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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被读心后,疯批狼王劝我冷静 (胡言.)


  但事实上,人家阮团子压根儿就不听这些话,听不懂,也从来不往耳朵里进。
  明棠冷静了些,回:“随他去吧,反正等到明年冬天皇太后过寿时,还不知道是个什么形势呢,到时候再说。”
  阮云华把手边的木桌撑起来,又开始在马车里处理生意来往的信件。
  明棠靠在马车棚壁上,透过大窗户往外面看,神色安宁。
  他目视草原上的帐篷,在蓝天白云下,逐渐远去。
  心里想的是…….
  不久之前,康达族长一群人送别马车队伍时,眼里的期待和信任。
  他得记着这些人,记得自己身上的担子。
  手边摆着几十条洁白的哈达,是祝福他们一路平安顺遂。
  他指尖摸着一条条哈达,在心里思索着,该怎么找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弄来大批量的铜铁。
  招兵买马的事,已经跟康达他们定下了。
  剩下最重要的,就是铜矿和铁矿,毕竟兵马都需要武器和盔甲助阵。
  他不打算从商户手中大批量采购铜铁,那太引人注意了。
  若是能得个铜铁矿,就会方便很多。
  ……
  阮团子嘟囔着:“兔兔,兔兔没带走。”
  赶路带着兔子太麻烦,其实还是阮云华嫌弃兔子脏。
  就把兔子留在驯风城了。
  并由阮团子亲自拜托那几个吃过明棠糕点的孩子,悉心照料。
  但阮团子想起来,却还是舍不得的。
  那毕竟是他枯燥乏味的路途上,唯一能拥有的小乐趣。
  兔兔是他的好朋友。
  眼看阮团子眉眼都耷拉着,明棠哄他。
  “等咱们秋收大典结束以后,再往草原来一趟,到时候把兔子接到皇城里去。”
  “真的?”
  一听还能再见到兔子,阮团子眼神亮了些。
  明棠点头:“嗯,真的。”
  阮团子得到肯定的答复,心情才好了些,他扒着窗户往外面看。
  此时刚过清晨不久,外面不算热。
  狼姆挎剑骑在马上,就走在马车旁边,身姿挺拔。
  好高好帅!
  阮团子眼里的喜爱都藏不住,炙热的目光一直盯在人身上。
  狼姆骑在马上转头看,微冷的脸色缓和了些,问:“小公子在看什么?”
  “看你啊。”阮团子欢呼一声,对方转头看他的举动,让他好高兴,“我在看你。”
  狼姆:“…….”
  怪不好意思的。
  两人隔着马车日常傻笑。
  听见弟弟说的话,阮云华写东西的笔尖停了一瞬,正想训斥弟弟,就听明棠笑起来。
  明棠在人背上拍了一巴掌,语调轻快:“团子想不想骑马?叫狼姆带着你。”
  “真的可以骑马!小宝!”
  就像一株无精打采的花儿,突然得到了阳光雨露。
  阮团子脸上瞬间神采飞扬,没了刚才打蔫儿的模样。
  阮云华皱眉,不怎么赞同:“外面一会儿就要出太阳了,灰尘也大,马背上颠簸……”
  “你又开始了,我跟你怎么说的。”
  明棠懒得搭理他,直接喊停了马车,推了一把阮团子。
  “出去玩儿,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哥生气让他气去,气死省事儿。”
  阮团子却不敢动,可怜巴巴的拽着哥哥衣角,问:“哥,我可以去吗?我不想让你生气,你要是生气,我就不去骑马了。”
  明棠伸了个懒腰,淡淡道:“哪家像他这么大的公子哥儿还不会骑马。”
  阮云华沉默了一瞬,迎着弟弟期盼的目光,点了点头。
  马车停了。
  “小宝,哥,我去骑马啦!”
  阮团子踩在车夫身边的位置,高兴到直接往狼姆腿上蹦!
  “小心!”
  阮云华吓得瞳孔紧缩,举着胳膊慌忙从马车里朝外面扑过去。
  却看骑在马上的人,长臂一揽,轻轻松松就把蹦跶的小孩儿接到怀里了。
  狼姆有些微愣,回话:“侯爷不必担忧,小公子跟我在一起,不会让他出任何意外。”
  阮云华有些狼狈的从车夫身边爬起来,训斥弟弟:“这么高你就直接蹦过去,万一摔伤了,你……”
  明棠看着阮大手背上被车板子擦破皮的伤口,眼里有些动容,更多的是无奈。
  他攥着阮大的衣袖,把人拽回来,朝外面喊:“没事了,继续走。”
  阮云华坐回马车里,捂着手腕,脸色还是后怕的:“小兔崽子,一眼看不见就……”
  “喂,人家蹦出去受伤了?伤的是你吧。”明棠从角落拎出药箱子,放在木桌上,压着下面的书信,“自己擦些药。”
  阮云华用茶水冲了冲伤口,再拿帕子把伤口附近的水渍擦干净。
  随后才涂上一层轻薄的药膏。
  “若是摔了不得疼上许久,万一伤了骨头像你一样,几个月动弹不得,那不活受罪?”
