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扳指来来回回转了几十圈,凌龙终于想出个法子,却是让在场的每个人都惊呆了,尤其是慕远,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难以置信地直盯着他看。
“父亲!我们是你的亲生女儿啊,你怎么能为了个外人这么罚我们!”
呆愣几秒后,凌素容突然红着眼圈冲凌龙大声哭叫,一副委屈得不得了的模样,她身边的凌素柔已经委顿在地,埋着脸嘤嘤地哭开了。
其实也怪不得她们这般震惊哀恸,塞外是什么地方?那可是与美丽富饶的攫阳城完全不同的贫瘠之地。一年到头都是黄沙漫天,见不得太阳,也很少能见到人。凌龙山庄在塞外的牧场本就是凌龙偶然路过那里,觉得养马还不错,便买下一块地圈起来的,实则几年也不会去一回。把这两个过惯好日子的娇小姐发配到那里去,差不多是叫她们自生自灭的意思了。
段明幽也有些错愕,他本就没指望凌龙能罚得多重,也许意思意思下打骂一顿,已经不错了,却没想到他是真罚。苏挽之更是不忍,几次想开口求情,都被沈无虞死死拽住,警告他不准多嘴。
“哭够了就下去收拾吧。”
凌龙全然无视凌素容的控诉,厌倦地挥挥手,就有丫鬟上来扶起两人。
“父亲,你当真要把我和柔儿送去牧场?”
走到门口,凌素容还不死心地回头求证,她这些年过得太顺太好,骤然一下从云端跌到泥地里,总归不服气不死心的。
“我做的决定何曾改变过?”
凌龙毫不躲闪地直视她的双眼,挑着嘴角道,
“就算明明知道他是被你们陷害的,我不也把他禁足了这么多年。这一点,你们应该最清楚才是。”
凌素容的表情一僵,愣愣地看着凌龙半晌,忽然扯出一个僵硬的笑来,
“原来是这样……竟然是这样!我总算知道,你为何这么有恃无恐了。父亲,你真的太厉害了,是女儿输了……呵呵……原来从一开始,我就输了啊……”
直到凌素容走远,她凄厉刺耳的笑声才逐渐散去。
在座的几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反倒慕远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
但凡大户人家里,总有些不可说的秘辛,段明幽自然知道是不能问的。可刚才凌素容提到的“他”,段明幽却能猜出是谁。
好几年前他和沈沉璧曾受邀到凌龙山庄参加过凌龙的婚宴,那时凌龙刚接任庄主之位不久,正是意气风发之时,虽然只是纳妾,却也办得风光热闹。江湖上朝廷里,但凡有点地位的,都收到了喜帖。这么大的排场,按理说那妾室是相当受宠的,可段明幽这次入庄以来,却全然没看见那妾室的影子。再凭着方才凌龙与凌素容的一席话,那个男妾多半是被凌素容下了绊子失了宠。而他与慕远,应该是兄弟吧……
“段二爷和沈少爷一路奔波,如若不嫌弃,今日便在此留宿,也好让凌某一尽地主之谊。”
正事已了,几人又闲坐了些时辰,段明幽起身告辞要走,凌龙笑眯眯地盛情挽留,丝毫不提前事。
段明幽和沈无虞一再推拒,最后凌龙不好强留,便命人捧来几盒上好的伤药,赠与苏挽之算是赔礼。
这礼是送到了沈无虞心坎上,那几盒专治外伤的膏药是西域传进来的东西,轻易弄不到,也配不出来,可效果确实好得没话说,而且用后不会留疤。说句大不敬的,比小爹的伤药还管用。
段明幽哪儿猜不出他在想什么,只是沈无虞直勾勾望着他,脸上的渴求都快跳脱出来了,他只好假意推辞几下,准他受了礼。
回来的路上沈无虞的心情才算真的好了,搂着苏挽之心满意足地睡去。苏挽之怕他着凉,拿出马车上的薄毯裹在他身上,歉意地朝段明幽笑笑,也挨着沈无虞一起睡了。
“嘿!师兄!”
归途漫漫,莫鸿屿又耐不住寂寞了,趁两人睡着,小心地拿胳膊肘捅/捅段明幽。
段明幽收回看向窗外的视线,斜他一眼,
“又怎么了?”
莫鸿屿挠下乱七八糟的头发,嘿嘿笑道,
“我就觉得怪!你说这凌庄主是不是脑袋有病啊?把自己的女儿弄到塞外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去,还乐呵呵地送了一堆东西给我们。我看他肯定是准备在路上把我们给——咔、嚓了!”
莫鸿屿说着,警惕地看下周围,然后把手横在颈上,做出个抹脖子的动作。
段明幽在他手背上拍一记,嗤笑道,
“他既然想好了要灭口,干嘛还大费周章演场戏给我们看?还送你这么多礼?或者你以为宰相的宠妾和独子都是天上掉下来的,平白无故失踪了,不会有人来找?”
