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麻烦的样子。”姜重黎连班长都当不好,更别说当国王。
“接受我,成为我的国王,再麻烦的事情,我都会为你解决。”贼人的语调中,有着一丝|诱哄。
姜重黎警惕地瞪着他,问:“所谓接受,所谓成为你的王,到底是什么意思?”
贼人又微微勾了勾唇角,“字面意思,很简单,只要你接受,我就会永远陪伴在你身旁,直到生命的终结。来,说句‘我愿意’,咱们就算成了。”
简单?这事绝对不简单!
我愿意,我愿意什么啊,究竟是愿意干些什么具体的事情啊。
姜重黎垂下眼睛,心中有些抗拒。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对一个陌生男子说出“我愿意”,怎么想,都像是把自己卖了一样。
而且,此贼之前也说了,国王不是那么容易当的。想也是,即使在电视电影里面,国王都绝对是个高危职业,拥有荣华富贵珍馐佳丽的同时,也必须面对无数阴谋诡计,甚至明刀明剑的砍杀。
国王职业,性价比不高的样子。
“我不想当国王,”姜重黎直接说,“我有正经工作,马上就该收拾收拾上班了,月底还等着拿全勤奖呢。”
贼人看了看他,微微抿起薄唇,冷淡地说:“随便你。”
本以为贼人会生气,哪知道他竟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
姜重黎正惊疑不定,贼人已经站起身,向他走来。黑色的披风在男人身后扬起,像一双巨大的羽翼,暗夜一般笼罩下来。
贼人单膝跪在床边,手放在姜重黎胸前,微一用力,姜重黎就整个人倒在了床上。
“你干什么!”姜重黎大惊。
男人俯下|身,头低下来,口唇与姜重黎离得很近,近到呼吸相闻。
“你让我走,我听你的,不过来回一趟不容易,路费你出。”贼人说。
“要钱就要钱,你……爬我身上来,做什么。”姜重黎脸都红了。
“路费不是钱,我通过门,需要很多元精之气,为了找你,之前过来的时候,几乎将自身元精消耗一空,如果没有充足的元精,便直接返回,那只会在半路上虚耗至死。”贼人说着说着,头越来越低,唇轻轻碰了碰姜重黎的嘴唇。
轰!
姜重黎面红耳赤,整个人都烧起来了,用力去推贼人。
贼人当然不甘心被推开,手脚都压上来,钳制住姜重黎。
“滚开!”姜重黎用力挣扎。
贼人的披风在床上铺开一大片,笼罩住两人,姜重黎满眼一片漆黑,身上承受着巨大的重量,口鼻间都是另一个男人灼热的气息。
混乱中,贼人的唇落在姜重黎耳前,还轻轻吸|吮了一下。
瞬间,姜重黎毛都炸了,像一只被揪了尾巴的猫,嗷一声弹跳起来,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然后,抡起膀子,一巴掌扇了过去。
啪!
贼人英挺俊逸的脸上,顿时结结实实挨了一个大耳光。
姜重黎还不解气,紧接着长腿一伸,一脚狠狠蹬在贼人肚子上,将他踢下床去。
贼人后退两步,手捂着脸,揉了揉。
姜重黎也往后缩了缩,后背抵到墙上,凉得他一哆嗦,“再……你再敢耍流氓,信不信老子剁了你!”
贼人看了看他,没有再靠近,“不给路费,我走不了。”
“非亲不可吗?!”姜重黎怒吼。
“不亲的话,做别的也……”
“你闭嘴!”
贼人闭嘴。
姜重黎喘了口粗气,上下打量贼人,“你这家伙,怪不得长这么好看,弄了半天,原来是一只吸人精|气的狐狸精。”
贼人一愣,“什么?”
“敢说你不是?”姜重黎咆哮。
贼人一哂,“我只需要‘你’的元精之气,如果狐狸精像我这么挑食,早都饿死了。”
“元精之气是什么东西?”姜重黎问。
“那是过去的叫法,”贼人解释,“你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生命特有的灵魂力量。”
生命的力量?
贼人来自某个姜重黎应该去当国王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国王,是通过类似藏传佛教中灵魂转生的方式来继承的,贼人会使用一种让人忽略的技能,贼人提到了门,通过门需要使用某种生命能量,所以贼人对他耍了流氓……
姜重黎受到了巨大的文化冲击,世界观产生了动摇,一时间有些茫然。
不成,绝对不能当这个稀奇古怪的国王,必须赶紧把贼人弄走,然后他就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当中了。
姜重黎下定决心,开始积极思考对策,“要不,我给你买点花花草草,或者蔬菜什么的吧,不然的话,活禽市场有卖|肉鸡肉鸭的……”
贼人沉下脸,“那些不行。”
“为什么?”不都是有生命的么。
“不好吃。”贼人道。
“你挑毛啊!”
