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昏君身边怎么办 作者:夜澜呱
文案:
穿进书中,曹书华悲喜交加。喜的是自己成了李存旭的伴读,
自己看这本小说时就十分喜欢这个角色,穿到偶像身边谁不开心?
悲的是自己的偶像,不爱江山爱戏曲,貌似是个昏君?
怎么掰正自己的偶像,急,在线等!
主角前世出生于梨园世家,本以为是自己一步步掰正李存旭,结果却是自己一步步沦陷。
李存旭:“只要我亲政爱民怎么样都可以吧?”
曹书华狗狗眼:“嗯嗯嗯,批完这些我就陪你唱戏。”
李存旭:“那我要你也是可以的吧?”
诶?
关键字:纯爱|强强|情有独钟|HE|古典范|穿越
第1章
“都快上台了还在看书呢。”戏团团长正四处巡视着,看是不是一切都准备妥当了。见曹书华捧着本书不禁开玩笑道。
“唱了这么多次,早就熟了。”曹书华笑着说道,将书合上放在梳妆台上。准备在上台之前练练嗓。今天要唱的是白蛇传。一身花旦装在曹书华身上却不显突兀,只觉合适。
要说曹书华为何要唱花旦就颇有一番渊源了。现在唱花旦的大多是女性,像曹书华这样的倒成了稀罕物。
曹家老爷子和夫人都对川剧颇有研究,家里的孩子都被逼迫着从小练戏。家里的孩子一溜烟的男孩,等到曹书华曹夫人终于忍不住了,硬是要小儿子唱花旦。
曹书华一开始当然是不愿意的,男孩子都有英雄梦,谁会想上台扮女孩子呢。本着“非暴力,不合作”的原则绝食了好几天,谁劝都不听。可把一家人吓坏了。
最后没办法曹夫人把曹书华带到戏团看了一场戏,做一下最后的挣扎。没想到这一场戏打开了曹书华的新世界大门。清羽之声拔云端,深沉之音入深渊。场上佳人的曼妙身段,婉转声线无一不给曹书华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回来之后便同意了。
这一学到如今也有十多年了,大学时曹书华学的便是戏曲专业,如今在戏团也算的是台柱子一个。
“虽然说这李存旭算是我们川剧的祖师爷,以前上场之前都是要拜的,说是不然就要变脸烂壳,吐火糊嘴。可像你这样上台之前还在看祖师爷为原型的小说的,我还真只看过你一个。”戏团团长看着桌上的《澜朝庄宗传》笑道。
心想人们看历史人物,大多对明帝贤臣,要不就是对野史八卦感兴趣,像是曹书华这样对一“昏君”感兴趣的当真不多。
“个人爱好而已。再说这一本是我书店老板给我的,好像不是历史传记,是本小说。”曹书华说着理了理服饰准备登台唱戏。
正走上台,之间台下众人一脸惊恐地看着自己,还未等曹书华反应过来只觉头顶一阵剧痛,便失去了意识。失去意识之时,曹书华唯一想着着就是,唱了这么多年戏,没想到今天竟然被灯砸死了,一世英名毁于一旦啊。
“少爷,少爷。”懵懵懂懂间曹书华好像听到有人在叫自己,幽幽转醒后,便看一丫鬟模样的人正试图把自己拍醒。
曹书华一头雾水,自己不是被灯砸到了吗,怎么一醒来时代都变了。自己几位基友不会无聊到那种程度吧,为了整蛊他搞出这么大一阵仗。
“少爷,快醒醒今天李公子李存旭随军回晋阳了,公子作为伴读理应去拜访一番的,快别赖床了。”那丫鬟见曹书华醒了正准备帮曹书华更衣。
李存旭三个字如同一桶冷水,瞬间就让曹书华清醒了过来。李存旭那不是。。。曹书华抬起手,看着眼前一双稚嫩的双手,再加上脑子里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终于是明白了自己穿越了的事实。
虽然对于被灯砸死了这样奇葩的穿越原因耿耿于怀,但一想想能看到男神就有点小激动呢。
“甘棠,拿铜镜来。”
虽然好奇自家公子何时这么在意自己的容貌了,但甘棠也没有多想,到桌边拿了一面铜镜过来。
虽然比起现在的镜子铜镜有些模糊,但也清晰的映照出了曹书华的容貌。看着镜中只是稚嫩许多,并未有太多不同的脸,曹书华松了口气。毕竟他对自己的脸还是有几分自信,想想如果是顶着别人的脸,多少会有几分膈应。
更完衣,洗漱完毕曹书华坐在梳妆台前让丫鬟帮他束发。
十岁的小孩梳的是双髻,也就是头两边一左一右各梳一个发髻。好在曹书华唇红齿白,面如冠玉有颜值撑着,便只觉得可爱伶俐,要不然以曹书华的现代审美当真是接受不了。
