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眷招呼他坐下,说:“有些事要请教沐医生。”
沐医生当然是知无不言。
他已经六十多岁了,看起来还是很年轻的样子,不过顾树歌见过他四十来岁的模样,记忆中一对,还是能对比出不同。虽然看起来年轻,但其实比那时候要老了许多。
她突然想到,沐医生称呼沈眷还是沈小姐。他往来顾家那么多年,可以说是他们家的旧交故友了,沈眷嫁给哥哥的事,他不会不知道,为什么还是称呼沈小姐,而不是顾太太?
还有家里的佣人也是,都没有改口。
是因为哥哥过世后,又改口回来的吗?
顾树歌走神地想道,她下意识地转头,看向身后的墙上,那里有一幅顾易安的照片。他站在沙滩上,对着镜头,笑容明朗。
衬衫西裤,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哪怕袖口挽起,领口也解开了两颗,都架不住他那一身随时都能召开董事会的气场,完全没有旅游休闲的感觉。事实上,他拍完这张照片没多久,就马上回了酒店,参加了一场临时电话会议。
照片是一样很奇怪的东西,它给人的感觉,会根据时间的流逝而变化。当年这张照片刚照下时,顾树歌看了只嘲笑了顾易安工作狂,现在再看,这张照片突然有了岁月的痕迹,哥哥的笑容都像遥远了起来,让人无比的怀念。
沈眷看到照片,也会像她一样,想念哥哥吗?顾树歌想。
肯定会的,沈眷这么长情的人,两年时间,她怎么放得下。
那她什么时候才能放下?顾树歌又想。
她希望沈眷放下,为的不是自己,她已经变成鬼了,和她阴阳相隔,已经没有陪伴她的资格了。她希望沈眷放下是因为余生漫长,记挂着一个早已离开这个世界的人,太辛苦了。
爱意和四年得不到回应,是很折磨人的。她知道,所以不想沈眷受这样的折磨。
“这就是采血针?”沈眷的声音传来,将顾树歌的思绪拉了回来。
她手里拿着一条采血针,沐医生推了下眼睛,说:“是啊。”又从医药箱里拿出一袋血,问,“你要血包做什么?”
沈眷没有回答,沐医生也就一问,她不答,他也不会追根究底,看到她手指上的创口贴,就顺便给她处理了一下伤口,一边处理一边说:“这么深,怎么割的,也不小心些。”
他算是看着这家的孩子长大的,语气不免就带上了长辈的关怀。沈眷笑了笑,说:“不小心弄的。”然后又问,“我想知道一些献血的事。”
沐医生有些意外,道:“你要献血?你的健康状况还不错,一次性可以献400毫升,法律规定,六个月献一次,再多就要影响自己的身体了。”
他以为是顾氏的公益活动,董事长要带头献血,就说得特比细致,献血前要怎么样,献血后要怎么样,吃什么补血,都说了一遍。
沈眷听了,想了想,又问:“那么血站得到的血液怎么保存呢?”
“献血车里那种血液保存袋里面有抗凝成分和营养液,这种可以保存一个月。”
顾树歌听出来了,沈眷是在考虑怎么保存血液,然后随身携带,以备她使用。好麻烦,按照这种说法,沈眷至少一个月取血一次。
她怎么老给沈眷添麻烦。
“那么,静脉采血有什么步骤,从哪个部位采?”沈眷又问。她一问完就感觉到身边那人的沮丧低落。
好像得很强烈的情绪,她才能感觉到一点,普通情绪,她是感受不出的。沈眷一面听沐医生讲解,一面摊开手心,看似随意地放在膝上。
过了一会儿,手心就痒痒的,小歌开始写字了。
“对不起。”她在她的手心里写。
她就知道她会内疚,所以才想让她留在书房。沈眷暗自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开备忘录,打了一行字,眼睛却仍是看向沐医生,听他讲静脉采血的注意点。
顾树歌凑过去,看她的手机,手机上只显示了六个字:“不是小歌的错。”
她在安慰她。可是一点也没安慰到。
被谋杀不是她的错,变成阴鬼留在这里也不是她的错,但是确实是她给沈眷造成了,负担,给她添了许多麻烦。
感觉到身边的沮丧内疚没有消失,反倒浓烈了些。沈眷更加无奈,只想等沐医生离开再好好安慰她。
沐医生讲完了静脉采血,沈眷就送他离开了。她没有跟他要采血针,沐医生出诊,医药箱里当然不会准备抗凝剂。没有抗凝剂,要了采血针也没用,而且她问了这么多,再要设备,就显得奇怪了。不如明天一起去别的地方买。
