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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替继弟嫁入蛮荒后[穿书] (谢书洲)


  当年的师门,也仅出了他们两个绝世天才,只是两人志向、性格天差地别,甚少来往,这些年董逊游历在外,霍桑知都快忘了,同门中还有这样一位师兄存在。
  董逊一身不着眼的灰衣,落在村民堆里,实在不起眼,连霍桑知布置在周围的暗卫事先也并未注意到,让他一路混迹到了里边,他主动出声,恐怕是在一旁看戏不知多久。
  此人长相平平无奇,无论穿着长相身高气质,混入人堆里,都是捡也捡不起来的存在,唯独那双眼,此时冒着精光和成算:“没看出来,一别多年,师弟连儿子都这么大了?”
  霍桑知把牛三放下地,看了眼张陵,人立刻过来将孩子拉走,与此同时,就有风稚带了人过来将那董逊团团围住。
  村里百姓哪里见过这等阵势,有些被吓唬住,但也有胆大的兄弟汉子站出来。
  “霍老弟,此人可是来闹事的?我等联手把他拿下!”
  霍桑知没说话。
  董逊摊开手,无害笑道:“霍师弟,咱们好歹师兄弟一场,不至于的,我今日来只找你有事,不想伤及无辜,我的手段你向来是知道的,咱们……单独谈谈?”
  霍桑知冷冷看着他,一挥手,让风稚他们都退下了。
  董逊一笑:“这就对了嘛,咱们师兄弟万事好商量,总比闹得这大喜的日子不愉快的好?”
  门前的动静很快引得温召前来,他注意到与众人对峙的陌生男子,便过去问霍桑知:“这是怎么了?”
  “久闻霍师弟人间一遭,得了个红颜知己,想必就是这位……”
  董逊一句话没说完,就见霍桑知动手将哥儿扯到身后,面上冷若寒霜:“与你无关。”
  那股子锐利的杀气骗不了人,反而让董逊有些亢奋起来了,他最了解这位师弟可不是什么善男信女,怎么到了这乡间,倒成了与村民打成一片的家猫了?
  如今见他发怒,方才是见到了真正的老朋友,这才对嘛,当年弑师夺权,他可是凭着一颗冷酷的心肠,在尸骸遍地的赤阴山建立了杀手团,这样的野兽,若真的被驯化了,那师父他老人家当年对他花费如此多的心思,可才真是不值得。
  书房里很干净,柜台矮桌上放着新鲜的绿萝,窗户打开,外边就是两颗大树,窗台上还摆放着两盆兰花,给这书墨香的房里增添几分诗意的美感。
  却也有些细微处能体现出主人家在这里活动的细枝末节,矮桌上燃了一半的香炉,一盘没吃完的桃子,案桌上一堆的档案,旁边还有翻开的一册农业书籍,和写的混乱的字帖,一堆要紧的和不要紧的文卷堆在一处,看似杂乱,又透着别样的温馨自在。
  董逊感慨:“难怪都说霍师弟近来变化莫测,这是在温柔乡乐不思蜀了。”
  霍桑知冷冷掠他一眼:“有事说事。”
  董逊点点头,“也好。”然后就拿了个桃子,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桃子他也没吃,就在手里把玩着,须臾提到:“师弟挂念的那位仇人,我已经查到他下落了。”
  霍桑知瞳孔微微一缩:“你有什么消息?”
  “我查到那位自东京门出,东南下而去,早半月前就过了嘉州,至于现在具体的位置嘛……”董逊卖个关子,换一副嬉笑交易的口吻:“师弟,你最懂道上的规矩,我可以把他现在的位置告诉你,但你得为我做一件事。”
  这就是他今日来的目的了,董逊笑呵呵的说:“我要你帮我杀一个人。”
  霍桑知冷笑:“有什么人,是你自己杀不得的?”
