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第三世:剑灵金手指 (第三只土狗)
- 类型:玄幻科幻
- 作者:第三只土狗
- 入库: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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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第三世:剑灵金手指
作者:第三只土狗
文案
从前有一位骨骼惊奇天赋奇高十全九美的少年,唯一的缺点是点背,点背的快要报复社会了。他师父是个魔,他从小到大各种意外死了无数次,他师父就动用时空之力不断的给他读档重生,这么磕磕绊绊的好不容易活到功成名就,被一道天雷劈死了。师父也心塞的不行,这次读档后决定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师父的专长是铸剑,就说给他铸剑镇邪吧,找个旺夫运奇高的人回来弄死了注灵。这个灵就是折腾了三辈子做了一辈子坏人又做了一辈子好人给上辈子善后,天生王佐之命,却每次辅佐完老大就死于非命的男主角。
奋斗不息攻X洗尽铅华受。
一个热血少年带着自家老油条金手指从初出茅庐到超凡入圣的故事!
封面来自晋江论坛涂鸦乐园,感谢美工云纪君!
内容标签:仙侠修真 重生 励志人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潜渊,姜枫 ┃ 配角:苍梧越,凌轻寒,沈琼,蔺臻 ┃ 其它:
章一 第一世
我又死了。
死字之前能用上又这个字足可见我的命运多么坎坷。
我的第一世是二十一世纪东南沿海发达城市内的一个小白领,那个城市在发展前是个小渔村,内部人口半数以上都来自外地。平日里密度奇大,车水马龙,交通堵塞。唯有年节前后,外来务工人员都返乡了,人口骤减,司机们平日里塞车塞习惯了,骤然这么畅通,难免容易亢奋,所以该城市的一大特色就是年末的时候交通事故惨烈,一旦追尾就绝不是一两辆车能够解决的问题。
我身为一条光棍,上无父母,中无兄弟情缘,下无儿女,孤苦尤胜于某个写陈情表的巨巨。年末无处可去,也没有人约炮,便入乡随俗,到本地一座据说十分灵验的寺庙中烧香拜佛,参与健康科学的宗教活动。
整个过程比肩接踵,人山人海——沿海地区做生意的人家多,本地人对风水十分看中,热衷于各种迷信活动。可想而知,过程疲倦且痛苦,唯一值得高兴的事大概只有我往那许愿的高香炉里投硬币投的倍响倍高,检验我练了半年飞镖的成效。
回去的路上我挑了一条人少路远的下山之路,路上遇到一个摆地摊算卦的和尚,和尚说我是王佐之才的天命,跟谁谁能发。
我心道难道不应该叫旺夫命?
我当时骂了和尚一句神经病,后来简直想回去拜他。
那天回去的路上我就出了车祸。
然后我穿越了。
其实穿越这件事,真的不算个大事,前车之鉴一车书,早就是网络文学里头烂大街的题材,鄙人念书的时候有幸拜读过几本,私心觉得只要不穿越成耽美,无论哪一种题材我都能接受。
重生以后脱下裤子看了一眼自己的小丁丁还在就是最大的安慰。
出门问了一下哪朝哪代,隔壁家老王以看神经病的眼光看了我一眼,说大业,永德五年。
我自认初中三年高中又三年,前前后后学了六年□□历史,历史上绝对没有那个王朝叫大业这样简单粗暴的名字,简直让人陡然生出一种欲望一问敌国是不是叫大弄特。
我望着天边的游云心道这该是个架空,就看到天边远远地掉下来一个人。
我惊了。
隔壁家王老头见怪不怪,说,格老子滴,不晓得又是那个瓜娃子莫学精御剑,从天上掉下来啦。千万不要再砸到老子的田!昨儿刚上了肥,他要是给老子砸乱咋办!
我闻言更惊,差点以为捡了个得道高人做邻居,惊讶地问。
“您老还知道御剑啊?”
