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杰吸吸鼻子,眼睛自棉被上方瞅过来。
安谦语担忧的神情写在脸上,或许是因为生病的人心理脆弱,在得到他的关心之后,忍不住想要撒娇:
“你还知道你昨天多气人?”
这话问得……安谦语泄了气:“对不起。”习惯性的先道歉,可是他又在对不起什么?
潘杰撇撇嘴,指着书桌:“把那盒抽纸递给我。”
安谦语急忙去拿:“给,别擤太用力,会影响耳朵。”
潘杰伸手去接,却乘其不备一把拽住对方手腕,顺势将人拉入怀里。
安谦语一个没留神,突然就被潘杰拉得扑倒床上,整个人被抱得死死。
“干嘛!”下一秒,问话被潘杰湿润的嘴唇堵住。
这个吻炙热、粗重,或许是青年正在生病,身体温度较高,安谦语有种嘴唇被烫到的错觉,还没来得及反应,牙关便被粗暴开启,滚烫的舌头探入口腔,混乱搅动、舔舐。
“唔……”这样的接吻安谦语从未体验过,他想起身,无赖整个人趴在床上,连脚也悬空,双手想要撑起,却被牢牢压制。头也没法躲,唯一能想到的办法就是用舌头将对方的舌头顶出去。
然而这种做法无疑助纣为虐!
唇齿纠缠之间,安谦语脑子爆出无数星星,他没有办法思考,唯一的本能也只是想多些机会喘口气。
……
那一刻,潘杰只想吻他,这个气死人的安老板!
他生气下楼,那人一脸惶恐的追下来,他说自己生病,那人急得好像快要哭了一样,怕自己没吃饭买粥过来就算了,还买了那么多,他没猜错的话,他是把每种口味的粥都要了一份打包过来的。
心思明明全都写在脸上,却硬扛着矜持,他不明白安谦语在对他比别扭什么,如果真的已经知道他有男友的事实,那干嘛不直接给自己一拳?
被打醒也就彻底清醒,何苦像现在,控制不住自己。
那人比自己大了好几岁,在感情问题上却表现得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完全就是不知所措。
真不知该为此感到开心还是沮丧,这让他心底更加升起一丝怜惜。
刚刚他小心翼翼对自己道歉,心中仿佛卡了块骨头。为什么他这么轻易就向别人道歉?他做错什么了就道歉?这男人怎么能让自己这么好欺负?
太气人,让人忍不住想要粗暴对待他!
于是,他强吻了他。
让人意外的是,那男人竟然有所回应,虽然笨拙但令人惊喜。
直到两人呼吸困难,潘杰才分开唇瓣,却仍然用力禁锢着安谦语的身体。
“呼……”青年喘息粗重,见安谦语仍旧紧闭着双眼,还没有从那一吻中回过神,不由得笑了:“本来好生你的气,可你这么可爱,让我没办法再气下去。”
安谦语这才睁眼,见自己与青年脸贴脸,如此的近,慌忙想要挣脱,却又听他说:“我不是要拒绝你,是不想把感冒传染给你才让你离远一点。”
“那你现在……”安谦语脸红。
“我现在想惩罚你,让你和我一起感冒,谁叫你总把我拒之门外,昨天还叫别的男人相公,都快把我气炸了,你知道吗?”
别的男人?安谦语蹙眉,这话说得仿佛他们已经是情侣,他成了在外面勾三搭四的坏男友一样。
“鼻涕……擦吗?”
“嗯?”潘杰疑惑一秒,立刻反应过来捂住鼻子:“我又流鼻涕了?”
真是好糟糕,没想到在他眼前流出鼻涕,这么糗!
安谦语呵呵笑:“没有,骗你的。”
“喂!你很调皮唉!”潘杰掐他脸颊。
安谦语终于能从床上爬起来:“不这样你怎么会松开手呢?”
“多抱抱不好吗?你嘴唇亲起来真软,和你人一样,全都软软的。”
安谦语脸又烧起来,哪有人刚接吻完会和对方谈论接吻感受的?
“你,你,你真不要脸。”你了半天,安谦语冒出四字评语。
“我,我,我就是不要脸。”
两人都笑了。
潘杰自打亲了这一次,算是彻底豁出去了,他的理由是:安谦语有毒,所以上瘾。
这种日子对他来说,就是癌症病人晚期,每一分钟都显得弥足珍贵。被安谦语发现的那天,就是他们结束的那天。
他已经做好准备,没什么好遗憾。
所以,何不享受这得来不易的每一分钟?
