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因为他长得像顾池清吗!
那如果他变得更像顾池清一点,裴总会不会就对他没这么讨厌了?
温慕觉得自己真是个小天才,立刻着手研究起顾池清的穿衣打扮。
原着的主角alpha顾池清是风靡华国,甚至在国外知名度都极高的大明星,走在路上随处可见他的巨幅海报。温慕网上随随便便一搜,就是铺天盖地的信息。
不愧是大男主,顾池清身高一米八三,长相非常俊美,又A又飒,一双桃花眼说不清的风流潇洒。
温慕拿着面镜子,看看照片里的顾池清,再看看镜子里的自己,不由开始丧气。
分开来看五官,除了眼型一个偏长一个偏圆,鼻子和嘴确实相似,可是组合在一起,气质有着天壤之别。如果说顾池清是帅气邪魅,温慕就是青涩稚嫩。
脸型的差距也很大,顾池清下颚线锋利,温慕则是柔和。
啊!他好羡慕有气场的人啊,自己这张脸,一看就是个弱弱的小菜鸡。
他很怀疑,裴书臣真的能从他身上看到顾池清的影子吗?这得是对顾池清有多喜欢啊。
不过,虽然顾池清帅得逆天,温慕还是更喜欢裴书臣那一款长相,他觉得更加有男人味一些。
奇怪,怎么会冒出这样的念头。
温慕使劲儿晃晃脑袋,他在想什么,帅不帅的,哪一个都不是他能觊觎的。
顾池清的风格很鲜明,他拥有自己的造型团队,穿衣款式多变,但整体的风格还是很统一的。
而且他太红了,往往头一天穿搭曝光,第二天网上就能搜得到同款。
温慕把钱几乎全给了许曼,他买不起正版,又觉得买一模一样的盗版很无耻,于是花了很多功夫找了些风格类似的款式。
最后选择了在桓泰集团旗下的购物app下单,毕竟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裴书臣公司的购物app很给力,发货特别迅速,上午买下午就送到,看来今天就可以换上,温慕给物流五星好评。
换好衣服,在镜子里左右照照,嗯,是比之前更像了。
意料之外的,裴书臣今天六点半就下班回家,温慕措不及防,还没做好心理准备,打招呼的声音有些慌张:“裴总您回来啦。”
裴书臣冷淡地“嗯”了一声,他皱起眉,觉得Omega今天好像有哪里不一样。
不是紧张兮兮的小脸,反正每次看到自己都是这副害怕的样子。
观察许久,裴书臣确定,是衣服风格的问题。
牛仔夹克工装裤,配上这家伙自己买的粉红色布艺拖鞋,怎么看怎么别扭。
之前简简单单的T恤配浅色牛仔裤或者运动短裤,不是挺清爽的么。
这一身不适合他,像乖宝宝错穿了街头小混混的衣服,于是裴书臣简练地评价道——
“穿的什么,丑。”
温慕:……哭了。
马屁又没拍准。如果这样也行不通,他真的不知道要怎么讨好裴书臣了。
大概眼里的失落过于明显,裴书臣见他眉眼耷下来丧丧的样子,竟难得反省了一下自己。
说得太严重了吗?
他身居高位,对下属直来直去惯了,从不觉得自己毒舌。
况且他们本来就是金钱关系,要求这Omega穿得顺眼一点有错么,这小孩真是娇气,说了一句不好看就这么委屈。
裴书臣内心不满着,突然想到什么,默了默,对温慕说:“去换一身正常点的,带你出去吃饭,顺便买几件衣服。这一身是真的难看。”
“啊?噢。”温慕由沮丧变为震惊,裴总他怎么突然要带他去买衣服……
是不是还是被他启发到了,但觉得他选的不到位,所以亲自带他去包装得更像顾池清一些。
温慕高兴起来,看来他还是投其所好了!怀着这样的心情,他换了今天买的另一身,皮夹克、深色牛仔裤,配上一双马丁靴。
裴书臣一见便眉心拧起。
不过这次他没说什么,只是觉得Omega审美真差劲——看男人的眼光倒不错,也知道要钻他的房间表白。
作者有话要说: 温慕:您想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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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温慕安静乖巧地跟着裴书臣来到地下车库,裴书臣选了一辆藏蓝色保时捷。
裴书臣的车很符合他的气质,都是特别深沉的颜色,没有那种亮眼骚包的跑车,温慕一边这样想着,一边伸手去拉后门,突然,裴书臣低沉冷漠的声音响起:“你去哪?”
