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拉”一声,他将手中的资料给撕得粉碎。猛地低下头,两只手撑在桌子上,看着黑色沉香木的书桌,陆鼎天气喘吁吁,眼前一阵发昏:“你去联系老四,让他派上好手,把这个少年给我‘带来’。”
心腹看着化为碎片的资料,内心有些不忿。天知道,为了搞到这份资料,他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那背后有着一只手,一直在阻挡着他们得到这些。要不是那人后来不知怎的手下开恩,他们又怎么可能能拿到这些!
本来打算提醒陆鼎天,但嘴上的话,却在出口的一刹那转了个弯:“是的,老板。”
陆鼎天喘着气,房间里又陷入了一片死寂,直到一个惊讶的女声闯入,打破了这份死寂:“这是怎么了?”
陆鼎天抬头。是苏苏。
他脸上的不忿之色立刻退去,换上了一个温柔至极的表情,却由于转换过快,显得极为不自然,甚至有几分狰狞和扭曲:“苏苏,没事,只是手下办事不太得力罢了。”
已经识趣退出到楼道口的心腹听到这句话,眼里的光芒又暗了几分,手上的拳头也不自觉地捏紧,仿佛在克制着什么。
陆鼎天没看到心腹片刻的失态。自从苏苏到了之后,他的所有注意力都已经被这名美丽善良的女子所吸引。
上一世,他被人打落尘埃,成为人人喊打的野狗,连自己最亲近,也最相信的朋友都背叛了自己,只有苏苏,虽然只是一个朝不保夕的三流小明星,却常常接济自己,让自己能够找到一份糊口的工作,更是在自己每次濒临崩溃的时候,鼓励自己活下去。
那个时候的自己,徘徊灯下,迷茫无助,不知该去往何方,就是这个温柔的女子拉住了自己,告诉自己,活下去,活下去。
那一世,他一无所长,早就被心怀叵测的继母给养废了,即使苏苏倾尽自己的积蓄,也没能拯救他,反而让他进入了赌场,妄想一本万利,就此翻身,直至债务缠身。又是苏苏,委曲求全地找到富家子弟,成为自己曾经好友的情妇,以此换来钱财,为他赎债,这才将已经被高利贷扣住,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的他给救了回来。
他还记得,自己曾经问过苏苏,为什么要对自己这么好。
那时的苏苏,早已没有了一开始的美丽。生活的不如意,将她折磨得憔悴不堪,只剩下那双眼睛,还是那么的亮。他还记得她的声音温柔,如同仙女般轻柔似雪:“我只是觉得,陆三少绝不应该就这样了此一生罢了。”
他至今还记得自己当时的震撼。那一瞬间,内心所有被生活折磨得破碎的壮志全都回来了。
这一世,在发现自己重生后,他除了发誓一定要那些害过自己的人血债血偿之外,还告诉自己,一定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到苏苏面前。
她值得这样的对待,因为她是他曾经的无尽黑暗中唯一的暖光。
苏苏温柔地笑了笑,走进了书房,无视混乱的环境,径直走到陆鼎天身边,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别气了,都是小事……咦?”苏苏的手一顿。
“苏苏,怎么了?”陆鼎天反手揽过苏苏,将她带到自己的怀里。噙着她左耳上的红宝石耳钉,他含混不清地喃喃道。
苏苏微笑着指着桌上的一份资料:“这是什么?这个人,好像……很熟悉。”
桌上是一份剪报,被人细细剪了下来,贴在了桌上的显眼处。只是一个豆腐块,字号亦小到几乎看不清,但标题却是触目惊心:“文氏集团少东家昨日在狱中畏罪自杀”
苏苏的声音有几分微不可查的颤抖,陆鼎天当她是被这样的内容吓坏了,毕竟她是一个那么善良的人,连忙抬手,蒙住了苏苏的双眼,语气轻柔地哄道:“这是明天的渝都新闻,他们总会在发报之前给我一份的,你忘记了?”
渝都新闻,曾经文氏集团的王牌报纸,如今早已被他收购,成为谜陆集团旗下的一个产业。
想起那个人,陆鼎天的心里又是一片怒火滔天。
文纲,他曾经最相信的好友,也是最后背叛他,将他打落深渊的人。
曾经的他,是那么的信任他。文陆两家都是世家,他们两个也是自幼相识,从小感情深厚,可以说是穿一条裤子长大的。
在被赶出陆家之后,他的手中其实是还有一点股份的,供给他一生平安,应该是不成问题。可是,可是……
可是他妄图翻盘,找到了文纲,却被文纲骗去了所有的股份,还赶出了文家,成为了连流浪狗都不如的存在。当他在垃圾堆里捡到了报纸,看到文纲成为谜陆集团最大股东的时候,内心疯狂的抽动与无尽的绝望几乎要将他淹没,直到窒息而亡。
事实上,这件事情是他在不久之后突发心脏病死亡的最大原因。如今既然重活一世,他又怎能不让文纲付出千百倍的代价!
