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两家也没打得起来,原因:实力相差过于悬殊。
废话,林家是男主的本家,能不强吗
这件事始终哽在其余世家的喉间,难以下咽。林家想娶魔头便娶了,若是林家想做魔头呢
这便是网络小说《无心诀》的开始。
在此书中,男主角林归雁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群不作死就不会死的乌合之众彻底打乱,男主角忍无可忍,终于爆发,提剑出林,一统江湖。
这本小说是穆辞生前看过最爽的一篇爽文,人设爽,剧情爽,男主角一路实力碾压,啪啪打脸,一点委屈也没受着。
这种苏爽程度使穆辞忍不住怀疑这根本就是一本杰克苏小说。
男主天生的高富帅,所有男角色都嫉妒他,所有女角色都想嫁他,最装逼的一点是,这男主从开篇独美到结尾,直到全文大结局,男主也没和谁喜结良缘。
好一个女人只会影响我出剑速度,穆辞拜服。
后来穆辞遭遇车祸身亡,穿成书中的一个反派炮灰——林归雁唯一的徒弟。
根据小说原文记载,在剧情进行到中期时,原主会由于背叛被林归雁一剑穿心。
穆辞忍不住又摸了摸自己胸腔里跳动着的这颗小心脏,他偷偷瞄向林归雁,真的会有一天,林归雁会“表情淡漠”、“并不意外”、“早就猜想到”地用他腰上别着的双剑给他捅个透心凉?
这个画面很难想象啊!
穆辞哀叹,原书的剧情到底可不可以改写?别人穿书还能附赠一个系统外挂给人指条明路什么的,怎么到他这儿就什么都没有了?
《无心诀》开篇时,林归雁的年纪比现在还要大一些,在这之前的事,原书并未提及。穆辞这个角色也只写了寥寥几笔,只知有这么个徒弟,后来着急上位勾结外人谋害男主。但原主究竟是如何在林归雁身边被养大的,穆辞也不知道,他这十年过得何等艰辛,既无系统相助又无原作可以参考,简直是提心吊胆。
眼下,穆辞已然放弃治疗,今朝有酒今朝醉吧,以后的事谁叫的准呢。
十载春秋相处下来,穆辞实在不知原主背叛林归雁的原因。
抛去其他因素不谈,他是真挺喜欢林归雁这个男主的。
并非读者对角色的喜欢,并非徒弟对师父的喜欢,而是......
不提也罢。
前几日,林家的商船被劫,货物损失事小,奈何人命关天。林归雁忙于处理此事,抽不开身。他不欲放过那群海盗,却担心自己那不成器的徒弟被有心之人盯上,所以不许他出林。
奈何试灵大会这一封信,就把他的计划给打乱了。
什么大家风范,什么江湖规矩。
林归雁怎会不清楚那些人的小九九,正是如此,他才不愿与他们多作接触。
穆辞收拾着自己的行装,他本不想带很多,试灵大会只举办两天,快去快回就好。反倒是林归雁给他准备了不少,换洗衣物数件,丝帕三条,碎金一袋,止血用的金银草,保命用的返魂丹,调节周身温度的玄凝珠,竟然还有几块点心和一罐鹿奶,统统被林归雁放入一枚银白色的戒指里,给穆辞戴在无名指上。
穆辞面色微红,怎么感觉他在占林归雁便宜啊。
除了寻常的日用品外,这些实用的小道具全部出自林归雁之手,包括这枚储物用的戒指。算上这枚,穆辞一共有两个,另一个是用来装穆辞那些乱七八糟的武器的。
林归雁修为高,心思也灵巧,穆辞的所修之道与他人不同,他的武器繁多,携带不便,于是便专门为穆辞做了这戒指出来。只需穆辞心中默念武器的名字,再对戒指微微施加灵力,触动机关,穆辞想要的武器便可从空间中甩出来。
林归雁提醒穆辞:“都带全了吗?”
穆辞点头,“全了。”
“AK47带了?”
“带了。”
“98K呢?”
“......带了。”
“FN Minimi,IED,C-4,这些都带了?”
穆辞嗷地一声捂着脸瘫在床上,笑得满床打滚。
林归雁早就习惯了穆辞这副不正经的模样。穆辞自顾自地笑了一会儿,重新从床上爬起来,抹了抹眼角的眼泪:“对不起对不起,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觉得,你这么一本正经地说这些,太好笑了。”
“有何好笑,这些是你给他们起的名字。”
“我知道我知道。”
正因为是这样才更好笑!
