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试图效仿,但最终还是无疾而终——画虎不成反类犬。
也只有义父那样的人,才可做得如此周到。
任清对着秦洺简单地叙了几句旧,又感慨道:“如今这般境况,秦将军竟当真应某要求,亲来蓟州……这般信任,任某人实在是感激不尽。”
秦洺沉默了一下,道:“义父在世时曾说过,任大人高风亮节,乃是可信之人。”
任清怔住,眼中竟泛起一阵滚烫。
他长袖掩面,良久才哽咽道:“任某人……受之有愧……受之有愧啊!”
秦洺脸上的肌肉动了动,未发一言。
……
经这一遭,任清也没有再叙旧的意思。
他摆摆手,示意仆役们都下去,待到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人之时。
任清打开墙壁上的暗格,小心谨慎地取出一方锦盒来,双手奉予秦洺。
“此物,任某人也是机缘巧合所得……任某辗转数夜、实难安眠,历数天下豪杰,除秦将军外,再无人堪配此物。”
“……只是这东西实在贵重,任某不敢假他人之手,只书信联系秦将军,劳秦将军亲自前来。”
任清信中说得就十分含糊,就连如今见面说话也模模糊糊,秦洺皱了皱眉,抬手打开那锦盒。
待到看清里面的东西,饶是以他这些年历练的沉稳也是神色一变。
他立刻就将那锦盒盖了上,声音发冷,“不知任太守是何意思?”
那是……
——传国玉玺。
*
时越正坐在平田一家茶馆的二楼。
从这个位置,正好能看见“天命之子”的所在——蓟州太守任清的府邸。
——难道是任清?
时越对这个人还是有点印象。
算是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吧……
有时候有点“固执”,但也颇有些才能。
只是为官和为帝,需要的东西却不不太一样。
时越不敢说“皇帝都不是好人”,但是“皇帝”这个职业,也确实需要一点和一般人定义中“好”不太沾边的品质。
说实话,时越虽然觉得元行慎是个小混蛋,但是某些方面他还是挺适合当皇帝的。
——比如……干脆利落捅刀这一点。
收买人心也算是……虽然是时越有意放松对他的看管,但是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弄来迷药,也是很厉害了。
就是不知道他怎么几年光景,就把大昭给作成这模样了。
时越捧着茶想着这些东西,视线却落在虚空的系统地图上,定定地看着这个新任“天命之子”的动向。
……
张贯和王甬两人默不作声地立在时越身后,老老实实地当着护卫。
不过,时越在这坐了有一阵儿,也不喝茶也不说话,只拿这个茶杯出神。
张贯总是闲不住,看着街上人来人往,甚至有女郎含羞带怯地往茶楼上看。
这会儿相貌周正、面色红润的姑娘家,想都不用想,家里一定是有钱有势。
——说不准徐大人出来一趟,还会领个媳妇回去呢?
张贯看得可乐,挤眉弄眼地冲着王甬打眼色,却被一个警告的白眼翻了回来。他觉得无趣,讪讪地收回目光,继续自己护卫的职责。
只是下一刻,徐大人的视线却突然落了实。
张贯立刻就收敛了脸上那嬉笑的神色,几乎和王甬同时,手搭在了腰间的刀柄上。
虽然徐大人先前并没说什么,但是张王二人却知道,徐大人来茶馆绝不是为了喝茶的。至于到底干什么,大人犯不着为他们两个护卫解释,大人的想法也不是他们能揣测的。
他们二人只要保护好大人就是。
两人都做好了随时出手的准备,时越却立刻收回了目光,作低头喝茶状。
——原身称得上一句仪表堂堂、相貌不凡,端坐茶楼之中也不免引人瞩目。
但是时越低头喝茶的同时,气质也有些微妙的变化,乍一眼看过去,倒是很难从人群中看见他。
*
而任府门口,秦洺告别了任清,皱眉抬头,视线在茶楼那个方位来回扫过,看了几遍,终究一无所获。
身旁的护卫注意到秦洺的停顿,压低声音问:“将军,可是有什么不对?”