俗话说,人致贱则无敌,潘杰这不要脸的劲儿显然赢了。
安谦语之后便再也不和他闹别扭。
到现在他还不能认清自己,就太愚钝了。他那颗心脏已经为潘杰跳乱了节拍,无论他抗拒还是接受,乱了就是乱了,抵抗终归是无谓的。
疤痕的事,哪天找机会正式告诉他,潘杰如果不能接受那也没办法。
他已经做好准备,没什么好遗憾。
令他意外的是,潘杰并没有问起魏庭和他的关系,他原是想了解释的话,却没有派上用场。
虽然有几分奇怪,但潘杰的这一举动,却让他倍增好感。
*
“火把节?”
朱茜茜对着电话问那头的安谦语:“你们又去参加火把节了?喂安老板,你最近几乎都没看过店啊。”
安谦语说:“拜托啦朱老板,他假期时间有限,赶上了就不好错过。”
“好啦好啦,你们都已经出发了还来问我,多注意安全,真不知道有什么好看的。”朱茜茜挂了电话。
火把节对他们当地人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这种少数民族独有的节日,现在都是用来吸引外地游客的手段。
潘杰自从感冒好后,便开始得寸进尺,拿着旅游攻略挨个让安谦语陪他一起去。
听说白族举办火把节自然不能错过。
两人不仅让朱哥看店,还把朱哥的车也开走了,带着一堆东西浩浩荡荡出发。
火把节是在G市最大的淡水湖中心的岛上举办的,届时从中心最大的岛屿向四面的小岛传递,火把在湖水的映射下显得更加灿烂辉煌,场面十分热闹。
把车停在岸边停车场,便一人背着一个大包坐船驶向目的地。
上岸后天还没有全黑,火把节会在天黑后举行。
潘杰仍然好奇宝宝,一上岛便对那些广场中堆放的东西一阵猛拍,然后脸书、朋友圈,忙得不亦说乎。
安谦语把两人行礼安排好,今天晚上火把节会到很晚,再坐船回去不仅辛苦,也有可能因为返回的人太多而等很久的船。所以不少人干脆在岛上搭帐篷,等到第二天早晨再坐船回家。
索性这两天终于开始放晴,气温直线上升,晚上也不冷了,这小岛远离城市的喧嚣与光污染,满天的星星灿烂夺目,值得露营一夜。
☆、火把节
广场的人逐渐增多,对白族人来说,这就是一个举族同庆的节日,所以他们都穿着自己的民族服装来到广场聚会。
潘杰的眼睛便被那些穿着漂亮的白族姑娘吸引。
不是他喜欢女人,而是对这些靓丽的白族服装非常感兴趣,看得连眨眼都忘记。
“我的妈,好萌啊啊啊啊!”潘杰突然抓住安谦语胳膊猛掐,:“那里,那里,快看!”
安谦语顺着方向看去,一个身着白族服装的小萝莉,慢慢向这边走来。
小萝莉约莫六、七岁,衣服裁剪合身,看上去像是新做的,衣服上的绣工非常细致。小脸粉嫩嫩的,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打量来往的外地游客。
整个看起来像是橱窗里摆放的民俗洋娃娃,萌得两人心都要化了。
萝莉没有伙伴,独自在广场转了一圈,四处乱看,潘杰拉着安谦语,两个大男人跟着小萝莉也在广场转圈,眼睛都没离开过。
到最后,安谦语忍无可忍把潘杰拉到一边说:“你跟个怪蜀黍一样跟着人家走,等下他父母要是发现你看上他们家女儿的话……哼哼!”
潘杰心惊:“干嘛?会打我吗?”他听说少数民族的人都非常团结并且彪悍,要是犯了人家忌讳,说不好真是会打死人。
“打你倒是不会,把你订下来做这家人的女婿,将来就在这里度过余生了。”
“这怎么可能,我和他能配得上吗?”潘杰松口气,原来安谦语在跟他开玩笑。
安谦语认真脸:“这可不是假的,晚上还有抢亲活动,只要是家里有未出格的女儿,都可以抢男人回家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不限制,你不知道吗?”
“那也不至于这么小就结婚吧!”
“可以先订亲呀。”
潘杰:“……”他见安谦语讲得认真,半信半疑。
夜幕降临,火把节仪式在启动之前,所有族人已经迫不急待开始载歌载舞起来。
广场上白族和汉族的人们相互没有嫌隙,一起跟着敲击的锣鼓声跳舞、打闹。
凭借潘杰那人来疯的性格,加上长相又帅,自然被热情的白族姑娘们围着不放,就连不擅与陌生人交际的安谦语也受到感染,和大家跳起来。
直玩到族长出现,所有人才逐渐安静下来,听族长讲了一些听不懂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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