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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世②[快穿] (秋冰)


  胸口仿佛堵了巨石,又沉又闷,高志的笑容勉强起来:那你还想要我怎样?你不要的,我也不配捡,是吗?
  这话怨气太重,少年过强的自尊心,不允许他问出口。
  而且,他心底更偏向高家,不管那个家有多少缺点,那都是他曾赖以生存的地方。
  然以他的身份,过于笃定地要回去,又容易被当成嫌贫爱富。因此除了听从大人的决定,他还能怎么办呢?
  林爸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隐约察觉到高家的确发生了许多不愉快。他不打算再逼问这两个孩子,准备回去跟高董好好说道说道。
  “你们先坐着,我去打盆热水,都洗把脸。”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儿子2
  林爸打水去了, 高志独自面对差点撞死自己的人,难掩激愤:“你就是想杀了我,我知道!”
  艺书没有正面回应, 而是招手:“过来看。”
  高志方向感很好, 知道那个位置是医院停车场, 猜得出他在看什么, 没有动:“既然你这么讨厌我,那我们就不要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你确定不回高家的话,我回, 希望你不要后悔。”
  高董的另一辆豪车,停在一堆三轮车拖拉机中间,漂亮秘书来来回回跑进跑出,弯着腰给车里的人汇报情况。
  艺书叹了口气:“我决不后悔, 你继续留在高家,倒是可能后悔。”
  这话并非是危言耸听,委托人的确后悔了, 后悔没有早日脱离高家。
  在他被证实不是高家的血脉的时候,高董高太就不把他当高家的人了。
  他们白手起家, 奋斗了半生,不可能让家业落在一个外人手上。继续抚养他,一方面是有十几年的情感在, 另一方面,是出于利益考虑。
  高董多次让高志带带林宜数, 真正的用意, 是想让高志把自己的人际关系, 转交给林宜数。
  高志其实都明白, 明白自己继承人的身份已经被剥夺了, 甚至单纯作为孩子,也是半被舍弃的状态。
  可是没关系,不继承高氏对他来说没有影响。
  他仍然觉得,哪怕作为养子赖在高家,也比认回林家,被当成可有可无的、令人尴尬的存在强。
  高志倔强地申明:“我不后悔,爸妈对我很好,十几年的感情,他们不会因为我不是亲生的就不爱我,我们永远是一家人。”
  他这样信誓旦旦,艺书反倒有些拿不准。
  从委托人的人生影像来看,林宜数一念之差,将自己送进了监狱,也造成了高志的残疾。
  高志残疾了,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变成了完全的累赘。大抵是出于仅存的怜爱,高家没有抛弃高志,还愿意给他治病。
  林爸因为那一场变故,一夕之间苍老了几十岁,出于歉疚也出于心痛,他常常去探望高志给高志送东西。
  不过无法避免的,这对父子的关系,定格在了不咸不淡的尴尬中。
  另一边,随着时间的推移,高家怜爱的抚养,逐渐带上了施舍的意味。不管高志如何努力,他都变成了被厌弃的存在,好像连呼吸都是错的。
  终于,在二十四岁那年,他承认并接受了被厌弃的事实,选择跟林爸回林家。
  林爸对他无微不至,丝毫没有嫌弃他的意思。可是,他怎么能面对毁了他人生的林宜数?
  林宜数出狱了,悔过了,也赔上了自己的后半辈子。
  然而伤害已经造成,高志日日面对凶手,再看着自己那双不能跑跳、笨重死板的假腿,怎么能不怨恨?
  心理上的折磨,他不想再默默忍受了,他在林家也住不下去,最终选择了独居。
  委托人的人生比较励志,事业有成家庭和美,有了个圆满的结局。
  只不过他很遗憾,离开高家太晚,以致耗尽了高董高太的关爱怜悯,也耗尽了自己的忍耐宽容,从而让高董高太有了不愉快的经历,也让林爸夹在中间,煎熬愧疚了一辈子。
  如果可以的话,委托人希望避免这样的全员受伤,因此艺书想劝高志早日离开高家。
  可现在的高志对高家还有很深的依恋,离开对他来说无疑是痛苦残忍的。
  委托人那一世,由于双腿残疾且心中怨恨,对高家的依赖更强,他其实很恐惧离开高家。
  此界的高志身体健康,和林宜数也没结下过深的芥蒂,便有了退路有了勇气,等觉察到不对时,他应当可以好好跟那个家告别。
  想来想去,艺书决定先静观其变,只多提醒了一句:“别对他们抱太大的期望,你要做好被放弃的准备,我是前车之鉴。”
  他字里行间把高董高太说成了利益至上,连亲儿子都能放弃的冷血之人,高志的表情就不太好看:
  “林老师是个很好的人,我能理解你对他的依赖。但世上不止你们这一种亲子关系,你何必因为不适应高家的氛围,就把爸妈都当成恶人?他们毕竟是你的亲生父母,这样带着恶意揣度他们,你觉得合适吗?”
