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她听到我说话了,她说:“你先让我进去好不好?”
我说:“不好。”
她委屈地突然哭了,并用力拍了几下门,这个样子,真是可怜极了。
她说:“许秋我错了,我不要和你分手。”
我没什么表情地看着她,问了句我这两天一直想知道的问题:“你和高泽建睡了吗?”
她听后犹豫了几秒。
这几秒,仿佛有一把剑插进了我的心脏里,也插进了我装满水的脑子里。
我说:“你走吧。”
她再怎么无理取闹我都可以选择性地原谅,劈腿就不一样了。
我没再理会她,转身就离开,因为等电梯的地方在她的视线范围内,害的我还得潇洒走楼梯。
爬到一楼的中间,她给我打了电话,我没有犹豫直接掐断,并把她的号码拉进黑名单。
在二楼等电梯时,她给我发来了微信,长长的得有五行字,我一边感叹她打字真快,一边点进头像里,把她拉黑了。
她这一闹,我的心情更差了。
其实她搬过来这一年,我们不愉快的次数比从前多了许多,有时候闹到甚至一个多月没有说话,我其实有料到我们有一天会彻底分开,但没想过这个分开这么的不愉快。
回家前,我在家门口给晓黎打了电话,她在那头一言不发地听完刚刚发生的时,接着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许秋,这次你真的不会回头了吧?”她问我。
我说:“是。”
为了让她对我的话表示信服,我又补了一句:“骗你我是猪。”
她噗的一声,在那头大笑起来。
她说:“我一直觉得郑煜婕配不上你,刚开始对你还挺好的,后来就不行了,你脾气这么好,她还能这么折腾我真的服气。”她说着叹气:“许秋,不是我护短,你这样的条件,要什么样的没有,这么多年都浪费在郑煜婕身上,我都替你可惜。”
“你这是在安慰我吗?怎么我听着更难过了。”我失笑,又说:“你这会让我觉得,我失去的不仅是青春,还失去了许多傍大款的机会。”
她哈哈哈大笑了几声:“你真是的。”
聊了几句后,我们的话题便不知道偏到哪个犄角旮旯去了,在她一声:“你不知道她唱歌有多好听,特别干净,特别甜。”中,家里的大门突然被打开,对应的,走廊的声控灯也打开了。
陆穗从屋子里走出来,见到我有些惊讶,她问:“你怎么在这儿?”
我疑惑:“你要出门?”
她摇头:“不是,想下去看看你。”她说完又问我:“你什么时候上来的?”
我说:“早就上来了。”我晃晃手机:“和晓黎姐姐打电话呢。”
晓黎似乎听到了陆穗的声音,在电话里说:“行吧,你回去吧,我也要哄城城睡了,我一会儿给你发歌啊,记得听。”
我一声知道了后,晓黎把电话挂了。
和晓黎打完电话后,精神状态好了很多,进门换鞋时,陆穗在我身后问了一句:“郑煜婕呢?”
我说:“走了吧,不知道。”
她又问我:“她找你复合吗?”
我淡淡嗯了一声:“没答应。”
等我换好鞋后,又听陆穗在我身后小声地说了句:“不要再和她在一起了简许秋。”
陆穗和晓黎简直是我这两天的精神支柱,我从前一直没觉得陆穗这么贴心,这次她的关心我不再觉得尴尬,而是从心底深处感觉到十分温馨。
我转头看她,对她温柔一笑:“不会了,放心吧。”
晚上睡觉前,我思考了十分钟的人生。
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想着我妈前几天给我打的电话,她说她左眼跳了一天,问我左眼是跳财还是跳灾,我说我不知道,她思考了一秒又跟我说,她今天没捡到钱,大概是跳灾了,让我开车走路小心一点。
我想我得去问问她,女儿被绿这件事算不算是灾。
话说回来,虽然我看起来洒洒脱脱的,但自己一个人的时候,心里真的挺闷的,就好像有块小石头咯着你的身体,你怎么动都在,它不疼,却让你难受的很。
这感觉实在是太真实了,于是起来看了眼。
哦,原来是城城手镯上的铃铛掉我床上了。
我立马给晓黎发了条微信,并建议她去店里反映一下镯子的质量问题。
这么一闹腾,没多久,立马就困了。
☆、第 6 章
下了两天的雨,A市的空气新鲜了许多。
当然,这有可能是种错觉,但这样的心理作用一般都很有效应,这种效应一般来源于教科书或者所谓过来人的经验。因为他们我们觉得下雨后的空气很新鲜,因为他们我们觉得开水包治百病,因为他们我们觉得纸飞机哈一口气能飞更远。
所以,清晨8点,闹钟响后我打开窗,窗外的阳光洒了进来,晴空万里无云,太阳也不那么刺眼,而空气,十分好闻,依稀还有雨后泥土的芬芳。
虽然我不知道在10楼,在周边全是楼房的小区里是怎么闻到这泥土芬芳的,但老师说,这样写可以加很多分。
昨天被郑煜婕那么一闹,我反而睡得更香了,一整夜,没做一个梦,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解脱,至少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
在厨房里煮了一锅粥后,便听到陆穗从她的房间里走了出来,她手里拿着一杯水,喝了一口后放在桌上。
我后退几步走出厨房,看着她问:“煎蛋?水煮蛋?”
