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又大又圆的烤红薯被装在一只碗里,躺在梁珏掌心里,还冒着白色雾气。
梁珏冲他扬扬下巴,像是不怕烫似的,三两下就把红薯剥了皮递到他面前:“来,尝尝!”
“这……就是殿下做的……饭??”闻清澄看着被递到嘴边的红薯,撇撇嘴,十分不服,“都不用下油锅,我也可以。”
“还嘴硬呢,那你去吃那盘碳吧,把红薯还我。”说着梁珏就佯装要去抢闻清澄的红薯,结果闻清澄眼疾手快,跟小猫一样扑了过去,一口咬在了红薯上。
“好啊!你敢咬我!”梁珏抽出自己被咬痛的食指,倒吸一口凉气。
谁知闻清澄早抱着热腾腾的红薯一溜烟儿跑到别处去了,剩下梁珏一个人干瞪眼没脾气。
其实梁珏很迷恋这样的相处,他和闻清澄在一起的时候有种很特别很自在的感觉,是和其他人任何人在一起时没有的。
这样的感觉,让他那些在母妃走了之后漂泊了很多年无法消解的情绪,都在这个小伴读身上找到了一个稳定的支点。
虽然从来没有说出口过,但梁珏其实很喜欢看见小伴读笑,看他因为一点小事开心的样子,就像刚刚,吃着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烤红薯,也像是享受到了一顿饕餮盛宴的样子。
他也喜欢和小伴读一起做事,两个人共同为一件事情忙碌和努力,这种感觉很新奇,令他着迷。
梁珏无声吐出一口气,觉得这个世上大概只有闻清澄一个人,愿意这样无条件地为他付出,想到此,看着闻清澄的背影,无声地勾了勾嘴角。
两人一直忙到半夜,最后还是梁珏强硬地熄了烛火,把闻清澄拖去了塌上睡觉。
他们已经在沙盘上完成了最初的方案模拟,并且对结果非常满意,起码从目前的效果看,闻清澄的想法是完全可行的,甚至完全超过梁珏的预期:这个方案确实可以起到防涝和治理水土流失两重效果,一举两得。
等天亮之后闻清澄要去同贺昶见面,他打算等见过矿山老板后,就立即跟他谈铁矿渣的事情,那是制作盐碱地肥料的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如果没有铁矿渣,其他一切工序都是徒劳。
趁着漆黑的夜,梁珏将他的小伴读揽在怀里,用自己的手,从指尖到指节,再到掌心和腕骨,一点点感受着那温暖绵软的皮肤,最近他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样了——体会两个人靠得无限近时,带着不同温度的身体挨在一起,发出只有彼此才能听见的沙沙声。
梁珏靠近闻清澄耳廓,低沉的声音贴着皮肤传过去:“你为孤做了这么多,孤都记得,今后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可他没有听到回音,闻清澄似是已经睡熟了,回应他的是一串均匀而带着梨木香气的悠长呼吸。
第63章 意乱09
已入深秋, 暑热一退,站在没有太阳的地方时,就能感到丝丝清凉,能让长途跋涉的旅人得到片刻的休息。
梁琛抹了一把头上的汗, 快马加鞭赶了一路, 好不容易到了林县地界儿, 他把马拴在一棵老槐树下,这时就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人。
“谭……谭沂?你怎么在这里?”
站在闻家村村口,身着一袭素衣的男子正是谭沂, 面上带着显见赶路后的疲惫:“我接到八殿下的信后便动身来了这里。想知道那个人底细的, 可不止你一位。”
提到信,那是梁琛从麟州动身前寄给谭沂的, 说自己要来林县查闻清澄的身世, 本想着是让谭沂能安心在岱州的家中修养身子,没想到却把他一封信招来了林县。
“那……你身子如何了?回去有没有找郎中仔细瞧瞧?”梁琛下意识抬手碰了碰鼻尖,眼神有些闪躲。
——他每次见到谭沂的时候都很不自然,和平时那个杀伐决断的八殿下判若两人,无论言语还是动作极其别扭。
谭沂不在意地耸耸肩:“无所谓,不需要了。”
他说着朝村中望去, 想着家中父母逼着他娶妻, 他们才不会关心他的身子,不过……他那所谓的病疾也不过是编出威胁梁珏的, 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说这个也没什么意义了, 他眼下只想将那个伴读的假面具撕下来, 让他没有好下场。
“怎么可以这么说!”梁琛突然就有些急了, “小沂, 你还是早些回去养病,这里的事情交给我便是,以免等会你……情绪激动,对身子不好!”
