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人的代价,是被选中的宿主死亡,只有宿主死去,诺亚才能汲取到感情值。
宿主,这个名字听上去就令人发冷,寄生虫或是细菌附身于己,才会用到这个词。
只不过蚊虫吸取的是宿主的血,诺亚吸取的是宿主的命。
李勤臻所在的特别行动小组,说是来对他进行调查,实际上也只是多了解一些情况罢了,听完了他和杜寒霜的事情,沉默了片刻,说了一句抱歉。
点滴瓶滴液的频率很慢,苏逸淳看着吊瓶里的盐水一点点往下落,很像小时候邻居家里的漂亮沙漏,滴下来的时候安安静静的,漏光了,就什么也没了。
“没关系。”
他的眉眼和Omega时期一样俊秀,只是打架的时候留了疤,成了断眉,不笑的时候看上去有点血气的凶狠,但是现在躺在病床上,显得斯文很多,也大概是因为失去爱人,总让人见了伤心。
鬼使神差的,李勤臻说:“我们军方也有一位少将被卷入了小世界,至今还没醒呢,医生说估计快了,要不你去他在的医院问问情况,说不定能找到您爱人有关的线索。”
他是好意,苏逸淳知道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道理,礼节性地收下,压根儿没打算去。
军方的少将,能见他才有鬼。
送走了李勤臻,苏逸淳当天下午就出了院。
地下拳场的老板知道他在医院,特意打了电话嘱咐他好好休息,暂时不用来上班,苏逸淳也乐得不用去为了赚钱找揍,他现在也没这个心情。
清隽的青年双手插兜走在太阳底下,感受着毒辣的太阳,有些惆怅。
他走的时候,城南还在下雪,他没能看见玫瑰开花的季节就匆匆离开。
想到这里,他循着记忆来到了附近的一家花店,准备买个玫瑰花儿给自己,感受一把睹物思人的感觉,结果一进门撞上花店老板女儿出嫁般的喜气笑容,对方似乎也是个自来熟的,拍着苏逸淳的肩笑道:“帅哥,买花吗,除了玫瑰全部都有。”
“……”苏逸淳迟疑了片刻:“可我就想要玫瑰。”
“玫瑰没有了,被包下来送去市医院了,据说那里有位客户特别喜欢玫瑰,方圆几百米的玫瑰花都被他包圆了!看看别的吧,我们这儿的矢车菊啊百合啊都开的很好。”
似乎是被什么触动了心弦,苏逸淳攥着老板的手问:“哥,是你亲自去送的吗?市医院?几层啊?我也想去凑个热闹。”
说着,苏逸淳从口袋里掏烟给老板点上,老板也是好说话的人,冲着店门外的小货车努努嘴:“喏,开车去送的,好像是脑内神经科的,我还听人说那是个军方的人,权势好像不得了呢。”
一根烟还没完,老板继续絮絮叨叨,苏逸淳已经跑着出去了。
市医院离得并不远,苏逸淳攒着气一路小跑到这儿,也没花多少时间。
他都压根用不着打听,就大致能猜到玫瑰花的去处,因为整个大厅的人都在讨论,而大门外,还不断有玫瑰被送进来。
苏逸淳跟着送花工人上了电梯,听见不断有雷声般的响动,恍惚了十多秒,苏逸淳才辨认出来,那是自己的心跳。
视线落在一旁的玫瑰上,没有繁复精美的包装,只是最简单地捆起来,最原始最无畏的张扬,是象征爱情的花。
他以前一直以为自己只是草芥,可是有人曾将他比作为这样的花朵,于是他被冠以姓名,从此有了被爱的能力。
刚一出电梯,苏逸淳就能闻到满走廊的香气都是玫瑰的气味。
很像杜宅春天的时候,玫瑰一丛丛的爆桩,开的整个春天都凝在院子里。
这一层都很安静,苏逸淳看着送花的人忙进忙出,眼观鼻鼻观心的盯着自己的脚尖,给自己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才终于在人都走了之后,推开那间病房门。
整个屋子里都布满了绚丽的红,这种红甚至冲淡了医院的凉薄,看上去仿佛布置婚房般浪漫。
床上并没有人,苏逸淳瞧了一圈,连厕所和床下都看过了,还是没有人。
他有些失落地点了根烟,准备离开,房门从外打开,穿着病号服的男人眼神淡淡扫过来,和苏逸淳正好对视。
即便穿着病号服,也遮不住男人冷硬的气场,如同出鞘利刃,凤眼微挑,嘴里还叼着未点燃的烟,怎么看都不像是个需要住院的病人。
二人相顾无言,半晌,苏逸淳动手弹了弹自己快掉到衣服上的烟灰,询问似的问了句:“需要点烟吗?”
男人挑了挑眉,没有拒绝,苏逸淳便凑上去拉着他的衣领往下压,两根烟的烟尾触碰,未点着的就燃起火光来。
情人般无声的呢喃。
“先生,”苏逸淳敛起眼神,仿佛刚刚唐突的完全不是他:“您长得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什么人。”
“爱人。”
杜寒霜被他一套一套的话给逗笑了,那双凤眼看上去都多情:“是吗,我爱人很喜欢玫瑰花,我不敢答应你,我老婆会生气。”
“问题不大,”苏逸淳随手捻起旁边的一朵花,塞进杜寒霜手心:“收下我的花,忘了那个他。”
杜寒霜垂目看着手里的那朵花,半晌才似笑非笑道:“把我的花摘下来送给我?苏逸淳,你怎么这么会做生意?”
“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经商小天才。先生,买一朵花,送一个我,可不可以?”
眉尾的疤痕被带着薄茧的手指蹭过,苏逸淳和他牵手,摸到了他掌心的一道疤。
那道疤贯穿他的生命线与爱情线,活该起名叫苏逸淳。
他是他的爱情。
也是他的生命。
——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