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国家,根本不存在了,是么。”姜重黎说。
“名义上,我们仍然是君主制国家,虽然实际上王国的概念的确已经分崩离析,但贵族领都在,有领主,有领地,有领民。本来,我可以帮助你复辟,重新获得他们的效忠,享无边权利,但是你既然不肯接受我,一切也就都不用提了。”
果然,流落在外的王子被迎接回王国,然后在一群热泪盈眶的贵族的簇拥下,登上王位,坐享无数宫廷贵妇这种事,就只能是个童话而已。
“觉得有点儿惨?”贼人不怀好意地问。
“你说呢?”
“那就当我的国王吧,好吃的,大房子,庄园,超级跑车,豪华游轮,只要你想要的,全都都会属于你。”贼人再度诱哄。
“人手呢?我是说,穿西装带墨镜,扛着尖端武器,一声令下就扫平一片的超级特工甚至特种部队呢?”姜重黎现在对武装力量最感兴趣。
“这个么……”贼人似乎思索了一下,“你要是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钻研专业技能,登上国王职业的巅峰,获得国民的狂热崇拜,发动对外战争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应该不会那么严重。”姜重黎道。
推开大门,走入房子的前院之中,姜重黎回过头,看到三层的白色别墅建筑,在明媚的蓝天映衬下,美得好像明信片中的风景一样。
碧空如洗,没有pm2.5,这里不是他原本的城市,他真的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以及蹦跳的脚步声。
“重黎小心!”耳机中传来贼人的示警。
姜重黎赶紧低头,一个巨大的物体就从他头上掠了过去,某种毛绒绒的长条状东西,扫到了他的后脑勺,力道很大,甚至带起了风声,如果不是头低得快,这下挨实的话,不死也得脑震荡。
第5章 雪梨
姜重黎遭到袭击,顿时有些怒,他本就因为回忆起往事,心情极为不好,十分需要发泄发泄。
有人想揍他?来的正好。
姜重黎双手提起,握拳于胸,双脚前后站定,微微弯曲,以便灵活地跳动。
哪知道,对面的敌人,拳击姿势比他更加标准。
“!”姜重黎瞪着对方,面无表情。准确的说,是不知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才好。
那个袭击了他的家伙,长着一张极为秀美的脸,大大的眼睛,三四层的双眼皮,眼睫毛又长又翘,又浓又密,羽刷一样呼扇呼扇。
然而就是这么个脸庞秀气的家伙,直直站立起来的身躯,却足足高达两米,雄壮的胸肌和背肌,使得那屈在胸前的上肢极为有力,但看上去最为危险的,却是这家伙的下肢,简直强壮到了恐怖的程度。
姜重黎毫不怀疑,自己若是被踹上一脚,该是怎样一个悲催的结局。
听说,这种家伙打架的时候,除了拳击,更尤其喜欢用粗壮的长尾巴支撑地面,然后双脚向前飞起,专门踹人家下三路。
“它是红大袋鼠,体型最大的袋鼠,也是大洋洲最大的哺乳动物及现存最大的有袋类。”贼人在耳机里科普。
“……我知道。”卧室里那堆抱枕中间,就有袋鼠,但作为抱枕,小袋鼠又毛绒又可爱,哪像眼前这只,如此威武雄壮,睥睨天下。
对,睥睨天下这个词绝对没有用错,瞧瞧那半耷拉着的眼皮,再瞧瞧水杏大眼里面那默默鄙夷的情绪,看着与羊驼的经典表情竟极为相似。
“红大袋鼠平均站立身高约1.5米,体重85公斤。可以轻易跳起3米高,9米远,并能达到时速60公里以上。你眼前的这只,各项基本数值翻倍,是红大袋鼠族群中当之无愧的王者,战斗经验极为丰富。”贼人继续科普。
姜重黎眼角一跳,慢慢放下双拳。
明摆着的,起冲突的后果就是他单方面挨揍,并且还可能冒着再也不能人道的风险。身为人类,与袋鼠打拳击,肉搏,太想不开,何必呢,何苦呢。
大袋鼠用鼻孔喷出股气,向前一个小扑,吓唬了姜重黎一下,姜重黎后退几步,有些明白了,“它是不是认为我入侵了它的地盘,在赶我走?”
