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子一酸,珍珠大的眼泪扑啦扑啦掉落下来,缓缓转身,离开东宫门口,背影数不清的落寞。
身后几个人鬼鬼祟祟的跟着他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辰暮漫无目的的走,又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前面是一条死胡同,竟然没有路了,无奈转身想要往回走。
周围窜出七八个男子,将他团团围在中间,脸上带着不怀好意的笑。
辰暮警惕的看着那些人,一点一点向后退却“你们是什么人,想干什么?”
“想干什么?你不知道吗……哈哈……”
“相公刚刚从雨轩阁出来,想必是那里新来的红牌吧?现在伺候我们几个哥哥,伺候的高兴了就放你离开”
……
“哼!”辰暮冷笑一声“我还以为是安期丞的爪牙呢,原来和安期丞一样,又是一群衣冠禽兽!”
……
“衣冠禽兽?用的好,待会脱了衣服,你就知道我们几个比禽兽还不如呢!”说着,一个男子就扑向了辰暮。
辰暮当然不会任人摆布,一脚踹在那人下摆,再接着一脚,将那人踹翻在地。那人痛的在地上直打滚,指着辰暮骂道:“好你个混小子,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敢打我!我姑奶奶是当朝皇后,小心我扒了你的皮!”
他不自报家门,辰暮还不算太生气,顶多算是半路遇见色狼。没成想又是自己的亲戚作威作福,气得脸色立刻变绿。自己的父亲已是奄奄一息命悬一线,辰家的人还借着他的名声作威作福。
不由分说,又是一脚送了上去“打的就是你,我管你是什么皇后的侄孙子还是什么皇亲国戚,就是欠管教……”
辰暮只顾着一通拳脚揍一个人,其余人齐刷刷围了上来,七手八脚便将辰暮制住按在胡同冰冷的墙壁上。
辰暮咬牙切齿放下狠话说道:“放开我,敢动我一下,管你是什么皇亲国戚,明天我就让你们一个个的脑袋掉地!”
“哈哈……脾气还挺硬,这样cao 着才有意思,辰老大,刚才受苦了,现在让你先来!”
那人从地上爬起来,刚要上前,背后挨了一脚,向前踉跄几步,跪倒在地,口吐鲜血。
“哪个混蛋暗算我!”猛一回头,一男子立于身后,衣着华丽,眉宇间隐隐浮现着妖冶。
众人大惊“方笛?你不是国舅大人的……”
方笛看向辰暮,问道:“这些人你想要怎么处置?”
“打死算完!”辰暮恨铁不成钢说道。
胡同里传出一阵阵凄厉的惨叫声,辰暮心软,没要他们的命,但都被方笛卸掉一件,或是缺胳膊或是断腿。
两人并肩走在洛阳街市上,一人衣着华丽,容貌妖孽,一人冰肌傲骨,不食人间烟火,头上一根红色发带,更添了三分风流!两人走在一起,形成一景。街上人频频侧目,随着两人移动。
“你从安期丞那里出来,人就恍恍惚惚的,我就知道你有事,跟了出来,没想到竟然被一群畜生侵犯……”
“我被畜生侵犯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何必这么大惊小怪?”
“额……也对!”方笛看着辰暮无奈笑了笑“安期丞素来喜好男色,这是天下皆知的事情,只有你还不知道罢了!”
辰暮脸上露出一丝无奈苦笑“这天下的畜生又何止安期丞一人!”
☆、第二十七章 父债子偿
“还有谁?听你这语气,是恨谁恨到骨子里去了!”
“畜生你知道,还可以躲着些,防着些,只有那些衣冠禽兽防不可防!”辰暮淌着眼泪。
方笛看见辰暮哭了,表情立刻严肃起来“你是说……”
“我说什么人无所谓,你有时间吗?我请你喝酒如何?”
辰暮邀请,方笛不好拒绝。辰暮正在伤心时,觉得酒馆太吵闹,只想找个清静的地方痛痛快快醉一场,两人抱了几坛子女儿红便来到洛阳城外。
冬日雪为消,天气晴朗下来,天地间粉妆玉砌,映着夕阳,自成一派悲怆景象。
两人躲进一个草亭子中,辰暮也懒得和方笛客套,直接抱起一坛子女儿红便灌进嘴里,清冽的酒水从唇角溢出,映着他清秀俊朗的脸,有几分豪放。
几口下来,一坛子女儿红便见底了,喝进辰暮肚子里的不多,大部分都被洒在衣服上。丢下坛子,搬起又一坛子,被身旁的方笛连忙躲去“酒不是好东西,多喝伤身!”
辰暮颓废的靠着木栏坐在地上,眼泪顺着脸颊流进嘴里,说道:“平常,我不想醉,偏偏沾酒便倒了,借酒浇愁时,却无论喝多少都清醒的很!”
