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她要求了,我便应了她的要求,把假睫毛修剪了一下,不那么夸张了后,拿胶水在上头抹了一条。
我用膝盖撑在她坐着的沙发上,低头看着她说:“仰头,眼睛闭上。”
她乖乖听话,我抿着嘴小心地把左右两边的假睫毛都给她粘上,并用手指做扇子对着她的眼睛扇了几下。
正当我靠近,想看看有没有贴歪时,陆穗突然睁开了眼睛。
这么一睁开,我才发现我们此刻的距离有些近。
她端正地坐在沙发上盘着腿靠着,左手拿着眉笔,右手拿着晒红,而我竟不知不觉地把手撑在她肩后的靠背上,这个姿势,看起来半圈着她。
她的眼睛此刻十分好看。
这么好看的眼睛,现在正看着我,甚至透过美瞳,我看到了她一闪而过的惊讶和惊讶后的温柔。
我后退一点,觉着十分满意。
“就差口红了。”
说完,我转头从化妆包里拿了一支淡颜色的口红。
“我涂过,不嫌弃吧。”
没等她嫌弃,我不容拒绝地按在她的嘴唇上。
我的目光投在她的嘴唇上,而我的余光却观察到她在看我,像我刚刚观察她那样,从眉尖开始,一路往下,落在我的唇上。
我往后移开一些,说:“轻轻抿一下。”
此刻的陆穗特别安静,对我的口红没有发出任何问题,不问我牌子也不问我色号,十分乖巧地轻轻抿了一下。
我拿刷子刷掉边缘不应该出现红色的地方,接着对她打了个响指:“可以了。”
说完我把身后的镜子拿起来,放在她面前。
虽然这一路形容下来平平淡淡,但陆穗的这个妆我真的用心良苦,我自己的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她的脸竟然花了我一个多小时。
我怀着有些紧张的心,等待她的观后感。
像是电视里的公主那般,她偏头左右地观察镜子里的自己,接着露出一个十分甜的微笑:“看起来不错。”
我心里长长舒了一口气。
公主说完这话,又说:“眼线好像不对称。”
我听后拿开镜子看她的眼线,虽然没能看出到底哪里不对称,但公主说了不对称就是不对称。
于是老妈子立马从沙发上把眼线笔拿了起来。
“眼睛闭上。”
她眼睛闭上后,我终于观察到,左边的眼线还真的比右边的眼线画得宽了点,宽多少呢,足有一毫米呢!
理科生就是不一样,严格!
我靠近她,十分小心地把那一毫米补上。
除去当年高中学几何时画的辅助线,我就没做过这么细致的活,累得我,大空调环境下竟然出了汗。
画好后,我移开一点,从桌上拿起镜子给她:“可以了吗?”
理科生公主校花穗说:“可以了。”
我再给她编了一个特别女神的发型,结束后我看着她身上的白T加牛仔裤,摇头说:“我们去买衣服吧。”
时间还早,说完这话我二话不说随便收拾了一番,便开车带陆穗去了最近的商场。
今天的陆穗十分乖巧,我十分喜欢。
啧,说着好像陆穗从前不乖巧似的。
其实不然。
我们一直交流得少,首先我没有养孩子的经验,其次这个孩子来到我身边就已经14岁了,所以这么多年,陆穗她自己的事几乎都是自己处理的,中考志愿,文理分班,高考志愿,选的专业,课余兴趣班,全她自己管着。
像今天这种一起化妆一起买衣服的事,我们从没做过。
车停到地下车库后,我照着自己的记忆直接带陆穗去了二楼的某个店里,在里头逛了一圈后,找了一条米白色的长裙。
我把裙子从架子里拿出来,转身放在陆穗面前:“去试试。”
鉴于她这么多年没怎么穿过裙子,我明显看到她脸上犹豫的表情。
于是我正儿八经地站在她面前,抖了两下衣服,把声音放软,诚心诚意地说:“去试试嘛。”
陆穗先是一愣,接着笑开来,眉眼弯弯地看着我,从我手里把裙子接过去:“好。”
不愧是我选的衣服,陆穗从试衣间里出来时,我成功地感受了一把电视剧里那些男人看自己女朋友穿上自己心仪衣服时的心情,此刻的陆穗,足够赏心悦目。
当然,主要是长得好看。
陆穗连镜子都没照,出来后直接走到我面前,看着我问:“这么开心吗?”