“是的。”贼人回答。
“你之前怎么不早说,出门会被袋鼠赶?”姜重黎受够了贼人的不尽不实。
“我有准备,”贼人平稳地说,“你口袋中有我做的土豆饼,给它吃,它认得我的手艺。”
姜重黎掏掏外套口袋,果然掏出了一个食品袋。
袋鼠抽抽鼻头,疑惑地看着姜重黎。
“来,来。”姜重黎掌心捧着土豆饼,小心往袋鼠靠近。
袋鼠闻到熟悉的味道,放松了警惕,低下头,在他手里吃饼,温润的舌头,时不时舔过姜重黎的掌心,酥酥麻麻的。
趁着它吃东西,姜重黎另一只手伸过去,摸了一把袋鼠树叶形状的尖长大耳朵,耳朵柔软温热,毛绒绒的,十分可爱。袋鼠抬起眼睛,长睫毛呼扇,看了看他,没表示高兴,也没表示不高兴。
姜重黎胆子大了起来,又伸长手臂,去够人家覆盖着金红色水亮绒毛的长尾巴。
这回袋鼠不乐意了,相对短小的前爪轻轻推了他一下,姜重黎只觉一股大力袭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袋鼠的大双眼皮斜了他一眼,跳到一丛玫瑰花旁边,伸着鼻子去闻花香,不再理会那个愚蠢的人类。
姜重黎顺势躺在柔软的草地上,明明被推倒了,却觉得有些开心,他还从来没亲眼见过袋鼠呢,真是……太,太,太有意思了。不知道这只大袋鼠是男鼠还是女鼠,有没有育儿袋,小小的袋鼠幼崽从大袋鼠的肚皮袋中探出头来,好奇地往外面看,这个萌萌哒的景象,好想有机会近距离瞧瞧。
要是再能摸上一把,就更好了。
“它是你养的?让养吗?”
“不是,野生的,喜欢蹦进花园来调|戏玫瑰花,我顺手喂过几回,它就总来了。”
暖暖的阳光照在脸上,郁郁的心情一扫而空,姜重黎有些搞不清楚,自己的国家究竟在地球的哪里。掉落床底洞时遇到了奇怪的阻力,使得他在受到碾压的同时,也失去了对时空的认知。
那个阻力,很可能就是贼人口中的‘门’,此处有蓝天有袋鼠,难道……这是在大洋洲,门是机器猫的任意门?看来除了超级电脑技术,贼人还掌握着别的黑科技。
姜重黎的国王天赋,更像一种冥冥之中的感应,能够指引他的行为,类似动物的捕猎本能,却并不会告诉他具体的知识。
所以说明书的存在,才显得那么重要。
“商店的位置在这边,为什么不早说,非要糊弄我。”
“怕你知道了,就不来了。”贼人这回很诚实,“这边挺美对么,来一回不亏,我想,你看看这个国家,说不定就会喜欢了。”
姜重黎没有吭声,通过门的时候,巨大的阻力使他恢复了被洛秦山遮蔽住的记忆,这件事,贼人不可能知道,但误打误撞之下,贼人的目的却已经达到了。
此时的姜重黎,还怎么能把这一切都当作没发生过,然后回去做个平平凡凡的小小上班族呢。
洛秦山知道了的话,一定不会开心,但姜重黎这次,却不能当个听他话的好孩子了。
“既然是为了让你回家,才要去取说明书,那为什么你不直接和我一起过来呢?”姜重黎忽然有些奇怪。
“开一道能让你钻进去的小门,我还勉强能够做到,但要通过门,则需要消耗大量元精之气,你不给亲,我就不可能过去。”贼人解释,“至于你为什么能够自由通过,那是因为,你是国王。”
门中的阻力,的确在接触到姜重黎的灵魂之后,就变得友好起来,如果他不是国王,大抵是要一直对抗那股巨大的阻力,直到彻底通过门为止,亲身体验之后,姜重黎才明白了贼人有多不容易。
“走吧,去商店。”
贼人嗯了声,告诉他路线。
姜重黎出了大门,沿着门口的直路一直走,路两边没有别的人家,都是树林,树木很高大,翠绿的叶子间隐隐飘荡着蓝色的雾气。
“那是尤加利树,雾气是由树叶内含的精油挥发到空气中所形成的。”贼人告诉他。
姜重黎深深吸了口气,感觉很舒服。
“为什么初见面时,你就知道我名字的?”
“吸过第一口元精之气后,你晕了,我就四处看了看。”
姜重黎反应过来,“你翻我包,偷看我身份证。”
“……真的只有几百块钱,国王,你太穷了。”
“……”瞎说什么实话。
走了几步,姜重黎道:“喂,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之前没感觉,但现在这样用通讯器讲话,哎来喂去,没个称呼,实在有些不方便。
那边静了一下,然后贼人优雅磁性的声音,一字一顿,分外郑重地响起。
他说:“我叫玄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