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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目称霸世界? (十夜归)


“咳咳——”埃文站在门口敲了敲门,“可能我打扰了你们的气氛。”
第三者的突然出现让近乎拥抱的两个人快速分开,兰瑟咳了一声,有些尴尬。泰伦斯倒是理直气壮地犯了个白眼:“知道的话就该悄悄地离开啊!”
虽说埃文对两个人的关系有着模糊的预感,但是泰伦斯如此光明正大还是叫他被噎了一下。
埃文投降般举起双手认错,说道:“如果不是有事的话,我会立刻滚蛋的——阿班特的军队已经在边境集结完毕,战事马上就要开始了。”
“苍鹰军团呢?”泰伦斯的表情也变得认真起来。
“已经临近白骨塔森林,不出两日就可以抵达边境。”埃文回答道,“现在已经在前线集结的,是坎伯兰伯爵率领的红狐军团。”
“坎伯兰伯爵——”泰伦斯的脑中出现了一张坚毅严肃的面孔。他在被西兰陷害流落在外时曾去寻求过这位伯爵的帮助,对方当虽然不假辞色,但是之前在对抗帕西诺的时候,正是因为他在后面出力,倒戈向泰伦斯的贵族队伍才会更加壮大。
这是一个摒弃私情,专为帝国而活的人。有他守在边境,让人十分放心。不过——
“也不能让风头都被他抢走。”泰伦斯活动了一下恢复良好的身体,对兰瑟开玩笑道:“虽然告白之后的正常顺序就是谈情说爱,不过场地只能移到战场上啦。”

第116章 番外

兰瑟·舍文利厄从晨光中清醒过来,最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为自己所处的环境感到疑惑。

随着泰伦斯登基为王,他已经陪同泰伦斯入住王宫三年之久,渐渐地习惯了那里奢华豪壮的建筑风格。甫一看见熟悉的、阿尔德雷特府邸的装饰,不由得让兰瑟愣了一下。

泰伦斯曾说再不会踏入这里,果然三年之内就没有再回来过。阿尔德雷特府的有一半已经作为观光地,开放给群众——说起来,这部分补进财政收入还相当可观。

他为什么会在这里醒过来?

兰瑟·舍文利厄不明所以地从床上坐起来,环顾四周——而且还不是他以前居住的次卧,而是离主卧房较远的客房。

搞不清楚状况的兰瑟只好穿好衣服出门,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从王宫带出来,这让他有点担心泰伦斯的处境。

但是当兰瑟走到长廊的尽头时,却看到安格斯从原属于泰伦斯的卧室里走了出来。他吃惊地微微瞪大眼睛。

安格斯·艾格在九年前就已经因为叛国罪被处以死刑,兰瑟没想到对方会这样突兀地出现在自己面前,甚至还保持着十几岁的稚嫩模样。

难道是鬼魂作祟吗?

兰瑟绷紧了身体,手悄然放到了自己的腰间,准备拔出长剑。

但是安格斯对待他的态度,却让兰瑟没有进一步动作。

那个金发少年以一种兰瑟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开朗笑容对骑士道了早安:“兰瑟,你又要去晨练啦?”

兰瑟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他发现事情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复杂的多,至少他就从没想象过安格斯对他会有态度如此亲密的一天。

他在安格斯的目送下转身下楼,准备去从前练剑的中庭,半路上却被仆人截住。对方告诉兰瑟,他一直以来晨练的地方是主宅前的花园。

金发骑士敏锐地察觉到仆人在说话时,表情的怠慢和不屑。他在王宫呆的时间长了,随着泰伦斯一起见过各种各样的人,对人性的了解不说炉火纯青,也比以往更为精进。

仆人敢用这种样子对待他,已经从侧面反映出其主人的态度。这是他之前在泰伦斯身边从没有遇见过的。纵使一开始泰伦斯讨厌他讨厌地要命,但在这种地方却从没有让兰瑟受到过一点苛待。

兰瑟由此想到亲密的恋人,便立刻被思念所击中。他已经习惯了每天一睁眼最先看到的是泰伦斯的容颜,而现在这样糟糕的早晨,已经让他的每一根头发都因为缺乏营养而黯淡无光。

因为提防着安格斯的缘故,兰瑟并没有粗线条地在他面前提起泰伦斯的名字,而是迂回地从一些仆人中探知。

但是阿尔德雷特府邸似乎在三年前重新换了一批仆人,他们对于泰伦斯其人全部三缄其口,不论怎么旁敲侧击都避而不谈。

兰瑟的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事实上,在没有看到泰伦斯所信任的管家——亚当`史密斯身影的时候,兰瑟就已经深感不对。

后来,他终于在少有人去的偏僻花圃里,看到了熟悉的仆人身影——这位老仆人曾作为泰伦斯的园丁为他在温室花园里工作,后来泰伦斯成为国王后念他年老体衰,就将他留在了府邸里接待游客,颐养天年。