“我前段时间看蒹葭帮她们家小公子梳了这个发式,想着小公子梳来一定更好看,所以就央了她教我。今日看小公子梳了果然好看。”甘棠帮曹书华梳好发髻,骄傲的说着。
看着铜镜里的自己,曹书华到是一点都没看出甘棠口中的好看,只盼着快点熬到加冠,早日摆脱这个尴尬的发型。
曹书华一边嫌弃着自己的发型一边不禁好奇李存旭长什么样。虽然后世也留有庄宗的画像。但以中国画的灵魂画风,曹书华是万万不愿意相信男神长那样的。旋即又想到李存旭现在也如自己一般大小,一想到男神也要梳这样的发髻曹书华不禁更好奇了。
虽是伴读但若要登门拜访还是要先递拜帖的。昨日父亲就已经去递了拜帖,按理今日上完早课便随父亲前往。
坐在马车里曹书华不禁庆幸,还好这个身体保有前身的记忆,不然在父亲检查功课的时候,曹书华当真是不知道如何糊弄过去。
十岁就学习春秋,曹书华不禁同情起了古代的小孩。虽然不用学奥数,但文学的储备量从某个方面比自己这个大学生都大。
曹家在晋阳也算是望族,按理说曹书华的姑母是不会嫁给别人做妾的。但曹书华的父亲曹炎钦与李克用关系极好,见他三十多岁却无子嗣,便牵了红线。
有了这层关系,曹李两家的关系便更好了。对双方都是一种促进。
曹书华撩起帘子向车外看。街上的商贩正叫卖着,繁华程度虽然远比不上清明上河图中的汴梁,但街边商贩林立,叫卖声一声高过一声,道上人头攒动。在这乱世已算的上是一派繁荣了。
时局不好,像曹家这样的当地望族也凑不齐两匹同样颜色的马来拉车。曹书华想着如今天下的局势,刚因为要见李存旭而提起的几分兴致就降了下来。如果不做任何改变,按历史李存旭会在926年中箭死于兴教门。
前世因着对这个历史上有名的爱好戏曲的皇帝的好奇,曹书华看了许多关于李存旭的书。就像是一个小粉丝一样,看着历史舞台上的李存旭,不知怎么的就越看越入迷,如今偶像就在眼前了,自己可以真实的碰到他,终于不用隔着时光感叹。曹书华如何能允许书中的悲剧重演呢。
只是曹书华不知道,他并非是穿入了真实历史之中,而是进入了那本同人小说之中。
第2章
况且,一朝天子,一朝臣。就算是为了自己的人生安全,曹书华也要努力改变历史。想想别人都是清穿明穿,一穿过去悠悠闲闲也性命无忧,努把力还能享尽荣华富贵,简直easy模式。哪像他,一来就是地狱难度。
熟读李存旭传记的曹书华知道,李存旭的悲剧很大程度都是他性格所造成的必然,想要把历史拉离原来的轨迹,就要从现在开始一点点的将李存旭的性格掰回来。
现在的曹书华只恨自己没能把那些书一起带过来,曹书华虽然看了许多遍。但却只是兴趣使然,又不是要考试。看的时候可没认真的记年份。所以现在只记得一个大概的时间框架,具体到哪一年就不行了。
没一会儿,马车停了下来。在见了长辈之后,父亲与李克用应是有要事相谈。
曹书华便随侍从去了李存旭所住的院子。一路上默默观察李府。李克用到底是近年来才在晋阳立足。虽位高,但常年征战,还未将注意放到享受上来。李府的布置比之曹府还是弱了几分。
一路上曹书华一边想着这些有的没的,一边搜肠刮肚的想着如何与李存旭搭话。原身是李存旭的伴读,如何既能拉近两人关系,又能不让李存旭看出破绽。这可不简单。
将曹书华带到院子侍从便退下,曹书华叩了叩门走进院子。
“书华。”
曹书华循声望去见一翩翩少年郎立于院中。发色比之中原人略浅,在阳光的照射下呈现着红棕色,白皙的肤色丝毫看不出他才刚刚出征回来。战场的风沙半点没有消磨他的风华,倒是让他的面容减了几分稚气,更加成熟了。
曹书华走近才发现,少年额头上还有些薄汗,显然是刚刚还在晨练。看着少年束起的长发和高自己半头的身高,曹书华不禁暗暗有些嫉妒。
为什么明明都是十一岁,但是他比自己高那么多,还不用梳这种幼稚的发髻啊!
“存旭,这次出征如何啊。”历史上李存旭便是十一岁在长安被唐昭宗嘉许的,想来这次出征的战况必不会差。
“这次大胜,皇上还召父亲去长安,向来是要嘉奖一番的。”李存旭一谈到这次的战役眼神一亮。“只是我随父出征这么久,一路上虽也自己学了一些但到底是落下了许多,到时你可要帮我解解惑。”李存旭一边说着一边接过是从手上的巾帕,拭去额头上的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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