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穿书后与偏执大佬HE了
作者:有诗无酒
文案:
沈恕穿进一篇耽美文,主角是心思深沉的影帝,单箭头喜欢有精神病的娱乐圈大佬。
他成了炮灰男配、推动主角对大佬感情的工具人,穿来时正在爬大佬的床。
记起这之后就被吃醋的影帝设计害死,沈恕迅速照镜子穿衣服,心想老子如此颜好腿长,才不伺候精神病!
下一秒……
大佬乔戎推门而入,面容英俊,西装笔挺,气势逼人。
沈恕盯着来人两眼放光,果断脱衣躺平。
雾草!比我好看还比我腿长?特别有势还有钱?
老子可以!!!
#真香#
#和各方面都很优秀的男人来一发,炮灰也值得#
沈恕心满意足地滚去搞事业,却发现大佬看他的眼神越来越疯狂!
不是,说好的大佬谁都不爱呢?明明是影帝拼了命也没得到的男人,为什么会主动追求自己这个炮灰啊???
颜值高性格油的受&脾气偏执阴晴不定的攻
排:随便看看就好,娱乐圈不是现实的娱乐圈,原型也肯定没有!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励志人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恕,乔戎 ┃ 配角:预收《和老攻的五个人格谈恋爱[穿书]》求收藏 ┃ 其它:穿书
一句话简介:谈恋爱吗?不要命的那种!
立意:努力实现一个音乐梦
第1章
沈恕不可思议地望着眼前陌生的环境。
正对面墙上挂着一块黑色的液晶电视屏,米白色的窗帘遮住了室外光线,幽暗昏沉的室内只有床头灯亮着,令人无法判断准确时间。
但这不是重点,他之前明明在回家的路上。
当时他的车子与一辆失控的货车即将相撞,他看到的最后画面是司机拼命转动方向盘,让坐在副驾驶后面的他迎向了货车。
而现在,他却身处于一间高档酒店的客房里,毫发无损。
“我到底死没死?”沈恕抬手捏脸颊,懵逼地自言自语。
这一捏,他发现自己的脸手感意外地好,皮肤光滑细腻,像连续敷了一个月面膜没间断,还是每次敷两片才能达到的那种效果。
他又抬手意犹未尽地摸摸脸,然后看着眼前这截白皙纤瘦的手腕觉出不对——这具身体不是他的?
他没有这么‘娇弱’。
脑中忽然涌上许多纷繁错乱的思绪,沈恕在一阵头晕目眩后,拥有了新身体的记忆。
他是娱乐圈三十八线开外的小艺人——沈恕,今天与三个同事一起跟随经纪人和自家老板来这里参加一个晚宴。
……
“雾草这也可以,”沈恕震惊了一会后喃喃感叹,“这个世界也太玄幻了吧!”
狗比的无良司机,平时拿他支付的高薪,关键时刻只顾自己保命,让他撞向失控的货车。
可是!他没死!他竟然穿书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穿成了车祸前刚刚看完的小说《不爱》中那个同名同姓的炮灰受,出场不到三章就会挂掉。
是的,沈恕偶尔会在晋江文学城的APP上看纯爱小说,作为一个喜欢同性却没对象可以搞的单身狗,他的一大爱好是看古早狗血耽美虐文。
他喜欢暗搓搓地看各种痴男怨男虐恋情深,为爱死去活来、爱得刻骨铭心。
《不爱》就是他无聊时点开的小说,一篇主受视角的报社文。
文中主角傅时骁是B市豪门傅家的子孙,他暗恋自己的学长,同为B市豪门的乔家人乔戎。
乔戎的父亲是娱乐圈大佬,乔戎因为一些事与父亲的关系不好,大学毕业后为扳倒父亲回国成立娱乐公司,傅时骁便放弃国外学业,不顾家人朋友反对,追随着进入娱乐圈,成为乔戎旗下第一位艺人。
五年间,乔戎成功吞并父亲公司,一手建立起国内娱乐圈第一帝国——星宜娱乐,取代父亲成为圈内人人仰望的大佬,而傅时骁也靠磨炼出来的精湛演技,成为最年轻的金马奖影帝。
但事业成功并不是傅时骁的追求,他唯一想得到的只有乔戎。
他用各种手段除掉每一个出现在乔戎周围、可能被乔戎看上的男人或女人,机关算尽只为站在乔戎身侧。
然而乔戎却在傅时骁每一次表白时告诉他,自己只把他当好友,从没对他动心。
之后傅时骁主动锲而不舍地投怀送抱,乔戎也没有碰他一下。
最终,绝望的傅时骁选择与乔戎同归于尽,小说Bad Ending结局。
