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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猫同行[快穿] 完结+番外 (无繇可医)


  莫非程澹是因为平安符才拥有变成人身的力量?
  思及至此,张玉凉在床沿坐下,伸手摩挲了一下平安符,又轻轻捏起程澹的爪子碰了碰平安符。
  下一刻,柔和的银光在床上铺展开来,少年酣睡的面容重新出现在张玉凉的视线中。
  果然如此。
  张玉凉弯起眉眼,手指宠爱地抚过程澹侧颊,而后放弃忍耐,附身在他唇角落下一记亲吻。
  这是他的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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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踏红
  程澹一觉睡醒时已经身在临初居,且恰好赶上晚饭时间。眼睛还未完全睁开,他的身体就像梦游一般闻着味儿走到了桌案旁。
  张玉凉正把饭菜从食盒内取出摆上桌面,见程澹眯着眼迷迷糊糊地走过来,随手搁下最后一碟凉菜,顺势将他揽坐到自己身边。
  程澹虚攥起拳头,用手背抹眼睛,被张玉凉拉开后慵懒地靠在他身上。
  “山路颠簸不见将你吵醒,饭菜一端出来你就起了,真是个小馋猫。”
  屈指轻弹程澹额头,张玉凉拎起挂在一旁支架上的水壶倒了半脸盆热水,再拧了热毛巾敷在睡眼朦胧的他面上,仔细擦拭他的脸庞。
  被毛巾的热气一蒸,程澹顿时清醒不少,也不犯困了。就着张玉凉的手随便蹭了两下毛巾,他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夹菜,米饭都没吃,便先啃了两块排骨。
  “慢点吃。”
  张玉凉也不与他抢,先把他吃得较多的菜放到他手边,又给他舀了一碗汤,方方面面照顾周到,自己却一口没吃。
  汤是菌菇汤,用新鲜野山菇熬了大半日,不加一点额外的调料,滋味鲜美天然。
  米饭用的是江淮珍珠米,软硬适宜,香气扑鼻,有一股淡淡的甜味,一勺吃下唇齿留香。
  菜色有山药排骨、素炒三丝、半只荷叶鸡和一道凉菜“三点梅花”。
  前几道都是普通菜肴,在城内随意寻一间饭馆都吃得到,唯有最后一道,非临初居不得。
  冬日冷寒,人们大多只吃热饭热菜,生怕寒气入了肺腑,落下病根。临初居的主厨却反其道而行之,耗费三年时间研制出一道冬季特供的凉菜,便是桌上这道三点梅花。
  程澹手小,山药排骨里的排骨又切得份量十足,他只好用两手抓着一块排骨,啃得满嘴是油。
  冷不防听张玉凉起了故事话头,他忙睁着明亮的眼眸看过去,烛光摇曳于他眸底,宛如散碎的星辰。
  “所谓的‘三点梅花’,是以初冬的梅花为原料,配以红豆等材料炒制而成,再以纱覆之置于室外放冷的一种菜品。”张玉凉娓娓说道,“此菜味凉而性温,口感爽脆,当正餐小菜皆可。适合用餐前后食用,餐前开胃,餐后消食,是一道老少咸宜的冬日凉菜。”
  听完介绍,程澹三两口啃光排骨上剩余的肉,正想擦干净手,拿筷子夹一些“三点梅花”尝尝,张玉凉却先一步把菜夹到他嘴边。
  “‘三点梅花’只临初居主厨一人懂得制作方法,今天我也是第一次见,替我尝尝味道如何。”张玉凉笑吟吟道。
  程澹犹豫着该不该接受他的喂食,看看筷子又看看他,终是被“美色”兼美食所惑,“啊呜”一口叼走了筷子上的“三点梅花”。
  “好吃!”
  第一口下去,程澹就被这道菜的味道征服了,一时间什么山药排骨素炒三丝通通都被抛在脑后,他的眼里只剩下了“三点梅花”。
  顺走张玉凉的筷子,程澹扒着装有“三点梅花”的盘子一连吃下三分之一,直到腹中微微有饱腹感才意犹未尽地停下,打了个小小的饱嗝。
  张玉凉捧着碗汤慢条斯理的喝着,早已做好等他吃完再将剩余饭菜包圆的准备。
  见程澹放下筷子,张玉凉取来手帕为他擦拭唇上的油渍,并问道:“饱了?要不要再吃一些?”
  程澹依依不舍地看着剩三分之二还多的“三点梅花”,虽然自认仍吃得下,但想到张玉凉只喝了一碗汤,其他剩余的菜量又不多,他可能吃不饱,只好忍痛拒绝道:“不用,你吃吧!”
  话一出口,他蓦然反应过来,瞪着张玉凉问:“你怎么又不吃饭?”