“借酒浇愁!酒到肚子里都变成泪了,可不是借酒浇愁愁更愁!”方笛劝说道:“还是别喝了,多喝无益!喝坏了他会心疼的!”
“他是谁?安期丞吗?我和他有何关系,我喝我的,管他何事!”说着,又要去夺方笛手中的酒坛子,方笛轻易躲过。
“我说的不是安期丞,另有其人,辰暮,我真的蛮羡慕你的,有一个愿意那样对你的人,死也无憾!”
辰暮以为方笛和高阳鸾不认识,所以方笛口中之人,也没联想到高阳鸾,更何况高阳鸾也算是对自己始乱终弃了吧!有什么好羡慕的。
看着面前方笛,想到他也会像雨轩阁那些男子一样跪在安期丞身前舔舐他肮脏的地方,便觉得淫污秽不堪,忽然感觉说不出厌恶“方笛,你是安期丞的人对吗?你也那样……伺候过他?”
方笛注意到辰暮眉宇间一丝嫌恶,并没有生气,只不过淡淡一笑,也捧了一坛子酒坐在辰暮对面,口气轻松回答道:“没有!我没有那样伺候过安期丞!”
“怎么可能?”辰暮有些不信,以方笛的容貌气质,不比青楼里的那些男人好上十万八千里,若他这样的人都不能入他的眼,安期丞除非眼睛有病!
“怎么不可能?安期丞向来疑心重,我是你爹送给他的礼物,这件礼物来路不正,用来观赏就够了,他身边又不缺男宠,犯不着把我这个危险人物弄上床!”
“我爹!对呀!你应该是我爹的人,那你和我爹……”后面的话,辰暮几乎不忍问出口,自己一直敬重的慈父,竟然也和高阳鸾安期丞都是一丘之貉。
“你爹是我唯一伺候过的男人,想知道你爹在床上都会用什么方法折磨我吗?比你今天见到的要恶心一百倍……”
“别说了……方笛,我求你别说了……”辰暮满面羞愧捂着耳朵垂下头去。不知道是因为自己无意间揭开了方笛的伤疤还是为自己衣冠禽兽的父亲羞愧,在这一天,以前的世界观完全坍塌了,第一次知道原来人间是个这样肮脏的地方!
方笛轻笑一声,继续说道:“一年前,我作为一个仕子进京赶考,路过杨花渡时,被辰阳盯上了。你该知道你们辰家当时有多飞扬跋扈吧!威逼利诱绑架,最后辰阳竟然买通朝廷官员,将我的名字在仕子中除去,又暗中指使人偷去我的盘缠,客栈老板将我逐出客栈,当时我重病缠身无处可去,差点就病死街头。有扮演白脸的自然有扮演黑脸的,你父亲在我奄奄一息时救我一命,将我接回国舅府中,当时我还感恩戴德,以为是遇见了活菩萨,直到被你父亲下药后,强行按在床上,才明白这不过是一场阴谋!”
方笛说这些事,脸上竟然没有一丝痛苦表情,似乎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不痛不痒。可一字一句都仿佛一把尖刀,割在辰暮心头滴着血。
任谁都不愿承认自己的父亲竟然如此禽兽,别人都有资格憎恨他,唾弃他,可以在他奄奄一息时踩上一脚。可唯独自己不可以,作为有血缘的亲生儿子,父债子偿,天经地义。
辰暮站起身来,双膝弯曲的跪在方笛面前,昏黄的夕阳映着寒冷的雪光,打在辰暮侧脸上。
方笛吓得跌坐起来,慌慌张张的看着他说道:“辰暮,你……这个干什么?”
“父债子还,我父亲禽兽不如,可无论怎样他都是我的亲生父亲,现在我替父亲向你磕头赔罪,求你原谅!”说完,辰暮便恭恭敬敬的朝着方笛俯首磕头。
方笛大惊失色,慌忙拉起地上的辰暮“你快起来,我……我,我……哎……”无论方笛怎么拉,辰暮就是跪在地上不起来。
“你若是不原谅我父亲,那我就只好替我父亲跪死在这里!”辰暮固执的说道。
“你……”方笛气愤的转过身去,辰暮跪在原地纹丝未动。“你起来吧!我不至于和一个禽兽过不去,不能将他如何!”虽然语气不善,但也算是原谅了辰国舅
“求你帮我一个忙,我便起来!”
“你说什么?”方笛惊讶的回过头来“血人参只有你能从安期丞手里拿到,我无能为力!”
“我不至于作践自己,”
“那你想让我如何帮你?难不成让我给你偷出来?”
“安期丞是匹豺狼,我怎么会让你因我涉险,我只求你告诉我关于安期丞在两国盟约上最关心最多的是什么”
听到这话,方笛以一种异样的眼神细细打量辰暮“我还真是低估你了!”
深夜,高阳冲刚要睡下,便有下人来报,说:“礼部侍郎辰暮辰大人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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