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龙脸一热,支支吾吾地指着他手上的风筝,道,
“这个、这个是我先看上的!”
少年错愕地看着他。
十八岁的凌龙已经长得很高了,肩宽腿长,又生得俊美阳刚,声音也低沉,他若不说话,别人是断然想不到他还未至弱冠的。
“噗——!”
少年还没说什么,他身后的小厮倒是憋不住笑了,一边笑,还一边嘟囔,
“这么大个儿,还抢小孩儿的玩意儿……真是不知羞!”
那声音清脆明快,一抖一抖地窜进凌龙耳朵里,臊得他耳根都红了。
高高大大的一个人杵在那里,像根木头似的。
少年两片薄唇开开合合,也没听清到底说了什么,直到他携着小厮走远了,凌龙才在摊主的呼唤中回神。
“喏!这位小哥,给你!”
摊主笑眯眯地把蜻蜓风筝塞到他手里,还慷慨地送了卷线。
凌龙捏着风筝,讷讷地问,
“不是那个人先拿到的吗?你怎么给我了?”
摊主掂着手里的几个铜钱,嘿嘿直笑,
“那位小爷说既然是公子你先看到的,他也不好夺人所好,索性买下送给你了,还祝你玩得开心。”
凌龙将风筝背在身后,也不知自己是怎么回的客栈,一路上眼睛都往道路两边瞟,生怕错过了一片蝴蝶翩翩的衣角。
却什么都没看到。
倒是两旁的路人也在看他,一个高大端正的后生,怎么背上挎个长尾飘飘的蜻蜓?
凌龙就这样毫无自觉地招摇进了投宿的客栈,他前脚一进门,后脚就有人跟进来,一手搭在他肩上。
“哟!这不是凌表弟吗?”
来人的声音和人一般吊儿郎当,凌龙转头一看,果然是他姨母的幺子——宋安文。
宋安文是凌龙的一干堂表兄弟里出了名的纨绔,长年在外晃荡,只有年关才回家一趟,凌龙能在这时候遇见他,不可不谓缘分。
“宋表哥。”
凌龙礼貌地唤他一声,宋安文虽然有点不着调,但品性不坏,人也大气,凌龙还是比较喜欢他的。
“嘿嘿,我说表弟呀,你这后背弄的啥玩意儿啊?这么闪!我刚在对街的小红杏喝酒呢,旁边倒酒的丫头指着你笑,我随意一看,哟呵!了不得!这不凌表弟嘛!我把酒壶一扔就追着你来了。”
宋安文乐呵呵地道,
凌龙带着宋安文进了自己的房间,把包袱往桌上一放,又将风筝仔细地挂在墙上,才想起给宋安文倒杯茶。
宋安文倒好,已经自来熟地叫小二端了好酒和招牌菜上来,好像刚才那一顿,他还没喝够似的。
凌龙不怎么好酒,只浅尝一口就推开了,宋安文也不劝他,就着酒壶灌了一大口,满意地叹口气,拍着凌龙的肩膀欣慰地道,
“表弟呀,你终于想通了,舍得从庄子里下来了!来!表哥敬你一杯!”
说完,自己先干为敬。
凌龙怕两人话没说几句,他就醉死在这里,连忙拦着他,
“表哥,我们多久没见了,不如先叙叙?”
宋安文一听,立刻附和道,
“好!叙叙就叙叙!”
然后一指凌龙桌上的包袱,问道,
“表弟你给表哥说说,这里面装的都是啥?”
宋安文知道凌龙是个怕麻烦的人,平日和家人外出,身上搁张银票都嫌累赘,即使私自出门,也断不会背这么多东西。他一时好奇,便借着酒劲问了。
凌龙的脸红了红,按着包袱道,
“都是些零碎玩意儿,没什么好看的。”
他越遮掩,宋安文越来劲,拉着包袱皮突然发力一扯,那满满当当的泥塑糖人珠钗粉盒就滚了一桌子。凌龙和宋安文都呆了。
宋安文用了眨了眨瞪圆的眼,拍着腿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我的好表弟,你可真有意思,好容易出来一趟,就玩这些东西?”
凌龙窘得眼都不知往哪儿放了,只好老实地回道,
“我第一次自己下山,也不懂该怎么玩,看见街上热闹就随便逛逛,顺道给小五小六买了些小东西……”小五小六是凌龙身边的近侍,一个十六岁,一个十五岁,三人年纪相差不大,平时也常玩在一起,凌龙给他们带点小东西也说得过去。
“诶!那两个崽子比你还小呢!你老跟孩子玩儿,怪没劲的!”