  “我不是很饿,等你吃完再吃。”张玉凉的谎话张口就来,全然不顾自己的胃部已因饥饿而隐隐作痛。
  “胡说。”程澹轻嗤一声,在食盒中取来一个空碗,往里面填上满满的菜,然后重重放在张玉凉面前,“快吃,不吃完不许放下筷子!多大的人了,你怎么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
  “团团说的对,我是不太会照顾自己。”从善如流地拿过程澹用过的那副筷子,张玉凉一边吃,一边笑道:“所以日后,要麻烦团团费心看着我了。”
  程澹的目光随着他手里的筷子移动:“那是我……”
  “嗯?”张玉凉故作疑惑地眨眨眼,随即又做恍然大悟状,“这是我的筷子,那副才是你的。”
  “……”
  程澹沿着他的视线看去,在离自己不到半米的地方静静放着一双黑红色的木箸,正是他最开始用的那双。
  话是这么说,可张玉凉就不能再拿双新的吗?他也不嫌弃筷子上有别人的口水。
  “我不嫌弃哦。”程澹刚走神,张玉凉便反驳了他心里的想法。
  程澹讶异地看去,恰好望进张玉凉深邃的眼眸。他的眸光虽平和淡泊,却仿佛带着洞察人心的力量,更重要的是,他的眼睛在烛光下看来流光溢彩,实在是非常漂亮。
  心头微悸,他不禁避开了张玉凉的目光。
  “快吃!”故意用凶巴巴的口气掩盖内心的拨动起伏,程澹把碗又往张玉凉那边推了一下,而后提起衣摆往门外走,“我出去透透气——”“不要走太远,当心迷路。”张玉凉戏谑地提醒道。
  程澹回以一声中气十足的“哼”。
  ……
  跨过门槛,程澹走到廊下,放眼一望,山下蜿蜒成河的人间灯火骤然跃入眼中。
  临初居并非依山而建,而是与山融为一体。
  毓秀山山如其名,钟天地之灵秀,四时风景皆秀丽。临初居的设计便充分贴合了这份美丽,不改山石草木一分一毫,使屋舍庭院皆迎合自然状态。
  不修道路,而在前人踏出的野径上立藤廊花架,营造出曲径通幽,似有若无的意境。
  不饰亭台院落,任溪水横流、花木生长,房舍错落布于其中。并非梅花出于西窗,而是西窗掩于梅花,仿佛天然生成,毫无匠气。
  张玉凉居住的“听雨阁”位于临初居中部,视野开阔,向上可见漫天星海,向下可赏人间烟火。四周云雾缭绕,不履凡尘,但又不至于相隔太远,精致不足,但境界深远。
  程澹在低矮的、缠绕着紫藤花和青色不知名草叶的护栏旁坐下,头倚着柱子,抱膝眺望山下的风景。
  夜风很凉,夹杂着点点山雨扑在脸上,却不像城里的风那么寒意深重。他的心被吹得愈发宁静,就像蒙尘的古镜拂去了尘垢,清澈而安宁。
  自穿越以来,程澹一直没有机会了解过这个时代,但他也知道,是张玉凉替他挡去了外界的浮华喧嚣。
  张玉凉肩负重担,每日要勤学苦读,要应付父亲的期望和母亲有意无意的监视,还要照顾他,虽然表面上游刃有余,可毕竟身体不是铁打的,也有疲惫的时候。
  程澹能做的事不多,千言万语汇成两个字,便是“陪伴”。
  陪伴的概念他不懂,从小到大他都是孤零零的一人,为人所羡慕的好运气也无法驱散他与生俱来的孤独。他希望张玉凉能够教会他,也希望他能教会张玉凉。
  遇上对的铲屎官的时候,当一只猫,比当人好。
  那就做只猫吧。单纯天真,不谙世事的那种。
  一定非常讨人喜欢。
  程澹正想着,肩上忽然传来一阵暖意,原来是张玉凉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给他披上了自己的毛领披风。
  “怎么坐在风口?”张玉凉用披风裹紧他冰凉的手脚,然后一把将他拥入怀里。
  程澹个子小,正好严丝合缝地嵌入张玉凉的怀抱,像裹了一层被褥,一股暖意涌上四肢百骸。
  蹭蹭张玉凉的颈窝,他仰起头,张玉凉俊美的面庞近在咫尺,与他呼吸相闻。离得近了,张玉凉身上清冷的香味不断往他鼻子里钻,熏得他昏昏欲睡。
  “张玉凉,你不是有事要做吗?”捂嘴打了个哈欠,程澹歪倒在他肩上,心不在焉地问。
  “你是说母亲吩咐我的事?难为你这只小懒猫替我记着。”张玉凉笑着揉揉他的头发。
  “我不懒!”程澹咕哝了一句,有些中气不足。
  张玉凉握住他的手腕轻轻摩挲着,笑意微淡:“此事不急,那人知晓我也来了临初居,必然会上门拜访。本就是他理亏,我何必上赶着找他,好像我多迫不及待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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