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雁十三看着手里黑黢黢硬邦邦的窝窝头,讽刺的笑了。
想不到,他就是到了战场上也还是给雁家添了大麻烦!
只要他不死,只要战争还未结束,那么雁家就会源源不断往军营里送银钱。而这些雁家的钱,不会改善士兵们的生活,反而会让那些胆小懦弱却贪得无厌虚伪至极欺上瞒下的官吏中饱私囊,富贵荣华。
雁十三就是他们向雁家索财的筹码,雁家就是军营中那些狼柴虎豹取财的金库,毕竟,雁家这是自愿捐款。
可没有经过朝廷允许,那么他们这些人就是扣下来雁家也没有证据和正当理由来索回。所以无论如何,他们都是不会让雁十三死在这里的,不然,就没有雁家捐善的银两来“赡养”他们的军队了不是吗?
雁十三很快去了信,将自己的情况一一告知雁北岑,然后暗中隐晦提示雁北岑不要捐款给军营,因为那些钱,都进了那些将士的腰带。
第14章 第十三章:江南烟雨蒙蒙,书生弃笔赴戎(7)
“呼吸八千人,横行起江东。
“赤精斩白帝,叱咤入关中。
“两龙不并跃,五纬与天同。
“楚灭无英图,汉兴有成功。
“按剑清八极,归酣歌大风。
“伊昔临广武,连兵决雌雄。
“昔闻著征戍,三年一还乡。
“今来不换兵,须死在战场。”
雁十三说的对,茶香能给人宁静,而剑,则是赐予人活下去的资格。
沈竹叶死死的咬着唇,咬出血丝也不肯松,她怕自己一放松就会发出声来,暴露自己的脆弱。好久没有离这般血腥的大场面这么近了!视线上抬,沈竹叶看到那用尸体堆起来的山,断剑残矢插在尸体上,那些或绝望,或未瞑目的眼睛。在这样的氛围中,极容易让人陷入黑暗而无可自拔的堕落沉沦。
且直觉告诉她,跪在这尸山上面的那个人现在一定很不好过。雁十三低着头,手臂上的青筋如骨刺。雨水血水丝毫撼不动他的姿势,它们只能小心翼翼划过那张被杀意笼罩的脸。跨过脚下的尸体,沈竹叶毫无惧怕之色的踏上这座尸山。
她已然做好陪他共染这血色的准备,无论面前这条路有多泥泞。她都会走上前去,踏过这些尸体,与他相见。
她对他的感情,不是爱情不是友情亦不是亲情,只是一种同道中人的相互扶持。她对他,是偏执,是依赖,是想紧紧握在手中不放开的执拗。
他,是她的光明,她的神祗!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杀人,雁十三人还没有回过神来。以前不是没有杀过人,只是,他一直都是用枪。且,杀的都是那些丧心病狂的侵略者,自己也很少像这样沾染上灼热腥气的鲜血满身。
一柄薄薄的剑刃,没有弹枪□□核武器的威力,夺人性命的方式也简单至极,直接往前一伸就可以了。不似开枪击毙敌人,拉拴,上弹,扳开机,麻烦却威力巨大,且还危险。
雁十三只记得,杀的第一个人是一个大汉。他是一剑入喉,不用想就知道那人的血管张开,喷薄而出的血如决堤的水一般浇在他手上、身上、脸上。雁十三面色僵硬,神情有些呆滞的看着面前这个壮硕的大汉他的目光逐渐涣散,如一块破布萎落在地。
脑中一瞬间被红色洗空,又被黑红的血腥占满。
然后,雁十三为了保护自己,人虽呆滞着,可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也不含糊,直直地插入每一个试图对他动手的人的身体了。当一切结束,雁十三人还未回神,第一次,用这样残忍简单血腥的方式杀人。
明明以前也杀过,两者的感觉却却截然不同。
再一次,感受到了那无边的寂静与恐惧,那是,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只是这一次,更加强烈。
“哎?雁十三,你怎么样?”沈竹叶累得跪在雁十三旁边,气喘吁吁的问道。
雁十三摇摇头,道:“还好。只是这样杀人,真的很让人觉得恶心。”
沈竹叶了解,她摸了把脸上夹杂着自己与其他人鲜血的雨水,道:习惯了枪林弹雨,这种原始社会的方式确实不适合我们。不过,却唤醒了骨子里人应该遗存的原始冲动,例如嗜血与渴望战争。”
雁十三将手里的剑丢在一旁,道:“人的皮囊下除了血肉,本就存在着一种不可言说的原始性的冲动。”
沈竹叶将剑捡了回来,递给了雁十三,道:“‘在不是枪林弹雨的时代,握紧手中的剑,它是你唯一活下去的信仰’。这句话,还是你教我的呢!在这里,剑就是我们活下去的信仰,你怎么能丢了呢?”