“都有国王了,我自然只愿意获得你的元精。”
“我……”
“重黎,我只吃你。”
这到底是哪国的国王,竟然是个被吃的命!
姜重黎抓狂。
第3章 狂犬病
姜重黎刚要说些什么,手机上的闹钟突然响了,他赶紧抓过来看,已经到了平时起床的时间。
“没功夫理你,上班会迟到的。”姜重黎飞快跑进卫生间刷牙洗脸,换衣服,穿鞋,抓起包,一气呵成。
锁门的时候,发现贼人也跟了出来。
“你干嘛?”
“跟着你,我也没别的事干。”贼人说。
姜重黎不理他,跑下楼,出了小区,走两三百米就是轻轨站,路边的小吃店十分热闹,都是买早点的上班族。
姜重黎行色匆匆,贼人亦步亦趋,披风水波般漂荡,步态潇洒从容。
路人们都跟瞎子一样,完全没有对这个奇装异服的男人表现出惊异来。
“小姜。”小吃店老板招呼姜重黎。
“老板早啊。”姜重黎停下脚步。
“新炸出来的面果子,拿去吃。”老板伸出大手,递给他一个纸包,端正的脸上,挂着一丝讷讷的笑。
姜重黎刚要去接,一眼看到贼人冷着脸站在一旁,不由缩回了手。
“不了,谢谢老板。”
老板脸色一暗,“不是什么好东西……等你下班了,给你做猪排饭吃。”
姜重黎见老板想多了,赶忙握住他的手,说:“我没嫌弃,只是,那个……对,我要减肥,面果子就不吃了。”
“减什么肥,不吃早饭,当心把身体搞坏了。”知道不是嫌弃他给的食物,老板脸色亮堂了许多,硬是把纸包塞进姜重黎手里。
姜重黎看老板开心了,自己也十分高兴,但一转脸,笑容就僵硬在了脸上。
贼人站在一旁,死死盯着姜重黎和老板握在一起的手,眼神简直要杀人一样。
“他是何人?”贼人的声音里,冰碴子碎了一地。
姜重黎压低声音道:“关你什么事。”
贼人直接采取行动,一把拂开两人握在一起的手,装了面果子的纸口袋啪一下落到地上。
“……小姜?”老板愣住,他的手背都被打红了。
姜重黎强忍着怒吼的冲动,横过肩膀,将贼人撞到一边,用身体挡在他与老板中间,防止此贼又对老板动手。
“老板,手没事吧,我看看。”姜重黎拉过老板的手,看到手背上那块红,感到很愧疚,就轻轻给他揉了揉。
人家老板好心给自己好吃的,却被这阴晴不定的贼人打了,完全是受了他的连累,整个儿一飞来横祸。
“没事儿,已经不疼了。”老板有些赧然,缩回了手,“也真是奇怪,都没看见是什么东西给我来了这么一下。”
姜重黎闻言,又瞪了贼人一眼,哪知道,贼人瞪他瞪的更加凶狠。
老板注意不到贼人的存在,被打了都找不到打人的主,太吃亏了,姜重黎觉得不能再让贼人呆在这里,于是胡乱与老板道了别,捡起地上的纸口袋,拉着贼人跑了。
轻轨站前面有一块喷泉绿地,对着喷泉设有几个铁艺竹子长椅,姜重黎拉着贼人找了个偏僻的长椅,将贼人扔到椅子上坐着。
“你这人怎么回事,有狂犬病啊?”姜重黎怒了。
贼人冷冷望着他,半点不觉得自己有错的样子。
“人家老板平时特别照顾我,总送我好吃的,你干嘛那么对人家?”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姜重黎简直要气疯,“这么说起来你自己还不是一样,煮粥给我吃,还说些什么永不分离之类的话,殷勤起来比老板厉害多了,你说,你是不是更加图谋不轨?”
贼人转开脸,眼睛看向别的地方。
“总归,随便动手打人就是不对的,你听到没有?”姜重黎伸手扳住贼人的下巴,将他的脸转向自己。
贼人的皮肤凉滑清澈,触感如同玉石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