我被她这么一问,笑得更开了。
表情藏不住真不是一件好事,我说:“是啊,这身太适合你了。”
不仅我觉得适合,导购员也觉得适合,还没等我想好措辞怎么夸奖陆穗,导购员噼里啪啦地就全文背诵了好几段的赞美话,搞得我不买似的。
等导购员背完,陆穗对我说:“我也给你挑一件吧。”
她说着没等我同意,抬脚便朝衣服区走去。
几分钟后,陆穗也拿了一条连衣裙,只不过是条黑色的短裙,我接过二话不说地把衣服换上,出来后站在她身边,同是略微有些宽松的裙子,一黑一白的倒是很搭。
“你们姐妹俩真是好看。”导购员又过来了:“我都不知道这两条裙子凑在一起这么合适。”
眼看导购又要背书了,我连忙说了句:“我们直接穿身上,多少钱?”
☆、第 7 章
晓黎听说我们要拍照,再一次不辞辛苦地来探望我。
这次她没有带上城城,甚至比我们还早到了店里。
我和陆穗双双从店门口进去时,明显看到门对面的那桌双人桌边的宋晓黎同学,一口柠檬水从她的嘴里喷了出来。
“哇,情侣装啊。”她随意抽了张纸擦嘴擦身子,站起来直接从我身边走过,站在陆穗面前:“穗穗你也太好看了吧。”
陆穗莞尔一笑:“谢谢。”
小孟见我们进来,隔着吧台对我哇哦了一声:“许秋姐,今天好漂亮啊,穗穗今天也好漂亮。”
我对小孟抛了个眉眼,表示对她有眼光的赞赏。
小孟收到我的赞赏,笑了开来。
小孟是个非常爱笑的女生,当初面试时,第一眼看到她便觉得十分有亲和力,聊了两句后便签了下来。
这个店是我五年前开的,那时辞去了公司的工作,特意去外省学了手艺,并从陆穗那借了点钱,孤注一掷地租了这块地开了店。
或许是运气好,本来有些偏僻的街边,经过一年经城市建设,竟热闹了起来,客流量每天飞速增长,高峰期几乎忙不过来。
这几年,我陆陆续续招了许多员工,有人因为有更好的发展而离开,也有人因为没有五险一金而离开,对于他们的来来去去我也看开了。
后来我招员工,只看重两点,一是长得好看,二是性格好。
话说,曾经还有不少小妹妹们因为店里某男员工好看,频频来消费。不过好景不长,他干了一个多月就膨胀了,看不起我的店和我给的工资,做代购去了。
小孟是这几年来,待在这儿最长的一个员工,足足有五个月!而她看起来勤奋好学,暂时没有想要离开的意思。
讽刺吧。
据小孟她自己的阐述,她来自南方的一个小乡村,她的文化程度只到高中,外面没有公司看得上她,她还说我对她好,我是她在A市穷途末路时唯一出现的依靠,她说她一定会好好工作报答我。
她当时对我表明她内心时,我突然有一股穿越到上个世纪电视剧里的感觉,我是在女主困难时帮助过女主的好心人,而她在未来的某个时刻,将遇到一个拿着全世界最贵的笔记本到二楼最文雅的包厢因为家里刚好没网而来工作的全身名牌的男人,她会在给那个男人端咖啡时,不小心把咖啡洒在他的身上,然后他们疯狂地……
在给陆穗泡红茶时,晓黎吃着一块蛋糕绕进了吧台里,她对着吧台上的几株多肉,挑了三下眉头。
我顺着她的目光朝多肉看去,几秒后没看明白她想要表达的意思,转回头问:“怎么了?”
她说:“郑煜婕送的。”
我恍然大悟。
被晓黎这么一提醒,我才想起,不仅是这几株多肉,挂在门上的小铃铛,每张桌上的灯饰和吧台墙上的一副挂画,都是郑煜婕送的。
把陆穗的红茶调好后送到了她的桌上,我二话不说地把那些东西都聚在了一起,小孟见我这么大张旗鼓的,问:“许秋姐,怎么了?”
我说:“丢了。”
小孟惊讶地啊了一声:“为什么啊?”
我实话实说:“送我这些东西的朋友和我闹掰了。”
她哦了一声,表示理解,又说:“丢了多可惜啊,要不给我吧。”
我说:“行。”
郑煜婕的东西就这么愉快地被解决了,我表示很开心,而开心的似乎不止我一个,晓黎看起来也很开心,喝红茶的陆穗看起来也很开心。
其实我也不是恨郑煜婕恨到看到她送的东西就烦心,只是我觉得,万一她某天来我店里,看到我还留着她的东西,会觉得我还惦记她,这误会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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