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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孽风云录[穿书] (沈青灯)


  果然,只见他考虑了片刻就同意了这个请求,唐知白说,“你们出去吧,我换好衣服就去餐厅。”
  史密斯太太开心地点头头,领着一众正打扫的仆人退出他的卧室,关上了门。
  唐知白呼了一口浊气,便起身下了床。他能怎么办?总不可能一辈子都不见林霄因吧?这可是他名义上的舅舅,在这个世界的生命与未来还得依靠着林霄因呢。
  原着中的林诉虽然死得早,但那完全是因为他自己作死,现在这具身体还只有十一岁,依照他现在的情况,只恨不得离莫轶越远越好,怎么可能还回去招惹他。
  至于林霄因的惨死,原着里说,他舅舅是因为效忠王室的诺曼公爵,作为幕僚给公爵出了不少针对莫轶的主意,所以才会在停车场被莫轶截肢后,被他的狗活活咬死……
  唐知白想着主角莫轶变态的手段,不禁打了个寒颤,小说里看着是很爽,可放到现实就是恐怖片。
  没关系……唐知白安慰着自己,这是林霄因五十岁的事了,起码还有十几年,一切还来得及慢慢改变,毕竟占了人家侄子的躯体,活了不属于自己的优渥生活,总是要给些报答的……
  唐知白边琢磨着边拉开衣帽间大门,看着一整间琳琅满目的奇装异服和假发,现在的他现在已经可以风轻云淡波澜不惊了。
  回想他第一次打开衣帽间时的震惊,豪华房间储柜中全是些镶满宝石的怪异洋装,以及五颜六色形状各异的假发,杀马特豪华升级版,简直就是一种视觉污染。
  原着里对于莫轶的描写,除了怎么得罪莫轶,和最后的死亡,其他事情几乎是一笔带过,唐知白完全没有想到,在生活里这熊孩子除了性格讨厌、居然爱好也很特殊。这两天听仆人们说,曾经的林诉很厌恶自己的华裔血统,外出时向来只穿骑马装和戴假发,用来遮掩自己的黑头发和黄皮肤。
  唐知白随意挑了件西装换上,叹了口气,看着镜面里纤细的男孩,带了股清冷的傲气,他看得有些魔怔了,伸手触摸着这平滑的镜面。
  真是除了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别无他想。
  林诉长得和他原本的身体几乎是一模一样,除了现在只有十二岁,显得比较青涩幼稚之外,他可以毫不怀疑这就是曾经小时候的自己,只是林诉的营养条件显然比他要好,没有他小时候的瘦小蜡黄,脸蛋白皙圆润,显得比较可爱很多。
  不管怎么说,既然上帝使他来到这里,就好好活下去吧。
  下楼后,走过镂空烫金的石柱浮雕,绕开走廊,唐知白看见坐在硕大餐厅主位上,吃早餐看报纸的男人。
  听见动静,林霄因心情愉悦地放下手中报纸,看着男孩身影拂起浅笑,林诉向来不喜欢和他用餐,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吃过饭了。
  史密斯太太拉开椅子,仆人陆续摆好餐具,唐知白被招呼坐下。林霄因看着他的打扮,看向他的目光中满是诧异与惊艳,感叹着,“小诉,我已经很久没有见你穿过西装了。”
  其实这就是套普通的西服,但林诉长相清秀,眉目似雾,此刻更像是一个俊美而精致的陶瓷娃娃。
  第一句话就让唐知白一愣,心里开始慌张,想起那满屋子的花花绿绿,难道该死的林诉,是不穿西装只穿奇装异服的吗?早知道这样,他早上就该不管多丑都往身上套!
  唐知白抓着银叉,心虚地嗫嚅着,“不,不好看吗?”
  “不不不。”林霄因一愣,随后慌忙否认,“你以前不爱穿得这么……呃……这么朴素,你穿起西装来很帅!比很多公爵大人的子嗣都要好看。”
  他说的是真心话,林诉长得很好,只是平日里扮相怪异实在不敢让人多看。看着林诉脸色,担忧他会生气,林霄因又补救两句,“你穿那些骑马装也很帅气,主要我的小诉长得很英俊,穿什么都好看。”
  唐知白差点被他说笑,到底是怎样的审美,才会觉得曾经林诉的样子帅气?兄台可是在昧着良心说话?
