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传来一声惨叫,有什么东西抓在地板上,尖利的爪子划出刺耳的声音,随后是跳在桌子上打翻茶杯的声音,最后是跳在柜子上的声音,等方欢打开台灯,只能看到一道黑影从门上的窗户口一闪而过,过了一会儿一双冒着绿光的眼睛从那里照进来,那只东西怨恨的看着他,眼中泛着冷光。
方欢捡起拖鞋砸在门上的窗户上,那双眼睛才彻底消失,他也松了一口气,这才发现手心里居然全是冷汗,身体本能的紧张,心跳完全不正常。
经历了这么一下,方欢也不敢睡了,他开始瞎想混时间,其实也没什么好想的,就是想昨天吃了什么,来的路上有没有说错话之类的日常,完全就是打发时间。
他胆子算大的,一般人早就吓瘫了,屋子都不敢回,不过他到底是经历过风雨的人,一个人在外面什么大风大浪都见过,给人刷个马桶,也给人擦过皮鞋,都是一步一个脚印过来的,也没什么好怕的。
只是人在老家,忍不住瞎想,毕竟农村没有城市那么好,处处都是路灯,安全感十足。
在农村,你只能看到无数的星星,和无尽的黑暗,方欢还没有适应这突如其来的黑暗,他需要时间。
长夜漫漫,方欢想了很多,最后还是全部归于混沌,迷迷糊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因为在外面很忙,每天都不够睡,所以这次他特意嘱咐他妈不要叫他起来,热好饭放那就好。
所以方欢起来的时候菜还是热的,爸妈都不在,大概去别人家八卦去了。屋里就剩他一个,他洗好脸,吃好饭觉得无聊,干脆约几个哥们一起打牌。
好久不见的哥们还是很有话题的,比如职位,比如工资,再比如,女人。
“方欢,老实交代,找过几个女朋友?长的怎么样?”人多就容易起哄,男人凑在一起谈的最多的还是女人。
方欢笑了笑,主动把手机交出来,“谈过几个,长的也就那样吧!”
和他最熟的刘洋夺过他的手机,几个人挤在一起看相册,“我去,你行啊,找的各个都好看。”
相册里存了他好几任女朋友,他喜欢短发的女孩,尤其是白皮肤,杏仁眼,单薄的女孩,几任女朋友基本上都是这样的。
“奇怪,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刘洋让出位子给其他人看,“你们看看,是不是很眼熟?”
“真的,好眼熟啊,好像那个那个……就是那个……唉,我忘了。”不止他一个人觉得,其他人也这么觉得。
方欢心里咯噔一下,好像有什么东西碎掉一样,他夺过手机急匆匆的站起来逃跑,“烟没有了,我去买烟。”
没等大家多说几句,他就已经离开,顺便带上门。
他已经想起照片上的人像谁了,原本以为只是自己的爱好,没想到竟然全是照着另一个人找的。
他盯着手机上的照片看了很久,每一个都仔仔细细的观察过,短头发,杏仁眼,单薄的身体,和他童年的某个人慢慢重合。
小时候的男孩子都是不懂事,闲手闲脚,尤其是对于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动手动脚都是轻的,动不动扯头发,走路的时候故意碰一下,放毛毛虫恶作剧,基本上每个有喜欢对象的男孩都这么干过,当然也有例外。
比如方欢,其实他也扯头发,故意碰撞身体接触,只是他的对象是同样性别的男孩,那时候小不知道,现在长大了才知道原来他从小就注定了是同性恋。
方欢发现的有点晚,他找了好几任女朋友都是假小子,后来干脆找上男人,不过他回来之前把自己喜欢男人的一切都销毁干净了,也没人发现。
现在仔细想想,他喜欢的男孩更像那个人,都是短头发,白皮肤,杏仁眼,单薄的身体,他似乎对这些情有独钟,每次都找一样的,要不然宁愿单身。
他也没有和他们发生过关系,因为他认为那样的他们是纯洁的,不允许污染的,他抱着这样的思想一个人撸了好几年,现在才发现不是他们纯洁,是他心中的那个人纯洁。
他最喜欢那张瓷白的小脸,不哭不闹,安静的坐在那里,即使被他欺负了也只是小声的说,“你下次不要弄在明显的地方,爷爷会发现的。”
声音软软糯糯,就像刚拆开的棉花糖,按一下就会出现一道印子,再慢慢回弹。
原来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他了,只是那时候的他太过懵懂,不知道情为何物,而且好多年不见,他以为自己早就忘了那个人。
方欢去附近的小卖部提了一袋子东西,拿的什么他都不知道,完全是神游状态,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买了不少不需要的东西,连卫生纸都买了不少。
他想的太入神,完全没注意手上,有没有给钱都忘了。
不过他刚刚在皮包里翻了一下,发现少了一百块钱,多了几张零票,看样子是给过钱了。
方欢对自己都无奈了,他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一盒烟,拆开了才发现没带打火机,放在打牌的桌子上了。
他十分无奈,又没有办法,也只能叹口气。
天色有点暗,打牌打了好几个小时,一不小心就下午三四点了,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村口旁边有一间瓦房,和四周新盖的楼房形成天差地别。
现在这年代,家家户户都盖了新房,最少都有两三层,大致层户位置也改了,弄的他已经不知道都是谁家谁家了,也就几个联系好的还经常串门。
这间屋子有些年头,好像是长明他爷爷的住处,因为他爸妈离婚了,妈妈走了,爸爸带着妻儿住进新房,只有他爷爷带着他住进废旧的寺庙,后来寺庙回收,他们俩就不知道搬去了哪里?