  董逊无奈:“自然是我不方便出手,而且师弟出手,干脆利索,也好让他少受些罪过,师弟且放心,那人与你素无往来,也与师弟并未直接利益牵扯,要下手,简单的很。”
  听着,仿佛还有几分怜惜的意思,不过董逊此人怪桀,行事风格向来喜怒无常,不能用常理来判断,或许他自己身体原因不好下手,或是位高权重怕引火烧身,也或许就是因为一件小事,比如哪个相好遭他厌弃,痛下杀手也未曾可知……
  霍桑知答应了,只为换取一份有价值的情报。
  董逊当日来的突然,离开的更突然,温召直觉那人来的不简单,却是事后怎么问霍桑知,都被他敷衍搪塞过去,他不说,温召也拿他没办法,只是这几日将人在家看的牢固。
  牛大的婚事欢欢喜喜大办两天,期间竟然还收到了远在青州的红娘和蝶灵送来的礼品,温召事先并未通知,更多是不想麻烦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哪里得来的消息。
  一同送来的还有蝶灵新写的剧本,要温召帮着更改,信上还说,他和红娘准备联手开一家“文雅贤庄”,集说书、表演、饭肆于一体的高级休闲场所,要跟他收约书稿,若是反响好还能通过书局出书。
  现在正值创办初期,正是需要集思广益的时候,两人想着温召主意多,有意拉他入伙,却又不好直说,所以就先写这么一封信来试探。
  温召答应的极爽快,也觉得这主意极好,若是办好了,前途无限。
  这件事温召思索了几天,才着手写回信,先是总结了一些对文雅贤庄的建议,再着手更改孩蝶灵的稿件,然后把之前做过的汤锅菜式也一并总结,分成三个信封装好,分别署名。
  只是约稿的事,温召再三斟酌,才凭借记忆复写了一段师徒四人取经路上发生光怪陆离的故事,原型是吴承恩老前辈的《西游记》。
  温召本也是心血来潮写这么一段,稿件在桌上摆的乱七八糟,就去上一趟茅房的时间,回来就见霍桑知坐在桌前翻阅稿件,读的那叫一个传神!
  ……


第五十六章 被霍桑知责骂一通
  “这是你写的?”霍桑知挑眉。
  温召挠了挠头,过来坐下:“当然不是,我也是……呃,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
  “这么好的故事,我怎么没听过?”霍桑知读完了这里有的三页纸,看着他:“还有吗?”
  温召一愣,有些神奇:“你在跟我催稿?怎么样,这故事是不是很有意思?”他紧邻霍桑知坐过去:“那你觉得,把这些故事编成画本,是不是很赚钱?”
  霍桑知替他整理乱糟糟的桌子,把三页稿子在桌角磕了磕,放回原处,点头:“故事是挺有意思的,但你写的这些东西都太口水话了,字差的也不是一星半点,还有错别字。”说完他撩起眉峰,“我看你平日里还教学堂的孩子读书写字,别把人孩子教坏了。”
  好好的温召被他贬低一通,还不服气了:“你得体谅体谅我没写过毛笔字,还有,错字在哪?我不信我一个读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人,还能有错字……”
  直到霍桑知给他圈出来,一页的涂涂改改,温召还以为什么呢,原来就是简体改繁体,这也是温召一直改不过来的毛病,繁体字太难写了,他记不住笔画,有些就用简体代替,就偷这么一步懒,就被霍桑知捏在手里,让他原模原样照着再抄写一遍。
  “若是你只是写着玩,便没那么多约束,但你若想以此来搞一番事业,就得改变你一贯的辞藻风格,行属于这个时代应该有的文风,至少不能偏离太远。”
  他这话有些奇怪,若只是提醒温召行文风格奇怪要做出改变,断不用提及的这么具体,仿佛他就是知道温召不属于这个时代似的。
  温召先是有些诧异,感觉有些不自在,随后又有些心虚,他这些日子实在过于放纵做出许多违背这个世界常理的事情。
  霍桑知见他还知道反省,深感欣慰,殊不知他行事随性,时常出乎人预料之外,随手拿出千古名句,随手一写就成名垂千古的故事,如若一直这样张扬,迟早会引起他人注意。
  那白家小少爷和红娘,任谁一个拿出来,背后都有不小的势力,如今都愿意主动与他亲近,更别说水仙斋的勒新,虽有他牵线搭桥,但真正能引起他们的注意,还是温召自己的本事。
  温召那些手段,霍桑知多少是知道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不想让他出头太过,到时候成了敌人瞄准的靶子。
  “你们那个文雅贤庄,我瞧着挺有意思,不如也加我一个?”既然不能全然规劝他,那不如参与进去,至少有他把持着,不会轻易让人打上温召的主意。
  “你?”温召狐疑:“你每日忙得要死,有时间管?”
  霍桑知哂笑:“我没时间,可以派人去,我瞧着明帆这段时间就很闲,正好去办这个事。”
  远在清灵川的霍明帆,每日跟着勒新吃香的喝辣的,整个人都被喂胖了一圈,他还不知道又被他亲哥算计上,乐栽栽的陷在温柔乡里。
  ……
  牛家刚迎回来新娘子,牛大就带着新妇和弟弟去给老太太烧香。
  温召不知道是不是前几天太累了,身体不爽,就没去,在家捣鼓一堆瓶瓶罐罐。
  中午前几人回来,见温召在院子里忙碌,李瑛过来帮忙。
  其实温召也不用她帮什么忙,不过帮着碾磨粉末,再掌一下倾倒的瓶口。
  上回让霍桑知给他买的一桌子胭脂水粉,让他一次性糟践过半,李瑛见他研磨的水粉,一点点在宣纸山上尝试,再重复调妆,又倒入一应药材,滴入半瓶的鲜水,一应称重、搅拌,都细致入微,精致到微克,也不晓得他在捯饬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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