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坏心眼的小猫咪在哪都能过得很好。
说起来,虽然那只猫是他养过的猫里最调皮捣蛋,最会装乖卖巧的,可这么久过去了,他最念念不忘的也是它。
不得不承认,他好像被驯化得很成功。
沈放叹口气,膏药也没贴,直接在桌边坐了下来,脑子里全是那只白猫,还有沈清池。
嗯……他到底为什么会觉得沈清池和那只猫很像,仅仅是因为他可爱吗?
明明其他的猫也一样可爱,为什么他单单联想到那一只……
该不会,沈清池也是在装乖吧?
这个念头从脑子里冒出的瞬间,又被他立刻掐灭了,虽然这些年他和小侄子的接触不多,但以他对沈清池的了解,这孩子是真的单纯,在学习方面他不算笨,甚至可以说非常聪明,不然也不可能考上青大。
但在日常生活中就显得捉襟见肘,沈清池并不太擅长处理人际关系,在学校,因为成绩优异,老师喜欢他还好,一旦回到家里,面对沈敬夫妻,简直是任由他们拿捏。
天真,单纯,善良,这些本该是人类最美好的品质,却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错就错在他长在沈家。
在沈家,天真即是愚蠢,善良即是软弱,那夫妻两个不需要这样一个儿子,或许从进门第一天就胆大到对沈清池见色起意的周望延,更适合当他们的继承人。
如果不是因为录取通知书被偷,心心念念的青大即将离他远去,沈清池可能都不会鼓起勇气反抗。
就像是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一样,这孩子是被触碰到了底线,退无可退。
沈放又想起沈清池在雨夜向他求救,浑身湿透地站在他家门口的样子,心中溢出无法抑制的怜悯,这让他皱起眉头,忍不住打开窗户,想要透透风。
不论是觉得他可怜,还是觉得他可爱,都不是一件好事。
或许他应该早点把这个潜在的不安定因素送走,以免造成更大的麻烦。
可是……以沈清池的性格,要是没人护着,真的能在那对夫妻的眼皮子底下生存下去吗?
他还要读四年大学,就不可能离开青州市,也不可能离开沈敬的监视……
沈放有些发愁。
他好像一个不慎,给自己惹了个大麻烦。
捡的时候没考虑后果,现在要怎么才能再扔掉?
*
沈清池心情愉悦地在家里闲逛,完全不知道沈放内心的挣扎,他把那对核桃放进盒子里收好,摆在茶几上最显眼的位置,哼着歌回了自己房间。
一进门,就看到昨晚故意晾的内裤还在阳台挂着,枕头被子却不见了,很明显沈放来收拾过这间屋子。
也就一定看到了那条内裤。
看到了却没敢碰,隐晦地想提醒他,却不敢说出那俩字。
真是纯情处男啊。
沈清池把早已晾干的内裤摘下来,收回抽屉里,去简单冲了个澡,又挂上了一条新的。
为了避免叔叔尴尬,这回不光挂了内裤,还挂了衣服。
沈清池在内心赞叹自己真善良,重新从衣柜里抱出被子,上床睡觉。
*
第二天早上,沈清池起床时,又闻到了早饭的香味。
他好像还从没享受过这种家庭一样的氛围,在福利院时,身边的大人只有老师和义工,从来没有父母。
每年都会有孩子被收养走,而沈清池几乎是每年都会被看中的那个,他长得漂亮,又聪明伶俐,在一群智力有缺陷,或者身体有残疾的孩子中显得格格不入,实在很引人注目。
然而,他自己不想被收养。
在得知自己是被遗弃的那一天起,他就再也不会对“父母”二字产生任何期待了。
不过,是其他“亲人”的话,他倒是可以接受,比如一直很照顾他的院长阿姨,每次来都给他带甜品的义工姐姐,以及……沈放叔叔?
沈清池仔细品味了一下这几个字,正在做饭的沈放回过头,瞄他一眼:“醒了?”
沈清池乖巧点头。
“醒的可真是时候,我刚把饭做好你就起了,闻着饭味儿过来的?”沈放关掉火,调侃了一句。
沈清池见他端盘子用的是右手,从语气也能听出心情不错,想必手是不疼了,便冲他点头:“嗯嗯。”
居然还“嗯”?
