰的一声点燃时,小岛被照得红通通的,所有人都欢呼起来,比之前的舞蹈更加激烈。
  紧接着,火种传到附近的岛屿,那些岛屿也陆续被点亮,整个湖面被映得似乎烧起来一样,壮观至极。
  这热烈的气氛感染了每一个,让潘杰兴奋得好像打了鸡血一样。
  连抢亲仪式开始了都不知道,还拉着一个姑娘的手跳舞,沉醉其中。
  姑娘乐得将他拉向木制楼阁,人群让开一条通道,起着哄把他两还有另外几对都推进屋。
  安谦语在后面叫潘杰,无奈四周太吵,潘杰根本听不到,于是被硬抢进新房做了新郎。
  看着关上的大门,安谦语哭笑不得。
  直到篝火变小,渡船开始工作,一些想早回家的人陆续登船,火把节接近尾声,潘杰才被放出来。
  他拿着一个绣花布包出来,四下寻找安谦语。
  安谦语已经寻了处合适的地方,正在搭帐篷。
  “谦语!”他晃晃手里的布包,兴奋得两眼放光:“看,我的战利品!”
  安谦语见过那种绣花布包的包装,这是当地茶山上有名的水仙茶,这种茶虽然出自福建,但在这个白族村落却有一片水仙茶山。
  不过为了不扫潘杰的兴,他还是问:“是什么?”
  “好东西,你一定会喜欢!”
  见潘杰如此兴奋,安谦语也很开心,并没立刻去拆包装,而是问:“被抢亲的感受如何?”
  “很有意思,就是给的茶味道怪怪的。”
  “给你喝‘三道茶’了?”
  “是啊,前面两道还好,最后一道在里面放了花椒、核桃什么的,味道好怪。”
  “那是长辈对晚辈的告诫,告诫你尝尽人间酸甜苦辣,好好回味人生。”安谦语说。
  “嗯,他们也这么说,后来就送了我一个大礼盒,说是什么酒。”
  安谦语一怔:“酒?他们送你酒了?”
  潘杰点头:“是啊,好像是两瓶酒,不过另一个人是得的这包茶叶,我就和他换了。”
  安谦语扶额,感觉这回亏大了!
  “笨死了,那酒是头奖,市值两千多呢,他们白族人每年就酿那么几坛子精酿好酒,过节才喝,有钱都没地方买的,你却换给别人了!”
  “是吗?可是我觉得你更喜欢茶叶,所以换这个送你,这茶叶不值钱的么?”
  “送我?”安谦语看着手里的花布包装,胸腔突然一热,整个人感觉暖哄哄的。
  潘杰得了奖励,却想着他更喜欢茶叶,所以没管哪个更值钱,一心只想送他喜欢的东西,这片心真是让人感动。
  “也不是啦,这茶叶也很名贵,别的地方都很难喝到这么好的水仙茶。”可惜茶山就在本地,这种茶在本地到处都有的卖,只不过加了个白族绣花的包装,显得与众不同而已……
  感动归感动,安谦语内心不免还是为潘杰捶胸,两千多换成两百多,落差太大。
  潘杰露出白牙,高兴笑道:“太好了,我就知道你喜欢茶!”
  安谦语傻呆呆看着潘杰帅气的笑容,简直迷了心智,心脏又开始乱跳。
  老天,求这不要这么帅好吗,我心脏受不了啊啊啊!
  深夜来临,火把熄灭后被人清扫完毕,在广场露营的人纷纷搭好了帐篷。
  小岛退却了喧嚣,飞扬的尘土渐渐落回地面,没有了太多声音,周围开始传来虫鸣声,各种飞虫围着露营灯飞舞,偶尔传来大点的飞蛾撞在灯上的声音,引得灯光一阵轻微晃动。
  安谦语他们带了个双人帐篷,本来没想过两个人睡一个帐篷有什么不妥。
  可现在,他发现大大的不妥。
  他不是没跟男性朋友睡过,他家的大开间,有个把朋友来玩,和他挤一张床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现在,和以前并不是一回事。
  他喜欢潘杰,潘杰也喜欢他,两把干柴搁到一个狭小的空间中,气氛开始变得极其不正常。
  潘杰脱掉上衣,发觉出了一身汗,去湖边取了水用毛巾沾湿了,把全身擦一遍,再次钻进来时,只穿一条短裤。
  安谦语第一次见到潘杰赤-裸上身,不由得脸热心跳,青年还一点不在意,大刺刺挨着安谦语钻进睡袋,皮肤不经意的与他有所摩擦。
  这让安谦语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想看又不敢看的纠结着,斜眼偷偷瞄。
  青年没有躺下,只是拉过睡袋盖了下半身,坐那里翻手机。
  他皮肤颜色较深,泛着健康的光泽,体毛适中、没有赘肉,手臂肌肉结实有力,锁骨清晰,肩膀宽阔,扇子面的身段下配有纤长的腰肢。最让安谦语羡慕的就是他不错的胸肌,想到自己胸口上那道难看的疤痕,不禁有些自卑。
  潘杰没有抬头,玩手机却对安谦语说:“总看我干嘛,你不去擦擦身体吗?”