送到门口,沐医生迟疑了一会儿,才说:“小歌的事,我听说了。”
沈眷的神色就沉重起来,顾树歌跟在她身后,用手指摸了摸她的手腕。
跟其他人总把沈眷看成是顾家的养女,总觉得她是外人不同,沐医生是看着他们三个长大的,在眼里没什么内外之分。这三个孩子,是真的不容易,父母过世,他们都还没成年,手握万贯家财,却没有守护的能力。
外面有商场上的对头、集团里的股东相逼,内部几个叔叔也只想着怎么从他们手里争好处,没给过半点帮助。三个人,一个八岁,两个十五岁,都还是连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都闹不明白的年纪,就要面对残酷的争抢。
他们能守住家业不容易。更难得的是,他们三个的本心都不坏,三个叔叔这么对他们,重新掌控顾氏后,他们也没报复,好好地过自己的日子。
可谁能想得到,情形安稳下来没几年,先是顾易安得了癌症,英年早逝。现在,顾树歌又死于谋杀。
三个相互扶持的人,就只剩下了眼前这一个。
他叹了口气,谁能想到这么世事无常呢。
“你要保重。”多余的话也没必要讲,沐医生简单慰问了一句,就告辞了。
沈眷看着他上了车,才关上门。
庭院里的灯亮起,两侧草坪里的雪在灯光下,镶上了一圈银色的边。顾树歌感觉不到寒冷,但是看着枝头摇摆,也知现在一定是风雪呼啸,寒意逼人。她催促沈眷快回屋,方式就是在她的手上飞快地戳了三下,营造出急切的氛围。
难为沈眷竟然能读懂她的“手语”,加快了步子,回到室内。
血袋躺在客厅的茶几上。沈眷拿了个玻璃杯来,把血液倒进去,然后从口袋里拿出符袋。
顾树歌坐在她身边,坐姿端正,目光随着沈眷的动作而移动,她有点紧张,希望别人的血滴到符袋上后,也能让她碰到,那沈眷就不用储血了。
沈眷找了一根棉签,在血里蘸了一下,然后用棉签,碰了一下符袋。黄色的布料上沾了一丝鲜血,格外显眼。
顾树歌屏息看着。于是她就看到了符袋“吃掉”这些鲜血的一幕。
速度很慢,但很坚决,猩红的颜色一点一点地被布料原有的黄色吞没。过了五分钟,鲜血彻底消失。
它真的吃血。
顾树歌毛骨悚然,客厅灯开得很亮,她还是忍不住往沈眷那边坐了坐,险些要重到沈眷身上去了。
沈眷却显得很镇定,拿起符袋看了看,仔细确定了,才道:“消失了。”
顾树歌心生佩服,果然还是姐姐厉害,一点都不害怕的。
“你试试去碰那杯血。”沈眷又道。
顾树歌吸了口气,伸手去碰那杯血。其实,她已经预感到不会碰到了。因为她对这杯血依旧毫无食欲,不像沈眷的血,光是闻着,都能食指大动。
于是,真的失败了。
她还是碰不到这杯血。
感受到身边那人情绪中的失望,沈眷就知道肯定没有碰到。
等着顾树歌在她手心画了一个叉,沈眷才说:“没关系,我们现在已经找到很省血的办法了。”
可还是要用。顾树歌在她的手心写了一个“疼”。
沈眷感觉着手心的轻痒,眼中已有了笑意:“不疼,我们有科学的办法,只需要一个月取一次血,存起来,就可以了。你听到沐医生说的了,我的健康状况很好,半年能取400毫升血,这么多,给我们小歌用绰绰有余了。”
她并不是那种很感性的人,喜欢用理性解决问题。除了今天太过突然,割了自己两次,沈眷当然是选择伤害最小的办法。
只是将伤害减到了最小,但并不是没有伤害。顾树歌还是内疚,但她知道她内疚,只会让沈眷挖空心思地来安慰她,没有任何好处。
于是她在沈眷的手心写了一个“嗯”,又转开了话题,写了“晚饭”,示意沈眷,该吃晚饭了。
但沈眷却没有立刻走,而是问:“你记不记得以前家里养的那只边牧?”
顾树歌当然记得,那只边牧比她年纪还大,在她上初中的时候,就寿终正寝了。但她对边牧的印象很深,她在沈眷的手心画了个勾。
“那只边牧特别聪明,顾叔叔很喜欢它,家里有三个佣人是专门照顾它的。它每天吃的肉都是空运过来的,还有专门的营养师为它制定精细的食谱,每天都要出门遛弯,去哪里都是它说了算。”沈眷记得的要比顾树歌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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