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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人走茶凉 完结+番外 (玉修奈何)


  榆树上结着巨大的成串榆钱,高处的榆钱就连村里的那些皮猴子也不敢爬上去撸,只能等着自然风干然后等不了多长时间,风一吹,就漫天飞舞着从高枝上飘落下来,如淡黄色的雪,纷纷扬扬地铺满地。
  沈竹叶和雁十三都是会功夫的,所以两人拿着一个背篓,比赛谁撸的榆钱多。
  两人几乎将村子里高处的榆钱摘了个尽,也人村里人开了眼界,居然可以轻轻一点,就跳了那么高!莫不是神仙吧!
  榆钱一落,槐花就露出了成串的蕊,悬在稠密的槐叶中,不过几日微风吹过,白色的槐花便怒放作一树的碎琼乱玉。
  花开得猝不及防,一夜间让花开村换了颜色,好像漂浮在白色的云朵里,所到之处几乎都是炫目的白,扑面而来的都是说不出香。
  杨氏明天都拿着钩子钩下几枝槐花,和沈竹叶雁十三一起把槐花捋下来,放在盆中,做成槐花馒头,或者槐花包子。
  雁十三与沈竹叶都是第一次吃花做的食物,都蛮喜欢这种朴素而又难得的美味。
  雁十三常常对着院外开放的白色槐花出神,有时候一坐就是一下午,有时候下学的沈平安回来了,看到的就是雁十三看槐花的表情充满了忧伤。
  他本就是极为俊美的容颜,一双墨色的眸子溢满了可以溺死人的忧伤时,看着真的是让人恨不得帮他抚平眼中的悲伤,哪怕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村子里有很多姑娘喜欢偷偷躲在角落里偷看雁十三,只是,雁十三却从未理会除沈竹叶一家外的任何一个人。
  沈竹叶坐在雁十三旁边,跟他一起赏花,她道:“无论看了多少次,还是很震憾。”
  雁十三:“槐花很美。”
  “也很顽强。”沈竹叶顿了顿,又道:“但谢的也很快。”
  槐花开的快,谢的也快,这才几天,槐花白色的花瓣就微微变黄,逐渐走向衰老,仔细看就知晓,这些槐花大部分已经风干,无风就开始纷纷扬扬飘落。
  “今天傍晚会刮风,来看槐花吧。”
  沈竹叶点点头,却道:“我觉得你似乎对天气很敏感,每次都能说对!”
  雁十三摇摇头,不是敏感,只是有初见在提醒罢了。
  吃过晚饭,沈竹叶与雁十三在门口歇凉的时候,便有一阵风吹来。
  风倒是不大,却将本就要掉落的槐花吹飞,洋洋洒洒的落满院舍麦垛,碎碎的槐花雪妖娆着舞姿,悲伤的飘落。
  风过无痕,槐花却铺满了整个花开村,如云覆盖。正是夕阳西下,红霞满天,玉白的槐花瓣沾染了夕阳的霞红,整个村子被夕阳拥进怀中,看着倒是一副夕阳西下,花铺满地,流水人家的画面。
  沈竹叶:“壮丽。”
  雁十三:“绝美。”
  沈平安:“这不是很正常吗?”
  雁十三与沈竹叶相视一笑,一齐摸了摸沈平安的小脑袋,对于你这样土生土长的原住民,花开花谢自然是觉得正常。
  而他们是南方人,曾经生活在水泥城市和混乱地区的他们,这样壮丽的景致又怎会觉得正常?
  花开花谢,日子飞逝而去,麦子在春天里茁壮成长,绿油油的麦田一望无垠,好像要将花开村包围。
  这里的春雨与南方的软绵温柔不一样,这里的春雨带着一点不服输的倔强,淅淅沥沥的一点也不温柔细腻,密密麻麻打在人身上有疼的感觉。
  雁十三每天弹琴打发时间,沈竹叶无事可做就跟着一起练琴,雁十三教沈竹叶学,沈竹叶弹时候雁十三就看书,雁十三弹的时候沈竹叶就听。
  两人的弹奏水平都不在同一条水平线上,雁十三在现代活了三十八年,弹了三十四年。
  沈竹叶这个新手自然是不能比的。
  雁十三最喜欢弹的就是《凤求凰》这一只曲子,还有词,只是从未听雁十三唱过。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
  一日不见兮,思之若狂。
  凤飞翩翩兮,四海求凰。
  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张弦代语兮,欲诉衷肠。
  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怨言德配兮,携手相将。
  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沈竹叶问道:“你能唱一曲吗?”
  雁十三却道:“我如今已不是戏子,为什么唱?”
  沈竹叶不明所以,道:“不是戏子也可以唱的。”
  “你不是琴师,为什么要学琴?”