总结起来,《不爱》讲的是一个三观不正的主角爱而不得、自作自受的故事。
而出场跪的炮灰受沈恕就是那个让傅时骁再无法按捺心意,促成他第一次向乔戎表白的工具人。
他的出场是在一个晚宴中爬上了大佬乔戎的床,结局是被吃醋的傅影帝设计害死。
因为这个炮灰与自己同名同姓,沈恕对这段剧情印象深刻。
而现在——
他看向自己身上松散的白色浴袍和身下宽敞舒适的大床,后知后觉意识到,小说中描述的情节,可能、马上、就要发生了。
——在炮灰受的记忆中,平时这种级别的宴会本跟不会邀请他们这种三十八线开外的小艺人,但之前老板已经明示过,他们就是来□□的,如果谁能被金主看上,就离想要的资源和名气不远了。
炮灰受是同意的。
而走进这间1601的人,就是《不爱》主角的追求对象——乔戎。
小说中,乔戎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从头至尾没爱过别人。
他是个偏执多疑的人,脾气喜怒无常阴晴不定,做事手段狠厉疯狂,暗地里被圈内人叫做精神病大佬,很多人害怕他,又不得不巴结他。
刚刚的晚宴上,乔戎仅是多看了沈恕一眼,沈恕这个可怜虫就被人安排到酒店事先为尊贵客人准备的客房中,清洗干净自己,等待可能的临幸。
“这些万恶的资本家,”沈恕从床边站起来,拿起椅子上搭着的衣裤,一件件往自己身上套,口中忿忿不平地嘟囔,“老子才不伺候精神病!”
突然,一阵激烈的旋律自安静的房间中响起,他吓了一跳,差点又重新跌坐回床上。
他手忙脚乱地从外套的口袋中翻出手机,上面显示来电人是蔡舟。
蔡舟是炮灰受的经纪人,沈恕接通电话,一个油腻的中年男声直截了当地对他说:“沈恕,你小子今天走了狗屎运,乔先生已经乘电梯去客房,机会难得,你做好心理准备,在床上要放开了表现,别跟平常那样畏畏缩缩地像个娘们。”
沈恕二话不说挂断电话直接关机,果断拿起外套往外走。
开玩笑,主动招惹小说男主?他不要命了吗?
现在留给他逃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他一溜烟跑过客房门口的落地镜,余光瞥见一个瘦削颀长的身影自镜中一闪而过,又匆忙停下脚步,慢慢后退到镜子前,转身好奇地打量起镜中人。
巴掌大的脸上五官精致匀称,一眼望去最吸引人的是那双黑白分明的标准丹凤眼,眼睑是内双,眼尾细长、微微上挑,像潺潺流动的清澈溪水,干净富有灵气,却内敛不张扬。
沈恕不知道这份灵气是他赋予原主的,只觉得镜中人和从前的自己有三分相像,却比他本人好看太多。
他想起文中描写炮灰受的外貌只用了六个字——过分干净漂亮,此刻看着镜中双目微怔的人,他心中暗自感叹,生得这样一副漂亮皮骨,的确是被上帝过分偏爱了。
如果主角有这样的长相,单靠颜值就可以称霸娱乐圈、成为人人追捧的万人迷。
可惜,它却偏偏被赐给一个注定打酱油的炮灰,令炮灰的命运更加凄惨悲凉。
“唉,”欣赏完自己的超高颜值,沈恕惋惜地为原主叹了一口气。
继而他开心地想,现在只要打开这扇门,逃离这间房,他就迈出了挣脱宿命的第一步,替原主和自己迎来新生。
沈恕迈开长腿,满怀希望地伸手覆上房间的门把手。
下一秒——
门把手自己转动,他愣愣地看着房间门被人从外面重重推开,一个西装笔挺、身上散发着淡淡酒气的男人出现在眼前。
男人身材高大,修长结实的躯体包裹在没有一丝褶皱的名贵西装内,更显得气势逼人。
身高一米八的沈恕不得不微微仰起下巴看他。
两人四目相对。
男人的脸部线条硬朗,轮廓棱角分明,眉峰凌厉,眼眸深邃,呼吸有些粗重,看上去像是一只极具侵略性的万兽之王。
他看着沈恕,锐利的目光中露出被冒犯的不悦,使周身的气场更强大了几分。
沈恕却完全没有因此吓住。
刚刚才为自己的‘逆天容貌’惊叹过一次的沈美人此时正忍不住在心中高呼:雾草,好帅!
这才是他心目中的真正男人,纯爷们!
而现在的自己充其量可以被称为漂亮娃娃……
TMD……
沈恕脸上的表情时而遗憾时而花痴,好看的丹凤眼一会黯然一会放光,风云变幻的表情被男人尽收眼底,男人眼中闪过一丝玩味,但很快因为身上不正常的燥热而失却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