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的本质是一本小说,你和明翰是主角……而我则是从现实世界穿进书里来的……”梅千鹤三言两语将书里的内容和自己穿书一事说给徐思奎,而后又说了关于作者君的事。但他说了那么多,徐思奎却根本不关注什么穿书什么作者君,只委屈的小声反驳道,“我没有和明翰结婚……”
他剖析自我似的娓娓道来:“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小时候他一直陪在我身边,慢慢的我也把他当成了最好的朋友,我没有暗恋过他,更没有给他写过情书……”
那封情书,是徐斯睿请人仿照他的笔迹写了塞到他课桌里的,说他要在明翰生日时表白的话也是那帮人乱传的,不管他否认多少次,都没有一个人信他。
所有人都觉得他喜欢明翰,可笑的是就连明翰本人也相信了。
十六七岁的徐斯奎,其实是很孤独的,虽然很多时候他自己并不觉得,但是明翰多年的陪伴,的确在他心里占据了很大的地位。
所以,当明翰让他到春城的时候,他没有多想便过来了,他不愿意失去明翰这个朋友,想和他解释那封情书的来源。
可是当他到了春城与明翰约定的地方,没有看见明翰,却看见了徐夫人的儿子,也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兄长,徐斯睿。
徐思睿从来便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他幼时经历的苦难中,一半拜生父所赐,另一半便是托了这位兄长的福。
看见徐思睿,徐斯奎便明白自己又被耍了。
几个保镖一见到他便上前将制住。
徐思睿丑恶的嘴脸笑的十分张扬,一边揪着他的头发,将他往墙上狠狠撞上去,一边残忍的告诉他,明翰为了躲他这个肮脏恶心的同性恋,早就跑到国外去了。
血是热的,从额头流过眼角,划过鼻梁,滴在地上,滴滴答答。
徐思睿打累了,便吩咐手下人下手。他的保镖个个膀大腰圆,手脚力气极大,没一会儿,徐斯奎便奄奄一息了。
昏暗的巷子里,徐斯奎一度以为自己就要死了。耳鸣声嗡嗡作响,眼前什么都看不见。他不甘心的想,还没有给妈妈报仇,徐家的人还没有死绝,他怎么能死呢?
可他清晰的感觉到生命在极速流逝。
直到,警笛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驱散了蒙昧黑夜和所有的谩骂欺辱。
他睁开眼,看见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可是初遇时,他对这双眼睛剩下的唯有仇恨,而后来他在仇恨里几经挣扎,最后爱上了这双曾被他当做警钟摆在身边的人。以至于后来的许多年里,因为这个人,他甚至学会放下了与明翰之间的恩怨。
倘若早知道明翰回国后会弄些不入流的手段对付他,当年他绝对会追出国去,先下手为强。
当然,最后这句话他在心里转了一遍,没敢说出口。
梅千鹤听完,叹了口气,果真如世界意识所说,早在徐思奎刚觉醒的时候,作者君就已经着手在纠正剧情了。
听见他的叹息,徐思奎以为他不相信,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自己,只能依靠本能慌乱无助的吻他,声音里带着泣音:“我爱你。我只爱你啊……我的鹤鹤……你相信我好不好?……鹤鹤?”
徐思奎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有两件,其一是初遇时并不纯粹的接近,其二便是从未对鹤鹤表白过心意。一开始是性格作怪,沉默寡言的他总觉得“我喜欢你”“我爱你”之类的话太过露骨,怎么想都觉得很矫情扭捏,可是等到了后来,他便是以死相博都说不出来一句。
每次想起少年徐思奎做的傻事,徐思奎都恨不得穿到过去,亲手杀了自己。
徐思奎想着想着,脸色又沉了下来,眼神越发凶狠。
梅千鹤见他又陷入魔怔,忙哄道:“我知道,我都知道。我也爱你,最爱你了。听话啊,不要想一些有的没的。”
垂下的视线看见徐思奎身上错综凌乱的伤痕,他颤着指尖抚摸着。他自然知道这些伤是怎么来的,毕竟曾经不止一次亲眼看见徐思奎不要命的伤害自己。
那么狠厉,熟练,就像早已练习过无数次一样。
可自己怎么那么笨呢?明明徐思奎的状态都那么明显的不对了,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阻止他呢?