  “我无事可做。”
  雁十三笑笑,道:“可我不是。”
  “?”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但是,沈竹叶花了一生的时间,都没有明白雁十三这句话的意思。
  沈竹叶家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雁十三也时常挽起衣袖帮忙干活,久而久之,村里人都习惯了这个俊俏的小郎君在沈竹叶家住着了。
  雁十三马上就十七了,而沈竹叶马上就十八了,杨氏最近正在为沈竹叶的亲事着急,雁十三看不下去了,拉着杨氏神神密密嘀咕了一会儿,然后杨氏就不急了。
  沈竹叶问雁十三对也是说了什么让她变了态度,雁十三说,也没说什么,就是告诉杨氏,沈竹叶有极大可能是雁家遗失在外的孩子,本就有一门婚约,虽然现在还不能确定她的身份,但八九不离十,以防万一,还是不要给沈竹叶安排亲事了。
  不然从哪一方面来讲,都对沈竹叶的清誉有损。
  沈竹叶虽不是杨氏的亲生孩子,但养了这么多年,沈竹叶又差点因为他们孤儿寡母丢了命,还帮忙还了债,让沈平安读了书,杨氏无论如何也不能对不起沈竹叶,所以自然就答应了。
  沈竹叶听后,对雁十三竖起大拇指,牛!
  雁十三笑了笑,继续弹琴,他知道,用不了多久,就是男主与沈竹叶第二次见面了。届时,男主便会对沈竹叶真正产生挑逗的心思。
  第一次不过是怀疑和恶趣味,第二次才是感情真正发展的开始,而战事,想必也不远了。
  原著中,雁十三偷偷参了军,去了不到两天就让雁北岑花了万两黄金带了回去。
  现在他身体很好,也学过武术和剑术骑术,加之上一个世界枪林弹雨中血的历练,想必应该没什么大碍,可以应征入伍。关键是雁家人,他们若是不同意,那就只能用强硬态度面对一切了。
  不是不可以让奴隶去,只是奴隶有奴籍,不能代替主人家参军。
  雁家雁北岑是当家人,绝对是不可能去的。他在之后是女主坚实的后盾,绝不能出意外。
  三弟雁谙乃神童,小小年纪已中举人,不是原主雁十三可以比拟。
  原主雁十三身体虚弱,活不了多久,也没有什么可以出力的地方,去战场才是他价值最大化的意义。
  若不是雁家人习惯溺爱雁十三,要是在其他的家族里,像雁十三这种体弱还没有能力的孩子,怕是早就被族人抛弃了。
  毕竟,这样的他们,毫无利用价值。


第12章 第十一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5)
  没待多久,雁十三就告辞离开。
  沈竹叶也不留他,因为她很清楚,雁十三这种人,是留不住的。
  沈竹叶问过雁十三很多奇奇怪怪的问题,明明是常见的,她却不明白,是不是很可笑啊?
  沈竹叶:“为什么好多事,想忘却忘不掉?”
  雁十三看来眼沈竹叶,疑惑为什么女主最近问的是这种问题,不过他还是回答了,毕竟答应了她,会回答他能回答的她所提出的问题。
  “因为他们不甘心,放不下。”
  “你和那个人拉锯了那么多年,照你的话来说,他应该是不爱你的,为什么还不早早离开而与你磨磨蹭蹭藕断丝连在一起十年之久?”
  “因为我跟他,都不肯轻易放手。”
  “为什么喜欢一个人,却不和那个人说?”
  “因为那个喜欢的人在害怕,怯懦了。”
  “‘喜欢你'就是一句话而已,那些人为什么不大声说出来?”
  “不是谁都这么有勇气的。”
  答着答着,雁十三逐渐发觉了不对劲。
  一向只在乎吃什么,怎么赚钱的沈竹叶今天怎么净问一些关于感情的事?
  难道是剧情提前?
  女主已经喜欢上男主了?
  雁十三看着沈竹叶的目光开始怪异起来,他问道:“小叶,你不会是恋爱了吧?”
  沈竹叶下意识摇摇头,道:“只是看到你拒绝那些姑娘,好奇你为什么不接受她们。”
  雁十三:“……我喜欢男人的,你忘了?”
  沈竹叶想了想,迟疑道:“偶尔试着喜欢下女人,说不定就直回来了。”
  雁十三:……哪有这么容易。
  “小叶,你不会是觉得我这样的爱恋很奇怪才这样说吧?”雁十三无奈道。
  沈竹叶摇摇头,道:“可她们对你是真心的!”
  雁十三摸了摸沈竹叶的头,大概明白了。
  沈竹叶本就是“孩童心性”,她虽然不明白这种感情是如何的,但是她可以敏锐的察觉那些人对谁好喜欢谁,以此来做出对应的思考和反应。
  “我的事就不劳小叶担心了。”雁十三笑着道:“我自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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