  “啊!”安谦语吃惊,这人是不是长了第三只眼,怎么每次他偷看他都会被发现?
  “我没,没流什么汗,换了件T恤就行。”
  潘杰停下手,抬眼看他说:“那现在睡觉吗?”
  安谦语犹豫:“睡……”睡不着啊,现在这种情况:“我想看看星星再睡,你先睡吧。”
  说完,急忙爬出帐篷。
  潘杰盯着他屁股想笑,圈子里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纯情的男人。
  他套上体恤跟着钻出帐篷,挨着安谦语在帐篷旁边坐下。
  “这么多蚊子,你不怕咬啊?”
  “你来了就不会咬我了,我血冷。”
  “哦,合着把我当蚊香使呢!”
  “嘿嘿嘿!你别出来呀。”
  潘杰把头靠到安谦语肩头,望着天空说:“我不出来,谁陪你看星星呢?”
  鼻端传来潘杰的体味,干净的棉质体恤儿夹杂少许汗味儿。安谦语一怔,这是他从小便非常羡慕的一种味道,总让人联想到健康、活力。
  高中时打完篮球回到宿舍的男同学,刚到门口便将篮球往屋里一扔,篮球砰砰砰滚到安谦语脚下。
  他放下手中的书,轻轻踩住脚边的篮球。这种运动需要身体碰撞,不适合他。他骨架小,又不爱长肉,再加上不能冲刺、缺乏爆发力的体质,根本不适合这类对抗性运动。
  那男同学在他上铺,个子很高,走到他跟前翻找他床上的换洗衣服和内裤。安谦语的头正好在那男同学胸口下方,那人的跨栏背心松夸夸的在他脸上扫来扫去。
  他大学已经了解自己的性向,但班里没人知道,那时他近距离闻到这种汗味,心里突然砰砰砰打起鼓来。
  这或许是他第一次认真暗恋一个男生,整个高中都在暗恋他的上铺中度过,毕业的时候想到再也不能见面,还认真哭过一场。
  可神奇的是,现在他已经记不清那男生长什么样子了,唯一记忆深刻的还是那个他打完篮球回来的下午,明媚的阳光,还有那让人心动的汗味儿。

☆、火把节

  “你喜欢打篮球吗?”安谦语没头没脑突然问。
  “还行,在加拿大经常和同学打,他们挺喜欢篮球。怎么,你想打?”
  “没,我不会。”
  “哦,我看你这小身板儿也不太适合打篮球,外国毛子特别魁梧,你这样的一撞就飞了。”潘杰说着还捏捏安谦语的胳膊。
  安谦语低头:“我知道,就是随便问问。”
  潘杰见他似乎有些失望,便说:“要是喜欢的话,可以学投篮,也挺好玩的,改天我教你。”
  安谦语眼眸一亮:“真的?”
  “真的,只要你高兴就好。”
  安谦语一滞,“只要你高兴就好”这种话怎么在潘杰说来会这么容易,要是他一个没留心,兴许能把这种让人感动的话错过。
  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既然潘杰都说了这样的话,他琢磨要不要也说点什么回送给青年。
  “那个……”
  “嗯?”
  “天气真好,不冷不热的,好舒服啊,哈哈哈。”安谦语内心忧桑,这种话根本没办法随口就来啊。
  潘杰举着胳膊凑到安谦语眼前:“你是挺舒服,我都成蚊子的自助餐了。”
  “有驱蚊水,我去给你拿。”安谦语站起来,钻进帐篷去找。
  潘杰在门口用力挠着手臂上的包包:“找到没啊,痒死了。”
  帐篷里传来安谦语的声音:“还没,可能放得太下面了,得把东西都倒出来才行。”
  “哎哟,不行了,我得进来躲躲,这蚊子专盯着我一人咬。”说着也钻进帐篷。
  安谦语正在帐篷里厥着屁股翻包包,潘杰爬着过来同样厥着屁股和他一起翻。
  “是不是没在这包里啊?”
  “应该在里面,我放的,就是放太下面了。”
  “哎?不是被你压着的吗?”
  “在哪里?”
  “你膝盖旁边,衣服压着的不是吗?”
  “哪里?”安谦语左右看看。
  “这里啊。”潘杰用力去拽他膝盖压着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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