眼睫泛着湿意,心里止不住的揪疼。
梅千鹤俯身在疤痕一一吻过,盖戳儿似的,吻一下顿一下,道:“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你所有的一切,包括徐斯奎这个人的所有,全部都是我的。”
他强势道:“以后,不许让任何人再伤害我的徐思奎,徐思奎本人更是绝对禁止。”
徐思奎复又笑开,吻了吻他的脸颊,十分愉悦道:“好。不过——”他温柔又好心的提醒道:“我自律性很差,你得看着我,一辈子都看着我,最好寸步不离的看着,直到我们一起躺进棺材那一刻为止。”
听起来倒更像是温柔又好心的威胁。
“梅先生,时间到了。”
世界意识刚说完,梅千鹤便感觉一种失重感袭来,身体逐渐疲软。他无奈的笑了笑,最终在徐思奎额上轻轻吻了下。
“等我,下一次见面,我们将永不分开。”
第54章
怀里的人猝然消失,徐思奎笑容僵在脸上。他保持着拥抱的动作,许久不动。
水温渐渐冷却,寒冷从毛孔钻进四肢百骸。突然,他的手指在空气里颤了下。
徐思奎眼睫颤了下,恍然如梦初醒。
他机械地扭转脖子,看了眼窗外永远一成不变的天色,然后面无表情的从水中起身。水声一阵淅沥之后,在瓷实的地板上留下一连串洇湿的脚印,穿过走廊,回到出租屋的卧室。
床上的尸骨依旧冰冷无言。
徐思奎俯身吻了下,掀开被子躺进去,抱着尸骨继续温存。他吻着干枯的皮囊,一寸一寸,连脚趾都不放过。
出租屋的床并不牢固,小幅度的摇晃起来,伴随着粗哑的喘息声,将空寂的屋子填的满满当当。
“鹤鹤,宝贝,你再等等,我很快就来见你了。”便是跌入地狱,磨碎了骨头,爬也会爬去见你。
喃喃耳语如同泣血誓言。
时间不知过去多久,床上的动作终于停了下来。
徐思奎穿上衣服,重新回到厨房。
锅里的鸡蛋番茄汤被冷置太久,面上漂了一层冷白的油渍,令人毫无食欲。徐思奎毫不怜惜地全部倒入垃圾桶,将锅洗刷干净后重做了一份。
冰箱里的五花肉被冻的很紧实,放到锅里煮了十分钟,他一边准备姜葱蒜等调料,等时间差不多了再把肉捞出来,耐心细致的切成方方正正的小块。倒油入锅大火煸炒,另一个锅里在炒糖色,白糖在锅里融化,发出甜腻的香味,再把煸好的五花肉倒进去,小火煲,大火收。
红烧肉是梅千鹤很喜欢的一道菜,高中的时候经济条件虽然不太好,但他还是坚持每个周要吃两顿肉。徐斯奎这一手便是跟着他学的。
两个菜似乎有点少,于是徐斯奎又炒了个青菜。
等到饭菜上桌,时针已经越过凌晨十二点。
徐思奎洗掉手上的油渍,擦干,双手撑在床上,俯身在那尸骨耳边,语气低柔宠溺:“小懒猪鹤鹤,起来吃饭啦,今天饿坏了吧。”
说完也不等回应,径自掀开被子,将人抱到厨房的椅子上坐好。桌上是两人份的碗筷。徐思奎坐在旁边,大口大口的吃饭,他吃了几口,抬头看见另一碗满满当当的米饭,疑惑问:“鹤鹤,你怎么不吃菜啊?不好吃吗?”
这句话他每天吃饭都会问上几次,从来也没有得到过回应,然而他却浑然不觉有什么问题。
他的行为十足疯狂,偏执的认为他的鹤鹤还活着。但他看起来又很清醒,知道自己得不到回应,索性就不骐骥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在清醒里疯魔。
大概是今天的行为实在过于出格,徐思奎问这话的时候,尸骨的头颅突然在椅背上滑了下,骨骼相接处发出轻微的咔嚓一声,悬悬欲坠地挂在脖子上。
徐思奎惊慌失措的推开桌子,立刻熟练的从柜子里取了绷带,颤颤巍巍地将头颅扶正,绷带缠了足有五层,才勉强将头颅归位,不过看起来像脖子处得了肿瘤似的,看起来很不美观。
徐思奎倒不觉得难看,只觉得无比后悔。早知他身体不好,怎么还能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胡来?!
他小心翼翼地抱着人下楼,往后面的研究院走去。
研究院在这栋楼的后面,步行大概需要十五分钟的时间。徐思奎等不了那么久,直接踩下油门三分钟便漂移到了研究院门口。
研究员各自忙着自己手上的活,其实说忙也不恰当,主要是他们的行动之间总给人一种“慢”的感觉。走路慢,拿东西慢,洗杯子慢,做什么都慢,所有的行为时间都被可以拉长,却又慢的不离谱,就像临下班五分钟前怕被领导看到自己无所事事,于是就故意放慢手上的动作以拖延时间。
徐思奎仿若没有看见这群偷懒的人,径直推开研究院里最核心的实验室。
这间实验室足足有两百多平,灯光明亮,却只有廖廖十个张实验桌。桌子上摆满了整齐划一地摆满了各类实验器皿,桌子四周则是无数个宽一米长两米的圆柱体玻璃容器。每个容器中都盛满了嫣红色的液体,无数个赤、身、裸、体的人被浸泡其中!那些人被迫仰着头,有的绝望的睁着眼睛,有的生无可恋的接受了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