  “我的揣度很快就会变成事实。”林爸回来了,艺书没有细说。
  十一月份,天冷了,医院没暖气,用热水洗洗手擦擦脸能舒坦不少。
  艺书和林爸习惯性用毛巾抹了把头发,洗完就头顶冒烟,看着热气腾腾的。
  高志坐在凳子上低头玩手机,对着屏幕上映出的精致发型撇了下嘴。
  “今儿个怪冷的还。”林爸尝试打开话题,与儿子们畅聊一番。
  “嗯。”高志噼里啪啦地按着手机键,好像很忙的样子。
  艺书拍了拍病床:“爸坐着歇会儿。”
  显然,俩娃都不想聊,林爸只能一起沉默。
  待他把桌上摆的日历,从一月到十二月,逐字翻看默读了78十遍,两个小时的时间才终于打发过去。
  走出住院部大厅,看到无比显眼的轿车,林爸出离的愤怒了:合着姓高的一直都在,他就是不想进去看儿子!
  不等林爸上前质问,高董的秘书过来通知他们:“四座的车坐不下这么多人,高董出钱,给你们另租了一辆。”
  秘书说完回到驾驶座,油门一踩就走了。
  带着俩儿子坐上租来的面包车,林爸憋了一肚子的火。
  乡镇公路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的,车子颠簸的厉害,艺书这个脑震荡患者,没多远就开始反胃。
  “爸…我想吐。”
  “哎哎,可不兴吐车里啊!”车主连忙刹车,“下去吐。”
  林爸搀着艺书下车,见他漱了口吹会儿冷风,脸色就好看了不少,提议道:“要不然,咱骑电动车回去?”
  几公里的路,骑电动车要不了半小时,不至于冻着。
  “好。”电动车能躲坑,至少比面包车舒服。
  林爸跟车主商量,不去九堂村了,让他开慢点,把他们捎到镇上同事的家里。
  高志不会骑电动车,艺书脑震荡也不能自己骑,便只借了一辆。
  林爸在前面扶着车把坐好了,后面俩小的却不上车。
  艺书:“你没坐过电动车吧?我怕你没经验掉下去,得坐后面保护你。”
  高志被激起了莫名的胜负欲:“你脑震荡没好,我怕你晕了掉下去,还是我保护你吧。”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艺书不屑,“你掉下去八百回我都不会掉下去,客随主便,你坐中间。”
  “呵呵。”高志嗤笑,“尊老爱幼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何况你还是病患,我得加倍爱护你。”
  艺书:“爱我就让我坐后边。”
  高志没料到他会这么说,战术性后仰:“……恶心。”
  艺书摊手:“别搁这喝西北风了,上车吧大哥。”
  才早出生几十分钟,这声“哥”来得过分轻易,高志感觉有点爽又有点烦,板着脸坐上了车。
  艺书:“往前挪挪。”
  高志不情愿地往前挪了挪。
  艺书抬腿坐到他身后,顺手给他把卫衣帽戴上,还刷刷把抽绳系了个死结。
  高志挣扎:“不要动我的发型。”
  “没有漂亮女生看你,别骚了。”这货臭美得不行,风衣配卫衣,也不怕冻成二傻子。
  这时候掀掉帽子,跟承认想勾搭漂亮女生似的,高志咬咬牙,忍了。
  艺书戴起自己的外套帽子,脸往高志背上一扣,催促道:“爸,走吧。”
  立冬时节天气微寒,公路两侧的杨树上,枯黄的树叶纷纷扬扬地飘落。
  电动车从枯叶上碾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前方的林爸挡住了大半寒风,背后的艺书更是像个火炉,高志被夹在中间,冻得发僵的手脚慢慢回暖,坐姿舒展了不少。
  乡镇公路,车辆不多也不挤,来来往往大都是电动车三轮车。
  每过几百米,就有路人给林爸打招呼:“林老师去镇上赶集啊?”
  “带的谁家大小子?”
  “搁镇上买啥好东西了?”
  “林老师,我家姑娘在学校咋样啊?”
  林爸一一回复:“对,我家的,没买啥,随便遛遛,乖得很,学习好着呢。”
  前方村口有家熟食摊,艺书大老远就闻见香味了:“爸,买斤卤鸡爪。”
  林爸稳稳当当把车停在小摊前,双腿往地上一支,熟稔地跟老板说:“老吴,来一斤鸡爪,今儿没带钱,记账上,下回拿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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