林归雁与电视剧里的演的古装美男不同,穆辞形容不出来这种感觉,大概林归雁的样貌过于古典美了,性格又这么认真严肃,这样的人却像报菜名似的说着现代武器的名字,哎哟,这反差......
穆辞好不容易把笑意压回去,并由衷地赞叹一句林归雁记性真好!亏他记得住!
穆辞伸出左手来,给林归雁展示自己中指上的那枚圆环:“你帮我做的那些,都在这里,我全带着了。反正有这个戒指,都带着也不沉。”
林归雁嗯了一声,表示他知道了。片刻后,他嘱咐穆辞:“你第一次出远门,我抽不出身来陪同,万事当心。试灵大会的成绩不必挂怀,我不介意。”
穆辞心道,好巧,我也不介意。
并非穆辞毫无上进之心,只是原主这身子骨他实在不敢恭维,他刚穿来那几年,十天有八天都在床榻上躺尸,纵使天生灵力充沛,可到底是耽误了基本功的练习。加之穆辞并没有继承到原主的记忆,对于如何运转灵力一窍不通,林归雁教了他这么多年也不见成效。这也是他不曾参加试灵大会的原因,不是病得去不了,就是去了也打不过别人。直到后来,穆辞无意间摸索出了适合自己的一套修炼方法,在林归雁的帮助下,可算是有了自保的能力。
只是这方法在试灵大会上毫无用武之地。
枪炮无眼,出招就是人命,试灵大会目的是切磋技艺,讲究点到为止,而不是要打个你死我活。
穆辞总不能上了台,举着枪一阵扫射,给人尽数打死,那还了得。
不过,穆辞若是没有这些武器的加成,那就只能躺平任欺了。
虽然第一次登台就被人打得落花流水有些不太好看,但穆辞知道扬长避短,他受条件限制,并不具备在切磋上逞强的资本。反正在这本书开篇的剧情前,他肯定是死不了的,那何必自讨苦吃,作无用功,还不如就老老实实地认输。反正教不严师之惰,他们还敢当着挂逼男主林归雁的面指指点点不成。
见穆辞难得听话,林归雁手一挥,从戒指中拿出一架体型不小的物体。
穆辞抬眼一看,顿时目瞪口呆。
林归雁将这架武器与穆辞手中:“你之前说的火/箭/筒,是这样的吗?”
☆、低调行事的炮灰
穆辞不用剑,自然不会御剑,他本着低调行事的原则,婉拒了林归雁的那头硕大白鹿。虽然他穆某人脸皮不薄,可若真是要他高调张扬地骑着千年白鹿出场,然后在众目睽睽下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他认为还是默默无闻被淘汰看起来更体面一些。
步行虽累,总好过被人嘲笑:“你是个锤子的修仙人,我拿块水果放在地上,白鹿都比你打得好。”
好在今年的试灵大会在闽州举办,路程不远,加之有林归雁赠予穆辞的加速符,不过三日的功夫便走到了。正好赶在大会举行的一天前。
闽州城内,人声鼎沸。
一年一度的试灵大会乃是修仙界一大盛事,不管是名门望族或是小门小户,不管有没有本家的后辈参选,哪怕是不修仙的平凡人家也爱凑这个热闹,足以见得大众对试灵大会的重视。每逢试灵大会,修仙小报的销量就比往日还高上一截,赌坊老板更是笑得合不拢嘴,酒楼客栈等等第三产业都能趁机捞一笔油水。
别看林归雁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喂圣贤鹿,其实林归雁自己也是在试灵大会上名声大噪的。
据说林归雁夺取榜首时年方十五,真真是个天才少年,而后来也不负众望,修为一年更比一年强,不少眼酸林归雁的人日日等夜夜盼也没等来一个林仲永。
或许这就是爽文男主吧!
穆辞跟随林归雁多年,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就没出过远门,对试灵大会只是有所耳闻,直至今日才算亲眼得见。他算是看出来了,这试灵大会就相当于现世的世界杯,就是不知观众们是否有球迷们的热情,各大世家门派有没有粉丝什么的,看完比赛会不会为了输赢而吵上几个回合?
正逢盛夏,闽州又处南方,天气着实又闷又热,更何况闽州城内人山人海,到处都是来参赛的修士或是来围观的看客。穆辞望着面前一颗颗攒动着的人头,他感觉自己快窒息了。
什么叫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穆辞终于体会到了。其实,在他出发以前,林归雁思量许久,还是与他道:“若是不愿,不必勉强。”是穆辞自己非要逞能,美名其曰出门闯荡,见见世面。早知如此,他就该让林归雁把那封信给烧了,这么热的天气,他本该是赖在床上看杂书吃零嘴,而不是在这鬼地方活受罪。