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谋杀伯爵这样的大好人,真是该死!”
“伯爵大人刚刚答应的减税还有效吗?”
混乱吵嚷中,被侍卫押住的神父握起胸口的神像,神情虔诚宁静“愿我主庇护善良的人回归天国。”
很快,将小镇翻个地朝天的侍卫们回来了“没有找到那个黑袍人。刺客可能已经逃走了。”
侍卫长脸色难看“立即报告给大公!”
“跟着我干什么?”奚白一击必杀后直接离开现场,然后多了个尾巴。游吟诗人拿着全部家当——竖琴,跟着刺客一起离开小镇。
“你是刺客,我是游吟诗人。我们都要四处流浪,看,这就是天生一对。夜莺终生追逐自己的荆棘丛,当它找到就夜夜徘徊,为它唱歌。假如被拒绝,也许就会在不知名的地方死掉。”精灵热情真挚地表白,他丝毫不为爱羞耻,他光明正大,坦坦荡荡。他的爱像烈火一样灼热,从来不在背地里默默照亮,一定要把人焚烧殆尽。
这是被爱者的特权。
“我是刺客,很穷,养不起你。我还要赶单子,别跟着我了。”奚白拒绝。精灵只有一个,养死了就没了。
“我养你啊。”精灵上前几步,亲热地揽住奚白的肩膀“我很有钱。”
奚白往旁边让开,确认自己和精灵隔着两米的安全距离。
刚刚被精灵碰过的地方现在还灼热着,对方吸引着他。让他产生冲动,但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放任那个精灵不知后果地随意撩拨。
“不信?”莺摸摸下巴,游吟诗人在大陆上名声不好,是一群出了名的穷光蛋。因为嘴甜,一般长的颇为俊美,走到哪就到哪骗吃骗喝,留下一堆风流债。
哗啦啦——
奚白顿住,他面前下起了金币雨,一枚枚金币从天而降,迅速堆成小堆,土丘,越堆越高看不出变慢停止的迹象。噼里啪啦,是金币的美妙声响。
莺笑容志在必得“这些够了吗,刺客先生?这些钱可以换你为我效劳吗?”
奚白问“你要杀谁?”
莺思索一阵后,说“魔王。”
魔王,地狱恶魔族的王者。在人类王国和教廷的双重保护下抓走了王国公主。他的实力自然是强大的可怕。而他麾下的恶魔军团也经常深渊边缘掀起战争。
奚白斗篷下神色平淡,刺杀大陆上令人闻风丧胆的魔王于他而言似乎并不是困难的任务。
“为了监督刺客先生有好好地完成任务,我这个雇主承担起监督责任。这不过分吧。还有,这些钱买条巨龙都够了,在任务期间还请刺客先生暂时担任我的保护者。毕竟我的仇家还是挺多的。”莺乘胜追击。
“谁是你的仇家?”奚白长袍内的手握住匕首。
“很多,精灵,暗精灵…”莺把大陆上六大种族数了个遍“我是精灵和人类的混血,他们认为我是罪恶不洁的结晶,所以经常会派人刺杀我。”
“保护我吧,刺客先生。你手下沾满亡灵的鲜血,我为你唱歌。”莺热烈期盼地看着奚白。他有感觉,对面的人不会拒绝。
“成交。”奚白说。
是你自己找上我的。
要刺杀魔王首先要去地狱,地狱和大陆是隔绝的,要从陆地上打开通道需要七个种族的信物。公主被抓走后,王国王子已经出发拜访各大种族收集信物,他也是教廷钦定的勇者。
但各种族的信物都是种族生存的立身之本,绝不可能轻易交给一个人类。
“先去精灵族吧。那里我熟悉。”莺说,决定第一个对自己的族群下手。
第110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5)
精灵族是一群天性纯洁热爱自然的种族, 他们由母树孕育, 从果实中降生, 生命漫长。天生就是优秀的弓箭手, 对自然元素有极高亲和力。
一次深渊之力污染将母树分成两半, 一半母树仍孕育自然精灵,另一半孕育出来的精灵都变成黑色皮肤,喜欢夜晚, 性情暴戾。
他们互看不惯彼此,对外却是一致的骄傲。
“精灵族的信物是母树之心, 被母树根系包裹着, 要拿到需要先杀死母树。”作为精灵的莺无比坦然地说出杀死母树的话。
人类的信仰是光明神, 那精灵的信仰无疑就是母树。他们从母树中降生,死后回归母树。母树是他们生命的根本,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奚白并不认为一个精灵要挖断自家墙角有什么问题,他三观从根子上就歪了。