而在安格斯的手下,园丁则被打发到偏僻的地方无人问津,但就算这样,比起其他的旧仆全被赶离阿尔德雷特府邸的处境也要好上许多。

正是从这位园丁的口中,兰瑟得知了泰伦斯的消息。

早在三年前,泰伦斯就被女王判罪流放戴克厄戴斯,而造成这一切的元凶正是从中获利的安格斯本人。

而兰瑟作为被安格斯带进阿尔德雷特府的走狗,也受到了园丁愤怒的辱骂攻击。泰伦斯·阿尔德雷特明明是个温柔和善的好孩子,他忍受着父亲背叛母亲的证据找上门来,甚至还安排安格斯这个私生子入住府邸——他已经表现出了自己的善意,可这群家伙却仍不满意,直至把泰伦斯逼上绝境。

兰瑟已经听不到园丁的大声叫骂,惨白着脸色身体摇摇欲坠。他想起泰伦斯曾告诉他的,关于重生的秘密。他想,他已经知道自己到底身处何方了。

一想到泰伦斯曾在戴克尔戴斯遭受的痛苦,兰瑟便觉得自己的内心同样受到煎熬。纵使在这个时空,他与泰伦斯的生命并不相连,但兰瑟却觉得自己的灵魂在一下一下受着鞭挞。

他顾不上许多,连夜骑着快马赶往戴克尔戴斯。

安格斯很快知道了兰瑟突然离开的消息。他在沉默了一会之后,突然舒出了一口气:“走就走了吧,他是个热爱冒险的人,我注定不可能留住他。”

这当然是在部下面下故作受伤的说法。兰瑟究竟是否喜爱冒险安格斯也许并不了解,他却为这个男人的离开松了口气。对方投诸在他身上的灼热视线,安格斯一清二楚,却压根不想回应。他是一个充满野心,想要登至顶峰的人,怎么能容忍和男人纠缠的绯闻加诸在身。

但兰瑟的实在太过强大,安格斯不愿意失去这个助力,所以才不得不委屈自己对待兰瑟亲密有加。而现在,他已经摧毁了泰伦斯,得到了属于他的爵位,又有了女王的宠爱,兰瑟便显得不再那么重要。

一个用不上却会给他带来麻烦的人,走掉当然很好,否则以后他也要想法设法地除掉他。

兰瑟用了近半个月的时间来到犯罪之都。

以前他虽然也曾和泰伦斯蛰伏在此,却是在城外的矿山中,这是他第一次踏入这个可怕的城市。

到处都是垃圾,到处都是灰烬,到处都是衣不蔽体、骨瘦如柴的人。

兰瑟皱紧眉头,再次感到了心脏的刺痛。他到处询问泰伦斯的下落都一无所获,中间却遇到了三四个看他衣着整齐而想抢劫的恶棍。

金发骑士心中的怒火与焦躁已经越积越多,最后终于无法忍耐地将一个再次前来挑衅的男人一剑割掉了脑袋。

大概是这一击震慑住了这群犯罪之都的老滑头们,当兰瑟带着一身未干的血迹又找了一个驼背的男人询问时,对方倒豆子一般把知道的全都说了出来。

“您、您说的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小鬼——不不不,小先生吧?您来晚啦,他上个月已经因为重病死掉啦——您知道的,我们这种鬼地方,谁染了病,除了死就没有别的活路了。您看,我不是个坏透了的家伙,可是就是我有心想救他身上也没有药啊。那小鬼——不不,小先生还是我帮忙葬的呢。”

听到驼背男人的话,兰瑟的眼前一阵一阵的发黑,他没想到自己竟然来晚一步,难道连泰伦斯的面都见不到了吗?

兰瑟握紧了手里的佩剑,指甲深深陷入手掌。他将剑横在男人的脖子上,厉声说道:“你把他埋在哪里了,带我去!”

驼背男人只好苦着脸,将兰瑟带到了城外一个废弃的矿山上,为了防止尸体在城里放置引发瘟疫,他们都会把死掉的人抬到这里埋起来。

男人在矿山上四处转了转,终于指着一块大石头的方便说道:“就是这里了。”

兰瑟一言不发走过去,用佩剑开始挖土。他那充满煞气的背影叫驼背男人感到胆寒。

因为是草草埋葬,不一会土里就露出了一个小小的已经腐坏露出指骨的手掌。

兰瑟把佩剑扔到一边,怕破坏了泰伦斯的身体,用手一点一点把土拨开,泰伦斯消瘦的、根本不像是一个十五岁少年高度的身躯露了出来。

因为北地寒冷,再加上是深秋,因此尸体腐坏的并不是特别厉害,还算完整的另一半脸上能够依稀看出泰伦斯曾经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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