“对不起。”雁十三无力抬起手,摸了摸脸上雨血混杂的水,道:“我只是太累了!累得已经拿不动剑了。”
“没什么的。”
“?”雁十三疑惑的看着沈竹叶,什么没什么?
沈竹叶喃喃自语道:“杀了这些人,其实没什么的。他们就是不被我们杀,也会被别人杀死。杀人,就要有被杀的觉悟。杀一个人,与宰猪杀羊没什么区别,都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没什么好愧疚的。这里的很多人,家里都有孩子老人妻子,可都是一样的,回不了家的。”
雁十三摇摇头,道:“不是愧疚,只是恐惧。”
沈竹叶歪头道:“恐惧?你在恐惧什么?”
“战争和杀戮。”
“可人的出生,不就是为了杀戮吗?杀戮万物供自己生存。物竞天择,优胜劣汰,强者生存。”
“话虽如此,却无法释怀。毕竟,都是同族的。”
“人都是一种,没有所谓种族分别。文化差异罢了。”
“说的也是!走吧!回去领赏!”因为雁家没有继续送财,所以某些人也就不管雁十三的死活了,任他自生自灭。
所以,这才使雁十三得以上战场护着沈竹叶,尽管他清楚以沈竹叶的本事是可以自己解决的。但说到底雁十三也与沈竹叶生活认识了一两年,他本身也不是什么铁石心肠冷酷无情的人,沈竹叶是于他的妹妹,自然是不能放任自流不闻不问的。
这一次,军帐里五十个兄弟,活下来的,包括雁十三沈竹叶在内不过十来人,除了雁十三,沈竹叶和“哑巴李”,在座活下来的每个人都鲜血淋漓,每个人都双目无神,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受了伤。
雁十三明白,杀了人,无论如何对不可能这么快接受,而且因为今日的胜利。近几个月来,军营第一次有的菜里肉能吃肉!
不过一
这些人看来是不可能吃的下去了!能吃下去的必定不是普通人,例如雁十三,例如沈竹叶,例如“哑巴李。”
“我去!这谁吃的下去!”军营里的白面书生郎伍佟看着碗里白花花的肥肉,面色苍白无力吐槽道。
“不吃可以喂阿花。”雁十三面无表情的咬着碗里的肉,虽然他也不喜欢吃肥肉,但是现在这种时候,有口吃的就不能挑剔,虽然这做的的确是让人难以下咽。
沈竹叶倒是不在乎吃的是什么,嘴里这东西是什么味道,而在乎的是吃下去的这东西能否维持自己的生命。不过,沈竹叶皱了皱眉头,这东西确实做的难吃!
没味没盐,还油腻腻的,恶心!却还是面不改色吃了下去,为了活下去,她曾经吃下过腐臭已久的动物尸体,也曾从粪便里挤出水来饮用。
这东西,总比那些好。
雁十三吃完饭,刷了碗,回到军营,道:“小叶,我觉得你可以去聘请厨子,这些大老粗做的东西太难以下咽了!”
沈竹叶想了想,道:“好。可你不也会做饭吗?为什么让我去?”
雁十三暗暗叹息,这傻丫头啊!
男主可就是与他们吃的一样的饭食,如果沈竹叶去后厨做厨子,不仅安全,还能让男主楚千溪注意到她。
这样一来二去不仅发展了剧情还增加了沈竹叶与楚千溪的感情,即让沈竹叶积攒了人气,也凝聚了士气增加了在军营里的信服度,也能让沈竹叶在军营里的“独狼”可以很快训练起来,增加沈竹叶的军功和让沈竹叶接触到军营高层的机会,一举八得,何乐而不为呢?
转眼又是一天冬末,雁十三与沈竹叶参军已经快一年了。
当初一个营帐里的五十个兄弟,如今也只剩下寥寥无几了,除了雁十三,他们军营里所以活下来的兄弟们都进入了沈竹叶训练的“独狼”。
这也就不得不说说厉梓梣这个神助攻,他识破了沈竹叶女扮男装的身份,为了不暴露,雁十三出面解决。跟厉梓梣打赌,沈竹叶不输给军营任何一个男的!
进行了一番比试,见厉梓梣还是死咬沈竹叶不放,雁十三恼羞成怒,当场跟厉梓梣干了起来,趁机提出了人沈竹叶挑选一些人进行训练,看看能不能比过厉梓梣的人的这个条件。
当然是不可能赢的,但是也会因为在,之后的比武,让沈竹叶在军营中竖起了威严,也让沈竹叶更快的加官进爵。
雁十三看着面前的厉梓梣,有些不知所措,他理了理微微复杂的心绪,恭谨道:“厉世子,三更时候让在下来这里找你,是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