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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虫族女王[gl] 完结+番外 (终身不婚)


  曾经与他一道吟诗作对的文雅士子对他敬而远之,曾经一道斗鸡走犬的狐朋狗友也对他奚落嘲讽,他虽然熬出来了,可还是瘸了一条腿,脸上是当初被狱卒鞭挞后留下的伤疤,他只能被迫远走他乡。
  也许是看尽了世态炎凉,她的养父比起空禅宗的一些人更有佛教中人的气息,有次好奇,她问了养父:【爹爹,你信佛吗?】
  养父果断摇头:【我哪会信这些东西,一尊佛像,不过是人们塑在高处供人瞻仰的、人们向往的欲,我信的,无非是人心之中,总要存几分善念。】
  说到这句话,养父的眼中露出些许愉悦的笑容,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刻骨的沧桑,可并没有让他变成芸芸众生中汲汲而营的一员,相反,他更加洒脱。
  论剑城在她刚来的那一年并不繁华,她在那几年里早就里里外外摸了个透,也不是没想过像前世一样画个画赚点小钱,可那些东西,毕竟都是前世的了,前世的东西,大多都不符合这个朝代,她能做的,也就只有缅怀,毕竟那些是会凸显出她与众不同的东西。
  兴许那些与众不同的东西,会要了她的命。
  于是,她宁可湮灭与芸芸众生。
  从冰河里出来后,她原来的衣服首饰都被她拿去当铺典当成银钱,除了脖子上的小印因为养父的坚决反对留了下来,在这里的前一年,她典当东西的钱全部都用来抓药了。
  她虽活了下来,可毕竟是在冰河里冻了一整夜,孩子的身体本就娇弱,她也伤了底子,养了一年之后才恢复了像其他孩子一样活蹦乱跳,可还是留下了畏寒咳嗽的毛病。
  索性这些小毛病也不影响她的生活。
  她就像一株杂草,依然顽强生长。
  没了望族的锦衣玉食,但相对于望族,她过得舒心多了,至少不用提心吊胆的担心哪天被那位柳氏一个看不顺眼就送去见阎王,或者长大后强行嫁给个歪瓜裂枣。
  她个人而言,还是更喜欢现在的生活。
  事实上,有武林的地方,也就没有平静的时候。
  但是就像很多人看武侠故事的时候总感觉武林世界纷纷扰扰、刀光剑影,武林中人一言不合就拔刀相向,然后
  就是一阵大乱斗= =。
  主角和一众炮灰路人甲乙丙丁把别人家的酒楼or妓馆or客栈or饭店拆了一次又一次,桌子凳子满人飞,之后就是主角帅气的把某炮灰踩在脚底,然后收获一群小弟。
  然而现实中,能这么一言不合就动手的,大多都是些不入流的、甚至不被武林中人所认可的痞子混混之流。
  现实中她见过的很多武林中人大多是些名门子弟,一个二个衣衫整齐、彬彬有礼,他们或者是前来拜会空禅宗分宗的宗主,参与门派之间的武术交流,或者是游历天下、遍交好友,即使是比武切磋也是点到即止。
  来这里的第二年,她见到了一群人为争夺一本武功秘籍打在一起,刀光剑影连成一片,她那时候吓得瑟瑟发抖,抱着头缩在墙角,看都不敢看一眼。
  随后,她听到一个人高声道:“快跑啊,空禅宗的弟子来了!”
  而后,这群人留下了几具尸体和一些受了重伤无法移动的人,以逃命的速度跑的无影无踪。
  于是,她就看到空禅宗的弟子清场,将那几名还有气的人像拖死狗一样拖出客栈,扔进了官府地牢中,然后她就再也没见过那些人。
  那天她太过恐惧,所以也没敢看那些被砍死的尸体。
  等她回去后告诉养父此事,养父只摸摸她的头:“以后见到这些人打斗离远点,否则我们这些平常人被误杀了,死了也是白死。”
  她好奇:“那些人,在江湖中是几流?”