这些都是方欢走后发生的事,他那时候也才十一二岁,因为爸妈要出门打工,他也不得已跟着出去上学,远离家乡太久,他记不太清楚。
如果不是因为到年龄了,家里人着急他的婚事,赶紧回家装修了房子,说不定他还在城市里奋斗,只有偶尔从别人嘴里听到那个名字。
他之所以猜到这是长明的屋子还有一个原因,因为这里长满了野草,五颜六色的猫儿时不时走来走去,从低矮的墙上跳过去,进入院内。
方欢敏锐的发现一只黑猫迈开优雅的步伐,不紧不慢的挤开木门,走了进去,临走前还瞥了他一眼。
这只黑猫就是在他家蹭饭的那个,方欢认识,他左右看看,发现四周都没人,这似乎是他的好机会,刚刚他没什么借口进去,可是那只猫却给了他理由,到时候如果进错了门就说是来追猫的。
他几步上前,推开了陈旧的木门,连接的地方因为太久没活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方欢尽量不发出声音,抬脚迈进了院内。
和想的不一样,院子里长满了杂草,除了一些猫,就好像没人住过一样,给人一种荒废的感觉。
如果有人住过的话,长期走来走去,至少会有一段路不长杂草,因为经常踩,可是这里的杂草长的能到膝盖,短的也到了脚腕,一看就知道没人住过。
方欢有些失望,又不死心,他越过杂草跟着那个被他喂过一次的黑猫来到堂屋门口,门关着,里面很暗,他趴在门口,看的不太清楚。
那只黑猫在他脚边蹭蹭,有意无意的用两条前腿抱住他的腿,腿间的那玩意不时碰到他的皮肤,让方欢
一阵恶寒。
那只猫硬了,不知道为什么不去找院里的其他野猫,偏偏缠住他,甚至自学成才,通过皮肤的摩擦缓解
疼痛。
方欢喜欢它,所以没赶它走,不过也不想任由它把自己当成按摩-棒,随意摩擦。
他提提裤子,那只猫顿时从他裤子上掉了下来,软软的身子还在地上打了个滚。
方欢不再理它,推开门走了进去,即使打开门,屋内也是阴暗阴暗的,就像被一层黑幕兜头罩下,根本看不见多远。
幸好方欢眼尖,看到不远处有一扇窗户,不过被帘子盖住,他走过去,正打算拉开窗帘,身后的门突然砰的一声关上,他吓了一跳,立马转过身去,四周一片黑暗。
能见度很低,他刚从外面进来,还没有适应一下子从白到黑的转换,实际上屋里并不黑,只是他的眼睛还没来得及适应。
等他适应了,一切都会好的,一定是有人捉弄他,从外面把门关上了。
方欢心里默默的想,他手里提了很多东西,里面有饮料也有啤酒,东西很多也很重,勒的手心都是疼的,他把塑料袋放在地上,徒手摸索着前进。
刚走了两步,突然看到不远处一双发着绿光的眼睛,里面泛着阴森的冷光,死死的盯着他。
方欢顿了顿,止住脚下的步伐。
那双眼睛似乎是某中信号,越来越多的绿光从四面八方涌来,就像草原上的狼,带着凶残恶意的心思包围他,无数只眼睛死死的盯着他,并且慢慢朝他走来。
越来越近,还在近,那绿光也越来越多,就像突然出现的一样,毫无预兆,它们目光中装满了贪婪,嗜血,冷冷的朝方欢走来。
方欢就像陷入狼群的羊,被四面八方的东西当成猎物,追着要撕咬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