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德性从抽屉里随便抽了纸笔:“再说一遍我记下——”
风潇没理,继续往下:“还记得阿姒是巫什么吗?”
“巫……罗?”
“对。”风潇点头,“阿姒八十年前坏过建刚的一桩姻缘,阴差阳错成了朱莎莎的干姑奶奶。朱莎莎的亲祖父、被阿姒吸走巫灵之力、变成纯粹凡人的那个男人,是一名巫即后人。我刚才说过,巫即主什么?”
“你他妈讲就讲,总提问做什么?谁能记住那么多!”
风潇眯眼瞪他,一副“不爱听拉倒”的样子。王建刚摆摆手从中调和,接上话头:“巫即主导灵,也就是说,把灵力从一个人体内转移到另一个人体内,这个技能别的巫人是做不到的。要不是因为这姓朱的是巫即,阿姒也不能轻而易举占据他与生俱来的灵力。所以其实莎莎体内生来就隐藏着巫即的基因,虽说血脉已经沉寂。只需稍稍一激发,就能重新获得巫人天赋。”
“所以……老王你说风骚对莎莎做了了不得的事情让你义愤填膺,难道是激发了她的巫力?”纳兰德性突然恍然大悟。
“没错。”王建刚说,完后深深叹一口气。
“啊,明白了,所以说风骚你之所以让莎莎去给蒋锋注射血清,并不是想找个事迹败漏后的替罪羊,而是想借用她身体里的巫即之力来导灵吗?正好巫即善于导灵、而蒋锋赫胥氏又是他们的旧主人……你居然要把自己的灵力传输给一个陌生人?!!你……我也真是错怪你了,你太了不起了风骚,真的,了不起!生得伟大死得……”
风潇咳嗽两声,心安理得收下赞美,并没解释说其实注射的是他纳兰德性的血、传输的是玄臾的灵,除了操作过程中耗损了点灵力,压根没对自己造成任何损伤。他非要觉得自己善良伟大……那就让他觉得吧,挺好。
“可是变回巫即身份……莎莎不就不能跟凡人恋爱结合了吗?但她已经有孕在身……啊,风骚,莎莎肚子里的小怪胎,该不会就是因为你吧!这可要不得啊,缺德的事情……”
“我起初会那么生气,也是以为殿下为了帮奇奇你实现愿望救蒋锋,利用了莎莎,害她孩子变成怪物。可是后来才知道,原来殿下早就探到莎莎肚子里气息不对,心里疑惑,又亲自向她打听,得知胎儿前几周真的被查出不知名先天病变——不仅肢体畸形,血型也跟母亲的有些冲突。莎莎自己默默扛了很久,连我都没有告诉。殿下于是猜测这一切的根源都在孩子的父亲——是个巫族后人。”王建刚敲敲桌上的两份报告说,“所以殿下才敢激发莎莎体内隐藏的巫即灵力,一方面救蒋锋,一方面也是救莎莎母子。我刚听殿下这么说也觉得太扯,可是检查结果证明,殿下是对的。恢复灵力后,孩子果然比上一周健康了许多。还好挽救及时,分娩之前,莎莎和孩子,应该够时间慢慢好起来了……”
“孩子父亲也是巫族后人?莎莎家族好不容易抹去了骨血里巫人的烙印,可以跟心爱的凡人恋爱相守了,结果到了莎莎这里又碰到了巫人,这不是造化弄人?”纳兰德性惊奇。
“可不是太巧!”王建刚恨恨拍桌,咬牙切齿,“不要让我找到这个人渣……不对,巫渣!明知自己身份特殊,竟然还让莎莎怀孕,怀了孕又抛弃妻子一走了之!我一定把他碎尸万段!”
“是啊简直不是人!”纳兰德性也跟着义愤填膺。
“或许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呢?”风潇这时淡淡插一句,两人顿时觉得也有道理。
“不过你怎么能替负心汉说话呢?风骚你这是立场问题!”
“巫罗、巫即,一个、两个……”风潇勾勾唇角,“让我们来期待,接下来出现的会是巫什么?”
“殿下你不会是想……”王建刚渐渐拢眉,心思沉重。传说集齐十巫,就能……就能……哎呀我擦,就能干啥来着?念书时候学过,忘了。
这边总裁休息室里,三颗脑袋正凑在一处说着话,门突然被人叩响。蒋锋的秘书小姐说,隔壁又来了个面试的。然而面试时间已然过了,外面天都黑了。
“叫他明天来。”风潇起身预备下楼。
“叫他等着。”纳兰德性却说,“别人好容易来一趟,别白跑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咱俩谁是老板?”