沈放诧异地看向他,沈清池正低着头,眼巴巴地盯着盘子里的早餐,柔软的发梢随着动作划开,露出一截白皙的脖颈。
沈放咽了口唾沫。
能不能不要……这么可爱。
简直跟他养过的那只小白猫一模一样,只要他一开罐头,不论它原本是在睡觉还是在玩耍,一定第一时间转头,寻着香味向他看来。
沈放咳了一声:“吃饭了。”
沈清池拿了碗筷,一偏头,看到餐桌上放着两瓶牛奶,玻璃瓶上结着水珠,还是冰的。
他有些意外:“今天怎么多了一瓶牛奶?”
“你不是爱喝?”沈放说,“就多给你订了一瓶。”
沈清池没想到沈放还会给他订牛奶,惊喜道:“谢谢叔叔!”
紧接着想起什么,又问:“不过,你给我订牛奶,不会被他们发现吗?”
沈放听了这话,有些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发现又怎么样,还要管我订几瓶牛奶?我一个人喝两瓶不行?”
沈清池笑了。
看样子叔叔不光纯情,还贴心,这么好的叔叔,原书作者居然忍心把他写死。
既然他穿书了,那他一定先下手为强,解决了周望延那个垃圾人,看他还怎么捅死沈放。
沈放说要守株待兔,让沈敬他们主动交出录取通知书,那他不妨就拿这个做做文章,如果周望延顶替他人上大学的事传开,足够他们喝一壶了。
正想到这里,像是心有灵犀似的,沈放也提起了这个话题:“这周五,我带你去见青大校长。”
今天是周一,也就是三天以后。
沈清池点头:“好。”
吃过早饭,沈放没让沈清池刷碗,说不让他手上的伤口沾水,沈清池这才想起原来自己手上还有伤口,对他的过分紧张感到哭笑不得。
不能刷碗,也没法继续盘核桃,沈清池一下子无所事事起来,他正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扶手上晃荡腿,听到沈放接了个电话,挂断以后对他道:“你要是闲得无聊,去帮我拿个快递,就在门口。”
沈清池乖乖出门拿快递,认真被沈放“使唤”。
等他回来,沈放说:“拆了吧。”
沈清池犹豫:“我拆你的快递……不太好吧?”
“本来就是给你买的。”
沈清池一愣,瞬间被勾起好奇心,三下五除二把快递拆了,发现里面躺着的赫然是……
拖鞋?
他眨眨眼,低头看向自己脚上的那双——这两天他一直穿的是沈放家的拖鞋,太大,完全不跟脚。
他把拖鞋从快递箱里拿出来,沈放又道:“快点把你脚上那双换了,一走路就响,太吵。”
沈清池没吭声,也没拆穿他。
买就买了,还偏要找借口。
他换好拖鞋,这双鞋的尺码完全合适,穿着也很舒服。
紧接着他一脸单纯地问:“可是叔叔,为什么还有一双棉拖?我在你家只住到开学就走,不会待到冬天的呀。”
“……”沈放突然沉默了。
半晌,才语调很奇怪地说:“买一送一,你要是不喜欢,扔了就行。”
沈清池强忍笑意。
什么良心店家啊,买凉拖送棉拖,还有这种好事?
而且这两双拖鞋完全暴露了某个人的喜好,上面都支楞着一对猫耳朵,十分可爱。
呵,男人。
第11章
沈清池穿着新拖鞋在家里溜达,不知道有意还是无意,五分钟内从沈放面前经过了三次。
沈放本来不想看他,可他每次经过,视线都克制不住地往他身上瞄。
换了合脚的拖鞋,沈清池走路时也变得像猫一样无声无息,他脚腕本来就细,踝骨和跟腱就看得十分清楚,不算特别突出,是恰到好处的漂亮分明。
沈放的目光在他脚上停留了好一会儿,从他白皙的脚背看到拖鞋上支棱起来的猫耳,忽然伸出手,虚掩住了自己的嘴。
……更可爱了。
他昨天究竟是发什么疯,非要给沈清池买拖鞋?
这不是自己挖坑给自己跳吗。
他强行克制着不去看他,可沈清池好像并没意识到自己在勾人犯罪,一会儿坐在沙发上,一会儿又站起来去拿东西,再回来坐下……如此反复四五次之后,沈放终于忍无可忍:“你能不能安静待着?”
沈清池停住动作,一脸无辜道:“可是,我没事可干,叔叔又不让我继续盘核桃……”
“那你就去盘,”沈放也不想管他手好没好了,只想快点找个借口把他打发走,不要总在他面前晃悠,“别再把自己弄伤就行。”
沈清池乖乖地应了一声,捧起放在茶几上的盒子,从里面拿出那对核桃。
沈放又说:“回你自己房间去。”
“唔……好。”沈清池抱起一堆东西,起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