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 完结+番外 (冬月青)
他们这些勘破天机之人,都不能看清自己的命数。他从小未离开过青云观,对这天下山河和世俗红尘自也是好奇的,便孤身一人背着一个包袱,翻越千山万水,一路到了汴京。
没想到才到相国寺第一次摆摊,竟然就遇上了这等有趣之命格、这等有趣之人,暗道实在有趣,不枉他来这红尘走一遭。
其实他早看出了那年轻男子的身份。这云梦王朝只有皇子和王爷才能穿蟒纹,而年轻男子相貌又明显带有异域特征,除了当今五皇子李狄又还能有谁——
李狄才回京城没多久,回来时也很低调,京中知晓的人并不多。
他在边关呆了三年,和北胡、西戎多次交战,立下汗马功劳不计其数,但因为其母妃是北胡部落的公主,还有皇后母族王氏在朝野的地位,一直也未得到过应有的认可。
这次回京,也是因为太子一党恐其在边关势力坐大,从而养虎为患,才千方百计将其召回京,并给他安排了一个虚衔。
如果李狄自己可以选择,他宁愿一辈子都呆在边关。
他并不喜欢如鸟笼一般的皇宫,也不喜欢京城尔虞我诈的朝堂争斗。在他看来只有井底之蛙,才会局限于自己眼前的一亩三分地,斗得你死我活,而从来不知道塞外的天地是多么的广阔。
太子一党既然给他安排了个虚职,他也乐得做表面功夫给别人看,回来后要么深居简出,要么学习做一个纨绔子弟招猫逗狗,所以在他把一只猫熊幼崽抱在怀里招摇过市的时候,怎么看怎么不得劲。
相国寺集市人声鼎沸、熙熙攘攘,卖的货物千奇百怪、应有尽有,只是逛着瞧着就让人很高兴。当然李狄除外,他觉得这里实在是太过嘈杂,若非耳目众多,做戏要做全套,他真想早点离开,只想图个清静。
突然,他感到好像有什么东西拉住了他的下摆,低头一看,发现是个三岁的小胖娃,胖乎乎的小手拉着他的长衫,仰着小脑袋糯糯道,“猫猫!”对李狄怀里的猫熊幼崽的喜爱和渴望溢于言表。
李狄俯身和小胖娃齐平,眼里带着些戏谑的笑意,“你喜欢这只猫熊?”
小胖娃毫不犹豫地、用力地点了点头。
因为经年混迹于沙场,李狄周身难免带着股连大人都胆寒的血煞气息,基本属于瞪一眼小孩子就会被下吓哭的类型,更别说小孩子主动靠近了。
他以前也没觉得自己多喜欢小孩子,在他看来小孩子太脆弱了,喜欢吃又喜欢哭闹,再麻烦不过,但是看着眼前的小胖娃,心里头一次觉得这样胖胖乖乖的小孩还蛮可爱的感觉。
他摸了摸小孩的脑袋,逗弄道,“这只猫熊是叔叔用银子买过来的,你想要的话用什么和叔叔换呢?!”
小胖娃正是沈初家的胖崽崽,他看了看自己手里只剩下一颗的糖葫芦,又看了看李狄怀里的猫熊幼崽,胖胖的小脸蛋上充满了纠结。
最后忍痛割爱把自己只剩一颗的糖葫芦递给了李狄,“叔叔,我可以用我的糖葫芦和你换吗?”
李狄看着小家伙脸蛋上还站着糖葫芦的糖液,脸上不禁露出了些笑意,“你确定要用你的糖葫芦和叔叔换吗?糖葫芦又甜又酸,这么美味——”
崽崽脸上忍不住又动摇了一瞬,他当然知道糖葫芦有多么的好吃,他要好久才能吃上一回,可、可猫猫也很可爱啊——
他纠结又纠结,最后又点了点头。
李狄本来就不太喜欢养小动物,觉得和小孩子一样麻烦,带回去后也只是扔给专门的人照看,对他来说可有可无。
相比起来,他觉得小胖娃看着猫熊发光的眼睛更有趣。
他故作犹豫道,“既然这样,那我就答应你吧——”说着把小猫熊递到了小胖娃的怀里,然后接过了小胖娃的糖葫芦。
这时在小摊前给李云娘挑选头钗的沈初,终于发现自家胖儿砸不见了,在脑海里呼叫道,“崽崽呢?”
007械化声音传来,“目标人物出没,请宿主吸引目标人物注意!”
沈初浑身一僵,转身看见自家小胖崽手里抱着他心心念念的猫熊幼崽,嘴角挂着冰糖葫芦红色的糖液,仰着小胖脸对着面前身着玄衣的男人傻笑,而那个男人一只手还拿着一支只剩一颗糖葫芦的葫芦串,一看就是小家伙吃剩下的。
沈初感觉自己这个老父亲都快没脸见人了,想到007的提示,忍不住确认道,“那个身着玄衣的男人是大反派五皇子李狄?!”