她说:“煎蛋。”
于是我煎了两个蛋。
一人一小碗粥,早餐很快吃完,最后一口,我放在桌上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看着屏幕上“林宁宁”三个字,滑开接了起来。
“喂,你好。”我率先开口。
林宁宁那头:“简小姐你好,是这样的,之前不是约了拍照吗,今天我刚好路过A市,想问问你下午有没有时间?”
这位林宁宁是三年前我在微博上认识的一位摄影师,当时无意中翻到他的照片,觉得十分合我的意,于是点进了他的微博并关注了他。
那时他的粉丝还不多,正巧我那短时间很无聊,于是翻遍了他的所有和摄影有关的微博,并在看过的每条下面都评论了“喜欢”二字。
或许是第一次遇见我这样刷屏的,林宁宁当天就私聊了我,说谢谢我的喜欢。
人一旦有了好奇,就有了兴趣,特别像摄影画画手工剪辑这些技术性的东西,总能勾起人们一时间的浓厚兴趣,甚至列个条条框框的计划表,表示自己即将要学习的心。
天就这么聊起来了,而后他在我的微博上看到了我大学的生活照,客气地对我说,以后有空给我和我的甜品店拍照。
这个约定因为他越来越火,接单越来越多,也因为我越来越忙而一直搁置,终于在今天,三年前的提议被摆上了台面。
三年对年轻的小妹妹来说是成长,对我来说就是摧残了。
我看了眼正在收拾碗筷的陆穗,问了句:“我可以带上我妹妹吗?”
为了防止他不答应,没等他开口,我立马说:“我妹妹长得可好看了,是班花!”
班花这事是我猜的,陆穗大一那一年我送她去学校,一整天的时间,不管是新生还是学姐,视线范围内都没看到比她好看的。
所以我觉得陆穗应该是校花!
但做人嘛,要谦虚。
果然男人都容易被美□□惑,在我的班花二字后,林宁宁立马回我:“可以,你一会儿把店里的地址发给我,我大概一点多到,你们俩化好妆啊。”
我说行。
挂断电话后,我踱步到陆穗身边,她已经把盛粥的小碗洗好,正在洗装鸡蛋的小碟子。
我问:“你听到我电话了吧?”
她说:“听到了。”
虽然现在再询问她的意见已经有点迟了,但我还是开口走了个程序:“下午有个摄影师会来店里拍照,我们一起吧。”说着我继续亮出亲情牌:“我们俩这么多年了,还没合照过呢。”
陆穗:“好。”
我窃喜。
看嘛,我还是挺懂人性弱点的。
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开始在家里化妆。
主要是我在化,陆穗没有接触过化妆品,我从房间里把化妆包拿出来时,她看起来很新奇,每给她上一层颜色,她都要顺道问我是什么。
我的化妆技术在朋友堆里一直被嘲笑,陆穗的这种情况,让我很有成就感。
我拿着假睫毛看了她几眼,又凑近她的眼睛看了好几眼,犹豫了许久。
“你的睫毛挺长的,要不要再贴假睫毛呢?”
镜头这种东西,总会吃掉一点妆容,你平常看起来夸张兮兮的假睫毛,在镜头前却一点也不隆重,所以贴着会更有神一些,可我又想让陆穗保持原来的状态。这次的妆,我没给她上多少粉,她天生丽质,我希望她在镜头下看起来是清纯的素颜女神。
我的这个问句其实算是自言自语,但陆穗回了我一句:“你贴吗?”
我点头:“我贴啊。”
好奇宝宝穗于是说:“我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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