  他的养父沉默一下:“不过是些不入流的乌合之众,但杀我们这些常人,也是绰绰有余了。”


第17章 说书人
  虽然明白自己资质平庸,绝了学武的心思,但她对于武林的好奇却没有淡去丝毫。
  论剑城里有很多家酒楼,但她最为喜欢的,还是城边侧这一家。
  一来,这一家酒楼来往多是些贩夫走卒,她可以听很多故事,二来,每日午饭便会有个说书人来酒楼说书,她听遍了全城能听的酒楼,也就这家说书人讲的好一些。
  她身边的少年阿谦是前年认识的,本名叫什么不得而知,反正贫家孩子,无非就是大柱狗蛋,她遇到这少年的时候,他看起来估摸十来岁,因为偷了一名江湖人物的钱袋子而被打断了双腿,说来也是这少年倒霉,本来看那江湖人物的穿着也是来自名门正派,一身正气,就算被抓,顶多也就是送官府。
  他那时候在论剑城衙门也是个惯偷,进去没几日也就放出来了,万万没想到,那江湖人物发现之后,一句话不说就将他丢在地上,任凭他苦苦哀求依然打断了他的两条腿。
  对于无依无靠的孤儿,断了两条腿也就等于死路一条。
  街上的人围观了一会就散开了,最后一个离开的男人朝着他身上吐了一口浓痰,不屑的踩了他的一只手一脚,听他发出痛苦的□□,这才得意的走开。
  她是在没人在他身边后走过去的。
  “喂,你还活着吧?”她拿出树枝戳了戳他。
  他有气无力的回答:“还有一口气。”
  “那我带你回家?”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他的眼睛也亮了亮。
  然后她就回去找自己的养父,将他抬回了城外他们搭建的破茅草屋。
  这少年最后成了自己的兄长。
  据他吹嘘,他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本是个秀才,之后便屡考不中,借酒消愁以度日,而他的母亲则是一户有钱人家的闺女,本来他过得还不错,要不是他那名落孙山的秀才父亲喝酒喝死了,他那母亲也不会为了自己再嫁一户好人家而直接将他丢弃。
  对于他的母亲,他的存在大概就是她嫁人嫁得失败的证明,对于平常人家,嫁人就等于是第二次投胎,而每次多看他一眼,也就是留下了一个证据:她投胎失败的证据。
  那时候,他躺在破旧的担架上,吹得口沫横飞。
  她则拿了一把小凳子坐在他的床旁,两只小手托着下巴,两只眼睛盯着他。
  从她充满兴致和鄙视的眼神里,少年读出了一句话的意思:“我不说话,我就听你吹?_?。”
  少年上头的兴致一下子就没了,他恼羞成怒道:“看什么看,你还别不信了?”
  小女孩一本正经的回答:“我信,大哥哥你可真可怜。”
  事实上,小女孩阿恒清楚,这些无非是少年的吹嘘,如果是秀才家的孩子,怎么可能连个识字的三字经封面上那三个字都不认识,拿书的时候还把书给拿反了。
  不过为了小孩子那点自尊心,她体贴的没有戳穿。
  少年在伤养好后就留下来了,她央着养父收养了这名少年,他的养父只一个条件:“收养你,可以,但是以后不许再去偷,发现一次,赶出家门。”
  之后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阿谦。
  其实阿恒觉得少年那次接骨之后没变成瘸子也是烧高香运气好,她尤记得养父给他接骨他疼得嗷嗷直叫的情形,伤好之后,养父带着他出去码头抗货物挣点钱糊口。
  说是乞丐,事实上她的养父和几个认识的兄弟也就实在没钱的时候才会上街乞讨,平常日子都干些体力活养活一家人。
  所以除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跟着养父上街乞讨受点歧视、生活清贫以外,她现在一直都是家里被捧在手心的小公主。
  近些日子,养父手头松了不少,有时候还会从街头上给她买一串糖葫芦,她到吃饭的时候就会一手捧着养父给的馒头,就着一点咸菜,带着自己新上任的哥哥跑到那家连名字都没有的酒楼门口去听说书人讲故事。
  少年阿谦一开始很是不耐,被她拖着过去听了几回说书,如今跑得比她还要积极。
  这一日,她左手一根鸡腿,右手一个馒头,和阿谦一起并肩坐在地上,台上,说书人将手里的折扇一拍,摇头晃脑一番,这才道:“今日,书生要讲的是,大炎帝国萧将军痛杀亲女,故事如何发生,且听我细细道来。”
  阿恒将鸡腿上的肉撕成肉丝,就着咸菜夹在馒头里,啊呜一口下去。
  满满的肉味让她满足的眯起了眼睛,她的腮帮子被塞得满满的,随着她的咀嚼一动一动的,看起来像只正在啃松子的小松鼠。
  多久没有吃到鸡肉了,阿恒激动得热泪盈眶,要不是那几日养父抓到了一只受伤的山鸡,她估摸只有到过年的时候才能吃到点肉类。
  她随意的听着今日的故事。
  说是故事,事实上是大炎帝国前不久发生的事情。
  话说萧将军姓萧名智锋,乃是朝中的一员将才,深受皇帝器重,他官至二品,能到此高位也经历了许多生死大战,此人身长八尺有余,形貌器宇轩昂、武功高强,离宗师境界只一步之遥,曾经让人脍炙人口的是,他的专情,在娶了他的妻子时,便开口承诺一生一世一双人。
  之后,萧将军位置不断高升,他也做到了他所承诺之事,家中除了妻子,便无妾室,甚至连通房丫鬟都没有,且此人洁身自好,就连秦楼楚馆都没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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