王老头高冷地瞥了我一眼,道:“你娃儿睡多了,这种天上飞了,在我们大业遍地都是。”
我心说,我靠,原来穿越到了全民修真的年代么?这幸福来得突然,一时有点不适应啊。敢问那个男人心中没有一个种马修真男主角的梦?但我乐了不到半天,就被现实打败了。
千言万语一个字,穷。
我穿越到中州大陆的第一具身体名唤沈穷,家里又省又穷。祖上四代都是地地道道的泥腿子佃户,老爹死得早,老妈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村落后妇女,没有任何主见,每天最大的事就是忙活一日三餐。沈母怀沈穷的时候为了节省些前,怀胎到了八月份依旧坚持着下地干活,不肯歇着,一不小心就把沈穷催生出来了。沈穷是早产儿,从小就体弱多病,肩不能抗手不能提,体力值小于等于两点五只鸭。
沈母自己没读过书,不知道读书的好处,只盼望着能将这个儿子将养的壮硕些,所以喂他吃的粮食几乎全然按照喂猪的潲水匹配。唯一的优点是固执己见,村里的三姑六婆给她说了好几次媒让她改嫁,她怎么都不愿意,仿佛认定了只要自己这么含辛茹苦下去总是能得到回报的。同样的道理,由于她老人家的坚持和愚昧,以及坚持的愚昧,从小到大对我提出的任何能够改善生活的建议和意见都能成功的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所以虽然沈老娘没有虐待我,可我实在觉得我那段童年过的黑暗凄惨,于是成功黑化。
我做沈穷的第十年,沈穷十五岁,最大的渴望就是出人头地,离开山村,奔向美好的未来。但当时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给老母亲养老送终,她病的不行了,长期持久的劳累极大的消耗了她的生命力,那两年她只能躺在床上喘气,家里的活计全落到了我身上,但生活条件实在有限,我没有办法用正大光明的法子给她弄到药材,只好放下道德,跟着村子里游手好闲的癞子们混成了一个偷儿。
就这样又拖了几年,沈穷十八岁的时候,沈母驾鹤西去,我们彼此都解脱了。
我在沈家村村口找了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挖了个大坑,把她埋进去,叩了三个响头,再没有回村里去。
其实最初我也想做个好人来着,但沈穷的命注定做不了好人。
我赶到离沈家村最近的一个小镇时,已经是两天以后了,当时我觉得自己的脚都不是自己的了。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窝在墙角下给自己改了个体面的名字,沈琼。
琼者,美玉也,也泛指一切精美的东西。
结果十年以后,沈琼这个名字却成了中州大陆三界内的一个噩梦。
我成功的出人头地了,没能流芳百世,遗臭万年吧其实感觉也还成。
我本想去修仙问道,可惜却已经过了最好的年纪,根骨天资也平庸,勉强入了门也被人看不起,受尽了鄙夷。在那些出生世家天资卓越的贵公子眼中,我名为同门实为奴仆。我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再加上机缘巧合下,碰上了贵人,当时中州魔道的舵把子戮天邪君苍梧越被仙道七府君围剿的时候,我帮了他一把,从此以后成功跳槽了。
说实话,跟着越哥混的日子其实挺好,虽然那时候他落难,百业罪城内部一下就散了,内忧外患。等我拉着他养好伤,重出江湖的时候,他基本上已经一朝回到解放前了。但苍梧君能力杠杠的,我鞍前马后的跟着他打天下,不到十年,百业罪城从新崛起,再度成为中州大陆与东海灵墟诸岛的噩梦,小弟我也跟着名扬天下了。
跟着越哥干,可谓是吃香的喝辣的,想弄死谁弄死谁,当年看不顺眼的,一个个都能抓出来报仇雪恨了,那叫一个爽啊!
唯一的问题是,越哥他是个死断袖。
我把他当兄弟,他却居然想睡我!!!
章二 第二世
第二世
更冤孽是我居然被他给睡死了!
日!
这件事说来可谓六月飞霜,苍梧越堂堂邪君,据闻祖上还是纯正的魔族血统,是北荒魔尊空投的血脉炸弹。而我那沈琼的身子先天不足,后天没的补,跟着他老人打天下的时候已经落了一身的伤。他庆功宴上喝高了,一时冲动想睡我,我奋力反抗了几下,就被他像捏蚂蚁似的捏死了!
日哦,真是死的冤枉!
大抵是上天也觉得我这一次死的太冤枉了,刚刚跟着老大功成名就就殁了,实在令人叹惋。
于是又给了我一个重生的机会。
我重生在碧海潮生阁副席蔺臻的师弟兰蓉身上。比之沈琼,兰蓉十分幸运。兰蓉出身世族,虽是旁系,但生来便衣食无忧。因缘际遇下,幼时便被送上灵墟岛上求道,资质上乘,十七八岁就修得仙骨。兰蓉面容清秀,性格温和,人际关系良好。想起初为沈琼的那十年,我简直像上了天堂,差点高兴的哭出来。
刚开始做兰蓉的时候,我迷茫过一阵子,纠结了一番要不要回去找苍梧越那个死断袖。
说实话,越哥做领导,除了是个死断袖,简直完美。
问题是,越哥他就是个死断袖!
好吧,其实断袖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丑……
天佑八年,苍梧越在轮罪峰上被仙道七府君布下的天罚阵围攻,从论罪峰上摔下去的时候,脸先着地了。
我瞅了十年他那支离破碎的脸和他的虎背熊腰,实在很难生出和他断袖的基情。
最后我决定不回去,因为越哥那一晚给我留下的心理阴影实在太重,而且只要日子过得下去,谁他妈想去混黑道啊!老子给苍梧越鞍前马后了将近十年才混上人生巅峰又被他弄死了,难道重生以后还要回头去给他做牛做马十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