  见林诉神色充满笑意,林霄因才松下一口气,他真的一直想不通,他这个侄子的审美怎么会像被水泥糊了一样,自己和姐姐品位都不差啊,最后只能无奈摇摇头。
  看着林霄因小心翼翼的样子,唐知白笑容逐渐淡去,低头遮掩似地吃肉片,心中难免有些触动,曾经的他从小就在外独自生活,唐妈除了固定打钱给他,联系都很稀少,可以说,他从未感受过亲人之间的关怀。
  曾经以为自己足够强大,不去羡慕房子里白炽灯光下的人情暖意,自己能够忍受孤独,事实上他也的确独自生活了十几年,可现在他明白了,那是因为他从未感受过温暖,所以才不曾难以忍受。
  心底有些柔软,端起牛奶喝着,唐知白思量片刻,软软道:“舅舅,我忘记了很多事,可能也想不起来了。”
  唐知白说得可怜极了,林霄因心软安慰着,“我听路易斯先生说,你的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丢失的不过是记忆而已,没关系你还小,以后会慢慢想起来的。”
  但看着侄子犹如一头受惊的小鹿,舅舅因为心疼又说道,“就算想不起来也没事,想知道什么舅舅会告诉你。”
  唐知白乖巧地点头,小心地问着:“舅舅,是谁打伤我的?”
  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他一直担心这一次的造成意外的,并不是林诉曾经得罪的街头混混,而是林霄因的敌人或是某些位高权重得罪不起的人物,这样的人往往擅长使阴招,背后捅你一刀。唐知白很怕躲过了主角,却躲不过林诉造成隐患的连锁反应。
  提起这件事,林霄因眼中浮现出几点戾气,气愤地冷哼一声,厉声道,“不用担心,人已经捉到了,呵,不过是几个克习顿街头的小混混,竟然敢做出这样的事!我不会让他们好过的,看来克林顿区的风气是该好好改改了……”语气中带了决绝的狠毒,常年生活在法治社会的唐知白,不禁打了个寒颤刀叉撞上瓷盘,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想起他这便宜舅舅,在外面也是个手段毒辣的老狐狸。唐知白暗地里告诉自己,不管什么时候,一定不能暴露身份!
  林霄因以为他是害怕那些流氓混混,降下声调道,“小诉,你放心,他们不会再对你造成伤害了。”
  “嗯,谢谢舅舅。以前真是辛苦你了。”只要不是什么大人物,唐知白就用不担心。
  其实仔细想想,十二岁的林诉只是一个小霸王,现在的他顶多是让林霄因头疼一点,还远远不到麻烦的程度。
  林霄因内心掀起一阵温暖波澜,带有丝丝热度,这几日只听史密斯太太说现在林诉性情大变,不想变化这么大,竟然会开始体谅起他来了,中年男人地眼眶略微有些许湿润。
  看着一个人安静吃早餐的侄子,很是乖巧,和以前简直判若两人。林霄因心中的疑惑一闪而过,就开始担心起现在侄子性格柔软,只怕会被欺负,于是他皱起双眉,暗地里打算了一番。
  “克林习区现在鱼蛇混杂,形式混乱,关于你遭袭这件事,背地里不敢保证被谁收买利用过,那里的学校不能再读了。”
  唐知白默默吃完最后一口面包,抬起头安静地听着他讲话。
  “这样,后天我就送你去斯特黎尔学院,那里相对其他地方,算是全伦敦最安全的学校了。”
  林霄因还正说着,只见对面乖巧的孩子眨眼就变成了个炸毛的小猫,倏然站起!还不小心撞上桌子,将玻璃杯碰倒在地,与此同时,几乎是尖声的反驳。
  “我不去!”
  “小心伤着自己!”林霄因蹙眉,责备地目光中有些心疼,侄子受伤这一次已经让他心惊胆颤,不能任由他去街上胡混了,于是硬下心,口气带上了些强硬,“不行,你去那里安全才有保障。”
  史密斯太太等人伫立在旁,想去收拾玻璃碎片,也因气氛僵硬不敢上前。
  唐知白小脸惨白地站着,斯特黎尔学院!不就是那个变态主角的学校吗!
  意识到自己反应过激了,唐知白尴尬地慢慢坐下。
  林霄因叹了一口气,知道林诉反对什么,“我知道你反对什么,不用舍不得你那些克林顿区的朋友,相信我孩子,于权利或是地位,他们都不是你未来前进道路上的优秀伙伴。”
  “斯特黎尔是基督教堂式教育,你虽然不信教进去也不要胡闹,耶和华是威严慈爱的,会给予你安全的庇护。”
  “必须去吗?”唐知白欲哭无泪。
  “孩子,你的安全最重要。”
  “好。”唐知白无奈地点头,他很想向林霄因咆哮,里面虽然没有隐患了,可是里面有吃人不吐骨头的魔鬼阿修罗啊!完全就是斯特黎尔学院死亡学院好吗?
  林诉虽然是个前期炮灰,但也是到了十七岁得罪太多人才躲进斯特黎尔学院的,没想到,自己才刚来就要接受这样的命运。
  算一算,现在的主角莫轶才六岁吧,六岁的孩子连原着的开场岁数都不到,应该还没那么危险,唐知白瘫坐在椅子上尽力往好的地方想……
  破晓之时的伦敦弥漫着浓重的雾霾,天还有些灰暗,一声轮船远帆的清脆号角声从远方传来,听得隐隐约约,眼前被白色迷雾所遮掩的中世纪建筑也让人看得不真切,犹如雾里看花,不知此时是幻境还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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