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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被读心后,疯批狼王劝我冷静 (胡言.)


  明棠脸色有些讪讪,摸着鼻子嘟囔:“出去就出去,赶人干嘛呀,我还能留这儿睡下不成……”
  留这儿睡?
  金兰想起自家主上冷脸的模样,心中不由得对这位世子……肃然起敬!
  ——
  明棠出了人家姑娘的房间,很快就往阮家兄弟那儿跑去。
  阮团子还是那样半死不活的躺着,说是饿的眼冒金星了,但桌上一堆饭菜,又说没胃口吃。
  “小宝,我好饿。”
  明棠安抚的拍拍他的脸颊,转头看阮云华:“喂吧,说是能吃。”
  阮云华总算是把人等回来了,一边磕出药丸子,起身去倒水,嘴里还随口扯了一句。
  “一句话的事儿问了这么久,我以为你今夜在那儿睡下了。”
  明棠挑眉,欲盖弥彰的反驳:“瞎说什么!比我大三岁呢,而且,而且也不一定喜欢我啊……”
  阮云华倒水的动作停了一瞬,突然转过头,看着那边一脸硬气的人。
  “北皇明棠,你真的假的?”


第44章 凌家姐姐,那你就假扮王妃,装成吉祥娘子
  明棠退开几步,慵懒的坐在茶桌前,翘个二郎腿:“你说什么呢?”
  阮云华想起那边床上还有人听着,轻咳了一声,压低嗓音说话。
  “要是搁在平时,你会骂上一句那人不配,求着你睡你都懒得动弹……”
  “所以呢?”明棠莫名有些心虚,“我也没说什么啊,总不好天天跟一个姑娘家过不去,未免小气。”
  “但你刚才说的是……对方不一定喜欢你。”
  “阮家侯爷,您别鸡蛋里挑骨头,我就那么随口一说。”
  阮云华端着茶杯往床边走,路过明棠的时候随口甩了一句:“哦,若不是人家不一定喜欢你,你就睡那儿了。”
  “嘿。”明棠笑起来,舔了一圈后槽牙,模样痞坏的很,“也不是不行,男未婚女未嫁,我俩高兴就好。”
  阮云华一边给没精打采的弟弟喂药,一边丢出一句:“你想清楚了,那是个孤女,先不说门当户对,你不是怀疑她进王府的目的不单纯么?可别中了美人计。”
  “你说的对。”明棠脸色凝重了些,叹了口气:“是啊,进王府目的不单纯,我想清楚了。”
  “嗯。”阮云华应了一声,说:“还不算太糊涂……”
  “我得尽快勾搭她!好饭不等人,我瞧着那大黑熊也对她有不一样的心思!”
  “……”
  “你看着我干什么,我可不是那种色欲熏心之人,既然目的不单纯,我就更得时时刻刻把人盯紧了,是吧,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话音刚落,胳膊就猛地被人揪起来了。
  阮云华黑着脸,把人拽着推出门外:“回你房间去,别把我弟弟教坏了!”
  “谁教坏了,我这叫谋略,谋略懂不懂?反美人计的必备良方,就是攻破美人心房,直接策反!”
  “如果对方攻破你的心房,把你策反了呢?”
  “必不可能,我可是个有定力的人!”
  “滚!”
  “……”
  ——
  明棠兴高采烈的回自己房里,沐浴换上干净的里衣,准备睡觉。
  他有点认床,一时间睡不着。
  于是就在床上百无聊赖的想事情。
  刚才说那些话都是逗逗阮云华,谁让他反应那么大呢,少见多怪!
  但这会儿静下心来想想,他那会儿说的也不是不可行。
  凌寒寻,凌寒寻呀。
  脑海中出现的脸庞和身姿,简直太合胃口了!
  ……
  第二天一早。
  那药还真有奇效,休息一夜后,阮团子的精神状态已经恢复正常了。
  正当清点人马准备继续赶路的时候,旁边有几个丫鬟喊着跑过来了!
  “世子,世子!”
  “干什么?”明棠刚坐进马车里,还打着哈欠,撩开马车帘子,探头看人:“什么事?”
  丫鬟满脸惊慌害怕:“王妃,王妃不见了!”
  “……”
  等明棠知道那个金芳趁着夜色,牵走了一匹快马,已经连夜快马加鞭赶回皇城的时候。
  肺管子都要气炸了!
  揪着皇卫军统领江涛,一阵臭骂!
  但是骂也没用,这么一夜过去,没法儿追了,毕竟人家想跑,总是能跑回去的。
  明棠看着坐在后面马车里气定神闲的凌寒寻,总觉得这事儿跟她脱不了干系。
  他想去质问两句,但也心知已经是这个局面,质问也没用了。
  眼下另有一个难题摆在这里。
  金芳是披着吉祥娘子的身份,随着秋典队伍出发的,现在半路上吉祥娘子丢了,这可怎么办。
  最后——
  “凌家姐姐,那你就假扮王妃,装成吉祥娘子,随我一同出发去稻城吧!”
  凌寒寻看着那边咬牙切齿的少年,淡淡一笑:“世子既然开口了,当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
  这一局,明棠输!
  ——
  又是一个午后,马车吱吱悠悠的行驶在官道上。
  已经坐马车有三四天的阮团子,逐渐习惯了,身子没有丝毫不适。
  但也可能是因为那药的药效好。
  总之,昏昏欲睡的明棠被人拽醒了。
  阮团子满脸兴奋,指着窗外:“小宝,小宝,看,好多草,好多会动的白点点!”
  阮云华正在处理生意,他得在马车上给皇城的人修书回信,此刻头也没抬:“望山跑死马,到草原还早着呢。”
  明棠迷迷糊糊睁开眼,口渴的很。
  马车宽大,除了阮云华那边的案桌之外,还有个放茶水点心的小桌子。
  他一边喝水,一边往外看。
  没有高林大树的遮挡,映入眼帘的视野,一片开阔。
  湛蓝天空上,白云朵朵,层层的飘在空中。
  就像是被造物主用手叠放上去的团团棉絮,治愈系蓬松感让人感到十分舒适。
  蓝天白云下,就是阮团子刚才惊呼的‘会跑的白点点’。
  那是成群结队的牛羊,被牧羊人赶着,跑动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
  嫩绿色的草原覆盖陆地,一眼望不到边际。
  与湛蓝天空相衬,形成一幅如诗如画的景象!
  明棠的瞌睡也醒了,跟阮团子一起凑在一米多宽的车窗边,感叹的望着窗外。
  此情此景,突然想吟诗一首!
  他转头看向身边人,耐心教导:“任何时候都不要丧失对周遭的热爱,尽你所能的,去歌颂肉眼能看到的一切美景。”
  阮云华侧目瞥了他一眼,没有出声。
  阮团子则是一脸崇拜,连番点头:“小宝,你说话好……好文雅,好高深。”
  明棠清清嗓子,在马车上不能踱步,于是捏捏手指想着措辞。
  阮团子慌得连忙扭头看他哥,替那边作诗的人捧场,小声喊:“哥,别写字了,小宝要作诗了!”
  “那你捂住耳朵,不要听。”
  “哥,你好过分,小宝很厉害的!”
  “……”
  明棠已经准备好了——
  “绿绿的草原,白白的云朵。
  肥肥的牛羊,香香的烤肉。
  朵朵的帐篷,软软的美人。
  细细的腰肢,嘤嘤的娇啼……”
  阮云华拎着毛笔作势要打,咬牙喊:“北皇明棠!”
  “咳,最后一句,啊,我爱大草原!”
  阮团子兴奋鼓掌:“好!!”
  “……”
  ——
  他们经过的第一个主城,名叫驯风城。
  没有城墙,只有两座高耸的城楼,宽度不足四米,高度约有七八米,像瞭望塔一样。
  城内的居民并不建房子,而是住在一个个蒙古包里。
  蒙古包外面,色彩鲜艳的绸布彩旗,用麻绳系着,挂的眼花缭乱,漂亮极了。
  驯风城的牧民都勤劳质朴,世代居住在这里,主要靠畜牧业为生。