秦洺皱了皱眉,“没什么。”
但脸上疑惑不减。
方才那感觉,好熟悉……
……
张贯王甬二人不知道为什么,徐大人从平田城出来之后,突然就赶路赶得很急,甚至斥巨资买了三匹好马。
但是,徐大人自然有徐大人的道理,两人只负责跟着就是。
而且,胥州不产马匹,三人一开始没打算赶路,用做代步的马自然也不是什么好品种,平白换了良驹,张王二人当然心里高兴,甚至难得多点细腻的心思,给自个儿的马起了名字。
但是,二人很快就知道,这天下没有白得的良驹,总得付出点什么代价。
几日后,两人坐在马背上,脸色青白。虽然他们在军中也有操练,但是这一连数日的急行,还是让两人吃不大消……
但是,看着前面神清气爽、额上一丝汗都没见的徐大人,两人咬咬牙,又坐直了一点。
带着些莫名的攀比心,两个人都干脆利落地拒绝了时越“放慢些速度”的提议。
时越对他们的“自信”不置可否。
以前打算苟着不要紧,但现在赵修石打算投靠秦洺,那他手底下的兵……也确实该好好练练了。
……
风声呼啸而过,眼前的景色都晃出了残影。
张贯连自己脸上惯带的笑都扯不出来,冷风吹得他脸皮生疼,他都有怀疑自己等回去之后,还会不会笑。
——他迷迷糊糊地想着,徐大人脸上老是一个表情,是不是就是因为那张脸被风吹坏了……
身上的酸疼逼着他想东想西地转移注意力,他迷瞪瞪地瞄着前面两个身影。
——不及徐大人就算了,难道他还比不得王甬那个哑巴?!
张贯这么想着,又咬牙拍了一下马屁股。
时越察觉到不对,抬手比了个停的手势。
昏头胀脑的王甬慢半拍才看清了手势,马蹄越出好几步去,才险险拉住了缰绳。
而刚刚拍马往前的张贯可就惨了,根本就拉不住,眼看着人就要越过他冲到前面去了,时越嘴角一抽,长戟一勾,挑着人的脖领子、把人扔到王甬的马上。
时越对兵器不挑,职业所限、他一般也没的挑——原主用什么他用什么。
不过这次的原主不用兵器……说实话,原主虽然长了一张武将的脸,但除了一战成名打死老虎,他就没动过手。能识字、会读书……其实是个文化人来着。
这就留给时越很大的选择余地了。
他最终定了长戟,纯粹是为了指点赵修石方便。
……
那匹没了主人的马仍旧狂奔向前,在数丈远的地方,被一条粗麻绳一绊,猛地摔了出去,在地上连打了好几个滚,四蹄蹬了几下,歪住不动了。
张贯从天旋地转中缓过神来,看见这情况,忍不住叫了一声,“大妞!”
……那是一匹小母马。
虽然不是第一次听见,但时越还是因为这质朴的名字抽了下嘴角,但手上的动作却没耽误,长戟打着转,轻轻松松地扫掉了迎面而来的箭雨。
被分散了大部分压力的张王二人,也连忙拿着刀叮叮当当地挡着射来的箭矢。
察觉到那箭头竟然是精铁打造,时越不由眯了眯眼。
……倒是跟他想的不太一样。
不过……
他嘴角微微扬了一点点弧度,却也不急着反守为攻,只慢悠悠地挡着这渐变稀疏的箭雨。
——他正愁想个什么法子重新认识认识儿子呢。
这不是送上门来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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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故去多年的摄政王11
张贯和王甬都有点慌。
他们这一路上也不是没遇到过山贼劫匪。
但说实话,这年头所谓“匪”也就那回事儿,说不定前两天还是地里挥锄头的农夫——手里的家伙也都是榔头铁锹的,再寒碜点,连烧火棍都有人使。
但是这一次明显不一样。
张王二人还是稍微有点眼力在的,那绊马绳的位置明显是刚刚好、绳子也是特制的……看“大妞”现在仍旧死活不知,就知道这是个熟手。
要是普通劫匪,知道用绳儿拦马已经是了不得了,哪里会这么熟练。
而且,这会儿射过来的箭更印证了这一点,哪家的劫匪回用得上铁质的箭头,或者换句话说……能用得上铁箭头的人,用得着在磕碜地方埋伏人?不管是带兵投靠一方诸侯,还是圈块地盘自立为王,哪个不比现在有前途?
而且一句话不说,直接放箭,明显是“要命不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