“杀死母树你不会受伤?”他装作不经意地问,分明很在意却偏偏要强装成不在意的样子。
“我早就是那棵树的弃子, 和它没有一个硬币的关系。”莺浑不在意地笑着说“刺客先生见过精灵当游吟诗人的吗?假如我继续在精灵族那就无法遇见你, 所以这都是命运的礼物。”
“命运喜欢开玩笑。”奚白说, 然后他吹起口哨, 长而尖锐的哨声响彻云霄, 惊飞树林中的鸟。它们扑棱着翅膀成群飞起又被另一个庞大的黑影冲散,惊慌失措的鸣叫响成一片。
那是一只巨大的乌鸦,漆黑不详的外表,锋利的喙和爪子。它大大地张开翅膀俯冲下来, 掀起强烈的气流。
莺下意识摆出防备的姿态,却看见那乌鸦怪叫一声,奚白跳上它的脊背。
强气流吹起奚白的黑袍。衣摆鼓动飘扬,兜帽向后掀起,露出他雪白的脸。黑发游蛇一样在狂风中舞动,他像踩着鸦背降临的黑暗神袛,失序混乱,黑暗不详。那飞扬席卷的黑袍,就是他的夜幕。他漆黑的眼睛可以一眼望到深渊尽头。
奚白侧头看向小镇方向,那边骑着马的骑兵正朝这边赶来。乌鸦俯冲到最低,逼近大地,然后向上腾空,气流折断周围的绿草。高高飞起。
莺站在原地,他从背后摘下弓,搭上箭。箭尾羽上系着一根细绳绑在他的手腕上。
他将箭尖瞄准奚白身侧,拉弓的手放开。绷,弓弦发出悦耳的清鸣。飞出的弓箭上附着风元素,直接带着他腾空而起。
奚白一手放在乌鸦头顶,做出半跪的姿势,另一只手伸出。闪电般握住极速飞来的箭柄。精灵借力轻盈地跃起,落在乌鸦背上。
奚白握着箭柄,箭羽上延伸的线系在精灵手腕上。看起来像是他牵着束缚精灵的绳索,他心底陡然灼烫起来。微不可查的细节就轻易勾起他的旖旎幻想。
莺一无所觉,他碧绿色的眼睛迷恋地看着奚白,手穿过宽大的袍角往前伸,想握住奚白的手。
奚白把箭柄塞进按在莺伸来的手中,挡开他。他回过头正面前方,狂风吹拂中他神情冷漠地看向下方的骑兵。
乌鸦越升越高,下面的骑兵逐渐化为一个个黑色小点。其中一人举起长剑,魔导波动在剑尖迅速凝聚。这是个魔导师,或者有高阶魔导武器。
奚白抽出身上贴身存放的匕首,卡在指缝尖,微微用力。叮,寒芒乍破。
骑士队伍中的魔导师拖着沉重的铠甲轰然倒地。战马嘶鸣声中溅起一片飞尘。他身边的人立刻下马查看,只见他额头被一柄匕首深深穿透,心脏处也被一只长箭穿过厚重的盔甲。而那只箭,箭羽还在轻轻颤动。
再抬头看,巨型乌鸦的影子已经不见了。
高空之上,乌鸦巨大的双翼铺展,拨开云海。
奚白回头,莺正还保持着把箭射出的动作。他拉弓的姿势舒展漂亮,一身流畅的肌肉线条自然拉伸,既有让人脸红心跳的力量感,也有迷人的优雅美。他与奚白对视,笑“我的箭比你慢了一步。”
莺肯定地说“奚白一定是个厉害的刺客。这片大陆应当歌颂你名,把你放在传奇的荣耀与光辉上。让人知道你刀锋所过便是死神步伐将近,血腥之花埋葬死亡。”
“暗夜里独行的杀戮之影不需要荣耀与赞歌。”奚白看着莺。金色头发,好想摸!绿色眼睛好想亲一亲,舔一舔。为什么会有人完全长在他的兴奋点上!
黑袍下手掐住大腿,奚白面无表情,神情冷酷。不能给莺可能的幻想,如果对方继续撩自己,自己肯定控制不住。
想想那些被自己养死的宠物,奚白发热的头脑缓缓冷静下来。
“可以叫你白吗?”精灵背上弓,把竖琴抱在怀里。
“可以。”奚白决定转移注意力,假装背后那个无时无刻不在勾引他的精灵不存在。
乌鸦飞的很快,下方茂密的丛林飞速后移,王国边境本来就与精灵之森接近,以乌鸦的速度很快就能到达目的地。
奚白的一身黑袍风中猎猎作响,黑发吹到莺脸边,他耳根微红,这是刺客的气味。干净,夹杂着淡淡的腥甜。
虽然天性浪漫多情的游吟诗人没少撩动少男少女的心,但是如此热烈的告白确实第一次,他第一次感觉自己可以成为一只夜莺,心甘情愿为一个人歌唱到死。
虽然刺客看上去很冷淡…
不,其实一点也不冷淡!
高空的温度很低,精灵裸露在外的蜜蜡色皮肤受冷风刺激微微发白。他拨动竖琴,清脆的声音中,肆意吹拂的风柔和下来。
是冷了?莺一动作,立刻触动了奚白紧绷的神经。他啪地抽了一下乌鸦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