风潇不说话了。
“做人干嘛那么苛刻,真是!”话刚说到这句,就听有悠悠钢琴声从五步外面试厅门里传出。好熟悉的旋律……乍一听是大爷爷写的《和光同尘》,再一听却又不同,和弦部分似乎被改过,但听来既不单薄也不违和,浑然天成像是另外一首独立曲目,而且完全是大爷爷的风格。要改也是高人改的。
推门的一瞬间,纳兰德性突然福至心灵,想起这旋律曾在某处听过——林安森绑架他去的套房里。那天一遍遍回放,要不是实在不通音律,估计都能背下来了。
墙根哑光黑三角钢琴后面露出一撮紫毛。说明第一这人不算高,起码露不出头;第二是个短发,还是个染了紫色的短发,性别待定;第三这琴弹得实在不咋样,蹩脚生疏。
等到三个人站定听了半分钟后,琴声倏然中止,断在一个甚至不是句尾的音符上。那人站起身,约莫一米七三点二的个头……别问为什么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第一章里就已经强调过纳兰德性拥有特殊的目测身高技巧,虽然最后往往被证实存在上下五厘米的误差……反正这男人看起来瘦瘦小小,弱不禁风,但样貌实在让人惊艳乃至震撼——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好看,反正眼鼻口耳都形状尖锐而夸张(眼极大、耳极尖,鼻极挺、唇极薄),仿佛五官中每一个都要标新立异与众不同,轮廓棱角都带着凌厉,却偏偏又让人觉得古怪得好看、古怪得恰到好处,一眼就忘不了,越看还越舒服。大概就是传说中的丑帅吧。
最特别的是,他两只瞳子颜色不一样。一只棕色一只紫色,也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原因。
一身褐赭色的右衽系带粗麻布短衣,打扮得像个古代樵夫,介于邋遢与潇洒之间的一种随意气质,配他那张脸有一种反差的好看。
“您是来面试哪个角色?”纳兰德性下意识问,心里盘算他这外形条件倒蛮妖娆的,演四十年代初粉墨小生何焰正合适。
“不是角色。”那人走过来,这才被人看到他背上还背着一把二胡,“在下姓秦名乐字室篁,是秦友仁戏曲学校的现任艺术顾问。”
“秦始皇,好霸气的名字!”王建刚感叹。
“不是‘始皇’,是‘室篁’。”
“‘屎黄’?卧槽,也太恶心了点吧?”
“老王你滚一边去。”纳兰德性听不下去了,挺身而出跟秦乐握手,“您好,没猜错的话您就是秦友仁老先生的曾孙,‘陋室铭’的‘室’,‘独坐幽篁里’的‘篁’,秦室篁秦乐先生?”
一室幽篁,本来是绝顶意境的名字。
“正是在下,幸会幸会。”
这人来过电话,约了今天见面。
秦友仁是小爷爷纳兰楚客儿时学戏的恩师。纳兰楚客不是科班出身,全凭一腔爱好,因此没受过什么毒打,十几岁上常常在茶楼里客串玩票挣些小钱养家,没想到变音后反倒比少时嗓音还清亮,突然间崭露头角,名动天下。那时候多少军阀豪贵争抢包养,纳兰楚客吓得都不敢唱了,就差举家搬回老家去住了。好在很快遇上了贵人沈周南,转战电影界,受他独宠又避免了沦落风尘的下场。沈周南看上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只不过得天独厚比别人生得英俊潇洒些,手里又刚好有个电影厂,能名正言顺来拐纳兰楚客。
话说回来,秦友仁老先生仙逝多年。听说他的曾孙继承衣钵,纳兰德性就试着联系了。
“我们公司想聘请您为《粉墨梦》电影的戏曲顾问,不知道您意下……”
“乐意之至。”秦乐笑。换了个角度看,他双瞳颜色还是一紫一棕,可见不是光线使然。
“请问您为什么背着二胡弹钢琴?”
“啊,本来是担心你们这里没乐器,就带了家伙来。”
“再请问您身在曲艺世家为什么钢琴弹得那么烂?”
“嗨,术业有专攻,下回给你弹二胡。”
“哦……还有请问,您刚才弹的曲目……”
“是我曾祖传下来的谱子。”秦乐直言不讳,“南华公子写给纳兰楚客的《和光同尘》。”
“……怎么会?”纳兰德性惊奇。身后风潇也不动声色挑了挑眉,竖耳仔细去听这话头。
“听说《和光同尘》有两个版本,您想必知道?”秦乐狡黠地笑,“同一个主旋律,不同的和弦组成。传说它们单独可以成曲,但组合起来更是一首惊才绝艳的绝顶佳作,可以说传世的只是两首半曲。我曾祖手里的谱子,是当年灌唱片用的版本;而纳兰先生家藏的谱子,则是被隐藏的版本。除了你们家人,没有人听到过完整版本的《和光同尘》。”
“我还真不知道……”纳兰德性哑口无言,觉得自己这孙子当得真不称职,“那您可以把您那半首曲谱给我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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