“呃……”
莫鸿屿被他抛来的一连串问题问住了,愣在那里不知如何回答。
段明幽苦笑着摇头,扯着他的耳朵道,
“你原本智力就有限,还老喜欢瞎胡想。凌庄主的事你就别琢磨了,不知前因后果,你想了也是白想。你以为掌管天下第一庄的人脑子里装着的东西能和你一样?哼,这些东西可不是白送的,他这是在谢我们呢!”
“谢我们?谢我们把他仅有的两个女儿给弄走了?”
莫鸿屿挺直了腰板,直勾勾地看向段明幽。
段明幽笑笑,转过头撑着脑袋继续看窗外的风景,过了好久,莫鸿屿才听到一句话随风飘过来。
“呵呵,你也有歪打正着的时候。”
第105章 番外之一凌庄主的故事
十八年前,凌龙也才十八岁的光景,那个时候凌龙山庄还叫凌云山庄,庄主还是凌龙的爹。不知是谁起的头,大抵是因为懒于取名字的缘故,不管是凌云山庄还是后来的凌龙山庄,其实都不是山庄的正经名字,反正当家的人是谁,就叫什么山庄,横竖都姓凌,倒也没那么多讲究。
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凌家从发迹以来,子嗣就很单薄,到凌龙这里,已经是五代单传,凌云夫妻自然对他宝贝得很,捧在手心里养了快十八年,凌龙连山庄的大门都没单独出过。眼看着就要到冠礼了,冠礼一过,凌龙就该接过自己老爹的担子,成为新一任的庄主。可他还没外出游历,放肆地玩闹逍遥过,实在不甘心得很。再加上那时本家几个年龄相仿的堂兄弟经常约着一起出去游山玩水,每每年节到山庄里做客,都绘声绘色地把各地风土人情,趣闻轶事讲给凌龙听。凌龙好生羡慕,暗地里筹划许久,等十八岁生日一过,趁着满庄子人喝得酒醉神迷的功夫,随意收拾个包袱,偷偷溜出去闯荡江湖了。
他是锦衣玉食将养大的,什么奇珍异宝没见过?可攫阳城大街小巷里那些平民司空见惯的粗劣玩意儿,却让凌龙稀奇得紧。一路摸摸看看,从街头到街尾,原本瘪瘪的包袱已经装得鼓鼓囊囊了。
而长街尽头,靠着街角的是一个卖风筝的小摊,各式各样的风筝挂在墙上,清风一过,不管是燕子还是金鱼,都齐齐抖动尾巴,看来煞有几分可爱喜人。
其中做得最别致的,是一只蜻蜓风筝,画得栩栩如生不说,翅膀上还撒了厚厚一层亮粉,经日光一照,便生出闪耀的光来。
放在天上一定很好看吧……
凌龙想,平日里他对风筝这种小姑娘玩的东西是不屑一顾的,可那天不知是春风太和煦,还是心情太舒畅的缘故,他竟决定将这只风筝买下,去近郊放一放。
于是伸手去取,可不巧的是,从旁边也伸出一只手来,居然先他一步,把蜻蜓的翅膀捏在手里。
凌龙长这么大,但凡他多看一眼的东西,马上就有人上赶着双手奉上,还没有谁敢和他争的。那只手的主人显然没有察觉到凌龙不悦的视线,自顾地抚过蜻蜓的翅膀,抬手就要将系在绳子上的蜻蜓风筝取下来。
“慢着!”
凌龙看见那人的另一只手已经从腰间摸出几枚铜钱,情急之下扬声将那人喝住了。
摊主和拿着风筝的人都朝他望过来,凌龙这才将定在风筝上的眼睛挪到那人身上。
不过漫不经心的一瞥,竟是有些痴了。
山庄里清秀貌美的丫鬟小厮不知多少,凌龙好歹是在美人堆里长大的,有江湖第一美人之称的玉月仙子,还曾在他爹的五十诞辰上献过琴艺,凌龙自问也算阅美无数,却是第一次,对着一个少年发起呆来。
应该怎么说呢?
用美丽或漂亮来形容,显得太过庸俗,也不够贴切。那是一个如芝兰玉树般的少年,修长白净,眉眼清隽,颜色浅淡的嘴唇微微抿起,唇角边上荡开两个小小梨涡,兀自漫开一丝甜甜的滋味。
让人忍不住跟着他一起微笑。
他身上穿着绣工考究的华丽衣裳,衣襟袖口铺满金丝勾出的蝴蝶,腰间还缀着一只剔透的蝴蝶玉坠,粗看一眼,便知出身富贵。何况他身后还跟着一名打扮不俗的小厮。
“不知公子有何指教?”
少年很有礼貌地询问,声音清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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