007械化的声音:“目标人物确认,请宿主吸引目标人物注意!”
得,一到涉及任务的时候,007就自动变成了没有感情的机器,根本无法沟通了。
沈初过去将小胖崽抱起来,对眼前的男人歉意道,“公子,这只猫熊幼崽是你买下来的吗?”
待看清眼前男人的相貌时,只觉一惊。
第5章 给崽崽的见面礼
沈初觉得自己没法用言语形容眼前人美貌的万分之一,比他在现代见过的任何一个男明星都要帅,比他在电视上看到的任何一个男人都要有气势,甚至是网上大家所追捧的PUJING大帝。
他还没见过哪个男人身上像他一样散发出来那么浓重的铁血气息,但是他带有异域特征的俊美样貌又带有奇特的迷惑性。
如果沈初不是知道原文里眼前这人是怎样的手段狠辣,他还真以为他跟在崽崽面前表现出来的一样,是一个内里透着柔软的男人。
沈初有点紧张,只要一想到这个男人三年前和他稀里糊涂地春风一度,是崽崽的另一个爹爹,还是他来到这个世界需要攻略的目标人物,他就觉得有点胃疼。
沈初忍不住叹气道,如果这个男人不像原文里那样狠辣,其实和这样的一个男人睡一觉还真不亏。
大概是他脸上的情绪有些外露,眼前男人看着他的眼神带着审视,好像在思索什么但又苦苦想不起来。
沈初忍不住偷偷瞅了崽崽怀里的猫熊幼崽好几眼,还是没忍住将自己的爪子伸过去摸了好几把,啊,肉嘟嘟的、暖呼呼的、圆不溜秋,原来这就是国宝的手感啊——
为了珍贵的国宝,他豁出去了!
他老虎头上拔毛故作镇定商量道,“实不相瞒,我家崽崽很喜欢这只猫熊幼崽,只因出门身上没带够银两,便给那商贩一两银的定金,等到我们赚够了十两银,就将猫熊取走。没想到等到我们回头去找时,那商贩竟然又将这猫熊幼崽以五十两银卖了——”
“公子若肯割爱,我便将这五十两银补偿与你。”
“嗯,若是五十两银不够的话,我、我可以再添十两银。”沈初咬咬牙道,简直是下了血本了,六十两银对他来说也不是一笔小数目,如今靠与命运楼还是脂芳斋的合作,他一个月也只有两百来两的收入,除去生活开支、束脩、笔墨纸砚之类,拿出六十两来买一只猫熊幼崽,真可以说得上是奢侈了。
沈初虽然肉疼得心都在滴血,但是这可是国宝啊,在现代有价无市的国宝,只是花六十两,他还是愿意的。
李狄打量着眼前人,一身月白长衫,背着一只过大的竹筪子,圆杏眼、微粉的小□□,波光潋滟、仿若三月桃花,令他不禁心弦微动。
他又瞧瞧被他抱着的小胖娃,面部轮廓有几分相似,但是眉眼倒并不像。小胖娃眉眼轮廓要深一些,看起来像是有北胡血统,但是因为太小,脸上肉比较多倒不明显。
他看似漫不经心问道,“小孩的娘亲是异域人吧?”
沈初瞅着他心道,你就是崽崽娘亲好伐,想起他的北胡人血统,他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不过平日里有人问起崽崽的娘,他也是都告诉人家崽崽的娘是位西域女子,生下崽崽时就难产去世了。然后听到的人都忍不住唏嘘一番,然后夸赞崽崽娘亲肯定是位大美人,接下来就是要给沈初介绍媳妇了。
沈初每次都装作一副情深无悔的样子,说曾许下誓言,此生与崽崽的娘亲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她先去一步,他也不会再娶。
然后那些给他介绍姑娘的婶婶们都要被他感动得掩面痛哭,觉得自己怎么就没那么好运气遇上这么一个良人,最后还要一直感叹,崽崽的娘定然是个绝世大美人,才能让他这么一直念念不忘——
想到这沈初又忍不住看了一眼眼前人,心道,果然是个绝世大美人呢——都快让他色令智昏,忘记他是多么凶残的大反派了。
李狄:“公子不必客气,方才我已与令郎达成交易了,我将这猫熊送他,他将这糖葫芦送我,却是不好再食言。”
男人声音低沉舒缓,像是塞外荒漠的风,拂过将士手中的剑,轻易便勾起心底的波澜。
沈初忍不住红了脸,“这、这怎么好意思!”
他也是知道这人花了五十两银买的这猫熊,用这三文钱的糖葫芦去换,还是只剩一颗的糖葫芦,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李狄:“话说回来,这猫熊本就是被公子先预定了,那商贩也是说过的,倒是我夺人所好了,如此还与公子,再恰好不过。”
沈初被男人一连串好听的声音和好听的话都弄得有点迷糊了,心道这真是原文里的大反派吗?!这么温文有礼、声音这么好听、长得还这么帅的反派,实在是犯规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