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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来点血 (鳞翅目)


  “你记不记得,小时候,你离开罗尔斯罗伊斯?”我用最平淡的语气问他。“你可能已经忘光了,可是,我因为某些事情,记得一清二楚。”是啊,因为那段沉没在自己记忆力的时光,这些本该忘却的事情,我还记得一清二楚。
  少年扭头,刚要走,却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挂住袖子。回头看,男孩肉包子似的脸上已经满是泪痕,刚才低头,就是在掩饰自己的流泪吧。
  肉呼呼的小手,不敢使劲拉,只是捏着衣角。
  “为什么要走,岚?”哭腔了。
  少年有点反应不过来。
  “为什么要走,为什么要离开?”男孩继续问。
  “为了莫。”少年很肯定的说。
  “为了莫就不要走。”男孩说。
  少年语塞。此刻的月,突然被云层所掩盖,无法看清少年的表情。
  沉默。
  雪在这沉默中,又飘摇而下。
  “如果只是为了莫,”我弯了一下嘴角,想做出一个笑,却失败了,“如果只是为了莫就不要走。”
  岚的表情,好似还记得。表情复杂的避开了我的眼神。
  我摆脱了他的手。
  “勒米艾梵大主教,战场上见。”我笑了。
  “我不会放弃,莫,我可以……”他的眉头紧锁,很好看。
  “我知道你不会放弃,勒米艾梵大主教,所以,”所以,“我说战场上见。”我走着离开魔法阵的范围,然后雾化消失。
  那个穿着红色和白色衣服的家伙,好似在那里,伫立了许久。
  我知道其实我只是逃跑。
  我知道最好的方式,是迷惑岚,迷惑他,利用他对我的某些占有的感情,让他帮我登上血族的王位。理智告我我,你不应该逃。
  你应该用身体迷惑他,用语言蛊惑他,然后让他为你付出你所需要的一切。用完之后,就像一只驿马,把他丢在路边口吐白沫而死。
  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
  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可我根本做不到。
  可能我能对别人做出来,可是对岚,我TMD根本做不到。
  我想诅咒自己的心,它明明曾经表现出来它硬的像铁。就像不能拿匕首杀死某个熟睡在我身边的男人,我TMD还是做不到,还是TMD会在不应该心软的时候心软。
  我尽量控制自己不去想这件事情。
  我觉得我的理智很好,这应该也继承自我的母亲,就算,只在表面上不去想。
  我思考接下来应该如何做,如何参与进这场战争获得利益,谁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以及,应该在这场战争前还是之后,把蜃拉进尘埃。
  逼迫自己。
  对蜃,我是可以做到的。卑鄙的我,要证明自己,用蜃,哈哈。
  从血都报告回来,很快回到了阿尔罕不拉堡,战争离这里还远。
  我在血都依然看不到安,莫名其妙的有些急躁。去血堡里,他的房间已经空了。问奈泽,还是为了保护他。
  我不敢在血都多留,我怕碰到蜃,我正在找他的麻烦。我需要精密的计划才能开始行动。虽然我的目的并不是弄死他,而是把他从我的对手的位置上拉下来而已。
  我回来挑选最精干的100个血族战士,打算赢得自己的那一份名声、荣誉和财富。
  大话说出来了,我并不知道应该是如何击败教廷,因为我的魔法,实在是太残了。所幸脑子还好用,于是就用这曾经被称为有能力的脑子吧。
  站在城堡的塔楼上,可以看到阿尔罕不拉城,里面有熙熙攘攘的人流,相对于瀚玛和本笃这样的城市极窄的街道。
  他们都是活人,都是活生生的生命,是我治下的居民。
  我不想让他们卷入这场战争。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
  蜃说,你还爱着活人你就还活着,你爱的人都死了你就死了。也许是对的。
  我无法想象让他们都死光的样子。即便是为了王位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把成千上万的人都变成僵尸一样的末代太恶心了,我不是做不到,我只是觉得这样很恶心。
  我自问,死在自己手下的人,不上百也差不多了。为了削弱爱德华,明里暗里还是弄死了不少的,而且是虐杀。后来为了自杀,也害死过很多各种各样的家伙了。可是为什么我就下不去手害死更多的人呢?我喜欢看到人性的阴暗面,然后让自己讨厌人类,可是终究,总是没有成功的彻底讨厌起来。
  莴笋已经会满地跑了,头发是和岚相似的淡金色,穿着哥特萝莉给他置办的衣服。
  佐拉特别喜欢莴笋,当这种喜欢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它就变质了,它就变成了祸害。哥特萝莉给莴笋订做了很多件非常繁复而华丽的衣服,这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这些都是女装。
  可是这孩子浑然不觉,天天乐,乐的跟傻了似的。
  “这孩子没傻吧。”我问苏。
  “他非常聪明,先生。俺娘说您是他哺育过最聪明的孩子,但是他也许比您聪明。”苏说。
  “爸爸爸爸爸爸……嘿嘿嘿嘿嘿嘿……”这家伙穿的蝴蝶结多离谱的衣服,狂奔而来,一条哈喇子的银丝go with the wind,终而挂在了我的裤子上。
  好吧。
  孩子的双眼皮非常明显,眼睛没有我人生路上遇到的一众灯泡眼们那么大,但是很有神。
  威廉这时推门而入,“100个战士已经准备好了,先生,什么时候出发?”
  “威廉。”我用非常正式的语气叫他。
  威廉抬头看我。
  “叫一声爸爸试试。”我无耻的笑了。
  不爱说话也没有表情的孩子,此时满脸黑线。
  好吧,战争,完全的开始了。
作者有话要说:  莫,抓起岚的领子,暴躁的说:岚,你尼采了……
岚,抚上莫的脸,满眼哀戚的说:莫,你萨特了……
鳞:╮(╯▽╰)╭尼采是什么,萨特是什么,好吃吗?
莫、岚:还不是你写的……
(某鳞被俩帅哥爆踹身亡,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蛋疼鳞脑内小剧场
尼采和萨特是两种欧风点心哦亲……尼采是辣味的,萨特是奶香的……两件包邮哦亲……