  “让他伤一回,下次就知道不能动作毛躁了。”
  “我若是护着,那便不用伤一回。”
  “……”
  明棠跟这人对话能气死。
  他看着阮云华手上的伤,语气凉凉。
  “那你最好能一辈子都护着他,他随时从哪跳下去,你都能在下面接着。”
  “你这一辈子也别干别的事儿了,就一直跟着他吧。”
  “妈的,前两天都跟你白说了。”
  “……”
  阮云华脸色不太好,气势弱了些,深吸一口气:“我知道了,总要慢慢来。”
  他都护了十几年,骤然放手怎么可能。
  如明棠所说的放手不管,那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明棠也明白让阮大改变生活习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儿。


第123章 你要是闲了就找屁吃去,别多管闲事儿
  刚出发没多久,马车上的茶壶里,茶水还是滚烫的。
  他拎起一个茶杯,示意阮云华握在手里。
  阮云华并不想配合,但看对方一直坚持,也就给面子的照做。
  明棠拎起滚烫的茶壶,往他握着的茶杯里倒茶。
  “烫!”阮云华皱眉,想把杯子放下。
  明棠却说:“别动,握着茶杯,感受一下。”
  “感受什么,烫!”
  阮云华直接松手,茶杯落在桌上,他吹着灼热的指尖,甩甩手。
  明棠:“来,再拿一次,让我再倒一回。”
  阮大摇头,不肯拿了。
  明棠这才放下茶壶,老神在在的坐好,语气深沉:“阮施主,你想,你细想。”
  阮云华思索一会儿,恍然大悟。
  “明棠师父,我悟了,你的意思是拿不住的东西就要放手,否则只会伤害自己。”
  太有禅意了!
  他伸手竖起大拇指:“高!”
  明棠挠头:“我是说烫你一回知道疼,第二回 就不拿杯子了,你想的啥玩意儿。”
  “……”
  “你看是不是这个道理,阮团子蹦一回受伤了,下回就不敢蹦了,这才是从根本解决问题,一劳永逸。”
  “……哦。”
  阮云华惆怅点头,算是认同这个说法。
  明棠小时候着急干饭,饭菜一上桌就急着抓饭抓菜。
  每回爷爷奶奶都拦着他,怕他烫伤,但他还是每次都爱用手抓饭菜。
  直到有一回,小姨来家里吃饭,就那么笑眯眯的看着他抓饭菜。
  结果他被烫的嗷嗷哭,从那以后再也不会碰刚盛出来的热饭了。
  这才是一劳永逸的法子。
  ——
  阮团子缩在狼姆怀里,两人共乘一匹马,四只手同握住缰绳。
  狼姆身子有些僵硬,但脊背还是挺直的。
  胸膛上不时撞来怀里人的后背,他嘴角勾起一抹愉悦的弧度。
  阮团子就直白多了,笑声不断的飘出来,嗓音欢快的喊着。
  “哥!你看我!小宝,我会骑马了!快看我!”
  “……”
  马车里的两人扭头去看。
  明棠吹了个口哨,算是回应。
  阮云华不大高兴,想让狼姆骑的慢些,但忍了忍没张口。
  目光触及马上两人亲密的姿势,他收回视线,嫌弃的眼神藏不住。
  明棠往嘴里丢了个酸话梅,酸的眼睛都眯了起来,问:“下一站,哪儿。”
  阮云华收起药箱,回:“水坎城,除了皇城之外,最富裕的城池,城主还算清正,至少没听过水坎城的百姓喊冤。”
  明棠来了点兴趣:“哟,为数不多的清官?”
  “百姓能吃饱饭,自然怨声载道的就少了些,但我听说,水坎城有个人比城官岳怀山更能为民伸冤。”
  “谁啊?”
  “财主沈家,沈员外,是城中首富,一般处理不好的冤情,他都自掏腰包拿钱摆平,久而久之百姓们便不往城官那儿去了。”
  “你怎么了解的这么清楚?”
  “我与沈家有生意往来,三年前去过一次水坎城,也拜访过沈员外,是个忧国忧民的人,年轻时险些入京为官,但不知为何没有进京。”
  “这么说,水坎城的百姓们还挺有钱,靠什么生活?”
  “矿山。”
  “啊?”
  明棠猛地坐起身,直视阮云华,问:“什么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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