第45章 丝毫不想搭理这个勾引良家姑娘的孽畜
  阮团子平日里喝的牛乳茶,吃的牛乳糕,洗的牛乳浴,都是用的这里出生的奶牛。
  在奶水最好的时候,运到皇城侯府里去,还得定期更换奶牛,花费自然是不便宜的。
  这样大费周章的折腾,却只为他能喝上最甘甜的牛乳,反正侯府也不缺钱。
  皇城里的其他王公大臣们,也学着侯府的样子在这里订奶牛。
  除此之外,附近城池的大小饭馆,需要的牛羊肉,几乎都被这里垄断了。
  毕竟肉质鲜美,食客们都十分买账。
  越来越多的人提起牛羊,头一个想到的就是驯风城,慢慢的也带动了经济发展。
  从前贫困的牧民们不再远走他乡,而是留在大草原上,养殖牛羊。
  另一个大产业就是皮革生意,所以这里的百姓多是富庶,日子倒也安居乐业。
  毕竟离皇城近嘛。
  ……
  几个人在马车上,看着大草原似乎离得很近,但要说起来距离,还得明天上午才能到达驯风城。
  这天晚上,四下一望无际全是光秃秃的山坡,只能野外露营凑合一晚了。
  好在后面的随行马车上,几乎各种工具都齐全,带的也有帐篷,就地驻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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