“我既然来了,就一定要自己去问个明白。”谭沂说着就朝村里走,他能从岱州几千里跑到林县,就是铁了心要将闻清澄查个底儿掉。
——他现在对梁珏已经差不多死心了,知道他们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了。但只要那个闻清澄还留在梁珏身边一天,他心里就一天不得消停。
梁琛无法,只得跟着谭沂,两人一起往闻家村里面走,这里的路并不好,越走就越坎坷不平,猜下过雨的路面坑坑洼洼,一不留神就能踩进泥坑里去。
“小心!”路过一片洼地,梁琛眼疾手快地扶住差点摔倒的谭沂,他长期在军营,身手远比一般人迅捷,还没等谭沂反应过来,他整个人就几乎将谭沂圈在怀里了。
两人一时都没说话,僵持了一瞬。
“多谢……”谭沂用了点力,挣脱了梁琛的手,然后扭过视线,整理了下自己衣袍,然后继续朝前走了。
梁琛攥了攥拳,跟了上去。
这时路边经过一个卖馒头的大婶儿,迎面看着这俩走得七扭八歪的公子相互搀扶着,两人即使穿着常服也和他们这些乡野之人差距甚远,一看就不是本地人,说不定是镇上哪户大户人家的公子。
“二位是来我们这里走亲戚的?”大婶儿立马上前揭开自己的篮子,“饿了吧,要不要来几个馒头?”
梁琛一瞧那篮子里的馒头都黄的发黑,恶心地都不想看第二眼,就想打发她走。
但谭沂却回头看了他一眼,制止了他,然后迎了上去:“婶子,你们村从前是不是出过一个叫闻清澄的?我们是他朋友,听说他爹病了,路过就想来瞧瞧。”说着还递了一锭银子过去。
“闻清澄?他爹?”大婶儿一下就皱起了眉,狐疑地打量他俩,洪亮的嗓门嚷嚷起来,“那小子当初都快被他爹打死了,好不容易跟着有钱人走了,咋还能让人回来看他爹?”
一听这话谭沂不禁和梁琛交换了一个眼神。
“婶子,那您认识闻清澄?”梁琛试探着问。
“咋不认识!这全村的人都认识,清澄那孩子明明是个男娃,长得却跟个女娃似的,那眼睛鼻子的,真是俊得很!就是命不好,摊上那么个爹,小时候挨打,长大了还要被吸血。”
“吸血?”谭沂不解道。
大婶儿一看就很喜欢这种邻里闲话,一下来了兴致:“你们还不知道吧?他爹看他被有钱人买走了,就老缠着他要钱,先开始清澄还寄回来点,后来也不知咋咧,就再没消息了,他爹现在啊,见人就嚷嚷这事,说他没良心嘞!”
谭沂马上从腰间又摸出一小锭银子:“我们想去他家,请您带个路吧。”
如果说这一路上两人已经见识了闻家村的破败,那么眼前这间屋子简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黄泥堆成的屋子看起来墙面都快塌了,屋顶的茅草也被掀飞得差不多了,留下最后几根支棱在虫蛀过的木头上摇摇欲坠。
“砰——”倏地从屋里扔出来个酒坛子,幸好梁琛眼疾手快拉住了谭沂,坛子在两人脚边摔了稀碎。
还没等谭沂从梁琛状似拥抱的臂弯里站直,就听屋里的人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大喊着:“滚——!老子没银子还你!找我儿子要去,他有钱,在京城,住大房子,有本事去要啊!”
梁琛把谭沂护在身后,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屋。
这里面看起来比外面还显得穷酸,弥漫着一股劣质酒的味道,床上那床被子破破烂烂,棉絮都漏出来了,泛着令人作呕的黑灰色。一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躺在上面,脸色是可怖的清灰,嘴角还流着一条长长的涎水,极为恶心。
谭沂见过几次闻清澄,虽然打心眼里对他反感,但还是无法一个细皮嫩肉,白净如女子的闻清澄和眼前这个满身油污的男人联系起来。
“……你们,你们是谁?”闻三终于发觉来人并不认识,从塌上坐起并用一双浑浊不堪的双目盯着两人。
梁琛正欲上前问话,却被谭沂拦住了,和颜悦色道:“大叔,您很久都没见过您儿子了吧?不想他吗?”
“呸!别给我提那个不孝的东西,狗日的,不管他老子死活,老子没他那个混账儿子!”
谭沂心里已经有了盘算,瞅了眼污秽不堪的床铺,心一横坐了上去:“那大叔,您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到京城,去瞧瞧您儿子过得怎么样?您turnip都没见着,现在清澄过的日子有多好呢。”
闻家的破败以及闻父的粗鄙都是闻清澄身世最有力的证明,出身于如此地方的人又怎能登堂入室,伴君左右呢?
谭沂已经等不及了,迫不及待想看到这场父子久别重逢的感人大戏,到时候他倒要看看那个小伴读还能对着太子编出什么花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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