☆、第二十二章 为战 上

  就我之前所知的一切,对战争的概念,其实是非常糊涂的。
  在某种程度上我是上一次战争的导火索,我却没有亲眼目睹它。
  我知道骑士,武器,戈矛,前冲的人们为了梦想赌博自己的生命,相互厮杀。当权者给出诱饵,厮杀吧,赢了就再也不用厮杀了。
  可是最终,英雄总是死在冰冷的战场,而贵族死在城堡里柔软的床上。
  扯而已。
  为了停止一样东西反而要继续一样东西,这绝对是扯。
  飞鸟为食物而死,战士为荣誉而亡。
  总之,都是欲望。
  兵法并不是我所喜好的课程,并且战争也不是我喜好的方式。当然文学哲学我都不行,拉丁文还好,希腊语基本上,啊咧,我又把真实地名写出来了,管家会瞪我的。
  总之,我并不是能在战场前指挥战斗的人。
  是夜。火把并没有高高点起,对于血族,星辉足以让我们看到一切。
  100人,80骑兵和20魔法师。阿尔罕不拉城郊,我站在血族元老会一个成员的城堡里,看着集结着的他们。
  有些是刚刚成为血族想要为自己赢得地位的家伙,有些只是听命于亲长的无奈者。但无论他们目的如何,希望如何,他们都必须参与这场战争,血族为了避免自己灭族的战争。
  我站在高台上,看着集结的他们。有些穿着不符合这个时代的衣服,有些又花哨的像小丑。有些眼里有渴血的亢奋,有些神情淡然。
  和人类不同,他们没有互相说话,他们的脸上没有笑。他们大多表情冰冷而僵硬,像真正的尸体。
  这就是我要派去战场上的士兵。
  “先生们,你们为什么而战。”我站在高台上问他们。
  “为了胜利!!为了正义!!为了荣誉!!!”如果是人类,会这样回答的。因为,毕竟都训练好了。同志们辛苦了,为人民服务。可是台下这些不是人类。
  “啊……啊……啊……”黑色羽毛的鸟类在不属于他的夜飞过。
  回答我的,是它和寂静无声的微风。
  果然,人类和血族差异非常大。
  他们齐刷刷的看着我,他们的亲王。阿尔罕不拉元老院的成员们在我身后用极小的声音窃窃私语,但是很不幸,大家都有血族的耳朵,我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我让威廉直接在我身后用魔法显现了一个巨大的箱子,带着属于威廉的青蓝色反应光。一个金黄色的照明球同时被威廉升起在台上。
  我什么都没有再说。
  打开箱子,拉出其中全身被束缚住眼睛被蒙住的少女。
  少女的身躯挣扎着扭动着,仿佛知道我要对她做什么。
  少女的血液是极其美味的,所有的人都在直勾勾的看着我,此时我拿出一把匕首,轻轻划破少女的腕。
  一缕腥甜的鲜红流淌而下。
  “这是什么?”我再一次问他们。
  “血……血……血血血……血血……血……”下面的人回答的并不整齐,没有人类士兵的训练有素,但是有着人类士兵少有的浓烈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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