苏苏的眼睫毛在不断抖动,过了好一会儿,才平稳下来:“三少,我们不说这个了好不好。”
“好。”陆鼎天收紧了双手,将苏苏更紧地抱在了怀里,语气缱绻,“对了,你不是一直想演林导的电影吗?我已经弄好了投资,你是女一号……”
陆鼎天温柔地絮絮着。
在陆鼎天看不到的地方,苏苏垂落的指尖泛白,几乎没有任何血色。
☆、第13章 所谓学霸
13.这年头发疯的人有点多
黎小原觉得自己很忧郁,很忧郁,忧郁到……无语的程度。
那天聊完了之后,黎原和安德烈在家里一起宅了一天,过着在床上瘫软状背书——吃火锅——瘫痪状背书——吃炒菜——疯魔状背书——昏迷的生活。
假期很短暂,尤其是对于高三生来说,而更尤其的是针对尖子班的苦逼学生们,于是第二天一大早,黎原就被安德烈从床上像拎小鸡一样拎起来,麻溜滚去上学去了。
黎原本来也没打算和易子锋撕破脸,因为这种事情实在太多了,他觉得自己早就已经看淡人生,反正考完之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再也不会有交集。可是自己这边按兵不动,照常聊天行动,而那边的易子锋,却像他名字的谐音一样,疯了。
而所谓疯了的具体症状,就是——狂躁症晚期。
易子锋不知道哪根筋抽了,无法克制地进入了学霸状态,每天上课站着上,下课拿书背,吃饭边看书,甚至连上厕所都会带着单词本。不光如此,据寝室同学反映,易子锋有连续几天通宵,然后只睡一两个小时的趋势。
一句话——此君已经学得不能自拔。
以前的易子锋其实也是一名学霸,可是却也从来没有疯狂到如今这个程度。仅仅是学习,倒也算了,关键是他还抽起了疯,直接导致本就微妙的班级关系又恶化了一百零八层。
上课的时候,他会突然将墨水瓶扔在地上,然后用鞋子狠狠地捻,只因为有一个地方没有听懂;课间的时候,他会以头抢地,疯狂撕衣,整个人泪流满面,而究其原因,不过是一道数学题死活做不出来。更多的时候,他会在趴在桌上,疯狂地想要写下些什么,边写边回忆,但到最后,纸上却一个字都没有。
文科本就是一个极度需要心静和精力的东西,特别是背书的时候,越急躁,有时效果越差。大家一开始还会耐心地告诉易子锋这个道理,让他不要太过焦虑,可易子锋却理都不理大家,完全陷入了自己的世界,甚至还会恶语伤人。
久而久之,大家也就不劝了,而是慢慢地孤立了易子锋,毕竟已经到了最后,谁都没有多的时间去管一个根本不听劝的人。
大家可以躲远点,眼不见心不烦,可是黎原不行啊!这家伙坐他旁边啊!
他觉得自己都要被易子锋给弄疯了!妈蛋他也想撕书啊!
比如现在。
又一次的英语考试结束了。对于沉溺于考试不能自拔的高三狗来说,所谓的考试已经变成了比吃饭还频繁的事情,看到张贴在墙上的成绩也能够自动屏蔽。
易子锋一直是英语很好,也一直是英语课代表,他总是会在英语考完的第一时间将答案写在黑板上,供大家捶胸顿足,或是仰天长啸。
这次似乎略有不同。
易子锋站在黑板前,用力地捏着粉笔,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往外恶狠狠地蹦着,中途崩断了五根新粉笔。拿着一只新的粉笔,他的手越来越颤抖,写出来的单词也越来越扭曲。
黎原看易子锋这个样子,再看看班上众人漠视的表情,心中终究觉得有些不忍,便悄悄地走上去,想要接过他的粉笔,小声道:“阿锋,我帮你写吧。”
有一根粉笔崩断了。与此同时,某人的神经仿佛也崩断了。
易子锋突然把粉笔往地上狠狠一摔:“你这种虚伪的人能不能别往我身边凑?我谢谢你了啊!”
“啊?”黎原有点茫然。
易子锋的声音很大,班上众人都朝这个方向看了过来。毕竟妹子多,下面也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议论声。
易子锋闻声更愤怒了,他突然一拍讲台,指着众人冷笑道:“我告诉你们,你们知道我为什么每次考完都要写答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