宋安文不赞同地摆头,拿起筷子夹了粒花生米扔进嘴里,一面嚼一面晃脑袋,晃着晃着忽然一顿,狠扇下自己的脑袋道,
“我怎么就给忘了!”
“表哥,你把什么给忘了?”凌龙被宋安文一惊一乍的举动搞得莫名其妙。
“嘿嘿,表弟,算你运气好。今晚表哥就带你去见识一下,大人是怎么玩儿的!”
宋安文边吊着眼笑,边从怀里摸出张帖子放在桌上。
凌龙接过去一看,只见这帖子装帧精美,面上还烫了金粉,翻开来便有股芳香扑鼻,几行端丽的字迹写在上面,竟是邀请宋安文今晚画舫一游,末尾落款潇潇二字,一勾一划,尽显妖娆。
“潇潇是谁?”凌龙合上帖子问,能在画舫上宴客,必定不是寻常女子。
宋安文听了这个名字,仿佛心都飘了起来,神色迷离地望着前方,痴痴地道,
“潇潇是羽阁最漂亮的姑娘,今晚在画舫竞标初/夜。我是没得想了,花了一千两银子就买个座位,倒是可以再带个同伴进去……”
他骤然停下来,视线在凌龙身上转一圈,像是想到什么好笑的事情,捂着嘴道,
“表弟你该不会……还没往房里收过人吧?”
他话音一落,凌龙整个人都往外冒热气了,正如宋子文所言,凌龙长这么大,还真没和庄子里的丫鬟胡/来过。一是庄主夫妇对他管教甚严,一是那些丫鬟都有事没事爱围着他打转,少爷前少爷后的,凌龙嫌她们聒噪,早躲远了,哪儿还亲近得起来。
“我……猜对了?”
凌龙的反应令宋安文咋舌,乖乖!他十八岁的时候早把羽阁的红牌挨个睡遍了,自家表弟竟然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
“凌龙啊,今晚跟着表哥,表哥一定叫你知道,什么叫做‘温柔乡’!”
宋安文握住凌龙地手,信誓旦旦地道。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是我很早以前就想写的,但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如果单独成篇,情节略简单,实在不适合写成长篇。于是我将它揉进了《病夫》这个故事里,作为番外出现。伪渣攻x温润隐忍受什么的,只有我能占有你欺负你什么的,一直都是恶俗作者菌的萌点→→(p.s.不喜欢配角的筒子可以不看,因为是番外,所以不会影响正文的情节,可以愉快地跳过哒↖(^w^)↗
第106章 同上
为了晚上画舫的邀约,宋安文特意带凌龙去天衣局买了身时兴的衣裳。其实凌龙自己的衣裳也不是什么便宜货色,面料绣工皆属上乘,只是他生性喜欢简洁,样式花纹之类都很朴素。平常穿穿倒好,若是去了画
舫那样的销金窟,衣着打扮不显眼一些,是断得不到漂亮姑娘青睐的。就说宋安文自己,每次去都恨不能扮得花孔雀似的,也不知是他去看姑娘还是姑娘来看他。
“啧、啧!我早知道表弟你生得好,没想换身衣裳,竟是连攫阳城有名的美男子刘思勤也比下去了!”
自凌龙换好衣服以后,宋安文就围着他转来转去,刘思勤这个名字也提了不下五次,凌龙好笑地抓住他道,
“表哥,你别再转了,再转我头都要晕了!再说我又不是女子,要好看来做什么?”
“唉!那是你还没领受到这张脸的好处!想那个刘思勤,家世和我差不多,就因为长了张祸害人的脸,哼!出入羽阁跟回自己家似的,可恶!”
宋安文痛心疾首地看他一眼,语气里很有些委屈不平的意思。
平心而论,宋安文也不丑,非但不丑,还有几分清俊,只不过无论是和他口中的刘思勤还是站在他面前的凌龙比,还是差了那么一大截。可容貌这种东西,是打娘胎里带来的,谁都改变不了,凌龙晓得他只是说
说,便没有搭话。
等宋安文也换好衣裳,离画舫出游的时间也不远了,两人就朝着江边走去。
“表弟你看!就是那艘画舫!”
离江岸还有一段距离,宋安文就指着江上一艘画舫叫起来。
凌龙顺着他用扇柄指着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一艘装饰豪华的画舫靠在江边。三层的船身灯火辉煌,栏杆上飘着薄薄轻纱,被江风一吹,如穿梭的云雾般来回飞舞。画舫的甲板上已经站了好些人,无一例外都是
穿着考究,一看便知身家不菲的富贵公子。此时每人手里都执把扇子,风雅,或者自以为风雅地扇动。
宋安文好像找到接头暗号似的,也把手里描金的扇子划拉开,一摇三摆地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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