“啊?”温慕登时僵住,像只受惊的小仓鼠。他不敢动,因为不明白金主什么意思。
真呆。裴书臣有时候想不通,这样一个呆兮兮的Omega,当初是怎么打探到他会住哪家酒店,然后提前两个月就混进去做服务员的。
“坐前面。”他心累道。
坐后面成什么了?让他给他当司机?小东西想得还挺美。
“噢。”温慕转回去,拘谨地坐上副驾驶,手都不知道该摆哪里。
他没想到裴书臣会让他坐在这个位置,坐在他的旁边。
副驾驶这个位置,难道不是留给最亲密的人的吗。比如说男朋友、老婆什么的……
温慕凌乱地胡思乱想了半天,终于回神自己想太多,可能是因为之前一直写言情剧剧本,类似桥段看多了被荼毒的。
*
裴书臣带温慕去他常吃的一家法国餐厅,说起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面对面坐着吃饭,温慕克制不住地局促不安。
好在裴书臣没有问他爱吃什么,直接迅速点好了菜。
扫过价目表时,温慕在心里倒吸一口凉气,一块鹅肝居然要两千块,一口下去他写一集剧本的钱就没了。
虽然不是花他的钱,可他还是觉得心脏在滴血。
这时,服务生来上菜。
对方看向自己的视线里带着探究,虽然一闪即逝,还是被温慕捕捉到了。
别人会用这样的目光打量他简直再正常不过。
毕竟上一次的新闻让他在全国观众朋友面前名声大噪,深夜献身什么的……可如今,他却和裴总坐在一起吃饭,随便一想就能猜到他们是哪种关系吧。
第一次产生了自己被包养的实感,温慕不由脸红。
服务生回到工作间,火速和同事分享八卦,这个温慕看着人畜无害的,真是不简单哪,裴总之前还拒绝他的投怀送抱,这才过了几天,就带出来约会了。
他们或羡慕或佩服或不屑,各种声音不一而足,不过在这种级别的餐厅上班,听惯了上流社会不为人知的秘辛,也只敢工作人员中小范围流传而已,不敢出去到处乱说。
作为被谈论的中心,裴书臣和温慕谁也没讲话,安静地吃着东西。
温慕是不敢出声,裴书臣则是认为自己不喜欢这个Omega,不想和他过多交流。
不过不经意间,难免观察到一些细节。
他看到温慕吃了一小口鹅肝,眼睛亮了亮,然后去吃其他菜,最后才吃那块鹅肝——这个Omega似乎会把喜欢的东西留到最后吃。
心理学上来讲,这叫做延迟满足,一般具有这种特点的人个性比较低调,而且吃苦耐劳。至于温慕,显然不是这样的人,看来理论的东西并不尽然,裴书臣想。
他放下餐具,问:“吃好了么?”
“嗯,吃好了。”温慕回答。
虽然一直小心翼翼地紧绷着神经,没敢吃太多,不过还是觉得好好吃。他第一次坐在这么高级的餐厅里,吃这么贵的东西,都是托裴总的福。
后来,温慕的心情就像被端木磊带到美特斯邦威的楚雨荨,快要不认识镜子里那个Omega是谁了。
裴书臣让导购给他挑了很多套衣服,都是和他以前风格相近的,简单舒适的款式,只不过料子云泥之别,设计感更不用说。
导购服务很周到,帮温慕整理衣领和裤脚时会不着痕迹地赞美两句,像是“这个颜色很称您”、“您的眸色真漂亮,像宝石”之类的,真诚又不会过分热情。
不过温慕脸皮薄,还是被夸得面颊绯红,甚至不敢看向一边坐着的裴书臣。
他能感觉到裴书臣在看他,那束目光实在令人难以忽视。
裴书臣确实在盯着温慕,他优雅地翘着二郎腿,漫不经心地看Omega试衣服。
有些商场导购会投过来惊讶的视线,不过他才不在乎别人怎么想他。做生意的脸皮不厚怎么行,再说,他就是这样自打嘴巴,带着温慕招摇过市,有谁敢露出一个嘲笑的眼神么。
此刻他的内心只被一个念头占据——
这Omega长得还挺不错。
个子不算高,目测一七五不到,不过身材匀称,比例好,头小脸小,腰细腿长。较浅的发色和瞳色让他整个人看上去特别软,黑色手环戴在纤细的手腕上,有种脆弱苍白的美感。
裴书臣认为自己并不肤浅,至少不会以貌取人。桓泰做娱乐业起家,他见惯了圈子里俊男美女,再美的皮囊也难以令他心动。他看一个人,从来就不是看外表,不过温慕的样子,竟然越看越觉得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